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萧太孺人寿幛的工艺特征及文化诠释
2018-11-30
一、寿幛工艺概况
广西民族博物馆收藏有一件《旌表节教叔母萧太孺人荣寿序》寿幛,制作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是目前广西发现的最早的刺绣寿幛之一。此幅寿幛为“例授文林郎拣选知县庚子恩科北闱举人丁酉科选拔贡生愚侄士奇”等195名族人及164名戚友,共358人为萧太孺人祝寿而制作的。2015年罗氏后人将此寿幛有偿捐赠给广西民族博物馆。
寿幛的主题皆围绕着长寿寓意而展开。寿幛纵4.77米,横2.85米,竖长方形。以大红色为底,热情洋溢,喜庆吉祥。寿幛最上方的中间位置绣有一条盘卧巨龙,龙嘴下有一方缺失的印章。两只彩凤展翅在盘龙左右,龙凤的四周皆为祥云。中部布局呈“回”字形,中间为寿文。寿文共 1,199字,内容主要是颂扬肖大孺人为人、教子、养生、齐家的传统美德,字体苍劲,笔锋清晰。寿文上方绣有福寿禄三星画像。寿星南极仙翁立在中间,白须冉冉,慈眉善目,头大额突,一只手拄着鹿杖,一只手托着仙桃,身旁鹿鹤相伴,身前还有跳跃的孩童。福星手抱婴孩,禄星手持象牙朝板,同鹤鹿位于寿星两侧。寿文两侧为“八仙”,左侧是:吕洞宾背插宝剑、曹国舅手持玉板、铁拐李后背葫芦、何仙姑手持荷花,右侧是:张果老手持渔鼓、钟离权手握蒲扇、韩湘子手握横笛、蓝采和手提花蓝,八仙皆身着提花道袍踏于云海、龙、蟹之上,慈眉善目,体态潇洒。八仙皆面朝寿文,眼神中透露着对寿星的满满祝福。寿幛下方为搭配寿意的鲜明而强烈的构成元素,包括松柏、蟠桃、祥云、寿山、浩海、阁楼、仙鹿、蝙蝠、桃树、梅花等吉祥图案,营造出祥云缭绕,福寿无限的意境。最下方绣三只麒麟,四周辅以“瓜蝶绵延”图案,寓意万寿无疆,福寿无限。此外,这幅寿幛还配有五幅“贺词布联”,绣满了贺寿的官僚、门生、亲友、同僚的封授名号,昭平县教谕蓝时秀、玉林直隶州训导廖鸿珍等一批达官贵人均上了贺幛名录。
八仙是在民间受到普遍信仰与崇拜的道教八位仙人的组合。八仙原为世间凡人,羽化后被纳入道教仙真行列。相传八仙是不受玉皇大帝管辖和调遣的散仙,但会在三月初三赴王母蟠桃大会为其祝寿。八仙在民间受到百姓的信奉与崇拜,被赋予救世济人、祈福迎祥的吉祥寓意。蝴蝶在国人心中是美好自由的化身。
蝴蝶的“蝴”字与“福”字谐音,寓意福运迭至。蝴蝶的“蝶”字与耄耋的“耋”字谐音,因而人们也将蝴蝶视为长寿的象征。因蝴蝶多子,人们还常常将蝴蝶、瓜组合一起应用,称为“瓜蝶绵绵”,寓意风调雨顺,衣食无忧,子嗣绵延。
鹤在中国文化里被视为高洁、长寿、善良、平和的象征。道家追求长生不老和羽化成仙,将鹤称之为仙鹤,神话传说中鹤寿可至千年,被视为长寿吉祥的化身,寓意延年益寿,代表长寿富贵。鹤与松树组合称松鹤延年,有“千岁之鹤依千年之松”之说,鹤与鹿、梧桐寓意鹤鹿同春,象征长寿吉祥。
八仙与福、禄、寿三星齐聚一堂,场面及其热闹。画面色彩艳丽,民俗气氛浓烈。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蕴藏着国人对生命的认识、民间信仰的遗存,这种神秘主义思想体现出中国文化的连续性特征。
整幅寿幛均为盘金绣,绣法精妙,构图匀称,人物肖像形神兼备,花鸟、动物栩栩如生,图案纹饰活灵活现,喻意吉祥,气魄浑厚,金碧辉煌,令人叹为观止,再现了道光年间陆川罗氏族人为萧太孺人祝寿时的热闹场面,同时也折射出当地深厚的民俗文化,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是广西乃至岭南不可多得的刺绣珍品。
二、寿幛与中国祝寿文化
广西民族博物馆收藏的这幅寿幛,反映了我国古老的祝寿文化。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寿”,久也,从老省[1]。中国的祝寿文化源远流长。在中国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处处可以感觉到人们对长寿的强烈渴望。《小雅·天保》中,大臣们在祝福君王时唱到:“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 《庄子·杂篇·盗跖》中说:“人上寿百岁,中寿八十,下寿六十。”商末周初成书的《尚书·洪范》中就有记载:“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2]这里将长寿作为“五福”之首,看得比财富、精神、道德等还要重要得多,而将短命作为“六极”之首。好生恶死、重视现世成为了人们普遍的祈愿。可见健康长寿自古以来是人类美好的幸福追求,祈盼长寿是中国寿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都对此寄予美好诉求。
