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大视角下招投标法律保障的落实途径研究
2018-11-26伍晓聪叶性斌梁晓航
伍晓聪 叶性斌 梁晓航
【摘要】2017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起点,新形势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其中,落实招投标法律保障作为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招投标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新形势下,社会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招投标领域中出现了新问题,影响了社会发展。对此,在十九大视角下,落实招投标法律保障,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十九大视角;招投标工作;法律保障;落实
在十九大会议报告后,社会治理不再仅仅是政府独自承担的任务,而是成为亿万人民的事业。政府与社会关系逐渐由过去的对社会治理的大包大揽,转为招投标方式,将能够由市场承担的事物承包给适当的组织。在该种背景下,招投标工作在社会中发挥越发重要的作用[1]。然而,在招投标实际工作中,常出现各类问题,社会治理水平受到影响,抑制了社会发展。对此,落实招投标的法律保障,提高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透明,推动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招投标的概念
有学者认为,“招投标”主要是指采购人员事先对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提出条件与要求,邀请众多同类型企业单位参与投标,采购人员通过规范程序选择最适宜交易对象,完成市场交易。该种行为被称为招投标。也有学者对招投标分开定义,“招标”,主要是指招标人为购进物质、发包工程等活动,依照公布标准、条件等,公开邀请投标人前往固定位置投标,从中选择最佳中标人的单方行为[2]。“投标”,主要是指符合招标人规定标准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投标文件,在其中提出自己报价与相应条件的书面回答行为。实际上,无论将招投标作为整体或分开,本质上,招标与投标间都存在相互对应关系,是一种买与卖两方面的完成交易方式。
二、十九大视角下招投标工作中常见问题
(一)规避招标
规避招标,主要是对根据法律规范需要招标的工程项目,通过化整为零、划分标段、虚构情形等手段,避开招标,直接发包的行为。如:招标单位并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公告,或在不同媒介发布公告内容不同,使得投标人数不足三家。在十九大视角下,招投标活动越来越多,但是,法律保障的不完善,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直接发包的工程,质量难以保障,豆腐渣工程增多,扰乱了市场秩序[3]。对此,落实招投标的法律保障,成为关键。
(二)招投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
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出现,有效提高了招投标的规范性与法律保障。十九大报告之后,社会招投标活动增多,推动了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发展。然而,在招投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初期,机构由政府授权,取得代理业务,与政府间存在隶属管理。十九大后,政府机构将社会治理工作转交社会,政府职能发生转变,招标代理机构逐渐成为独立个体。然而,总体来讲,某些招标代理机构仍不能独立展开招标代理事业,招投标工作无法实现公正、透明,为招投标工作带来法律风险。
(三)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
在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发挥重要作用。评标专家的素质,主要包含有其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招投标作为一项复杂、专业的活动,对评标专家的素质提出较高要求,评标专家不仅精通专业知识,还掌握评标相关领域,才能有效保障评标质量,推动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并且,评标活动还应具备独立性与公正性,因此,评标专家应具备较强自律性、道德素养极高。然而,在现实中,即使在十九大视角下,社会越发重视招投标工作,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却仍存在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现象,串通投标人、利用程序漏洞干预招标公正性,提出倾向性意见等时有发生,影响了招投标工作。
三、19大视角下招投标法律保障的落实途径
(一)保障信息的充分公开,避免规避招标等不法行为
在招投标活动开展中,招标信息作为重要战略资源,哪个投标单位先掌握信息或占有更多信息,在投标工作中,占据地位越有利,所承担风险越小,最终竞标成功的几率越发。同时,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4]。并且,某些单位为规避招标,刻意隐瞒信息,带來了法律风险。在十九大视角下,社会对招投标工作越发重视,并发布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原有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进行修订,对此,在招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新的法律规范,保障信息的充分公开,避免规避招标行为,提高招投标的公平。
(二)全面遏止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间,国家政府提出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可以说,在十九大视角下,电子招投标已经成为招投标行业发展的未来趋势。然而,在电子招投标中,因法律保障的落实不足,影响了电子招投标的健康开展。对此,加强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结合,保障招投标过程的披露更加完全,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化;同时,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的电子化,减少招投标各主体的正面接触,预防招标人腐败、传统招投标等行为,使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总之,推动电子招投标的发展,对于法律保障的落实,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加强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
在招投标过程中,尤其是评标专家评标中,应加强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并赋予法律顾问一定权益,若招投标过程出现违法行为、评标专家发出倾向性意见等,应及时制止。并且,法律顾问应全程监督招投标工作,推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等的有效落实,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在十九大视角下,国家越发重视招投标工作,并提出新的法律规范,然而,在招投标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规避招标,招投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等现象。对此,积极落实国家最新印发的法律法规,保障信息的充分公开,全面遏止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发挥顾问的全程参与,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提高我国招投标工们质量,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耿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法律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7):219-219.
[2]郝利,宦文祥,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限制及法律分析[J].招标与投标,2014(5):28-30.
[3]唐子雯,我国招标投标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其完善[D].广西师范大学,2014(7):110-110.
[4]白如银,刘昕,殷珊珊.电子招标投标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J].招标采购管理,2014(11):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