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语”“词”不当分立

2018-11-22刘静静

辞书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词汇学

摘 要 温端政先生提出“语词分立”,倡立“语汇学”“语典学”学科,这对于促进“语”的研究不无意义。然其目前的理据性、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均存疑,当前“分立”是否真正于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有益,需要考虑。文章从学术史及学术研究应有的路径等角度再论语词的分合问题,指出: 当前“语”的问题,仍可放归到词汇学框架内去探讨、完善,继而展开系列性研究,这可能要比“论分不分立”本身更有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 词汇学 语汇学 语词的分与合

2000年,温端政先生《“龙虫并雕”和“语”的研究》一文建议建立与汉语词汇学平行的汉语语汇学,十七年间,其多次表示:“语词分立是汉语不可抹杀的客观事实”“语词分立,必然导致‘语汇和‘词汇分立”“‘语汇和‘词汇分立,自然而然要求‘语典和‘词典的分立”“‘语典和‘词典分立,使语文辞书呈现字典、词典、语典三分的格局,这是语文辞书的现状,也是语文辞书发展的必然趋势”等。对于“语词分立”相关问题,我们曾表示: 温端政先生强调“语”的研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将“语”“词”分立,未为妥当;把“语”独立出“词汇学”研究的范围而自立门户建立一门与“词汇学”完全平行的新学科的做法有待商榷。一个学科能否从原有学科中析出而独立,并不应仅看其是否另起炉灶有了一套新的术语,而要看其是否具备学科独立存在的学术基础。(刘静静2011,2016)应当说,对于这些不同意见,温端政先生是看到且重视了的,其先后于2013年、2014年、2016年、2017年撰文进行了讨论。但温端政先生的回应或讨论更多的乃针对某些细枝末节的表述方面,却忽视或回避了我们(包括其他一些学者)所提出的某些涉及其理论根基的问题。[1]有鉴于此,本文进一步重申相关观点,并从学术史及学术研究应有的路径等角度,再察“语词分立说”“语汇学”“语典学”[2]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能性等。

一、 “语词分立”理据存疑

温端政先生(2016)指出,“语词分立”的主张“主要针对的是‘语是‘词的等价物的说法”。其认为“等价物”之说“经不起语言事实的检验”,“破除‘语是‘词的等价物的观点,主张‘语词分立,是树立正确词语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前后进行了多次论证。[3]然语言事实是否真如温先生所言,“等价物”的提法是否真经不起检验,答案恐怕是否定的。诚如晁继周先生(2017)所言,“人们把某些熟语说成是词的等价物,是说这些‘语在语言中起着跟词一样的作用”,“等价物”的提法是就语词同为语言的建筑材料的性质而言,是就语词同为语法单位层级中“造句的”层级而言,是就语词同为“词库”成员单位的性质而言(董秀芳2004;王勤2006等)……这些共识,恐怕并非“经不起语言事实的检验”。(详见图1)

反过来看,温端政先生将“语”和“词”分立的另一项重要依据或理由——他所认为的“语”“词”间的性质/本质[4]的不同,这是否经得起语言事实的检验?

温端政先生(2016)将以往其所论述的语词间的“异”做了“全覆盖”和“交叉性”的异的区分。“交叉性的异”主要涉及词和语的语法功能问题,包括成句功能、被引用的功能、被拆开使用的功能等,对此我们曾有讨论。[5]此处主要看其“全覆盖的异”: 1. “词”是最小的语言单位,而“语”是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不是最小的语言单位,是比词高一级的语言单位。2. “词”的结构是固定的,“语”的结构是相对固定的。3. 词义和语义的特性不同。词义具有概念性,语义则具有叙述性。准此,读者恐要产生系列疑问,比如:

1. “最小的语言单位”是“词”,还是“语素”?

语言单位是构成语言系统的单位。“词”是“最小的能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而非“最小的语言单位”。温先生将“语素”视为“构语之素”,“词”便自然成为了其所认为的“最小的语言单位”,但这不免造成术语的混乱。因为学界通常认为“语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而非温先生(2005)所言的:“语既然是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词自然成为构成语的要素,简称‘语素。”

2. “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是否一定是“语”,还是也可以是其他别的单位?

“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不一定就是语,也可能是其他单位。比如词法词中的一些(如“猪肉”“鸡蛋”“猪肉包子”“鸡蛋壳”等)即是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固定短语和自由词组等也有一部分是由词与词组合而成的。

3. “由词和词组合而成的”语言单位是否一定比“词”高一级,还是也有可能与“词”共属于同一层级? 语法单位是语法研究中所使用的单位。(陆俭明2005)语法单位可分为构词的、造句的、表达或交际的这样由低到高的不同层级,不同级语法单位间的区别和联系可概括为图2(单双箭头分别表组成关系、实现关系,实现是低一级的语法单位获得高一级语法单位的功能)[6]:

“功能决定单位的层级”,不同级的语法单位之间有质的差别,这种差别是功能性的。“词”和“语”同属于“造句的”层级,同级语法单位之间的差别是量的差别。[7]即同级语法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组成关系,不同级语法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实现关系,语素获得了造句的功能就成为了词,词、词组、语获得了交际的功能就成为了句子。同一个音义结合体属于哪一级语法单位要看它的功能。

4. “用以组合成语的单位”是否一定是“词”?

