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模糊词语释义商榷
2018-11-22黎千驹黎哲
黎千驹 黎哲
摘 要 《现代汉语词典》在最初编写时,模糊理论尚未诞生,编写人员对词义所具有的模糊性也就缺乏深刻的认知,对模糊词语的释义也就缺乏明确的理论和方法。这就使得该词典在模糊词语的释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可商之处。文章對该词典中有关模糊词语的释义进行考察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商榷意见,且在此基础上总结其在模糊词语释义方面的得失,探寻出模糊词语释义科学而有效的方法,从而确保模糊词语释义的准确性,以便进一步提高语文辞书的质量。文章的创新点主要在于: 首次将模糊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引入到辞书学研究领域,来对现代汉语中的模糊词语的释义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对模糊词语的释义成果,既具有原创性,又具有实用性,它可纠正语文辞书中长期以来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直接运用于语文辞书之中,这对于语文词典的编纂与修订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现代汉语词典 模糊词语 释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模糊语言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研究了模糊语言的基本理论,二是建构了模糊语言学及其分支学科体系,三是研究了模糊语言的应用价值,四是探讨了模糊语言的研究方法。然而迄今为止,国内的模糊语言研究一直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也是最为基本的问题,这就是对模糊词语的释义进行研究,而这个问题又恰恰与语文辞书的释义密切相关。以《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为例,自1978年初版,到2016年已出版第7版,它无疑是当今国内最具权威性和规范性的中型语文词典。然而在最初编写该词典时,模糊理论尚未诞生,编写人员对词义所具有的模糊性也就缺乏深刻的认知,对模糊词语的释义也就缺乏明确的理论和方法。这就使得该词典在模糊词语的释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可商之处。虽然进行了五次修订,但主要是增收新词新义,删去一些过于陈旧的词语及一些过于专门的百科词条,修改那些词语有变化、有发展、在词义和用法上需要改动或补充的词条(见《现汉》第3版说明);而对于模糊词语的释义,并未有意识地进行比较全面的检查和修改。因此虽几经修订,但在模糊词语释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依然如故。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现汉》中有关模糊词语的释义进行考察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商榷意见,且在此基础上总结其在模糊词语释义方面的得失,探寻出模糊词语释义的科学而有效的方法,从而确保模糊词语释义的准确性,以进一步提高语文辞书的质量。
