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整改方案的形式主义须破除
2018-11-29
浙江人大 2018年11期
日前,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北省委、省政府进行督察整改“回头看”反馈。督察发现,廊坊市固安、永清等县制定的整改方案照抄照搬、敷衍应付;唐山市高新區和芦台经济开发区整改方案除个别地名人名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明显相互抄袭。
有网民调侃,小学生抄作业会被老师批评,大学生抄论文严重者会被取消学位。那么整改方案“抄袭”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些评论认为,从全国各地时常发生的“同款”报告、“同款”发言材料等案例可以发现,官员们抄袭只是表面现象,根本原因是他们认为这些文字材料只是“应付公事”,是“空对空”,没人在乎实际工作。这种错误认识,是导致公文套话敷衍、乱象丛生的思想根源。
还有评论认为,抄袭背后的形式主义才是真问题。“不只是环保领域,在各方面杜绝抄袭、破除形式主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让纸面上的话可检验、可复查。如果公众成为‘阅卷人,谁又能逃得过这么多雪亮的眼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