“用以组合成语的单位”不一定就是词,也有可能是语素,如“迫在眉睫”中的“睫”,“自顾不暇”中的“暇”等,俞敏先生(1984)即有“化石语素”的提法。晁继周先生(2017)亦指出:“有些著作或文章中,说语是由词组成的。这种说法不严密。词可以组成语,一些不成词的語素也可以组成语。因为这些现在已不能独立运用的语素,在古汉语中还是独立运用的词。在很多成语和一部分谚语中,都有这样的语素存在。”

5. “语”具有“相对固定性”,“词”是否不具有“相对固定性”?

部分词法词的结构也是相对固定的。这是因为词化和凝固性的高低与直接成分的字数和结构类型密切相关。已有的研究表明: 两字组中定中、联合最易凝固,主谓最不易凝固。三字组中只有21的定中式最易凝固;四字组中的22的联合式最易凝固。(王洪君2000)

6. “语”的相对固定性表现在哪些语上?“相对固定性”是否是语的本质特征?

“语”的所谓“相对固定性”只是多存在于“组合性”成语中,融合型成语和综合性成语具有结构的固定性,各个组成成分不能随便用同义词替换,也不能把各个成分的次序加以颠倒。(张永言1982)125“‘结构相对固定性不是语汇的本质特征。”(马志伟2013)

7. “词义”是否都具概念性?

词并非都具概念性。如介词、助词等“虚词”就不具概念性,“词汇词”中“知道”“可以”一类也不具概念性。词义和概念不具统一性。这是因为词义包括理性意义和附加意义两部分,虽然词的理性意义是与概念相联系的那部分意义(它与概念都是对某种现实现象的概括性反应,都为一定的语音形式所负载,都是词的语音形式与所指物的中介,即处在“词的语音形式词义/概念所指物”的序列中),但是词的理性意义属于语言范畴,概念属于思维范畴,二者必然存在着区别。[8]

8. “语义”是否都不具概念性?

部分“语义”也具概念性。尤其是词汇化的成语,其语义高度凝练,乃各单义通过隐喻、转喻等手段加以引申之后的有机融合,表达的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意义或概念,如成语“丝竹管弦”就是通过转喻的方式来泛指音乐,其认知理据是音乐是由管弦乐器演奏的,以工具指代作品。(蒋澄生等2013)辛菊、栗健(2013)也表示: 对于温先生在其《汉语语汇学》一书中,认为“‘语不是概念性而是叙述性的语言单位”,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语既有概念型的,也有判断、推理型的,成语亦如此。该文将概念型成语分为实体概念型和属性概念型两类,并给出了诸多例证。此外,王德春(1983)、张永言(1982)123等先生也都有关于“语具概念性”的表述。

9. “语”是否一定具“叙述性”?具“叙述性”的单位是否一定是“语”?

语不一定(或不全都)具叙述性,如为温端政先生主编的《中国惯用语大全》所收录的“绊脚石”“避风港”“闭门羹”“地头蛇”“铁饭碗”“第三者”“第二职业”“地方粮票”等体词性惯用语似乎就不带叙述性。(程荣2015)具“叙述性”的单位也不一定就是语,比如动宾式复合词中的很多单位也都具叙述性。正如程荣先生(2015)在列举《现代汉语词典》对“叙述”的释义后所指出的,“对‘叙述性语言单位的理解似乎应当是那些谓词性的语言单位,诸如温先生所举叙述性的‘吃一堑,长一智等;但有些通常也被视为固定语的,像‘绊脚石‘山珍海味‘鸡毛蒜皮等按一般的理解就不具有叙述性”。[9]

10. 为何“叙述性”这类“表达功能”上的分类被温端政先生视为“语”“词”间的大不同?而同为分类标准的“语法分类”等却不能? “叙述性”仅为事物分类时的一个方面或角度。实际上,即便是“表达功能”上的分类,也并非温端政先生首创——孙维张先生(1989)即已根据熟语的表达功能,把熟语分为两大类: 描绘性熟语和表述性熟语。但与温先生不同的是,孙先生认为“熟语学”的性质是典型的语言词汇科学,是“词汇学的分支学科”。[10]

二、 语词分立或引发系列问题

如果说上述种种只是就语词分立的论述本身而言,那么“语词分立”之后的影响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长期以来词和语被学者们放在一起进行研究……因为它们的确存在着较大的同一性。事实上,很多问题不仅存在于词上也存在于語上,将词、语割裂开来,对研究而言,可能不但无所补益,反而十分有害。”(周荐2014)