在探讨《现汉》中的模糊词语释义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模糊”“模糊性”和“模糊词语”这三个概念。《现汉》对“模糊”的解释是: ① 不分明;不清楚: 字迹~|神志~|认识~|~概念|睡梦中模模糊糊觉得有人敲门。② 使模糊: 不要~了是非界限。根据《现汉》的释义,“模糊”一词显然只用于消极方面,随着语言的演变,“模糊”由“不分明;不清楚”义逐渐演变出了具有中性色彩的“事物的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不明晰”一义,而随着模糊理论的诞生,它又成了一个学科术语。可惜《现汉》至今并未收录这一义项。既然模糊是指事物的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不明晰,那么模糊性就是人们认识中关于事物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方面的不明晰性、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也就是中介过渡性。模糊词语则是指那些表达了事物类属边界或性质状态方面的亦此亦彼性、非此非彼性,即中介过渡性的词语。例如“黎明”“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夜晚”这组表时间范畴的词语具有模糊性,是模糊词语。这是因为时间本身是一个连续体,相邻的各个时段之间没有截然分明的界限,而语言却要对无始无终的时间进行分割,把它们分割成“黎明、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夜晚”等不同的时段,这势必使得表时间范畴的词语具有模糊性。又如“高子”与“矮子”、“树林”与“森林”等表事物范畴的词语,在外延上都存在难以截然划界的问题,是模糊词语。这是因为某类事物在外延上所涉及的对象具有某些不确定性,或者说某事物在是否属于某类事物所涉及的对象方面具有不确定性。表性质状态范畴的词语都是模糊词语,这是因为几乎每个表性状的词语都有另一个表性状的词语与之对立,它们之间往往构成形式逻辑中所说的对立关系(或称反对关系),如真与假、对与错、香与臭、细与粗、冷与热、好与坏、优与劣、美与丑、高与矮、大与小、快与慢等。这些具有对立关系的概念,在两极是清晰的,在交界区域则是模糊的。例如,我们都认为身高1.90米的人高,也认为武大郎矮,可是170米的人是高还是矮?171米或者169米呢?这就很难截然划界了。
本文所探讨的《现汉》中的“模糊词语”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具有模糊性的单义词,例如“傲: 骄傲”。二是每个义项都具有模糊性的多义词,例如“爱”有四个义项——“对人或对事物有很深的感情”“喜欢”“爱惜;爱护”和“常常发生某种行为;容易发生某种变化”等,这四个义项皆具有模糊性。三是部分义项具有模糊性的多义词,例如“昂”有两个义项——“仰着(头)”和“高涨”。第一个义项具有明晰性,第二个义项具有模糊性。因此我们所说的“模糊词语”是以义项为单位的。本文以《现汉》第6版中所收的模糊词语为研究对象,如果引文没有标注版本,则为第6版。
《现汉》在模糊词语释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定义过宽、定义过窄、遗漏语素、增字为训、羡余义素、义素之间缺乏对应和释义过于精确等七个方面。
一、 定义过宽
根据下定义的规则,下定义概念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等,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现汉》在运用下定义的方法来给模糊词语释义时,存在定义过宽的逻辑错误。例如:
(1) 富豪 指有钱又有权势的人。
按,“富豪”肯定“有钱”,但未必皆“有权势”。就现在判断“富豪”的标准来看,往往只看其财富而不论其权势(尽管某些富豪也有权势),譬如胡润全球富豪榜。我们不妨参照《现汉》对“富翁”和“富婆”的释义:
富婆 拥有大量财产的妇女。(第5版)
富翁 拥有大量财产的人。(第5版)
富翁 拥有大量财产的男人。
既然对“富翁”和“富婆”的释义都只就其财产而言,那么对“富豪”的释义也应该只就其财产而言。因此如果对照“富婆”的释义(擁有大量财产的妇女),那么“富翁”的释义则宜相应地改为“拥有大量财产的男人”,《现汉》第6版对“富翁”的释义正是这样修改的。如果参照“富翁”和“富婆”的释义,那么“富豪”的释义就应该是“拥有大量财产的人”。“富豪”是属概念,可以兼指男女,而“富翁”和“富婆”是“富豪”之下的两个种概念。
(2) 母老虎 比喻凶悍的妇女。
按,《现汉》对“妇女”的释义是: “成年女子的通称”,它包括未婚妇女和已婚妇女。然而现实生活中,即使再凶悍的未婚女子,也不会被人们称为“母老虎”;只有那些凶悍的已婚妇女才可能被称为“母老虎”。由此可见,释义中的“妇女”一词的外延过宽,宜改为: 比喻凶悍的已婚妇女。或改为: 比喻凶悍的妇人。
