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刍议
2018-12-04刘小萌
刘小萌
摘 要: 大学通识音乐课是高校实施音乐审美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实践教学应该成为大学通识音乐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构建实践类课程体系、创设实践性教学模式,是目前大学通识音乐教育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高校音乐通识课 实践教学 环节 体系 模式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学校艺术教育逐步引起国家的重视,不断出台政策措施予以强调。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国家教委颁布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曾明确制定了到二十世纪末学校艺术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实施措施。期间,为了加强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国家教委又专门针对全国普通高校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意见》(1996)(以下简称《意见》)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中明确强调:“美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具有其他学科所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是全面提高学生文化素质,促进高校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各校应将艺术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并根据高校艺术教育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课程设置,建立和健全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该项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进入二十一世纪,为了将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教育部办公厅特别制定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2006),明确规定:“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对各高校的基本要求是:“为保证艺术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加强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教师人数,应占在校生总数的0.15%—2.0%,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各校应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备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所需的专用教室和器材。”这些政策措施的制定,无疑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仍面临一些问题,应该引起业界的重视和反思。
据调查了解,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仍然是“观念”问题。近三十年来,虽然国家出台了各种有关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时对普通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远未达到和实现国家实施美育教育的任务要求,其成效并不明显。二是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由于某些领导者思想观念上的偏差,目前,一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师资缺乏,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教师人数满足不了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整体需求,导致班型过大,班级构成混杂,致使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另外,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目前,能够全身心投入公共艺术教育教学的教师不多,其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待强化。三是课程建设问题。目前部分高校的音乐类公共选修课以“鉴赏”为主,课程结构、教学模式和方法单一,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缺乏明确性。放音频、听音乐仍然是其主要教学模式和手段,尤其缺少“实践类”课程的教学,从某种程度上讲,有悖音乐艺术教育的本质和规律,教学效果很难得到保证。针对现状,本文从专业性的角度,对有关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提出见解,试图通过具体措施和方法的探究,强调实践教学对音乐审美教育的重要性,旨在为丰富大学通识音乐课教学内容,健全完善课程体系提出建议和思考。
一、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
“音乐”不仅是时间艺术、情感艺术,更是舞台表演和实践的艺术。任何类别的音乐课程都不能脱离“舞台实践”,脱离“舞台表演实践”,一味停留在“鉴赏”的层面不可能取得最佳的音乐教学效果。大学通识音乐课除了开设“鉴赏”和“史论”课外,增加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强化效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学习者只有适当地置身于音乐表演和情感体验的状态之中,才能使“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目标真正得以实现。大学通识音乐课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途径很多,首先应增设实践类课程,如易于普通大众开展的合唱训练课、器乐演奏课、识谱课、音乐与戏剧表演课、音乐与诗歌朗诵课等。其次,在“史论课”或“鉴赏课”中穿插一定的“舞台表演”的环节,即结合教学内容,将“史论课”或“鉴赏课”中的易于“表演”的内容,通过学生的“舞台实践”展现出来。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掘学生的音乐天赋和音乐才能,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被动的音乐听赏为主动的情感表达,加强对音乐的深层次理解和感悟。再次,实践教学环节的增加,可与大学生艺术团的相关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合唱、合奏、舞蹈表演等,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真正占领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阵地,更好地发挥音乐审美教育的作用。总之,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是目前大学通识音乐课教学的必要手段和措施,有利于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构建实践类课程体系
大学通识音乐教育除了注重史论课、鉴赏课等理论课程外,还应适当增加一些大众化和开放性的实践类课程。所谓大众化,就是指易于非音乐专业学生接受的,且能够以集体课形式开设的技能课程,如前面所提到的合唱、合奏、识谱、音乐与戏剧表演、音乐与诗歌朗诵等。所谓开放性,就是说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应该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少数“艺术特长生”。只要对“表演”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就可以通过班级形式把他们组织起来,接受一定的专业训练。班级的组成可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水平进行。此外,实践类课程建设不能仅局限于课堂,可以扩展至“课外”,通过“课外”的专业训练和音乐活动,巩固学习内容,强化技能訓练,因为音乐技能的获得主要在课下完成,并力求与课堂教学形成有机结合。实践类课程的开设一定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和进行,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无论是单独增设的实践课程,还是穿插于“理论课”之间的实践环节,都应该做到提前安排、合理布局,以便与整个课程教学形成体系,切勿放任自流、随心所欲。特别是对于以民间戏曲、音乐“进课堂”形式实施实践教学的课程,更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之成为整个实践教学的一部分,尽量避免临时性和随意性。总之,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是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面临实施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实践类课程体系建设,是实施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强化效果的重要保障。
三、创设实践性教学模式
任何课程门类教学的成功,都离不开教学模式与方法。对于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而言,教学模式的创设显得尤为重要。创设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与方法,是确保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模式的创设,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以学生现有的音乐素质和能力及兴趣爱好为依据,尽可能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的意识和“表演”欲望。从以往的教学经验看,“观摩式”是最容易操作和把控的教学模式之一,深受学生的青睐和欢迎,其直观性和感染力不言而喻。这里所谓的“观摩式”不同于以往的“音乐鉴赏”,是一种强调现场“表演”的教学模式。因此,每个学生都可能成为“表演者”。教学中要充分发挥“艺术特长生”的作用,通过实践教学环节展示其艺术才能。另外,还要善于发现和引导学生积极投入“舞台表演”,亲身感受音乐艺术的魅力,使他们知道艺术属于每个人,任何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表演才能”和艺术天赋。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除了采用“观摩式”外,还可以采用“互动式”和“创编式”等多种教学模式和方法。“互动式”教学旨在强调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合配合,打造“表演”空间。把“讲台”当“舞台”,通过“舞台表演”及评价,增强感染力和自信心,活跃课堂气氛。在教学中,可以利用学生的专业特长,自编自创一些“文艺节目”,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做到学以致用,增强学生对艺术感悟的信心,使之贴近艺术和拥抱艺术,真正将大学通识音乐教育落到实处,进而发挥其应有的审美功能和作用。
综上,大学通识音乐课实践教学是高校公共艺术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审美情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论研究,理顺课程教学与艺术实践的关系,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通识音乐课程体系,是目前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值得业界重视和思考。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意见[Z].教体〔1996〕5号,1996.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Z].国办发〔2015〕71号,2015.
[3]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10.
[4]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Z].教体艺〔2006〕3号,2006.
[5]中宣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Z].中宣发〔2017〕26号,2017.
本文系扬州大学教学改革重点课题“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研究”(编号:YZUJX2016-8A)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