1. 词语研究的理论方面。若语词分立,则基本词汇与一般词汇中各自的“词”“语”如何办?“卸责”与“引咎自责”这类词与固定短语有对立关系的现象,以及“蜃景”与“海市蜃楼”等名词与成语构成的同义现象等,如何研究?[11]更为重要的是,汉语的词具有单双音节相通、双音节四音节相通的特点,这是汉语节奏上的需要,也有意义方面的动机和韵律上的限制,若语词分立,则该如何看待?(沈国威2014)

2. “汉语的字[12]、词、语是一个连续统”,了解这种连续性不但必要更十分重要。比如《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释“大”有9个义项,“心”有4个义项,“水”有7个义项,“地”有13个义项,“生”有20个义项,“手”有7个义项,“热”有9个义项,“下”有27个义项,“出”有14个义项,这些同时存在的几个字义中,实际使用的是哪个?这需要在复合词中才能确定,即不是字义决定复合词的意义,而是复合词决定字义。(沈国威2014)如果语词分立,字典、词典、语典三分,则字义、词义、语义的确定该如何进行?

3. 有些习语俗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经历了一个从非词的分立的句法层面单位到凝固的词化了的单一语言单位的结构功能虚化的过程(即通过约定俗成的心理固化,由篇章或句到短语再由短语到词的词汇化过程),如“贼去后关门”凝固为“贼去关门”,“张公帽儿李公戴、张公帽掇在李公头上”凝固为“张冠李戴”,“屋下架屋,床上施床”凝固为“叠床架屋”,“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凝固为“成王败寇”,又如“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演变为成语“瓜田李下”,也作“李下瓜田”“整冠李下”“正冠李下”“正冠避李”“整冠纳履”,亦省作“瓜李”“瓜田”“李瓜”,如果语词分立,这些“词化”了的“语”的性质及其词汇化过程该如何看?

4. 根据构式语法的观点,不同的语言形式是约定俗成的形义配对体,从词到词法句法规则、语义规则,甚至音律模式和语用推理都可表征为不同图式度的构式,形成一个渐变链,从中既可见口语语辞到书面语辞的发展,也可见书面语辞在口语语辞中的演变,既有雅词的俗化,又有俗词的雅化,既有形式结构上的相似性,又有深层语义的相融性,并反映了由言语意义到语言意义和由语言意义到言语意义互动交融的转化。如果“语词分立”“语汇学”独立,这类的研究如何进行?语言学或汉语史视角下的词和语的历时研究,又该如何接壤?

5. “语汇学”除自身架构上的问题外,其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之一。如,语义是语言形式(广义的也包括言语形式)所表达的内容,词汇意义是语义,语法意义是语义……简言之,语素、词、短语、句子、句群、篇章等各级单位都有意义,都是语义,(石安石2005)那么“语汇学”中的“语义”与语义学中的“语义”如何区别?两相比较,语汇学是否有模糊了术语内涵、缩小了术语外延之嫌疑?再者,“词法”与“句法”都归于“语法”,那么“语汇学”中的“构语法”与“语法”“语法学”又是何关系?[13]

6. 若“语词分立”“字典、词典、语典三分”或“语典学”独立,则语文辞书的编纂修订也要面临系列问题。读者首先就要问: 如《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汉大》)、《辞源》、《辞海》及《现汉》等语文辞书中的“语”的条目届时该如何处理?如《现汉》释“心”有5个义项,收录以“心”结尾的复合词或惯用语178条;《汉大》释“心”有14个义项,收录以“心”打头的复合词或四字格词语472条。(延俊荣2011)这些词语的语义互有关联,组成了一个“心”的词语聚合。如“哀莫大于心死”“不到黄河心不死”“死心塌地”,其“心死”“心不死”“死心”中的“心”有“想法、念头”义,《现汉》释“死心”为“不再寄托希望,断了念头”,释“死心塌地”为“形容主意已定,决不改变”;“三心二意”“二心两意”“不怕虎生三个口,最怕人怀两样心”,其“三心”“二心”“两样心”中的“心”有“心思”義,《现汉》释“二心”为“不忠实的念头,异心”……诸如此类,语典或语典学若要分立,那么其中的“语”的条目是否就都要分立出去(而只保留词)?如果不分立出去而仍然语词兼收,则语典和语典学的研究对象是否就仍包含在了词典、词典学中?那么语典和语典学分立的必要性、理据性甚至其价值和意义等似乎都要打上一个问号。[14]