二、 定义过窄
《现汉》在运用下定义的方法来给模糊词语释义时,也存在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例如:
(1) 瘦 (人体)脂肪少;肉少(跟“胖、肥”相对)。
按,“瘦”既可适用于人体,也可适用于动物,如马致远《天净沙·秋思》:“古道西风瘦马”,成语“马瘦毛长”。《现汉》在释义前面加上括号“人体”表示“瘦”的适用范围,反倒使得定义过窄。
(2) 慈祥 (老年人的态度、神色)和蔼安详。
按,“慈祥”既可适用于老年人,也可适用于学生称老师、下级称上级,儿女称父母,《现汉》在释义前面加上“老年人”表示“慈祥”的适用范围,反倒使得定义过窄。
(3) 栋梁 房屋的大梁,比喻担负国家重任的人: ~之材|社会~。
按,能够担负某个区域、部门或行业重任的人,皆可称为“栋梁”,而不仅限于担负国家重任的人,况且《现汉》所举例句“栋梁之材”和“社会栋梁”,就并非只指担负国家重任的人,因此宜改为: 房屋的大梁,比喻担负重任的人。
三、 遗漏语素
现代汉语里的复合式合成词是由两个以上不同的词根结合在一起构成的,其中有些复合式合成词的意义就是两个词根(语素)意义的相加。例如: “哀愁: 悲哀忧愁。”“爱抚: 疼爱抚慰。”《现汉》在解释这类合成词时,有时会遗漏其中一个语素的意义。例如:
孤高 〈书〉高傲,不合群。
孤傲 孤僻高傲。
按,把“孤高”解释为“高傲”,实际上只解释了语素“高”的意义,遗漏了语素“孤”的意义。“高”有“高傲”义,它与“傲”为同义词,它们可以组成同义复合词“高傲”,因此“孤高”就是“孤傲”,而《现汉》对“孤傲”的解释是“孤僻高傲”;同理,对“孤高”的解释也应为“孤僻高傲”,或者解释为“孤傲”。
叹赏 称赞。
叹服 称赞而且佩服。
叹羡 赞叹羡慕。
按,“叹”是“赞叹;赞美”,“赏”是“赏识”,因此“叹赏”就是“赞叹赏识”。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叹服”和“叹羡”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词典对“叹赏”的释义显然遗漏了语素“赏”的意义。
四、 增字为训
与遗漏语素相对的是增字为训,即某个词语里原本没有某个语素或意义,在释义时却增加了该语素或意义。
狡辩 狡猾地强辩。
狡计 狡猾的计谋。
狡诈 狡猾奸诈。
按,“狡辩”由“狡”和“辩”两个语素构成,其中“狡”是狡猾,“辩”是辩解,因此“狡辩”就是“狡猾地辩解”。《现汉》的释义却把“辩”解释为“强辩”,无端地增加了一个“强”字。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狡计”和“狡诈”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它们是根据这两个合成词内部所包含的语素来释义的,而对“狡辩”的释义则有“增字为训”之嫌。
郁结 积聚不得发泄: 郁结在心头的烦闷。
郁 (忧愁、气愤等)在心里积聚不得发泄。(第1版)
郁 (忧愁、气愤等)在心里积聚。
郁积 郁结: 哀怨~|发泄心中~的愤怒。
按,“郁结”是同义复合词,是“积聚”的意思,只是往往指“忧愁、气愤”等消极情绪积聚在心里。这些情绪既可长期地积聚在心里,也可以发泄出来,例如:“他终于把长期郁结在心里的烦闷发泄出来了,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现汉》把“郁结”解释为“积聚不得发泄”,其中的“不得发泄”纯系“增字为训”。这可以从对“郁”释义的修改获得佐证。第6版对“郁”的释义删除了第1版中的“不得发泄”,这说明“郁”只是指“(忧愁、气愤等)在心里积聚”,而与能否发泄出来无关。另外“郁积”释义中的例句“发泄心中郁积的愤怒”,也恰好说明“(忧愁、气愤等)在心里积聚”是可以发泄出来的。
贵 价格高;价值大(跟“贱”相对)。
贱 (价钱)低(跟“贵”相对)。