清道光二十四年《旌表节教叔母萧太孺人荣寿序》寿幛
长寿不仅是人类乐生恶死的本能反应,在我国还是宗法制度的一种需要。孝、悌思想的形成,对巩固长寿思想与宗法制度的联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由每一代的嫡长子即家长、族长或君主的正妻的长子继承家长、族长或君主的地位。在几代同堂的大家族中,长者就是家族、秩序和权威的象征。所以历代的孝子贤孙都祈求祖宗保佑自己长寿的同时,积极带头尊老敬老。对于统治者来说,国中多寿民又被视为是天下太平、国泰民安、海清河晏的重要标志与象征之一。清代乾隆皇帝74岁寿诞时,举行了隆重的寿庆仪式,颁诏请国内六千余位60岁以上的老人来紫禁城赴宴,这类活动实际就是重老、尚老习俗在政治上的反映。
汉代开始提倡并推行“以孝治天下”的政治伦理观念,汉武帝刘彻采纳儒家知识分子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之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正统的统治思想,国家开始倡导和推行忠、孝等儒家伦理观念,并将其提升到治国和笼络人才的政治层面上来。孝道成为一种获得积极认可和赞许的社会性行为,被视为不同阶层崇尚的正统社会伦理思潮的“风向标”。“家国一体”的意识开始日益被更多的底层民众所认同。在“家国一体”观念盛行的传统社会中,家庭秩序的和谐与邻里的友睦,正是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的基础,而社会风俗有时正是作为一种文化的软实力,渗透到国人的心灵深处,并发挥出政治、法律无法替代的作用。
经由国家和社会多渠道的宣传、弘扬和塑造,我国尊老敬老风气日盛。受到“孝亲”伦理观念及敬老、尊老的传统风气的影响,祝寿文化得以受到重视和发展。祝寿形式和内容丰富多彩, 促使以祝寿为题材的绘画、雕刻、剪纸、刺绣等众多工艺美术品出现。传统祝寿礼仪活动的热闹与欢乐氛围,也造就了丰富多彩、繁华纷呈的祝寿礼品,寿幛即是其中较为高雅的一类。
寿幛出现于明朝而兴于清朝。明代祝寿时盛行幛词,后来人们为年老的人祝寿时将祝寿文字绣于布料之上,作为寿礼赠送对方,挂于厅堂正中,形成寿幛。发展至清代,寿幛繁缛华丽,大多选用绸缎、绢布或丝绒等布料制成,其形状如中堂大小,布料大都为红、绿、绛、紫等绸缎,中间题以吉语贺词。封建士大夫、知识分子寿诞之时,亲友们便要为其送上一些赞颂文字,以表彰他们对国家、社会的贡献,宣扬他们的洁身自好,注重修养的高风亮节。因此寿幛深受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和士大夫的喜爱[3]。可以说,寿幛的产生,是中国封建社会祝寿礼仪的实际需要,它满足了封建社会歌功颂德的社会精神需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说:“一个民族总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本民族的标准。”[4]从这种意义上说,祝寿风俗及其载体寿幛一起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生活的鲜明标志性文化元素之一。
三、寿幛中的萧太孺人及其反映出的贞节观
陆川寿幛,其寿文“旌表节孝叔母萧太孺人荣寿序”言:
从来之人所难得者寿也然亦有耄耋期颐而贤不著于闺帏德不达于朝宁如此人者天即永其年世究不钦其范也惟境愈变而心愈贞年愈高而节益显萱庭树臬朝野交孚如叔母萧大孺人则有不朽之寿焉孺人毓自天水名门少禀异姿贞静幽间温恭淑慎无疾言遽色洵女君子也年十九归荫亭叔公鹿车同挽鸿案壮篝火伴读相夫子以游痒事高堂色养备至问视必勤极得二人欢心妯娌间情文相接礼法自持同爨而不计多寡析产而不争肥硗忍让齐家此其德之徵于常者也然而款冬之花经霜益茂荆山之玉遭刖斯珍古来贞姬类皆亲历苦雨人存正气何妨日受凄风孺人失偶正值二十九之岁兼以翁制未阕姑病未痊衾流血泪粉壁尽哀凉之声竹有斑痕霜帏皆凄楚之状乃心盟金石誓矢析舟上慰老母哭子之心下全夫君启后之志始则双丁绕膝继则一夔承家虽董以名师辅以益友而闺中诰诫刻刻以孝友睦姻为题膝下防闲时时以礼义廉耻相责爱而能劳母道而廉父道师道焉今观令子遐山华实并茂品学兼优帜树鸾旗文膺鹗荐力建祖庙而敬宗之意弥诚梓刻家乘而收族之功悉著冬蒸春祀则会立于祠雀角鼠牙则争排于里外而清操自励即内而慈颜渐舒故族党既见永叔之贤子姓愈仰欧母之德易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非即孺人之谓耶若乃敬师长勤树艺屏罗纹富而无骄暮而犹绩款宾以礼御下以宽贫者施粟米布帛棺资了无德色孤骸之无主者尤加意体恤随时检葬即此贞德之馀亦妇人中所罕见也余自庚子桂折京闱辛丑车旋栗里捧读部文知孺人得旨旌表给银建坊因叹德报不爽他日膺繁祉受荣封其馀庆正未有涯也本年七月四日为孺人设悦之庆秋开玉宇萱草长生律应金风婺星正耀合族子弟佥议制锦称觥而徵余言以介寿余思孺人清风播于百代贞节显于陆阳伫看如冈如陵寿身寿世常留巾帼仪型以为天下劝因付一言以侑康爵。
