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运河文化遗产品牌建设,提升文化自信
2018-11-26赵梦郭俊华赵童
赵梦 郭俊华 赵童
【摘要】通过对京杭大运河京津段相关文化遗产整合分析,具体指出运河文化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即: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完善;文化遗产缺乏宣传与推广;文化遗产发展模式存在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结合运河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对策。主要目的是加强运河文化品牌建设,增强文化自信。
【关键词】运河文化 文化自信 品牌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特别强调文化自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因此我们应准确把握其实践要求,加强文化强国建设。中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遗产资源丰富,就运河文化遗产来说,其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因此,大力挖掘以运河为中心的文化资源,就京杭大运河京津段运河文化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十分必要。
一、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及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离不开自信,更离不开文化自信。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不断提升文化自信的关键。因此,我们应当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文化遗产与文化自信关系密切,具体而言:文化遗产是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提升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文化遗产是提升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文化遗产的宣传与推广,是展示和增强文化自信的表现。古往今来,中华民族优秀辉煌的历史带给我们无数优秀的文化遗产,以这些文化遗产为载体,人们探索历史追寻遗迹,所以加强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是提升文化自信的关键。
二、运河文化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不完善
以运河为载体的遗产保护体系主要存在着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丰富的运河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与利用。目前为止,根据2012年8月颁布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北京段)》,北京段运河沿线已有的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待开发的文化遗产在内的文化资源40余处,北京沿线包括河道遗产5处、水源遗产4处、水利工程设施7处、航运工程设施10处、古代运河仓库5处以及运河文化遗产9处等在内的运河文化遗产整合。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运河孕育了丰富的文化资源,而调查显示这些资源在运河文化的发展与保护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尤其是以此为载体的品牌文化建设更是任重而道远。
单就北京段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保护重视不够。如图1所示,已公布的40项物质文化遗产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仅3项,而众多物质文化遗产中40%的文化遗产虽然提及但因保护级别不够高,重视度相应的也会降低。不仅如此,在运河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中,这些资源因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小,旅游路线规划和开发实际涉及到的也比较少,但是“‘国保”就不同了,例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的瓮山泊(今颐和园昆明湖),借助颐和园景区所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昆明湖的治理与保护也相应受到重视,昆明湖的绣漪闸也是如此。相比这两个“国保”级遗产,其他的物质文化遗产就比较逊色了。另外,根据北京市文物局官方公布的数据,关于运河沿线部分文化遗产,如地名、传说、风俗等也仅仅是简单地罗列仍缺乏详细的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无形的,其传承与保护相较于物质文化遗产难度更大,因此传承文化遗产我们首先要重视文化遗产本身。
除此之外,天津沿线的文化遗产的继承发展更是不容乐观。2009年10月运河文化杨柳青段(编号X-2)被确立为天津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关于天津沿线的运何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2011年4月颁布的《天津境内京杭大运河保护与发展规划》中仅对运河文化资源做出了功能區分类,即:城镇发展地区、村庄风貌地区、水利枢纽地区、生态发展地区、文化旅游地区。但是沿线的运河文化遗产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与整理,相比北京天津出台的规划并不完善。目前为止,相较北京而言天津沿线的运河文化资源整合分类,并没有官方文件对其说明整理,部分也仅为个人整理归纳。
其次,沿线部分运河历史遗存,包括水工遗存、附属遗存和相关遗产目前并没有给出相关的说明。例如,天津段的六孔闸桥、十六孔闸桥、九宣闸等正在继续使用的水利工程枢纽,都没有运河遗产的文化标示和说明性标牌。由此看来,政府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并没有具体明确相关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来保障。
如表1所示,天津沿线文化遗产整合,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仅1项涉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也仅仅是进入天津市市级文化遗产名录。运河文化衍生出来的这些文化遗产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保护体系不完善,阻碍了运河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不利于发展文化经济,提升文化自信。
(二)文化遗产缺乏宣传与推广
宣传和推广作为文化发展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如果做不好,沿线旅游经济的发展很有可能会受限。运河文化目前面临的困境中,宣传推广不足也是主要的表现之一。特别是,运河沿线古往今来发展起来的特色运河文化,由于缺少宣传,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也仅限于当地发展,没有形成特色运河文化遗产旅游路线,更没有延伸到运河文化的发展与保护中来。较为明显的是,许多当地人都不了解自己家乡的运河文化遗产,即使当地人知道或了解运河文化,但是对于其具体构成仍然是一无所知,更无法奢望借助当地人宣传这一媒介。
(三)文化遗产发展模式存在问题
首先,关于运河文化发展规划,《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只给出了宏观指导,但并没有对各级政府组织的职责具体细化,导致运河文化开发仍旧处于摸索阶段,品牌建设止步不前。其次,关于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其发展没有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充分融合,从而打造别具一格的特色发展模式。例如,以杨柳青年画为代表,它的宣传推广中很少涉及与运河相关的文化。除此之外,以运河为载体的旅游线路规划仍处于筹备阶段,北京天津作为旅游业较为发达的两个城市,其本身旅游系源丰富,吸引游客仍面临较大的压力。目前为止,由于品牌意识不强,带有运河符号的特色小吃、特色民间艺术表演、特色旅游没有自成体系,没有形成系列文化发展模式。
三、运河文化品牌建设的对策
运河文化保护力度不足,缺乏宣传与推广,并且发展模式存在缺陷,这些问题都是提升文化自信道路上的绊脚石。为了发掘与利用运河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我们应当加强运河文化遗产的品牌意识,形成运河文化遗产的特色品牌。
(一)强化建立运河文化的品牌意识
首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战略高度来理解和认识运河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将增强文化自信,打造运河文化品牌与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其次,要充分利用运河文化资源,挖掘其深层次文化内涵,先在小范围内形成“京津系列运河文化品牌”(例如富有运河文化特色的年画、带有运河符号的民间艺术表演),着实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运河文化。
(二)加大运河文化品牌建设的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品牌文化的推广,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特色运河文化旅游路线,从而在文化推广层次上强化运河文化品牌建立的意识。推进以民间组织为媒介的基层宣传,例如民族传统节日或全民参与的大型活动,2017年全运会的举办无疑为运河文化的宣传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文化宣传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运河文化的发展传承,更关系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
(三)选择正确品牌建设发展模式
首先,运河文化品牌建设发展初期,应充分整合可利用的文化资源,并将其与文化品牌建设相结合,列人品牌建设的规划中加以实践。其次,可以借助一些公益性的文化项目加以宣传推广,例如扬柳青年画可以做成系列小纪念品免费发放。最重要的是,以旅游业为代表的品牌文化建设,不仅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同时也能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总之,选择正确的发展模式是加强运河文化品牌建设的重中之重。
综上所述,加强运河文化品牌建设,对于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对文化旅游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升文化自信的作用尤为重要。因此,要在传承发展运河文化中,不断提升文化自信,也要在提升文化自信的同时加强运河文化品牌建设,从而使得运河文化这一优秀文化遗产不断继承发展、开拓创新。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7-02.
[2]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3]牛会聪.多元文化生态廊道影响下京杭大运河天津段聚落形态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1
[4]张翼,周洪双.“运河文化经济带”,是啥模样[N].光明日报,2017-03-25.
[5]宋俊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6]数据来源: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http://www.bjww.gov.cn.
[7]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2009-10-23.
[8]中華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4号.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