按,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该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格一方面是由其价值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其价格就会降低;当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就会升高。因此商品的“价格高”与“价值大”并非成正比;另外商品的“贵”与“贱”只是就其价格的高低而言。由此可见,词典在给“贵”释义时,不恰当地增加了“价值大”的意义。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贱”的释义,则可更清楚地发现对“贵”的释义不宜有“价值大”的内容。词典对“贱”的释义就只说“(价钱)低”,而不涉及“价值小”。另外需要指出的是: “贵”的释义为“价格高”,而“贱”的释义为“(价钱)低”。其中一言“价格”,一言“价钱”;一个不用括号标注适用范围,另一个则用括号标注适用范围,宜统一行文术语和格式。
五、 羡余义素
所谓义素,就是义位中所包含的语义成分,或者说是构成义位的成分。任何一个义位都可以再分解成一些“语义成分”(semantic properties或sensecomponents),但是,在自然语言体系中我们不可能直接观察到义素,因为义素是从理论上分析得出的语义单位,而不是自然语言的单位,人们只能凭借自然语言来描写义素的特征,当这些义素集合在一起时,才表现出某个义位的意义。
义素分析法至今并不完善,其中一个主要表现就在于主观性太强。它没有公认的简单有效的分析方法,没有简便可靠的验证方法,义素分析基本上取决于人对事物的认识,不同的人对同一义位所做的义素分析,其结果往往并不一致,而不像语音分析那样具有物质基础。人们可以根据语音的物理属性和生理属性来确定音位的区别特征。因此在进行义素分析时要求遵循简化原则,即义素分析能够准确地解释义位即可。下面我们从有关论著中摘抄出不同的学者对“父亲”所做的义素分析,就可以看出不同的人对某个义位中所包含的义素所做的分析有什么不同。
父亲: 〔+男性〕〔+直系亲属〕〔+长辈〕(苏新春1992)
父亲: 〔+近亲属〕〔+生育关系〕〔+男性〕(贾彦德1999)
父親: 〔+男性〕〔+生育关系〕〔+亲属〕(李宇明2000)
父亲: 〔+亲属〕〔+生育〕〔+子女〕〔+男性〕(邱震强2006)
如果综合上述各家的分析,那么“父亲”就有〔+男性〕〔+直系亲属〕〔+亲属〕〔+长辈〕〔+近亲属〕〔+生育关系〕〔+生育〕〔+子女〕等义素,不同的人也许还可以分析出另外一些义素来。我们认为,删除其中的某些义素,不会影响对“父亲”这个义位意义的描写。例如《现汉》对“父亲”的释义为: “有子女的男子是子女的父亲”。这个释义就只用了〔+有子女〕和〔+男子〕两个义素;如果把上述义素都用于对“父亲”这个义位的描写,则势必造成语言重复啰唆。我们把这种不必纳入对义位意义描写之中的义素称为羡余义素。
羡余义素与增字为训的主要区别是: 增字为训是在释义时增加了某个词语中所不具有的语素或意义;羡余义素是指虽然某个词语里包含了某个或某些义素,但是在释义时本可不选择该义素却选择了该义素,从而使得释义显得重复或多余。《现汉》在运用义素分析法来给模糊词语释义时,存在着大量违背简化原则而造成羡余义素的现象。例如:
穷 生活贫困,缺少钱财(跟“富”相对)。
富 财产多(跟“贫、穷”相对)。
按,孤立地看,对“穷”的释义是正确的;如果对照来看,则可发现对“穷”的释义含有羡余义素。既然“富”指“财产多”,那么“穷”就是指“财产少”或“缺少钱财”。说“财产多”,则意味着“生活富裕”,因此《现汉》在“富”的释义中只说“财产多”,而不说“生活富裕”;同理,说“财产少”或“缺少钱财”,则意味着“生活贫困”。参照对“富”的释义,宜删除“生活贫困”。这样既与“富”的释义相互对应,又使得语言简练。
失宠 失掉别人的宠爱(含贬义)。
得宠 受宠爱(含贬义)。
按,“失掉宠爱”无疑就是失掉“别人的”宠爱,因此“失宠”释义中“别人的”这一义素为羡余义素。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得宠”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释义中并没有使用“别人的”这一义素。
嘲笑 用言辞笑话对方。
嘲讽 嘲笑讽刺。
嘲弄 嘲笑戏弄。
按,“笑话对方”无疑是“用言辞”,因此“嘲笑”释义中“用言辞”这一义素为羡余义素。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嘲讽”和“嘲弄”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释义中并没有使用“用言辞”这一义素。
