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自指、偏自指用法处理策略研究
2018-11-22杨旭
杨旭
摘 要 自指和转指并非排除性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包含性对立关系。转指可细分为典型转指、自指和偏自指三种类型,其中偏自指处于自指和典型转指中间地带,是由于认知区分“过程”和“结果”或“内容”困难而造成的;后两者可称为“广义自指”。《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针对自指用法的处理策略是系统删除,主要动因是固守“兼类要尽可能少”的原则;但针对“偏自指用法”却出现了“横向处理不一”“纵向变动不一”和“微观结构不一”的矛盾处理,原因在于固守“自指”和“转指”的二元划分,且偏自指用法具有模糊性。
关键词 自指 转指 兼类 处理策略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自指和转指又被分别称为“事件名词”和“事物名词”(陆丙甫2012;韩蕾2015),最早由朱德熙(1983)注意到。这对范畴和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中的兼类现象密切相关。韩蕾(2010)指出,名动兼类中有130余条词例是事件名词与动作动词的兼类,如“病、伤、伤风、感冒、大战、血战、死战、冷战、巷战、摔跤、冬泳、长跑、合唱、初试、比赛、复赛、决赛、欢宴、集会、联展、辩论、运动、游戏、洗礼、消夜”等;它们是由动作动词语义自指造成的,语义变化十分隐蔽。很多学者认识到它们是一个连续统(史有为1991;郭锐2002;杨同用,何彦杰2010;韩蕾2015)。郭锐(2002)指出:“典型的词汇化自指和典型的词汇化转指区别明显,但词汇化自指和转指之间的界限仍是较模糊的。”可惜他忽视了它们之间更是一种包含关系——“包含关系”指两个范畴对立中,并非甲乙互相排除,而是甲包含乙,如英语中的man和woman,man就包含着woman。本文将对它们的关系做出进一步澄清,并区分出典型转指、自指和偏自指三种类型,在此基础上以《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第7版为例,透视其相应处理策略和成因。因“典型转指”的意义发生了明显变化,为该类型设立义项没有争议,故此处不赘。(可参考杨同用,何彦杰2010;姜自霞,丁崇明,侯燕2011)此外,因典型转指、自指和偏自指多见于动词,形名兼类出现自指较少,语义都会发生明显变化(汪锦绣2013),故讨论以动词为主。
一、 典型转指、自指和偏自指三分法
吴怀成(2011)指出,自指和转指可统称为“转指”,因为“无论动词指称施事还是事件都属于转指,前者是动作转指施事,属于‘部分对部分的转指,后者是动作转指事件,属于‘部分对整体的转指”。因自指和转指的心理机制分别是隐喻(王仁强2006,2009;Yang 2008)和转喻(沈家煊1999;王冬梅2001,2004;王仁强2006),所以这种认识也符合转喻比隐喻更具本原性的结论(Panther & Radden 1999;Barcelona 2000)。在这种认识下来观察那些所谓“自指”的动词,就会发现其中总是蕴含或孕育着一定的转指成分。比如“游泳对身体有好处”中的“游泳”一词,一般会把它理解为动词“游泳”的自指用法,但事实上也可理解为用行为动作的称呼来转指一种活动项目。(陆俭明2013)再如朱德熙先生(1983)所举的“kindness”除了有自指用法(a quality of being kind),还派生出了转指用法(a kind act),如例句“I can never repay your many kindnesses to me”。有鉴于此,传统上二分的自指、转指可细分为典型转指、自指和偏自指三种类型,统称为“转指”;自指和偏自指可合称为广义自指。其中,“典型转指”指名词所充当的论元角色为具体的人或物,包括施事(如“编辑”)、受事(“贷款”)、与事(“同学”)、工具(“补贴”)等。“自指”指名词词义指向动作、行为、事件之“过程”——相当于陆丙甫(2012)所说的复杂事件名词——或人/事物性质、状态、特征、属性之“本身”——即形容词的自指用法。“偏自指”指由于认知区分“过程”和“结果”或“内容”困难,而处于自指和典型转指之间的中间地带,导致人们抱传统二元对立观念时很难定义它们到底是自指还是转指。三者关系如图1所示,其中同时容纳了连续统关系和包含关系。
