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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中的诚信问题及解决路径

2018-12-04陈巧玲高家愔时宏伟

理论导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诚信

陈巧玲 高家愔 时宏伟

摘 要: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诚信建设,对于推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失信问题时有发生。强化诚信意识,提升扶贫参与、管理能力;遵循诚信规范,建构精准扶贫诚信制度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增强精准扶贫信息透明度,是解决精准扶贫过程中失信问题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精准扶贫;诚信;失信

作者简介:陈巧玲(1963-),女,陕西府谷人,陕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化;高家愔(1993-),女,西安人,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宏伟(1991-),男,西安人,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一、诚信及其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1.诚信的要义。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一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自己内心的诚;二是对他人的信。“诚信”之“诚”,是对自己而言的,指真诚、诚实之心,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品质和信念,即“内诚于心”。诚实要求的是言行一致,主客观相符合。“信”是对他人而言的,是守信、践诺、无欺,即“外信于人”。《周易》上说:“人之所助者,信也。”[1]守信要求行为人信守承诺和履行诺言,对他人严守信用,要言必信、行必果,与失信相对。正如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所说:“诚,信也。”“信,诚也。” 诚信是内与外的统一,言与行的一致。

当今时代的诚信,是在汲取传统诚信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既融入了现代科学民主精神又借鉴了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结晶。诚信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层面的“诚信是指与现代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社会主体之间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以信任和承诺、践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现象,其目的是实现有关主体平等的社会权利”[2]。文化层面而言,诚信的“基本精神或基本价值有平等、公正、理性、秩序、责任等,其核心观念是实现自身的权利,不损害他人的权利”[2]。 总之,“平等、公正、真实、守信、负责”等,是诚信的重要构成要素。

2.诚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项攻坚工程。我国脱贫工作已经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而“诚信”对于推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平等公正”的诚信理念是精准扶贫取得实效的基本前提。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3]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是一项具有“平等公正”理念的重要民生工程,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既体现了国家公平公正的原则,又体现了贫困群众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坚持“平等公正”的原则,有助于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求真效”。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首要环节。通过民主、科学和透明的程序找出贫困户,并给这些贫困户建档立卡,通过有针对性的方法进行精准施策,以便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对骗取套用国家扶贫资源、项目、资金等违法现象要坚决杜绝和打击,做到严格审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实现“真扶贫、求真效”。扶贫开发“贵在精准”,在解决“谁穷”“有多穷”“为啥穷”“怎样走出穷境”等系列问题时,诚信无疑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第二,责任担当的诚信意识,是精准扶贫工程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责任担当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之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4] 精准脱贫是帮助贫困群众走出困境、实现小康的利民工程。各级政府和干部在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员,因村制宜、因人因户而异,采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精准帮扶措施,精准管理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及其他扶贫事项时,重责任、勇担当,甘于奉献,积极作为,逐一扎实做好各项扶贫工作,才能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第三,真实践诺的诚信行为是精准扶贫工程实施的重要基础。真实践诺的诚信行为是群众与政府相互信任、建立脱贫致富信心的基础。对农村贫困对象的识别和帮扶工作,做到真实、透明、公平、公正,是群众信任政府、建立脱贫致富信心的前提,也是政府依靠群众精准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及其干部践行诺言,关注扶贫过程中农村群众的真实心理和诉求,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从制度公平、管理公平、服务公平的角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贫困对象在脫贫“造血”的扶贫项目中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巩固扶贫成果、形成长效脱贫、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

二、精准扶贫中的失信表现

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扶贫实践中出现了各种失信行为。

1.建档立卡中的识别不精准。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其主要内容有:“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5]脱贫工作要取得实效,建档立卡来不得半点虚假。但是,在实际的建档立卡中,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户的建档立卡与实际不符,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得不到帮助,反之,非贫困的群众却享受着国家扶贫政策。例如,“2015年8月,审计署审计广西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时发现,有三千多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6]学者汪三贵对云、贵、川三省60个村1200户的调查也发现,在2013年建档的农户中40%的农户收入高于贫困线,而在非建档的农户中58%的农户收入低于贫困线[7]。精准扶贫过程中的帮扶对象不真实,就会导致精准扶贫的不精准,扶贫工作自然很难取得实效。