解约 取消原来的约定。
践约 履行约定的事情。
违约 违背条约或契约。
按,“取消约定”无疑是取消“原来的”约定,因此“解约”释义中“原来的”这一义素为羡余义素。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践约”和“违约”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这两个释义中并没有使用“原来的”这一义素,即没有解释为“履行原来约定的事情”和“违背原来的条约或契约”。
临危 ① (人)病重将死。② 面临生命的危险。
临危受命 在危难之时接受任命。
按,根据社会语境,“临危”的适用对象当然是人,而绝不会说“动物”临危时怎么样,因此“临危”释义中“人”这一义素为羡余义素。如果我们参照《现汉》对“临危受命”的释义,则可以清楚地发现释义中并没有使用“人”这一义素,即没有解释为“(人)在危难之时接受任命”。另外,“临危”的第二个义项中也没有使用“人”这一义素,即没有解释为“(人)面临生命的危险”。
喝闷酒 烦闷时一人独自饮酒叫喝闷酒。
目测 不用仪器仅用肉眼测量。
目验 不用仪器仅用肉眼查看或验看。
小车 指汽车中的小轿车。
虚伪 不真实;不实在;作假。
按,这些词语释义中皆含有羡余义素。说“独自”,则肯定只有“一人”,因此“喝闷酒”释义中的“一人”和“独自”宜删除一个义素。说“仅用肉眼”,则无疑排除了用仪器,因此“目测”和“目验”释义中的“不用仪器”为羡余义素。说“小轿车”,则无疑是就汽车而言,因此“小车”释义中的“指汽车中的”为羡余义素。说“不真实;不实在”,本身就意味着“作假”,如果再添加“作假”这一义素则显得语意重复。
综上所述,删除上面词语释义中的羡余义素,可以使得语言简练;而“语言简练”正是《现汉》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六、 义素之间缺乏对应
对于那些具有对比关系即对立关系或矛盾关系的词语,《现汉》在释义时往往运用义素分析法来保持相关词语之间义素的对应性。这种释义往往在释义的末尾有“跟某相对”之类的词语作标记。例如:
大 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等方面超过所比较的对象(跟“小”相对)。
小 在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等方面不及比较的对象(跟“大”相对)。
高 从下向上距离大;离地面远(跟“低”相对)。
低 从下向上距离小;离地面近(跟“高”相对)。
对于以上两两相对的词语,每组词语的释义都做到了对比词语的相互对应,并且皆分别标注了与其相对的词语,但是《现汉》里也存在未注意义素之间相互对应的现象。例如:
矮 (级别、地位)低。
高 等级在上的。
按,“矮”与“高”相对,《现汉》对“矮”的释义为“(级别、地位)低”,对“高”的释义则为“等级在上的”。孤立地看,这两处的释义皆准确,然而根据《现汉》对具有对立关系的词语的释义方式,则可发现对“矮”与“高”的释义没有像其他词语的释义那样注重义素之间的相互对应,因此宜将“高”的释义改为“(级别、地位)高”,或将“矮”的释义改为“等级在下的”。
暗 光线不足;黑暗(跟“明”相对)。
明 明亮(跟“暗”相对)。
按,“暗”与“明”相对,《现汉》对“暗”的释义为“光线不足;黑暗”,对“明”的释义则为“明亮”。孤立地看,这两处的释义皆准确,然而根据《現汉》对具有对立关系的词语的释义方式,则可发现对“暗”与“明”的释义没有像其他词语的释义那样注重义素之间的相互对应,因此宜将“明”的释义改为“光线充足;明亮”。
粗 ① (条状物)横剖面大(跟“细”相对)。② (长条形)两长边的距离不十分近。③ 颗粒大。④ 声音大而低。
细 ① (条状物)横剖面小(跟“粗”相对)。② (长条形)两边的距离近。③ 颗粒小。④ 音量小。
按,“粗”的义项①③与“细”的义项①③的释义体现了《现汉》释义时非常注重两个词语之间义素的相互对应,然而“粗”义项②释义中的一个义素为“两长边”,而“细”义项②释义中与之对应的义素则为“两边”,宜统一术语,要么皆为“两长边”,要么皆为“两边”。另外“粗”义项④的释义为“声音大而低”,而“细”义项④的释义则为“音量小”。孤立地看,这两处的释义皆准确,然而两者之间缺乏对应,宜统一术语,要么将“粗”义项④的释义改为“音量大”,要么将“细”义项④的释义改为“声音小而高”。