二、 自指用法的处理策略及成因
与典型转指用法形成对立的是自指用法,对两者的处理策略也是严格对立的: 前者系统保留,后者系统删除。《现汉》从第6版系统删除了第5版[1]中原本设立的自指义项,如与“推理方法或思维形式”相关的“比方、类比、演绎、譬方、归纳、判断”等。如“比方”:
比方 ① 动 用容易明白的甲事物来说明不容易明白的乙事物: 他坚贞不屈的品德,可用四季常青的松柏来~。② 名 指用甲事物来说明乙事物的行为: 打~|这不过是个~。
(第5版)
比方 ① 动 用容易明白的甲事物来说明不容易明白的乙事物: 他坚贞不屈的品德,可用四季常青的松柏来~|打~|这不过是个~。
(第7版)
第5版中的义项②被删除,配例并入了义项①。“譬方”与“比方”的情况类似。再如“类比”,义项①中的词类标记由名词改为动词,但释义语言没有变化,仍然是“一种推理方法……”,出现了释义语言“词性”与词类标记矛盾的问题(即两者的形类不一致)。“演绎、归纳、判断”与此类似。此外,还删除了一些动作类词的自指用法,包括“实践、想象”等。如“实践”,第5版中义项②的词类标记由“名”变“动”:
实践 ① 动 实行(自己的主张);履行(自己的诺言)。② 名 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 ~出真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標准。
(第5版)
实践 动 ① 实行(自己的主张);履行(自己的诺言)。② 人们有意识地从事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 ~出真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7版)
《现汉》两个版本中的义项①都没有给出配例,那么实际中有没有典型的动词用法(即做谓语)呢?我们利用语料库在线进行检索,发现共有2615条索引,其中只有65条动词用法,占比249%。类型频率方面,不及物用法43条,前面出现的词语有“勇于(9条)、去(6)、亲自/身(4)、反复(地,3)、大胆(3)”等;及物用法22条,后面出现的都是抽象的词语,如“道德、纲领、精神、决心、誓言、口号、理论、理想、诺言、学说、原则、主张、宗旨”等。可见虽然其个例频率比较低,但类型频率很高,标注为动词是合理的。但除了动词用法,剩下的几乎都是做主宾语的名词用法(97.51%),最典型的用法第7版反而没有保留,令人费解。
再如“想象”,第5版中的义项①(名 心理学上指在知觉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新的配合而创造出新形象的心理过程)在第7版中被移到了义项②(动 心理学上指在知觉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新的配合而创造出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词类标记由“名”变“动”,出现了释义语言“词性”与词类标记矛盾的问题。
《现汉》(第6、第7版)为什么要删除这类自指用法呢?原因有二。首先,认为某类词具有多功能用法,同类词“都”能这样用,不看作词的兼类现象。(吕叔湘1979;陆俭明1994)如“劳动”,可出现在谓语(“他不劳动”)、主语(“劳动光荣”)、宾语(“爱劳动”)三个句法位置,陆俭明先生(1994)说同类的词“大多数”都能占据这三个语法位置。其次,固守“兼类要尽可能少”原则。典型的例子是“研究”,同时具有动词(“研究语言”)和名词(“学术研究”)的语法功能,但因它们不是少数(该类词占动词总数的31%),所以不宜处理为兼类。(吕叔湘,朱德熙1951;陆俭明1994;沈家煊2009)汉语语法本体研究倡导这两个原则,语文词典词类标注自然跟进,虽然程度有所差异,但几乎都在显性或隐性地遵循了这两个原则。以最为权威和流行的《现汉》系列为例,全面标注了词类的第5版遵循“兼类要尽可能少”原则(姜自霞等2011;王仁强2013;韩蕾2015);就是早期版本,虽然还未标注词类,但在释义时也是以“合”为主,例如“战斗”一词在第5版中是名动区分:
战斗 ① 名 敌对双方所进行的武装冲突,是达到战争目的的主要手段: 一场激烈的~。② 动 同敌方作战: ~力|~英雄|同敌人~到底。③ 动 泛指斗争: ~性|~在抗洪救灾的第一线。