此寿文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由萧太孺人的侄子、例授文林郎拣选知县罗士奇于所撰。上面用楷书洋洋洒洒书写了29列计1,199字祝寿辞。寿文详细叙述了萧太孺人恪守贞节并获得朝廷旌表的故事。萧太孺人“毓自天水名门,少禀异姿,贞静幽间,温恭淑慎,无疾言遽色,洵女君子也”。19岁嫁到罗家,作为丈夫的贤内助,操持好家中事务,为丈夫分忧,“事高堂,色养备至,问视必勤,极得二人欢心”“妯娌间情文相接,礼法自持,同爨而不计多寡,析产而不争肥硗,忍让齐家”;29岁守寡,丈夫去世之时,给她留下年迈的老母亲、生病未愈的小姑子和两个幼子。坚强的萧太孺人“上慰老母哭子之心,下全夫君启后之志”,负起代夫行孝、抚养子女之责,“敬师长,勤树艺,屏罗纹,富而无骄,暮而犹绩”,“款宾以礼,御下以宽”,培养出“华实并茂,品学兼优”的儿子遐山,其德行“妇人中所罕见”,“清风播于百代,贞节显于陆阳”,欲制此锦“常留巾帼仪型,以为天下劝”。寿词文采斐然,歌功颂德,妙笔生花,为清代寿诞祝辞的典型范例。
“德”字可以说是中国伦理的核心观念。子思曰:大德者必长寿。佛教传入中土之后,因果报应的观念深入人心,而与孝道有关的因果报应观念,深深地影响到孝文化的稳定传承和祝寿风俗的持续发展。寿文对萧太孺人的道德境界予以高度肯定和褒扬,而这些道德原则的确定基本都是以儒家思想所确立的人生哲学为核心,即忠、孝、仁、义、恭、俭、让。萧太孺人以大“德”换来了自己的高寿和朝廷的旌表,可谓“德报不爽”,因善致福。
明清是宗族宗法观念不断加深的时期,族谱也是家族内部规范、文化传承和自我宣传的重要文本。女性由于身份等级和编谱体例有严格规定等原因,一般很难被详细记录在族谱内。而在罗氏族谱中,这篇《旌表节孝叔母萧太孺人荣寿序》的祝寿文赫然在列。族谱是以男性谱系主线编纂的文献载体,以体现宗法观念为基本特征,是官府地方志的重要补充。只有那些德行贤淑,为家族兴盛作出奉献,支持丈夫成就事业,辅助子孙创立家业,符合贞孝节烈和贤妻良母的女性,才会被破例记载书写。萧太孺人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此类,她以自己艰苦善良的一生努力,在族谱中留下了不朽的事迹和声名。
四、国家的贞节表扬制度——旌表
“旌”的原意是一种旗帜。“表”与“标”音同义通,原指裘的有毛的一面,引申为仪范、表率之义。后“旌”“表”通用,均为表彰、表扬之意。“旌”“表”连用,意即树立匾额、碑石、牌坊等标志,以示表彰。族表制度是我国古代统治者提倡封建德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中央朝廷或地方政府通过对忠勇、义夫、节妇、孝子、贤人、隐逸等人及其行为进行一定形式的表彰,以期达到美化风俗、教化民众之目的,是我国古代社会构建道德秩序的重要方式之一。旌表制度萌芽于先秦。先秦时的旌表对象既有佐国家之急的“义民”,又有殷遗民中的善者,也有前朝贤达等,旌表主旨尚不十分明确。后世则明确将忠、孝、节、义之人作为旌表对象。这种表彰形式在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一种常举之制,唐宋以后又有进一步发展,至明清时期已达到完备状态[5]。旌表制度的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为构建儒家伦理道德秩序起了巨大的作用。
从宋代开始,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在意识形态方面不断弘扬与强化程朱理学,将其作社会统治的思想基础。明清社会理学思想广泛推行,儒家礼教坚持女子在婚姻上从一而终,以夫为纲,以顺为正,夫死不应再嫁。统治者对妇女大肆宣扬“三从”“四德”,崇尚贞节为社会普遍现象。女子无论已嫁未嫁,都被要求“一女不更二夫”“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6]。随着理学思想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贞节观念逐渐成为女性衡量婚姻道德唯一尺度,寡妇再嫁便是“失节”。而家族作为国家的基础细胞,与国家的治乱兴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统治者亦充分认识到家国同构、家齐国治的道理。明太祖朱元璋曾说,“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谨夫妇”[7]。《清史稿·列女·序》有言:“积家而成国,家恒男妇半。女顺父母,妇敬舅姑,妻助夫,母长子女,姊妹,娣姒,各尽其分。人如是,家和;家如是,国治。……”可见,倡导女性贞节其实是在极力维护男权家庭的稳定、延续和发展,在宏观上有助于国家的有序治理。