胖子 肥胖的人。
瘦子 肌肉不丰满,脂肪少的人。
按,“胖子”与“瘦子”具有对立关系,宜运用义素分析法找出这两个义位之间的共同义素和区别义素:
胖子: 〔+肌肉〕〔+丰满〕〔+脂肪〕〔+多〕
瘦子: 〔+肌肉〕〔-丰满〕〔+脂肪〕〔-多〕
这样就可以使得“胖子”与“瘦子”的区别一目了然: 他们的共同义素是〔+肌肉〕和〔+脂肪〕,他们的区别义素是〔+丰满〕与〔-丰满〕、〔+多〕与〔-多〕,把上述共同义素和区别义素组合起来作为定义项,那么就是:
胖子 肌肉丰满,脂肪多的人。
瘦子 肌肉不丰满,脂肪少的人。
综上所述,对于那些具有对比关系即对立关系或矛盾关系的词语,在释义时运用义素分析法来保持相关词语之间义素的对应性,既可使得释义注重相关一组的共同点,又能突出词语之间的不同点;既可使得释义具有一定程度的形式化特征,又可使得词语之间的释义相互对应,并且使得释义具有简洁性。
七、 释义过于精确
辞典释义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准确性,那么怎样才能使释义准确呢?从某个角度来看,语文辞书所收的词语可以分为两大类: 明晰词语和模糊词语。对于明晰词语,人们可以运用明晰语言来揭示其本质特征,从而达到释义的准确性;而对于模糊词语,如果用模糊语言来解释,照样能收到释义准确性之功效;如果用明晰语言去解释,有时反而会显得不准确。例如:
科盲 不具备科学常识的成年人。(第3版)
法盲 缺乏法律知识的人。(第3版)
按,“科盲”是模糊词语,“不具备科学常识”的成年人固然是“科盲”,只懂得一点点科学常识的成年人算不算“科盲”呢?其实,人们生活中所说的“科盲”,往往包括那些对科学常识知之不多的成年人。可见这个词条是用明晰语言来解释模糊词语,但解释得并不准确。相应来看《现汉》对“法盲”的解释,就比对“科盲”的解释要准确。这里的解释语用的是模糊语言“缺乏”,而没有用明晰语言“不具备”。《现汉》(第4版)对“科盲”的释义已改为: “指缺乏科学常识的成年人”。
秃 (人)没有头发。
秃头 头发全部脱落。
秃顶 ① 头顶脱落了全部或大部分头发。② 脱落了全部或大部分头发的头顶。
这里用“没有”和“全部脱落”等明晰语言来解释“秃”和“秃头”,表达并不准确,难道只有头发全部脱落的人才叫“秃头”吗?如果只有“头发全部脱落”才能算是“秃头”,那么请问: 如果脱得只剩一根或十几根头发,这算不算秃头?《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有三根头发,他算不算秃头?相比之下,词典对“秃顶”的释义就很恰当,既使用了明晰语言头顶脱落了“全部”头发,又使用了模糊语言头顶脱落了“大部分”头发。这两种现象都可以叫作“秃顶”。参照这一解释,“秃”的释义宜改为: “(人)没有头发或头发稀少”;“秃头”的释义宜改为: “头发全部脱落或头发稀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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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黎千驹.模糊语义学导论.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 黎千驹.模糊语言及相关术语界说.平顶山学院学报,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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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第2版、第3版、第4版、第5版、第6版).北京: 商务印书馆,1978,1983,1996,2002,2005,2012.
(黎千驹 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湖北黄石 435002)
(黎 哲 湖北师范大学物电学院 湖北黄石 435002)
(责任编辑 马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