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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2018-12-04李贵成夏承海

理论导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生命共同体和谐共生人与自然

李贵成 夏承海

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创造性地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要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通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历史任务,就要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全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意蕴,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关键词:和谐共生;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1-0052-07

作者简介:李贵成(1972-),男,河南信阳人,郑州轻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流动与社会变迁;夏承海(1987-),男,河南信阳人,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教师,通讯作者,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创造性地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既是认识的升华,也是实践的进步,反映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最新认识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地球文明发展观,终结了生态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抽象争论,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要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通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的伟大历史任务,就要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全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意蕴,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为全球生态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始终伴随着社会的进程,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

(一)人与自然的定位

自从地球上出现了人,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史。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敬畏自然——征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三个阶段。

遠古渔猎文明时代,由于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人类的活动完全受制于自然,思想处于屈从、受惠的地位。人类在与自然的斗争中软弱无力,深感天道、自然的深邃性,以一种崇拜和敬畏的态度顺应自然,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2]

随着人类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历史进入了征服自然的阶段。笛卡尔就宣称“人是自然界的主人和所有者”,培根主张通过获得知识达到对自然的统治,康德提出了“人是自然界的最高立法者”[3]54的命题。“人类中心主义”由此形成并逐渐泛滥,形成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关系,自然沦落为人类满足自身需要和利益的工具。而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和利用,造成了环境破坏、资源匮乏、生态失衡。于是到了今天的后工业文明时代,在严峻的生态危机面前,人类认识到:要解决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使自己从对思想所做的技术的解释中解脱出来”[4],改变人与自然紧张的关系,把自然当作伙伴和朋友,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的关系随之进入了第三阶段,即人类力图实现与自然和谐统一。

关于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布洛克曾在《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中把其分为三种存在模式:“第一种模式是超自然的,即超越宇宙的模式,把人看成是神的创造的一部分,集焦点于上帝。第二种模式是自然的,即科学的模式,像其他有机体一样,把人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集焦点于自然。第三种模式是人文的,即人文主义的模式,以人的经验作为人对自然、对上帝和对自己了解的出发点,集焦点于人。”[5]在人的三种存在模式中,以人为世界中心的人文主义在人类文明的整体发展过程中始终占据了主导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权,是在处理人类社会关系时无可厚非的原则,但人自诩为自然的统治者,却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思想根源。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6]可见,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人类只有给予自然更多的热爱、尊重和爱护,才能实现与自然内在的和谐与有机统一。

(二)人与自然界的对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人是自然界自身发展出来的对立物。自人类产生了意识,人与自然界的对立就开始了。较有影响的有资源论、目的论、工具论等对这种关系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亚里士多德曾经指出:“自然是一种原因,一种为了一个目的而活动的原因。”“在那些产生出来的,而且是由自然产生出来的东西里面,是有那种目的的活动。”[3]132他把自然看作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工具,认为人类要想生存就必须向自然索取,利用、改造自然。而从自然界自身的变化、发展来看,从单纯依赖于自然的动物变为产生能与自然界相对立的人,这是人与自然界对立的一个重要标志。这是自然界真正意义上的裂变,这种分裂的直接结果就是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

人类与自然系统是不可分割的从属关系,人类支配自然的历史是不断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历史。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血、肉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我们对自然的全部力量就是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7]恩格斯的话表明:人类的发展必须同自然规律相一致。然而,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仅仅把人类理性归结为工具理性,而忽视了价值理性,以征服自然的方式来证明自我,将自己视作自然的统治者。无限制地征服和统治自然,结果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急剧减少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8]生态危机告诉我们,人类不应与自然为敌,而必须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为唯一的尺度来衡量万物和自身,重新审视主客对立的思维模式,始终坚定地保护人类自己的“母亲”——自然。否则,“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1]。