2.扶贫资源的“精英捕获”。精英捕获是扶贫工作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所谓精英捕获就是‘精英将一些外部流入的资源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让自己获得某些方面的受益,而另一些该获得资源的人失去了机会。”[8]由于精英捕获了大量的扶贫资源,从而导致在政治和经济上权力较弱的集团利益受到损害,扶贫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这种精英捕获在扶贫实践中通常有两种类型:一是村庄层面的精英捕获。其表现为扶贫资源向经济基础好、容易出政绩的村倾斜。二是村庄内部的精英捕获。其主要表现为“扶富不扶贫”。学者李小云的研究显示,在我国扶贫工作中,“贫困户享受到扶贫项目的比例仅为16%,而中等农户与富裕户的享受比例则高达51%和33%。”[9]在精準扶贫全面发力的今天,“精英捕获”的问题依旧存在。雷望红博士对赣南宋村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在银行贷款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中,“村中大量的贫困户由于家庭无财产、年龄过大等原因无法获得贷款,他们由于风险承担能力差也不敢轻易贷款,真正获得贷款的24户家庭几乎都是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家庭。”[10]在精准扶贫产业中,一些小型项目由于配套设施不齐全、资金不到位,导致许多贫困群众不能被选上,反而让那些条件好的富裕农户受益,由此导致精准帮扶的不精准、微量扶贫资源的使用错位。

3.精准管理中的数据失真。精准管理的前提是建立真实可信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以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但在实践中,精准管理的不精准时有发生。2016年11月,中央纪委对9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11],这些案件大多发生在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反映出文字脱贫、数据造假等问题的严重性。具体来说,精准管理中的数据失真有下列几种:其一,文字脱贫。少数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为了完成扶贫任务,应对上级部门考察,以虚构数据、文字杜撰的方式交差。其二,信息失真。在落实信息录入时,由于村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在填写数据和表格时,并未下发给村民填写,而是由村干部自己或者雇请的亲戚、学生等人员填写,造成大量的信息失真。其三,精准管理系统混乱。精准管理系统混乱是造成精准扶贫不准的一个重要原因。扶贫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是为了更加方便清晰去跟踪贫困人员,但有些地方开发好几套系统,这就滋生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几套系统数据不一致,存在明显出入,基层干部填写时容易混乱;二是使用这些系统,耗时耗力,使基层干部的工作量又增加一倍。总之,数据造假严重违背了习近平 “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12]的指示。

4.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腐败历来被视为社会的毒瘤,腐蚀侵害着人们的身体,是社会中最严重的不诚信行为。随着国家对扶贫项目和资金投入的增多,腐败在扶贫领域滋生蔓延。学者们的研究发现:“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在同期案件中所占比例有增无减。自2013年至2015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2016年全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2064件、处理100396人,扶贫领域16193件、处理20083人。其中,2016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53.7%;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75人同比上升0.3%。”[13]扶贫领域的腐败以挪用资金,贪占扶贫款项等为主要表现形式,严重侵蚀着国家利益。“据统计,2016年6月底,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显示,共有1.5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其中,有17个县将总计2000多万元的扶贫款用于弥补业务经费、发放福利等方面。”[14]“以安徽省曝光的案件为例,涉案人员利用其为村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机会,私自留存该村24名村民的存折,并分30次先后取走参保费共计10.04万元。”[5]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阻碍了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进展,给政府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不可挽回损失,同时对政府公信力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三、精准扶贫失信问题的解决思路

解决精准扶贫失信问题,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既要强化意识,又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既要关注扶贫对象的意愿,又要注重政策制定者、执行者的举措。综合治理,才能形成扶贫攻坚的合力。

1.强化诚信意识,提升脱贫参与、管理能力。贫困群众和基层政府是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力量,增强他们的诚信意识,提高脱贫参与能力、管理能力,有助于形成扶贫工作的凝聚力。