但在1978年《现汉》第1版中义项①②是合为一个义项的:
战斗 ① 敌对双方所进行的武装冲突,是达到战争目的的主要手段。② 泛指斗争: ~性|~的唯物主义。(转引自韩蕾2015)
第6版在第5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但在遵循“兼类要尽可能少”原则上并没有实质性变化。例如第6版修订主持人江蓝生(2013)介绍道,第6版在词类方面的变化是“复查了词类标注,在保持原有词类标注体系的基础上,对少数词的词类标注做了修订”。说明遵循“兼类要尽可能少”原则的做法延续到了第6版。此外,一些专家学者的评价也透露出这一点,郭锐(2015)认为“汉语的双音节动词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名词性,可以做主宾语、受定语修饰,如‘研究、学习、检查、管理等,朱德熙(1985)把这些词叫名动词。如果把这些词处理为动词和名词的兼类,势必导致兼类词过多,在语文性词典中,不处理为兼类为好”。尹洪波(2016)也认为,这种修订是“值得肯定的”,“这一修订,算得上是词类标注的一次重大改进,不仅体现了修订者对汉语名词、动词认识的深化,也很好地贯彻了词类划分的简约原则”。目前,针对《现汉》第7版的词类标注研究虽然不多,但既然修订规模较小——“第7版說明”中根本未提及词类标注,那么可以推测它也遵循了“兼类要尽可能少”原则。
三、 “偏自指”用法的处理策略及成因
针对上面区分出的“偏自指”用法,可利用“对称性原则”来窥探其处理策略。“对称性原则”指具有反义、同义或类义关系的词项(统称为“对称词条”)的词类标注和释/译义一般具有对称性。(王仁强2005)因为这些词项通常会在词义演变方面发生类同引申情况(江蓝生2000;张博2004)。结果发现《现汉》第7版在处理这类词时并没有统一的策略,矛盾重重,具体表现为“横向处理不一”“纵向变动不一”和“微观结构不一”三种“不一”。
“横向处理不一”是指某些对称词条的词类标记不一。如作为“修辞方式(方法)”的“比喻、比拟、夸张、排比、设问、借代、双关”都被标为名词,如“夸张”:
夸张 名 ② 修辞方式,指为了启发听者或读者的想象力和加强所说的话的力量,用夸大的词句来形容事物,如“他的嗓子像铜钟一样,十里地都能听见”。
但“对偶、讽喻、递进”却被标为动词,如“对偶”:
对偶 动 修辞方式,用对称的字句加强语言的效果,如“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作为“艺术形式”的“舞蹈”被标为名词:
舞蹈 ① 名 以有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可以表现出人的生活、思想和感情,一般用音乐伴奏。
但“雕塑、绘画”只标了动词,如下:
雕塑 ① 动 造型艺术的一种,用竹木、玉石、金属、石膏、泥土等材料雕刻或塑造各种艺术形象。
绘画 动 造型艺术的一种,用色彩、线条把实在的或想象中的物体形象描绘在纸、布或其他底子上。
此外,同为“变化”类的“变化”被标为动名兼类,“质变、量变”只标为名词,“突变、渐变”只标为动词[2];同为“表”字头且具有偏自指义(表示结果)的“表示、表述、表现、表扬”被标为动词(“表示”和“表现”在第5版中都有一个名词义项,到了第6版被删除,第7版未变动),“表征”则只标为名词。但基于语料库在线的使用模式调查发现,“表征”具有动词用法,如:
物质系统的每一种连续形式,由构成它的各个部分的相互联系的特殊类型来表征。
这里,功能显然表征着体系更一般的特性,而非仅仅属于要素的描绘。
动机或诱因与其说是表征着个性的,倒不如说是表征着这一个性在生活中所遇到的情况的。
“纵向变动不一”指第7版相对第5版的变动存在矛盾,如大多数体育项目的名词义项被删除,包括“滑冰、滑雪、射击、射箭、游泳”,如“游泳”:
游泳 ① 动 人或动物在水里游动。② 名 体育运动项目之一,人在水里用各种不同的姿势划水前进或进行表演。
(第5版)
游泳 动 ① 人或动物在水里游动。② 体育运动项目之一,人在水里用各种不同的姿势划水前进或进行表演。
(第7版)
但“比赛、单打”等仍然保留了名词义项:
比赛 ① 动 在体育、生产等活动中,比较本领、技术的高低: ~篮球。② 名 指这种活动: 今晚有一场~。
单打 名 某些球类比赛的一种方式,由两人对打,如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都有单打。