7. 退一步讲,温先生书文中曾多次强调要注意做好“重点语素”的释义,并常常以“贵易交,富易妻”“公人见票,牲口见料”及“摇头不算,点头算”等条目中的重点语素“易”“票”“算”为例,指出已有成果释义之误。[15]然而其所认为的“重点语素”似乎也是“词”。如果语词分立,它们的准确含义似很难有效地辨析出。[16]

上述种种,均需要认真考虑。其实,词与语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二者相辅相成,尤其语意的理解更与词义密切相关,语的深层次研究更离不开词义的研究。如“掉枪花”是汉语中的惯用语,又作“掉花枪”。“枪花”和“花枪”本是记音词,也可写成“腔花”和“花腔”。“掉”可通“调”,“掉枪花”有“耍弄花言巧语”义。另,“混腔水”也是汉语中的惯用语,其中的“腔水”亦是记音词,可写作“腔势”“腔式”或“枪式”“枪势”,“枪势”又是英语“chance”的记音,“混腔水”的“蒙混过关”和“喻混日子”义似由球类俗语“混枪势”派生而来。只有探明“掉”“调”“枪”“花枪”“枪花”“腔花”“花腔”和“腔水”“腔势”“腔式”或“枪式”“枪势”等的词义,方能理解“掉枪花”“混腔水”的语义。(徐时仪2010)

三、 “语词分立”稍显草率

如果说上述问题是就学术研究本体而言,那么“语词分立”“语汇学”倡立之初温端政先生在逻辑自洽性方面或也存在问题。如杨怀文先生(2016)“在对‘汉语语汇学进行解构的基础上,以‘简单性、逻辑自洽性、与其他学科的相容性、可检验性、可持续性五方面为判别标准,对其逐一进行了评析”。除此之外,或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关于语的定义范围等问题

“语词分立”及“汉语语汇学”倡立伊始,“语”被定义为“由词和词组合成的(或大于词的)、结构相对固定的叙述性语言单位”。根据该观点,语只包括成语、惯用语、谚语、歇后语四类。然而,随着学界对于语的范围问题的不同意见的出现(如李如龙2009;程荣2015等),温端政先生(2015)又给出了语的两个定义,一是狭义的语的定义,二是广义的语的定义,广义的语包括了格言和名言,并称:“这样,汉语语汇学的理论体系就需要作重大调整,语的构成和结构,语义等都要重写,格言和名言都要设专章论述。这样,将出现新的汉语语汇学。”此类“调整”当然不能不说是吸收学界观点之表现,也固然可视为自圆其说,且格言、名言本来就为不少人视为熟语的一部分,但该种“翻来覆去”或“自相矛盾”是否是“语词不该分而分”的必然结果?

2. 个别观点或表述前后抵牾的问题

如温端政先生(2017)表示:“我们只说过,‘语和‘词在性质上有不同的一面,从没有说过‘语和‘词在‘本质上不同。”然其明确倡导“语”“词”分立的《论语词分立》(温端政2002)一文却有如下表述:“‘语和‘词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带有本质性的区别,这些区别证明‘语不是‘词的‘等价物。”似自相抵牾。[17]

3. 对于自身观点和他人做法存在不同标准问题

如,温端政先生首倡辞书应字典、词典、语典三分,并指出了《现汉》收语的问题,以做说明。[18]但《新华语典》作为语汇学指导下的产物却同时收录了不属于其所划定的“语”的范围的格言和名言,他的解释是:“实用性是指辞书编纂要考虑到读者的实际需要。格言、名言从性质上看,属于言语单位,不属于语的范畴。但它们和‘语有一些相通的地方,而且有些格言、名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语。因此,也把格言、名言作为语典的收条对象,对读者来说,可能是一种方便。”我们当然不反对格言、名言入典,因为其本身就是语的一部分;但是,假若在温先生看来属于言语单位的格言、名言都能够和属于语言单位的语并列一起,那与“语”性质相同同属语言单位的“词”为何就不可?如果说格言、名言“和‘语有一些相通的地方,有些格言、名言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语”,那有些“语”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词”。如“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瓜田李下→瓜李”“管中窥豹→管窥”“画蛇添足→蛇足”“指腹为婚→指婚”“指鹿为马→指马”“守株待兔→株守”等,且这种例子不在少数。而且,《新华语典》收录其所认为的非语单位被视作注重实用性,《现汉》收录名副其实的语言/词汇单位成员“语”却被质疑,似标准不一。[19]

