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2018-12-05陈晓丽
陈晓丽,安 妮,张 昊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分院,新疆 昌吉 831100)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新疆现有26所独立的高职院校(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6月),覆盖了新疆三大产业的13个专业大类,截至2017年在校生人数达135 313人。通过对新疆八所高职院校的调研,发现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普通本科教育模式差距不大,基本沿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过程大部分在教室完成,或者利用很短的时间去企业车间参观,学生实操能力很难提升。有些学校采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但多数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人才培养模式有待进一步改良和创新。
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培养模式没有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为企业生产一线培养应用型人才,所以高职院校应该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保证学生有一定理论基础后能够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毕业入职后,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适应岗位需求,能基本独立地完成操作,在企业师傅的指导下,很快适应企业工作环境,并快速提升自身工作技能。
通过调研发现,现实中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依然沿用本科教学模式,有完整的理论课程体系,三年制教学中至少有两年或两年半时间在学校教室完成学习,最后一学期是顶岗实训。此阶段,学生除完成企业工作任务外还需完成毕业论文的书写,基本处于松散监管状态,并没有教师全程跟进并指导学生实习。该阶段的实习与就业紧密联系,甚至存在实习岗位与专业完全不相关情况。
(二)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合作意愿不强,工学结合流于形式,很难落实到位
企业能否接受校企合作方案由两方面决定,即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整体利益方面,如校企双方都能积极且主动地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这种情况下是有利于高职学校培养出适合企业人才需求的高技能、高质量的适用型人才的,同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贡献较大,企业利益也能实现整体优化。但从个体利益来看,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个体的一个方面,其往往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校企合作利益需要较长的时间段才能体现出来。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参与学校合作,试图从市场上获得现成的优秀的高技能人才。
真正能落实的校企合作,企业总希望在合作过程中能够得到几方面满足,即未来相对稳定的企业用工来源、企业长期的员工培训;从高校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或者得到高校的技术支持,与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完成科研开发和赢得社会声誉等。合作过程中,高校则希望通过校企之间的合作,能够共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实习、实训问题,同时推进专业教师实践培养、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建设等。企业是市场主体,其财务管理目标就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对于能够立即带来经济利益的成熟技术更感兴趣,不会把为社会育人的功能融入其整体价值链中,不愿意承担为社会培养适格人才的责任。
(三)现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形式大于内容
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应从教育思想和哲学精神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甚至在每一个课堂教学和实践阶段,体现教学改革的本质。以课程和教材为例,虽然许多院校对以前的课程内容体系的合理性进行了调研论证,同时也编写、出版了许多高等职业教育的教科书,但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距离。很多课程的重组过于注重形式的编排,实际教学内容并未做实质性调整,内容更新少,无法适应企业岗位具体要求,也没有很好体现出职业教育先进性的要求;课程体系落后,没有把新教学理念、新教学模式融入课程开发中。教学过程过分依赖教材,唯教材为准的陈旧观念对教学评价和教学活动影响很大。存在如此多的问题,如果只单一解决某个方问题,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成果不佳的问题。虽然“教学模式”是理论和视觉的,但它的操作过程是实用的、可操作的。现有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还没有实现“标本兼治”的功能,既能解决实践问题,又可以建立起一种有扎实理论基础的标准范式。
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对高职学生的管理,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为本,以形成良好的学风与校风为准则,建立并完善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以制度和措施为指导,体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加快“三型”高职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模式变革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基本方向。
(一)校企资源共建共享
合作的学校和企业两方面都要打破以前固有思想模式和思维定式,必须重新树立“校企密切合作下的各种资源共享,以期实现合作各方多赢”的合作新理念,必须重新建立多方共赢的合作目标、合作方式以及合作内容。该目标从宏观上对高职院校办学指明了方向,高职院校要想在办学中体现自己的特色,就必须坚持实践能力培养和基础理论教育相结合,办学要突出“理论素养”和“技能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培养出自身特色鲜明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必须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融为一体,共同完成培养“职业型”和“技能型”人才的重任。
高职院校和合作企业之间的教育资源共享主要体现在人力、物力、财力、管理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上。比如合作企业和高职院校共同培养“双师型”师资队伍,学校的专职教师深度参与合作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以及新项目研究和开发,高职院校为企业定期培训员工,企业适合教学的能工巧匠参与并开发以工作过程为基础的校本教材和教学改革,企业师傅承担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和开发的部分工作,真正实现校双方企人力资源共享;合作企业可以为学校实习学生提供一定额度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一部分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从资金方面对合作院校给予一定的支持;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建、共享、共用”实训基地,优化配置各项物力资源。由此可见,教育资源共享是合作的校企双方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各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教育资源的共享、共建是当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必然趋势,这种校企之间紧密的合作且是一个双向的且互惠双赢的过程,通过合作对各方拥有的资源进行了更加合理的配置,同时提高了各种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参与合作的校企各方双赢的目标。
(二)建设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校企合作的关键问题是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且能高效运作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请、聘、引”等方式引进相关企业、行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时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技术人员,由他们形成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同时,鼓励本校的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培训,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经验和能力,提高的方式可以通过外出送培、鼓励学历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锻炼等完成,从而与企业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一起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实践环节的立足点是校企合作。实践教学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双方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生产环节以及创新机制等物力资源方面的共享,是帮助学生实现学生和学徒角色转换的关键一步。学校应该在现有的实习实训硬件条件基础上,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和工艺等优势资源,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这种手段弥补教育经费不足而导致的学校实训条件较差的现状;合作企业则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场地和师资优势,为自己企业培养并储备所急需的各类实用型人才。
(三)实践“学徒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文,标志着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即将步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基于此,高职院校应该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相关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制相比,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的育人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学校只是一方面,更重要是要有企业的高度参与。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要由参与合作的企业和高职院校双方共同形成双主体的育人机制,教学过程由学校专任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完成,学校专任教师主要负责基础理论教学,企业师傅负责实践指导,形成双导师的教学模式,帮助在校学生明确其双重身份,即学生和学徒。努力推行订单式教育,招生时就签订学生与企业的就业合同,学校与企业则签订长期的人才共同培养合同,形成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的适应企业需要的联合招生、共同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这样既能实现学校为社会培养综合素质过硬的一线劳动者的人才培养目标,同时还可以解决企业招到能够高效工作的工人困难的问题。
随着现代学徒制的逐步推进,高职院校将会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由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行业参与、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所以,高职院校与企业资源共享共建、优化各方所拥有的资源配置就更加重要。同时,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指导下,得到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的支持,学校在理论教学和实践知识教育方面不断更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成型等方面的优势与企业在实践技能提高、实习实训先进设备、能工巧匠密集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教育资源的最优化组合、优势互补,现代学徒制不失为一条行之有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