第一,培养扶贫对象的信任意识,提高其脱贫参与能力。贫困群众是精准扶贫的主体,只有让贫困群众积极参与进来,提高脱贫工作的热情,才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高贫困群众的参与度,一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积极为贫困群众送去政策解读,最大可能地帮助贫困群众了解脱贫致富的途径和方法,提高贫困群众参与脱贫的积极性。二要注重“扶贫”和“扶智”相结合。既要注重给予贫困群众物质上的帮助,也要重视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帮助。习近平指出:“现在农村许多的贫困户之所以扶不起,富不起,甚至出现越帮越穷,就是缺乏脱贫致富的勇气、勤劳实干的精神和人穷志不穷的理念。”因此,宣传党和政府的精准扶贫理念与政策,要让贫困群众信任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从而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参与脱贫活动。贫困群众以诚信的态度参与精准识别,为扶贫干部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庭信息,对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施行和资源的投放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强化基层政府的诚信意识,提升扶贫治理综合能力。政府信用是政府形象的核心要素,是全社会诚信的基础和源头。精准扶贫活动中,政府作为管理者,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树立诚信为本、服务群众的观念,时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因此,要不断增强基层政府诚信意识、攻坚意识、精准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提升贫困治理能力。同时,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做好精准扶贫诚信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在扶贫脱贫进程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2.遵循诚信规范,建构精准扶贫诚信制度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快建立我国的扶贫诚信体系,才能避免扶贫工作中的浪费和损失,早日实现脱贫目标。因此,建立健全各类诚信规章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非常必要。具体讲,建立健全扶贫诚信体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其一,建立精准扶贫征信及信息查询体系。建立此体系,有助于精准识别和精准到户。随着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的不断发展,我国正在建立贫困人口管理服務平台,但农村信用信息的建立还处于盲区。建立扶贫征信系统,能够及时掌握每个帮扶对象的诚信度,然后制定相应的帮扶政策,通过电子档案,详细记录扶贫对象在被帮扶期间的各种表现,作为扶贫对象的考核、评定、脱贫的标准,把诚信纳入精准扶贫的主要内容,对失信行为给予强大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其二,建立诚信系统统一的联网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做到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和不断完善自己的诚信系统,做到全网互联,跨部门协调,精准识别与信息对称,防止和杜绝精准扶贫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发生。对在扶贫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录入上传,精准制导。对在扶贫过程中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其三,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吸引社会企业、公益性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等参与精准扶贫活动,让这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扶贫与诚信建设中,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张大网,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3.强化社会监督,增强精准扶贫信息透明度。要让脱贫攻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就必须使信息透明化。首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府的诚信建设是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政府应公示公布所有扶贫政策,让贫困群众参与其中,保证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对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应及时向民众通报告知,并且要在民众认可的基础上去实施,以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精准扶贫信息的透明度。其次,完善扶贫资金的动态管理机制。跟踪每笔资金的动态去向,既可以提高精准扶贫资源运用信息透明度,又可以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为此,要建立精准扶贫资金明细库,详细记录每项资金的使用信息,确保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使每一项资金都有账可查。

参考文献:

[1] 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 伍志燕.社会诚信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研究[J].学习论坛,2014 (1) ∶ 65-68.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444.

[4] 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已经吹响 全党全国咬定目标苦干实干[N].人民日报,2015-11-29.

[5]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有关问题解答[N].安徽日报,2016-09-17.

[6] 宋鹏伟.大面积的扶贫作假是一种集体腐败[J].中国林业产业,2015 (10) ∶ 12.

[7] 汪三贵.中国农村的精准扶贫问题[J].贵州社会科学,2015(5) ∶ 149.

[8] 邱明红,邱冰.精准扶贫中的“援助诱惑”:问题、成因及治理[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 127-131.

[9] 李小云,张雪梅,唐丽霞.我国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瞄准分析[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5 (3) ∶ 1-6.

[10] 雷望红.论精准扶贫政策的不精准执行[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1) ∶ 1-8.

[11]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九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N].人民日报,2016-11-08(07).

[12] 陈文权,唐述英.扶贫领域腐败的精准治理对策[J].领导科学,2017(9) ∶ 4-6.

[13] 莫光辉,张菁.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及精准反腐机制建构——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系列研究之八[J].公共管理学院,2017 (4) ∶ 33-37.

【责任编辑:宇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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