4. 引用他人观点材料时的问题

温先生文中曾列举学界对语汇学的正面评价[20],以此来旁证语词分立及语汇学的学术影响力。但其中表述不完全客观的例子还是值得一提。

(1) 李红印先生(2005)《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收“语”分析》。温端政先生(2016,2017)表示:“‘语词分立主张提出后,最早表态支持的,并不是温朔彬等人,而是北京大学的李红印先生。”该文列举了李文中诸如“21世纪汉语词汇学引人注目的动向是‘语词分立新主张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很广的应用前景”的表述,但是温先生似忽略了以下几点: a.“21世纪汉语词汇学引人注目的动向是‘语词分立新主张的提出”,这里说的是“词汇学”而非“语汇学”;与此相类的表述另如“我们认为,《大纲》收‘语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但收不收‘语以及怎样收,是涉及词汇学理论的大问题”;b. 李文该说是就对外汉语教学中建立“语素(汉字)”“词”和“语”三级语言教学单位的角度而言[21],而非就语言研究或词汇学研究中“语”和“词”两类单位的分立而言;c. 李文中同时提出了一些问题,如“‘语究竟是不是语法单位?‘描述性‘表述性和‘引述性是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东西?”而温文(2016)并未列举。[22]

(2) 韩敬体先生(2009)《语词的混同、分立与辞书编纂问题》。温端政先生(2015)列举了韩先生文中的部分内容,并称“这明明是对‘语词分立的支持”。[23]而实际上,韩文中虽出现了“有价值、有意义”字眼,但就温文所引的韩文原文——“温端政先生2002年提出语词分立问题……提出这一问题是有价值的,对促进词和语的研究、词典分类编辑、词典收詞范围,更新辞书的某些观念都是有意义的”来讲,其并未提到“支持语汇学学科分立”,而更多的是就“促进词和语的研究”而言的。相反,倒是韩文中另有一段却未为温端政先生(2015)列举——“汉语词典收字或语素是难以避免的,因为不少单字就是成词语素,就是词。而词典也不能不顾语汇,成语运用就有类似词的地方,何况还有难以分清词语的所谓短语词存在呢?从实用性出发,不能要求一个人,特别是小学生既备字典,又备词典,还要备语典。”[24]这似乎不是“明明是对‘语词分立的支持”。

(3) 曾昭聪先生(2012)《论明清俗语辞书的收词特点——兼论辞书编纂中的“语词分立”观与“语词兼收”观》。温端政先生(2016)表示: 该文(曾文)“摘要”中就强调: 从明清俗语辞书“语”“词”兼收的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认为辞书编纂中“语”“词”兼收和“语词分立”是可以并存的。正文又说: 语词分立“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对辞书编纂具有指导作用”。可见,该文并不反对语词分立,而周文却说它“从反面对‘语词分立提出了不同意见。”温先生转引与曾文原文或有出入,表现在: a. 曾文正文中确有对语词分立观点的表述,但曾文说的是“这一观点有一定的道理,对辞书编纂具有参考作用”,而非温先生所转述的“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对辞书编纂具有指导作用”;b. 曾文该表述出现的位置是在其列举温端政(2002)《论语词分立》中评《现汉》收语之不足并倡导词典收词、语让给语典去做的观点之后,曾文有感于温端政先生所评,指出其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语”“词”兼收现象不能简单地判为不足,并说明了原因(只列其纲目如下): 其一,“语”“词”兼收符合中国传统语文辞书的编纂体例。其二,“语”“词”能否兼收与“词”和“语”的划分密切相关。熟语中的“语言性的固定语”在功能上与词一致,若要从“词典”中抽出来,不论在词典编纂还是使用上都有所不便。我们可以编纂单纯的只收录熟语的“语典”,但似不可能编纂出单纯的“词典”。在“词典”中“语”“词”兼收,还是有它的现实意义的。其三,“语”“词”兼收符合语言哲学的“意义使用论”。温端政先生(2016)或未全面引述/全面理解曾文原意。

(4) 黄建华先生(2016)《对修订〈汉法大词典〉的期许》。温端政先生(2017)表示: 《辞书研究》2016年第5期发表了《汉法大词典》主编黄建华先生《对修订〈汉法大词典〉的期许》一文。文章的第六部分“收词和收语”,有感于汉外词典往往注意收词而忽视收语,称:“大型汉外词典收词量往往十分充足,而‘收语量则相对贫乏;传统上称为‘词典的,一般都含字、含语,而以词为主,常常忽略语的地位”。他建议另起炉灶,编本《汉法语典》,给《汉法大词典》“添个小妹妹”,将来与之形成“姐妹篇”。由于看到“语”的重要性,他认为:“笔者早就注意到‘语词分立或‘字典、词典、语典三分之说(温端政2002、2014),尽管有质疑之声(刘静静2011),但我是赞成前说的。后喜见温端政先生(2014)主编的《新华语典》问世,更坚定了我关于在汉外词典中系统收录必要语句的信念。”黄建华先生被誉为“著名辞书学家、我国当代理论词典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意见为“语词分立”是否成立的讨论做出了令人信服的结论。研读黄先生文,其有感于《汉法大词典》“收语量”(除成语外的现成语句收录)相对贫乏确乃事实,对于今后如何处理,黄先生给出了两个办法:“一是精选一些有言外之意的常用现成语句(尤其是谚语),提供可靠的法译,予以补充。二是另起炉灶,编本《汉法语典》(暂拟名),给《汉法大》添个‘小妹妹,将来与之形成姐妹篇。”这与温先生直接宣称的“他建议另起炉灶”稍有区别。此外,黄先生文中确存在“我是赞成前说的”这一表述,但同时要注意的是其“更坚定了我关于在汉外词典中系统收录必要语句的信念”语。黄先生作为《汉法大词典》的主编对其收语量有着进一步增加的期许,而温先生主张“语词分立”并倡导将“语”从“词典”中分立(其曾以《现汉》收语之不足来说明),二位先生观点略看相类,但实质旨趣或有着区别。[25]