(三 )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之间要保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状态。美国著名生态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的先驱奥尔多·利奥波德1949年出版的《沙乡年鉴》,被誉为“现代环境主义运动新圣经”,这是利奥波德一生的观察日记,其内容反映了生态和道德之间的内部关系。他在《沙乡年鉴》中首次提出“土地共同体”概念,认为任何对土地的掠夺性行为都将带来灾难性后果,呼吁人们要以谦恭和善良的姿态对待土地,尊重共同体内的每一个成员。为了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顺应自然发展的科学规律,而不能单纯地把自然看作是无限攫取的对象,随意破坏自然。只有这样,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才有获得自由的可能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多样性的统一和对立要素的有机结合。从历时态看,和谐共生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同前世到当今再到后代,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在继续一样,从昨天的同构进化到今天的分离异化,再到明天的共生和谐,是一个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历程。从共时态看,和谐共生是相互依存、彼此协调。正如河流的上流和下流的关系,不同地区的人处在同一个生态圈内(地球村),都相互依存于同一条河流。他们的生态环境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人与自然同属于这个大的地球生态,不应忽视和割裂人与自然之间的系统关联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明智选择。马克思指出:“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关键在于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9]321这里,马克思提出的“和解”即“和谐”,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彼此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人类确立价值尺度必须扩展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向度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和本质就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我们要坚决摒弃人定胜天的观念。人定胜天是一句不尊重客观法则的口号,是人类发展一个阶段中短期的认识与做法。恩格斯深刻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9]424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意义的思考时,必须充分遵循自然规律,从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两种关系序列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全面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意蕴

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活动成为改变自然生态的重要力量。这种力量,在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空前繁荣的同时,也破坏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条件,使得人与自然的关系面临着日益严重的道德冲突。要解决这种道德冲突,人类就必须确立生态伦理观,选择正确的生态伦理行为。生态伦理观要求确立的基本原则是维护人和自然的和谐以及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因而既是伦理学的新突破,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支点

虽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于人际关系,然而,生态环境所面临的日益恶化的趋势,迫使人类必须抛弃许多长期秉持的价值观念和习惯,以更具长远眼光和更符合全球整体利益的生态伦理方式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弃无度掠夺自然的野蛮行径。

生态伦理是人类对自然规律深刻理解的结果,也是对自我理性节制的表现。人类活动是一种以一定的价值观为指导的理性行为。康德认为,理性出现以后,不再是对环境的消极适应者,而是拥有了运用规律改造自然的能力和特权[10]。这说明理性总是具体的和有限的。这样,人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的伦理关系就是对有限理性的节制,就是“天人和谐”。事实上,这种对人与自然有限理性的节制,就承认了人类始终应该是一个“有限的主体”,人类永远都不可能超越自然界整体对它的限制,人类必须纠正以往过度和无序利用自然的错误做法,把自然界整体的稳定和平衡作为自己主体行为的绝对限度,尽可能地在自然能力承受的限度内开发和利用资源。否则,不仅已经被利用和破坏的资源不能得到修复或更新,甚至连自然界自我恢复或更新的这种能力都会丧失。

人类的发展與生态环境的破坏是贯穿人类社会的永恒矛盾。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然而人类对生态资源肆无忌惮的过度开发和开采,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因此,我们不能再像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者那样过于标榜人的价值尺度功能,过分夸大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无度地向大自然索取。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像西方一些极端的非人类中心者所主张的那样,“回到丛林去”,实行零增长。而是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更多地以与地球承载能力达到有机协调的方式来发展经济,遵从生态基本规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体现了对人的全面关怀

任何理论本身都有自身的目的指向与价值。生态伦理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给人类以全面关怀。生态伦理这种对人的全面关怀,既关怀着人类的现在,又关怀着人类的未来;既是对人类生存状态与探索自然世界的实践行为的再认识与再思考,又体现了对人的生存处境与人的生存命运的动态意蕴把握;既是为人类自身的存在寻求“安身立命”之本,又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带来真、善、美的期待,从而以深层文化的现实性为人类提供最根本的生存信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提出,归因于人类的行为造成的恶果以及人类理性认识的提高,反映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最新认识。当人类在工业化、现代化方面取得巨大成功,开始谋求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和超级生活享受时,却吃惊地发现:大自然正在无情地“报复”人类。这种忽略了对人类未来命运思考的结果,使得人类正面临着环境污染、物种锐减、气候变暖、土地沙化、地球水系破坏等一系列全球性环境和资源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威胁。

因此,本质上说,这种给人类以终极关怀的生态伦理体现了人对于宇宙万物的道德意识,反映了人类的持续生存能力,弥补了伦理道德链条上缺失的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环节,使人类自省到生存的意义感与深刻感,并从内心生发出对大自然的爱护与怜惜。这就决定了人类必须着眼于多极主体共在的生存场景,全面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审视人类自身的存在立场,把获取自然资源的能力同保护和维持生态平衡的能力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既能满足人类丰富的物质需要,又没有对自然界形成破坏,实现天物人合一。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承认并追求人与自然的互利共生