此外,“警告”的名词义项(③ 名 对犯错误者的一种处分)被删除,而类义的“处分”仍然保留了名词(② 名 对违法乱纪的人按情节轻重做出的处分决定)。“胡说、对话”的名词义项被删除,但“传闻、传说、创议、称呼、笑语”却予以保留。
“微观结构不一”指因固守自指、转指二元对立观念而难以区分时,编者倾向于转指而设立了名词义项,释义自然也是转指义,但所选配例却偏向于自指。如“投资”:
投资 ① (∥)动 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投入资金: ~办学|~建厂|~一百万元。② 名 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投入的资金: 智力~|一大笔~。
义项②表明“投资”可以是“资金”,但配例“智力投资”很难说它是否是一笔资金,百度汉语的释义“把人的智慧和能力作为一种巨大的资源来运用和开发”甚至是动词性的。例句“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非常重视智力投资”中的“智力投资”并非资金,而是动词短语“投资智力”的自指用法。再如“释义”,名词释义为“用来释义的文字”,但所给配例“~简洁”中的“释义”理解为动词释义“解释词义或文义”也似无不可,而且和所谓“动词可以做主宾语”的主张不矛盾。类似的词还有“工作、教训、客套、疏漏、说明、讲究、困难、阅历、指示、忠告、注释、注解”等。
之所以会出现自相矛盾的“不一”现象,一方面是固守“自指”和“转指”的二元对立观念,另一方面是偏自指用法具有模糊性。造成偏自指用法模糊性的原因有二: 一是关联于特殊语境或领域,体现为涉专词条。比如“滑冰、滑雪、射击、射箭、游泳”关联于体育语境,故以动作来指称这些“体育运动项目”;再如“清唱”关联于唱歌领域,故成为一种“演唱形式”等: 虽然从释义语言来看属于典型转指,但实质内容又是自指。二是指向“结果”或“内容”的非典型动作,它们是相对典型动作[3]而言的,比较抽象或动性较弱,我们在判断它们时容易出现迟疑,如想法感情类的“打算”“爱好”“仇恨”等。最典型的当属言说类动词。姜自霞等(2011)总结了“传闻”“传说”“创议”“称呼”四个词,认为它们“是表示心理活动、抽象行为的动词,名词义所指称的语义内容都非常抽象,不是典型的名词,不占据一定的空间,视觉、触觉无法感知”。韩蕾(2015)则总结了49个词,进一步指出它们是非匀质的,其“意义就游走在动作义、自指义和转指义之间。词类定位也就徘徊在动词、事件名词和事物名词这些临界点的边缘”。两个原因导致编者在判断时出现“失误”,从而遗删了一些表面上是典型转指但实为广义自指中的偏自指用法。
沈家煊先生(2009)在論证“名动包含”模式时,强调一定要破除两个范畴对立只有甲乙互相排除一种情形,除了排除关系还有一种包含关系,甲包含乙,如英语中的man和woman,man就包含着woman。在我们看来,传统的自指和转指就属于包含关系,转指当中包含着自指。既然自指也就是转指,或者说自指蕴含或孕育着一定的转指成分,那么系统删除自指用法的做法也就值得商榷。而把转指视为一条连续统,再区分出“偏自指”用法,也有利于提高词典编纂者处理该类型的自觉性,从而能够更加精确地标注词类和释义。
附 注
[1]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现汉》第7版,但它相对第6版的修订规模较小(见“第7版说明”),因此在做纵向比较时选择的是第5版。文中除做具体说明外,第6版和第7版的词条内容一致,即本文的多数内容适用于第6版,我们只是选择了最新的版本。
[2]郭锐(2015)指出,“变化”一词较难判断是自指还是转指,只能勉强地归为具有来源、结果、凭据关系的转指义。这类词的模糊性还体现在与其他语文词典的对比中,比如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中,这五个词均只被标为动词。
[3]“典型动作”是指: 在事件认知框里边,最典型的是“施事—动作—受事”认知框,施事和受事成为语法中最具代表性的论元(Dowty 1991;陈平1994),满足这个认知框的动作都比较具体(或者说动性较强),还有完整的施事和受事,体现在句法中便是结构复杂,易于与主、宾、补、状共现。这类动词容易衍生出自指用法(如“比赛”)和典型转指用法(如“编辑”)。
参考文献
1. 陈平.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中国语文,1994(3).