四、 “语”的研究应于词汇学体系内秉以实证路径

温端政先生书文中曾多次表示出汉语语汇学已然是一门与词汇学平行的独立学科的学科态度。[26]语汇学究竟有否成为独立学科的可能?这里不妨列举郑述谱先生(2010)所言:“作为汉语界以外的学者,我们难以评判‘语汇学研究所达到的水平……如果拿学科独立存在的条件来衡量,熟语与术语一样,也是有成为专门研究对象的潜在可能的。但就目前的研究现状看,极有可能还缺乏对研究对象的实际阐释,还没有提出对该领域内的现象作出解释与预见的理论,还没有找到本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还没有创建出本学科自己的术语系统。也许有一天,随着研究的不断突破,成果的不断积累,汉语熟语学能成为一门单独的学科,这也未可知。”应当说,郑先生观点不失客观,我们的理念亦如此: 语汇学不是一定不可以建立或独立,但是否是现在?恐怕还不是。学术研究的“研究对象”可以有很多种,每一种也都可以花力气专门进行研究,但要上升至一门学科的建立层面,除了有其必要性之外,更要以它的研究积累丰厚程度与理论深度等为重要前提。而当前,有关于“语汇学”中“语”的名称、性质问题,“语汇”的性质、范围问题,“语汇学”的研究对象、内容、方法、手段问题,“语”的分类系统、分类原则,语的构成成分、结构类型、构语法,语义的特点、分析、描写,各类语的性质、范围、意义、功能及语典编纂等方面,学界均不乏疑问,当前形势下的汉语语汇学能否堪称“已经建立”,目前恐怕是要打上一个问号的。

2004年,江蓝生先生《“中国俗语大全”序》中曾列举了研究古代俗语的方法和途径,包括: ① 借助汉语史研究的成果考释难解俗语;② 利用方言研究的成果进行研究;③ 运用训诂学和现代语义学的方法研究词义的演变;④ 利用《中国谚语大全》《中国歇后语大全》《中国惯用语大全》(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补充大型辞书收词或义项之遗漏。该文并就“爱他的,着他的”“按定坐盘星”“眼泪流着些脚后跟”;“阿大穿新,阿二穿旧,阿三穿补,阿四穿破”“阿大着新,阿二着旧,阿三着破,阿四着筋”;“阿爷值钿大孙子,阿爹值钿小儿子”;“爱便宜,错便宜”“八月初一雁门开,懒妇催将刀尺裁”等条目给出了实证研究例。江先生的“序”颇具指导性意义,循其进行“语”的研究不仅会所获甚丰,更是推动研究的正途。倘“语”的研究自那时起便汲取其精髓,进行踏实的实证研究(而非十几年间一直论证语词应不应该分立),则时至今日很可能是另外一番模样。

2015年,沈家煊先生《论形式类的分与合》曾指出:“形式类不是分得越细越好,不该分的分,不仅效用低,而且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成为累赘和干扰……”“主张‘简明原则,能不分就不分,而不是尽量分”虽是就语法研究中的某些问题而言,但贯彻到词汇学内,对于如何合理看待“语词分立”“语汇学”“语典学”等问题,同样适用而贴切。正如程荣先生(2015)所言:“汉语语汇学要实打实地建立起来,须在已有基础上有所创新并拓展,而非仅仅是从原有的词汇学中抽出一块升级另行单立。”也如陈长书先生(2016)所指出:“原本一个学科可以说得清楚的事情非要分作两个学科来说,实际上就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不利于学习者掌握和学习,更不利于学术的发展。”相较于论证语词分不分立,语的研究“当务之急应当是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新的理论和方法推进具体现象的研究……而这一切都可以在词汇学的架构中实现”。

附 注

[1]如“语”“词”当分当合?分合各自的理由为何?语、词是对立大于联系,还是联系大于对立?“语”是否不属词汇单位?“语”可不可以收进词典?“词”“语”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在“语汇”“词汇”上建立一个“词语学”,从学科体系上看是否可行?“熟语”的术语是否非废不可?“词”“语”合研的利弊为何?可参周荐(2010,2014,2017,2018)等。