在不断强化的程朱理学教化下,男性肩负着科举功名和传宗接代的双重压力,一些奋进于科举征途的男子英年早逝。在丈夫早逝的科举家庭中,出现了许多节妇,即拒绝改嫁,守节合制的妇女。这些坚守贞节的妇女往往肩负着奉养舅姑、为夫有后、育子成人的三大家庭责任。守寡训子的妇女,身兼父、母、师三重角色,承受着常人难以体验和忍受的生活压力和精神苦痛。
为奖励守节妇女,明清政府制定了相应政策。对守节达到政策规定年限的节妇,政府明令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明朝朱元璋规定:“民间寡妇三十已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嫁者,族表门闾,除本家差役。”[8]清初规定:“节妇自30岁以内守节,至50岁者,即行旌表。”[9]其后政策多有调整,雍正时期规定“节妇年逾40而身故,计其守节已逾15载以上者,亦应酌量旌奖”[10]道光四年又调整为对守节“已及10年”而身故的节妇予以旌奖[11],每年表彰一批守节合制、夫亡殉节、未婚守志的妇女,各给银建坊,以励风化。据《清宣宗实录》记载,自嘉庆二十五年到道光二十六年,道光帝共旌表守节合制58,981人[12]。女性的“节”受到国家政治权力的赞誉,演化为一种具备正统意义的伦理规则。被旌表者美名远扬、荣宗耀祖,儒家价值观亦在民众中得到广泛传播。
五、结语
寿幛作为一种祝寿贺礼,色彩鲜艳,寓意吉祥,既富有浓重的生活气息,又不失深厚的人文情怀。清道光二十四年《旌表节教叔母萧大孺人荣寿序》寿幛刺绣精美繁复,书法端庄秀丽,寿文内容丰富详实,直接地反映了特定的历史文化和民俗心理。其文字所记载的内容向社会公众宣扬着以“孝”为中心的,包括尊老、德行、善举、贞节贤孝、旌表等儒家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是研究清代广西地区历史文化的重要史料,是留存在世的一件不可多得的织绣精品。
[1](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98页。
[2]《尚书·洪范》,陈戍国《尚书校注》,岳麓书社,2004年,第112页。
[3]蔡丰明:《生命之树常青:中国寿礼》,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52页。
[4]费孝通:《民族与社会》,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56页。
[5]秦永洲、韩帅:《中国旌表制度溯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
[6]杨天宇:《礼记译·郊特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22页。
[7]章培恒、喻遂生:《二十四史全译·明史》,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3503页。
[8]申时行:《明会典·旌表》,中华书局,1989年,第218页。
[9]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23, 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第4270页。
[10]同[9],第4272-4273页。
[11]《清实录》第34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218页。
[12]统计资料来自《清宣宗实录》卷11、27、47、63、77、93、112、131、149、163、182、203、228、247、261、276、292、304、317、329、343、364、387、400、412、424、437, 转引自陆益军《道光朝旌表贞节及其争议》,《江苏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40卷第4册,第79-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