2. 郭锐.《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词类标注的修订.中国辞书学报,2015(1).
3.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2: 39.
4. 韩蕾.试析事件名词的词类地位.宁夏大学学报,2010(1).
5. 韩蕾.汉语事件名词与动词兼类分析.∥复旦大学汉语言文字学科《语言研究集刊》编委会编.语言研究集刊(第十四辑).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
6. 江蓝生.近代汉语探源.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0.
7. 江蓝生.《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概述.辞书研究,2013(2).
8. 姜自霞,丁崇明,侯燕.《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的双音节动名兼类词.辞书研究,2011(3).
9. 陆丙甫.汉、英主要“事件名词”语义特征.当代语言学,2012(1).
10. 陆俭明.关于词的兼类问题.中国语文,1994(1).
11. 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四版).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50.
12. 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1951.
13.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9: 39.
14. 沈家煊.转指和转喻.当代语言学,1999(1).
15. 沈家煊.我看汉语的词类.语言科学,2009(1).
16. 史有为.词类: 语言学的困惑——相对性词类模式试探.∥中国语文杂志社编.语法研究和探索(五).北京: 语文出版社,1991.
17. 汪锦绣.《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双音节形名兼类词释义研究.集宁师范学院学报,2013(4).
18. 王冬梅.现代汉语动名互转的认知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19. 王冬梅.动词转指名词的类型及相关解释.汉语学习,2004(4).
20. 王仁强.汉英词典词类标注与译义的对称性研究——兼评《ABC汉英大词典》的词类标注与译义.∥中国辞书学会双语词典专业委员会第6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论文专辑,2005.
21. 王仁强.认知视角的汉英词典词类标注实证研究.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22. 王仁强.语法隐喻与汉语词典自指义项的设立.外国语文,2009(1).
23. 王仁强.现代汉语兼类问题研究.外国语文,2013(1).
24. 吴怀成.试论词类的本质、划分及动词的指称化.东方语言学,2011(2).
25. 杨同用,何彦杰.动名兼类的词义引申类型、功能与释义.辞书研究,2010(2).
26. 尹洪波.《现代汉语词典》词类标注变化的统计与评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6(3).
27. 张博.现代汉语同形同音词与多义词的区分原则和方法.语言教学与研究,2004(4).
28. 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言,1983(1).
29. 朱德熙.语法答问.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5.
30.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5—7版).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2012,2016.
31. Barcelona A. (ed.) Metaphor and Metonymy at the Crossroads: A Cognitive Perspective. Berlin: Mouton de Gruyter, 2000: 4.
32. Dowty D. 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 Language, 1991(67).
33. Panther K U, Radden G. (eds.) Metonymy in Language and Thought. Amsterdam/Philadelphia: John Benjamins, 1999: 1.
34. Yang Y. Typ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English in Grammatical Metaphor. Language Sciences, 2008(30).
(復旦大学中文系 上海 200433)
(责任编辑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