[2]温端政(2014)提出了“语典学”的概念,表示出希望將“语典”从“词典”中分立并独立为与“词典学”平行的“语典学”学科的愿望。另据温端政《论〈新华语典〉的学术意义》(第五届语汇学会议论文,2015)所示,其正在撰写《汉语语典学》,且已出示了该书的主要内容。

[3]见温端政(2000,2002,2005,2006,2007,2010,2014,2016,2017),所论大同小异,却也时有补充。

[4]温先生论述语词之不同时有“性质”“本质”不同提法,后文述及。

[5]参刘静静(2016)。周荐(2014)、程荣(2015)等也有相关论述,可参。

[6]此图根据郭锐《汉语语法单位及其相互关系》(《汉语学习》1996年第1期)的图改造而成。(王红旗2008)

[7]词是用来造句的,词与词组合而成的语也是用来造句的,二者都可以单独回答问题、充当句子成分,在句子中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它们是同一个层面的语法单位。

[8]词的理性意义一定是词所具有的,而概念则既可以与词的理性意义对应,也可以与词组(包括自由词组和固定词组)的理性意义对应。如表达“容易”概念的形式有“小儿科”“举手之劳”等,前者是词后者是语。

[9]该文同时对语汇学的研究对象等问题发表了看法,温端政(2017)对其进行了讨论。

[10]关于“语”的范围等问题,二位先生观点也不尽相同,限于篇幅,此处从略。

[11]倘若语词合研,大可以“以词带语”(杨怀文2016),这些研究也就相对便宜得多。

[12]该处的“字”指有音、有义的语素单位。

[13]此外,语汇学分立后其在语言学学科体系中的位置,比如有的学者建议把语汇单列出来,形成语音、词汇、语汇、语法四分的局面,(李行杰2009)这是否可行、合不合理,现有的学科体系是否要做调整等问题,也是语词分立所引发且需要人们考虑的问题。

[14]其实,即便《汉大》等语文词典“勉强同意”将“语”的部分分立出去,以“语词分立”为理论依据的语典能否在“语词割裂而释”的情况下理清楚其中“语”的语义,也还是一个问题。我们可以且有必要编纂单纯收录熟语的语典,但编纂语典和“语词分立”“语典学”是两码事。

[15]温先生关于该重点语素的释义或也还可讨论,此文从略。

[16]当然,温端政先生也可以说其语词分立的理由乃“上述诸异兼取”,但,每一项“异”都存争议的情况下再如何兼取?这恐怕于情于理皆不能通。

[17]温先生该文中另有关于语词分立理由的讨论。然而,“意义和缘由”“性质和本质”的区别究竟系于何,“语”“词”既无本质上的不同,又缘何要分立,诸如此类,加之“语词分立”提出至今关于“语”“词”之差异的不同表述(多有修正和替补),虽然可以视为是一种学术观点在实践中的正常修正,但也或多或少反映出“语词分立”倡立的草率。

[18]如温端政(2002,2014)指出《现汉》在收“语”方面,包括词目的选择和释义,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 所收的“语”不够平衡;(2) 所收的“语”,缺乏明确的标准,带有某种程度的任意性;(3) 所收的“语”在释义上有的缺乏准确性。他认为,“实行‘语词分立,让词典集中收词,全力做好词的释义工作,解释好每个词汇单位的意义,使词典真正成为词汇研究的成果,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上述问题。‘语的收集和整理,让给‘语典去做,让‘语典成为语汇研究的成果”。

[19]当然,温端政(2016)也表示:“从实用性出发,词典除了收词之外,不仅可以收语,还可以收字和词组。《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前言就说……”但这是其后期吸收学界不同意见(如晁继周、韩敬体、李志江等先生文)之后的表示,与其(2002,2014)等文中有关《现汉》收语的评价不完全一致,可参。

[20]可参温端政《论语汇学的建立、发展、完善》(2013)、《论字典、词典、语典三分》(2014)等文。

[21]“字词语”是汉语三脉。汉语由字到词,由词到语,三者为一个连续统,彼此间具有意义的衔接关系,而“语”既然由(当时的)词构成,词的知识对于语的习得就是极为重要的。对于汉外学习者来说,只有打通“字词语”三脉,才能突破汉语词汇关。(沈国威2018)

[22]倒是温朔彬、温端政(2009)中曾坦言其在论述“语”不是词的等价物等过程中“有些提法还需要斟酌,如说‘语只有语汇意义而没有语法意义,是否欠妥,有待继续探讨”。

[23]见温端政《树立正确的语词观——兼与周荐〈语词分合问题引发的若干思考〉一文商榷》,第五届语汇学会议论文,2015。后发表于《辞书研究》2016年第1期,发表时“明明”二字删去。

[24]当然,温端政(2015)中有以下表述: 这里不妨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周文提出的“‘语可不可以收进词典”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意义也不大。正如周文所引用的韩敬体(2009)文中所说的:“辞书作为一种工具,首先要求它有实用性。”

[25]温端政(2013)对郑述谱(2010)观点的引述也与原文有出入,参刘静静(2016)。

[26]如温端政(2016)表示“语汇学的建立已经不再仅仅是理论上的探讨,而是成为不可忽视的现实”。

参考文献

1. 晁继周.谈谈词典收语问题.∥第六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7.