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联系其实可以解释为一种广义的“互利共生”关系。也就是说,自然界每一物种的存在都有利他性。一物包含着他物,既是自身存在也是其他物种存在的需要。任何一个环节受到破坏,整个生态系统就会失衡。人与自然互利共生的生态思维方式,使得人类对自然的理性认识与对待自然的伦理态度有机地统一起来。因此,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角度出发,人类必须确立与自然万物互利共生的大生命观,积极倡导将人类的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建立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的道德体系。这种道德体系以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为旨归,强调人必须承担起对自然进行保护的道德义务,既不能像古代文化那样抑制人的主体性发挥,沉沦于自然本体论而不顾认识论;也不能像近代机械文化那样无限自负地扩张人类的理性,痴迷于人的本体论和认识论而无视自然。

人们基于对人类工业文明以来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认识到了人类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和生态系统保持互利共生的必要性;认识到了其他生命同样具有生存的权利;认识到了人类只不过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其他物种一样是自然大家庭中的普通一员,人类与其他物种的关系是平等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虽然人具有智慧,可以利用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对生态系统进行调节利用。但这并不等于说人类是万能的,人类可以离开其他生命而单独存在,而其他物种的存在是不必要的,人类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统治自然。只有建立起人与自然互利共生的关系,自觉地将人类自身视为自然大家庭中的普通一员,才能重构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人类的生存根基。正如梭罗所认为的那样,“人与自然是一种‘温柔的统一关系,人的发展和自然的进化能够在和谐共生中实现。”[11]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应基于经济、社会、生态三维角度作全面考量

从哲学角度来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指人与自然之间一种协同、协调、适应的状态。由于人不是单纯的自然物,还具有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因而,广义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应该从社会、经济、生态三维角度来考虑,达到经济、社会、生态三维协同、协调、适应的状态,也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良好的“三维目标”。

在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中,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前提和基础。生态可持续发展是从生态经济学的全新视角提出的一个契合当今世界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主流思潮的全新理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尊重并保护自然界的生态过程和整个生态系统;要求人类在自然资源能够合理再生的范围内利用自然资源,在满足人类需求的同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上的生命支持系统;要求人类活动应当以不破坏生物物种的持续生存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持续生存为最低道德要求,改变传统的征服自然行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的保护提供更多动力。生态可持续发展将“人的发展从凌驾于一切发展之上”逐步平等化为各种平衡的有机组合。这既是对现有资源能力与发展能力的维系,同时也要求通过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既是自然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要求通过将人与资源的对立关系转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不断满足人类追求更高层次发展的主观需求。

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是最高的道德命令和终极的价值追求。为了保护未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应把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回应,对抗对未来不利影响的趋势。如果我们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成功地抵消和改正这种趋势,许多问题就不可修复。这会对生态、经济和社会都将造成长远的影响,不仅危害后代的生活质量及生命安全,也会大幅增加社会成本。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伦理内核就是促进整个生态系统有序进化,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它是人类和一切生命的共同利益之所在,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全新的环境伦理观,其理想状态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

三、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自然是人类发展之基、生存之本。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无节制单向索取自然,转向有度有序利用自然。人类必须用符合生态伦理的行为去缓解人与自然岌岌可危的紧张关系,用对自然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取代对自然的征服与掠夺,用综合治理的方法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强化生态伦理道德建设

生态伦理道德是指 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人类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如果人们缺乏生态伦理道德的支撑,那么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止。因此,强化生态伦理道德建设就体现了人类自我完善的新发展和人类生态伦理道德进步的新境界。首先,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一般说来,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是由提高生态伦理道德认识、陶冶生态伦理道德情感、锻炼生态伦理道德意志、确立生态伦理道德信念和养成生态伦理道德习惯等五个环节构成。这些基本环节相互区别又相互促进,最终目的是使人们形成生态伦理道德品质。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十分复杂,它要求做到科学实用、通俗易懂、合情合理。如:根据受众对象广泛性的特点,可采取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伦理道德教育。還可根据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实践性要求,在社会实践中遵循生态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从而自觉履行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义务。其次,加快构建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新格局。生态伦理道德建设,贵在创新。让生态伦理道德建设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是创新活动载体,加快构建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新格局的重要手段。在企业,通过明确生态伦理道德规范内涵、增加企业岗位绩效考核中生态保护权重、制定企业生态伦理道德建设发展目标、细化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生态要求等方式,将生态伦理道德建设贯注于企业所有经济活动之中,帮助和引导员工形成生态伦理自觉。在社区,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家庭碳排放调查和生态文化展示、社区环保宣传栏 (牌)建设,向居民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学校,要把学生生态伦理教育渗透到校园文化活动中,通过精心开展校园生态伦理道德实践活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社团组织等,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生态道德观念。第三,健全社会组织生态伦理道德规范。基层民众是生态环境破坏最直接、最大和最终的受害者,而生态环境保护又是一项全民性行为。因此,应发挥包括环保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引导社会组织把生态伦理道德规范列入到其组织章程之中,并依次作为加强自身组织生态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组织成员自觉“重生态,讲环保”。

(二)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发展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是人们在反思传统发展模式后作出的新的价值选择,是超越了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抓手,以绿色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坚持绿色发展,就是通过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使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一是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方式。绿色生产方式是将循环、低碳的思想引入物质生产的全过程以及产品生命的全周期,使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做到对环境影响最小化、资源消耗最低化,并以此带动绿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增长点。要鼓励企业摒弃从前粗放型、低效率的生产模式,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形成一种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资源利用率高的新型绿色生产方式,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消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形成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是指符合生态伦理的科学的消费方式。从环境理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帮助人们从“人类中心主义”中解脱出来,合理节制自己的欲望,自觉树立人与自然界生态协调、同整个人类生存空间和谐的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消费观念,培养和造就素质高、能力强的理性消费公民。三是形成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觉践行低碳生活,采用相对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开节能環保车、拼车、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乃至步行等,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保护自然环境不仅需要人类的道德自律,更需要制度的保障。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制度不完备有关。为此,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具体而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一是要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来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就包含了生态矛盾。对于生态矛盾,只有从制度层面加以透析,才能走出在生态治理问题上出现的边治理边污染怪圈,并透过生态危机现象把握其本质。当前,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统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真正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二是要通过权威的法规设计来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法治化轨道。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态文明方面的法律法规偏软,惩处不力,导致一些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具备了强大的法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和谐环境伦理思想才可能由理论走向实践。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权威性作用,以培养和提高公众的生态法律意识为切入点,广泛传播生态知识、法律知识,介绍生态法律规范以及实际适用生态法律规范,使人们形成人与自然协调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三是要通过有效的监督设计来完善环境违法行为的公众监督制度。为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环保工作,可通过健全完善环境信访、环境举报、环保听证、社会公示、市民检查团、环保义务监督员和“12369”环保热线等制度丰富环境公众监督形式,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加强监管主体的考核与奖惩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把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状况的生态效益、环境损害、资源消耗等指标纳入对监管主体的考核与奖惩之中。首先,完善考核制度。长期以来,受“唯GDP”论的影响,不少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而全然不顾生态环境保护,导致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因此,必须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从制度上扭转和校正“唯GDP”的发展观、导向观和政绩观,从而促使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发展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上来。其次,完善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在环境保护投入中的比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地区给予“奖励补助”,对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实行“扣罚补助”。同时,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存在不作为、失察行为、执法不严以及其他执法失误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严格公正追责,从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格局,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12]。

(五)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1]。从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来看,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短板:一方面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污染物排放量大、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重;山水林田湖草缺乏统筹保护,生态损害较大;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存在较高风险。另一个方面体现在经济发展的绿色化水平不高,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一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直面突出矛盾和问题,既做污染减排的减法,也做生态容量扩容的加法,解决工业快速发展遗留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要实现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的协调联动、系统修复,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二要加强对污染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以自然环境的生态承载力为生态行为的道德底线,遵循适度、简约、平衡原则,对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以及地表水科学运用生态学原理进行微生物—植物修复、化学—生物修复、物理—生物修复。第三,要建立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为给子孙后代留下美丽的生存发展环境,必须建立更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的行为,尽最大努力制止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让生态保护的“红线”成为“高压线”,做到习近平强调:“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3]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十九大报告[EB/OL].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o/2017-10-18/doc-ifymyyxw3516456.shtml.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63.

[3] 北京大学哲学系欧洲哲学教研室.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4] 海德格尔. 基本著作[M].商务印书馆,1977 ∶ 194.

[5] 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2 ∶ 12-13.

[6]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 56.

[7]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 305.

[8] 白居易.白居易全集(第六十三卷)[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 342.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 王宏斌,黄海.从道德发生机理的视角透视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支点[J].唐都学刊,2006(2) ∶ 42.

[11] 钟翔.“和谐共生”:论梭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伦理思想[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8(11) ∶ 41.

[12] 徐震.围绕三大责任主体,构建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N].中国环境报,2014-07-22.

[13] 刘硕,乌梦达,秦交锋.让生态“红线”成为“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关注的几桩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整治得咋样?[N].人民日报,2016-03-12.

【责任编辑:宇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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