2. 陈长书.汉语歇后语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216218.

3. 程荣.语汇学的研究对象与新语的类型特点.世界汉语教学,2015(4): 451455.

4. 董秀芳.汉语的词库与词法.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8.

5. 蒋澄生等.成语中的语法化与词汇化.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12(2).

6. 江蓝生.“中国俗语大全”序.语文研究,2004(2).

7. 韩敬体.词语的混同、分立与辞书编纂问题.∥温端政,吴建生主编.汉语语汇学研究.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9598.

8. 黄建华.对修订《汉法大词典》的期许.辞书研究,2016(5).

9. 李红印.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收“语”分析.语言文字应用,2005(4).

10. 李行杰.语词分立势在必行.∥温端政,吴建生主编.汉语语汇学研究.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35.

11. 李志江.试论《現代汉语词典》熟语的收录原则.∥温端政,吴建生主编.汉语语汇学研究.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129142.

12. 刘静静.也谈“语词分立”.辞书研究,2011(6).

13. 刘静静.“语词分立”和“语典学”的立异.辞书研究,2016(1).

14. 刘静静,徐时仪.论“语”“词”的分与合.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7(6).

15. 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7.

16.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9.

17. 马志伟.语汇学问题刍议.∥第四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3.

18. 沈国威.汉外词汇教学新探索.大阪: 关西大学中国语教材研究会,2014.

19. 沈家煊.论形式类的分与合.现代外语,2015(2).

20. 石安石.语义论.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

21. 苏宝荣.词义研究与辞书释义.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0.

22. 孙维张.汉语熟语学.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1989: 71.

23. 王德春.词汇学研究.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1983: 9.

24. 王洪君.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与研究策略.语言教学与研究,2000(2).

25. 王红旗.语言学概论(修订本).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92.

26. 王勤.汉语熟语论.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 55.

27. 温端政.论语词分立.辞书研究,2002(6): 4.

28. 温端政.汉语语汇学.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 79.

29. 温端政.论语汇学的建立、发表、完善.∥第四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3.

30. 温端政.论字典、词典、语典三分.辞书研究,2014(2).

31. 温端政.论新华语典的学术意义.∥第五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5.

32. 温端政.树立正确的语词观——兼与周荐《语词分合问题引发的思考》一文商榷.辞书研究,2016(1).

33. 温端政.在不同意见的讨论中发展语汇学.∥第六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7.

34. 温朔彬,温端政.汉语语汇研究史.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9: 271.

35. 辛菊,栗健.汉语成语的语言逻辑结构探析.∥第四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3.

36. 徐时仪.汉语惯用语“掉枪花”与“混腔水”考探.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0(5).

37. 徐时仪.汉语语文辞书发展史.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6.

38. 徐时仪.汉语词典语词兼收与语词分合探论.阅江学刊,2018(2).

39. 延俊荣.“心”的系统价值的确定和表达发凡.∥温端政,吴建生,马贝加主编.汉语语汇学研究(二),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1: 268.

40. 杨怀文.“汉语语汇学”相关问题献疑.∥第十一届全国汉语词汇学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6.又载《词汇学理论与应用》编委会编.词汇学理论与应用(九).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8.

41. 杨蓉蓉.实践·研究·总结.∥第四届汉语语汇学会议论文,2013.

42. 曾昭聪.论明清俗语辞书的收词特点——兼论辞书编纂中的“语词分立”观与“语词兼收”观.暨南学报,2012(6).

43. 赵越,周荐.从词汇学的体系性看“语词分立说”.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7(6).又载中国人民大学书报数据中心.语言文字学,2018(3).

44. 张永言.词汇学简论.武汉: 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

45. 郑述谱.从词汇学的辖域说开去——读周荐文章所想到的.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0713.

46. 周荐.中国词汇学发展需明晰定位.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0518.

47. 周荐.语词分合问题引发的若干思考.世界汉语教学,2014(4).

48. 周荐.术语创制与词汇学学科发展.汉语学报,2017(2).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上海 200083)

(责任编辑 马 沙)

猜你喜欢

词汇学
多角度看文字学当中的“记号”定义
词汇学研究浅谈
English Word Formation and its Application
现代俄语词汇学与其他学科间的关联
The Study of Changes in Word Meaning
Words in advertising English
概念隐喻理论视角下英语专业词汇学的教学
汉语同义词与词性的关系
TheSourcesoftheEnglishVocabulary
英语词汇学教材的选用与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