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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运动疗法应用于脑卒中偏瘫康复治疗效果分析及安全性评价

2018-11-21曹娟娟邵雅楠宋新建

实用中医药杂志 2018年10期
关键词:强制性偏瘫神经功能

曹娟娟,邵雅楠,宋新建

(江苏省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江苏 南通 226000)

脑卒中是以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为特征的脑血管疾病,是目前危及中老年人健康的常见疾病。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虽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脑卒中的死亡率,但存活的患者中仍有75%会存在不同程度的神经功能障碍,并以偏瘫为主要临床表现[1]。以往临床上主要通过康复训练、推拿、针灸、中药等方式进行康复干预治疗,可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但缺乏早期系统的进行康复训练的运动疗法,导致干预效果不理想[2]。强制性运动疗法是一种新型康复治疗技术,以往多用于脑卒中上肢康复,且获得较好的效果[3]。本研究将强制性运动疗法应用于脑卒中偏瘫的治疗效果显著,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共68例,均为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在我院行常规康复治疗的脑卒中偏瘫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4例。对照组男18例,女16例;年龄40~73岁,平均(56.37±5.21)岁;病程10~30天,平均(21.78±4.21)天;偏瘫位置为左侧17例,右侧17例;Brunnstrom分期为Ⅲ期28例,Ⅳ期3例,Ⅴ期3例。观察组男19例,女15例;年龄40~75岁,平均(56.41±5.25)岁;病程10~30天,平均(21.83±4.23)天;偏瘫位置为左侧18例,右侧16例;Brunnstrom分期为Ⅲ期29例,Ⅳ期2例,Ⅴ期3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经CT或MRI检查确诊为脑卒中,且首次发病;②病程小于1个月;③有上肢功能障碍,且患肢Brunnstrom分期大于等于Ⅲ期;④意识清晰、生命体征平稳。

排除标准:①脑血管疾病遗留功能障碍;②严重心、肝、肾等脏器疾病或恶性肿瘤;③癫痫病史或伴不稳定的心脑血管疾病;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

2 治疗方法

两组均用常规康复治疗。以神经生理疗法为主,本体感觉神经肌肉促进法和ROOD法为辅进行上肢、下肢功能锻炼,1次2h,日2次,1周5次。

观察组加用强制性运动疗法。①限制健侧肢体使用。通过穿戴吊带的方式限制健侧上肢活动,使用夹板限制健手使用,正式训练前指导和训练患者进行穿脱吊带与夹板等,患者可自行完成后停止。②根据患者功能缺损程度选择针对性重塑程序,制定个体训练配套方案,明确相关训练项目,每个小项训练15~20次,并做好反馈工作,1日6h,1周5次。③加强下肢训练:起坐训练1日150~200次,逐渐降低椅子高度;运动平板训练,以0.5~1km/h为训练速度,1次40min,日2次;室外步行训练,速度小于等于1.3km/h,日1000m;根据健侧先上患侧先下的原则进行上下楼梯训练,根据患者体能决定训练量;在平衡杠内进行平衡训练,依次进行患侧负重、患腿前后移动、健腿前后移动、患腿左右移动、健腿左右移动、侧方行走等,达到要求后进行动态平衡板训练;单腿负重训练日2次,1周5次。

两组均干预4周。

3 观察指标

NIHSS评分及改良Barthel指数:采用NIHSS评分评估干预前及干预4周时神经功能缺损情况,共计42分,得分越低表示神经功能缺损越轻[4];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评估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包括吃饭、修饰、转移等为主要内容,共100分,得分越高表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5]。

Fugl-Meyer、FAC评分:采用Fugl-Meyer评分评估干预前及干预4周时肢体运动功能,得分越高表示运动功能越好;采用FAC评分评估步行功能,共计5分,得分越低表示步行能力越低[6]。

安全性:统计两组干预期间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用SPSS24.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量资料用(±s)表示,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4 治疗结果

两组干预前后NIHSS评分及改良Barthel指数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干预前后NIHSS评分及改良Barthel指数比较 (分,±s)

表1 两组干预前后NIHSS评分及改良Barthel指数比较 (分,±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 P<0.05。

组别 例 NIHSS评分 改良Barthel指数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对照组 34 12.17±3.14 8.13±2.34*38.68±3.86 66.23±5.17*观察组 34 12.15±2.57 5.74±2.45*39.14±3.92 75.54±6.83*t 0.029 4.113 0.488 6.337 P 0.977 0.000 0.628 0.000

两组干预前后Fugl-Meyer、FAC评分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干预前后Fugl-Meyer、FAC评分比较 (分,±s)

表2 两组干预前后Fugl-Meyer、FAC评分比较 (分,±s)

注:与本组干预前比较,* P<0.05。

组别 例 Fugl-Meyer评分 FAC评分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对照组 34 12.14±4.03 17.82±7.25* 2.41±0.38 2.98±0.46*观察组 34 12.31±3.78 21.34±6.45* 2.43±0.45 3.73±0.34*t 0.179 2.115 0.198 7.645 P 0.858 0.038 0.844 0.000

两组干预期间均未发生明显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

5 讨 论

上运动神经元损伤是脑卒中后偏瘫发生的主要原因,以肌力减退、协调能力及各种主动运动的控制受损为主要表现,将明显降低患者生活质量。由于患者缺乏早期功能锻炼,无法保持正确的姿势体位,将对肢体恢复造成影响,导致关节挛缩变形,故早期采取有效的康复治疗方式尤为重要[7]。

在脑卒中康复中,大脑有一定的可塑性,脑卒中康复后大脑通过康复可接替受损神经承担的功能,促进中枢神经系统的可塑性改善,促进脑组织周围病灶或健侧脑细胞重组和代偿,加速建立侧支循环,恢复功能障碍。本研究中,观察组干预后NIHS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改良Barthel指数较高,表明强制性运动疗法可有效改善神经功能,提高日常生活能力。强制性运动疗法可通过训练中不断得到的反馈进行运动模式整合,有助于优化神经网,提高中枢神经系统的紧张度,促进脑功能重组,利于双侧肢体不断的协调运动,进而有效改善神经功能,提高日常生活能力;同时反复进行训练可增加大脑新的营养生成及蛋白含量增加,增强和继发大脑皮质活动能力,改善神经系统反应性和兴奋性,为肢体功能恢复奠定基础[8]。本研究中,观察组干预后Fugl-Meyer、FAC评分均高于对照组,表明强制性运动疗法可有效改善肢体运动功能,增强步行能力。强制性运动疗法是通过动物实验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治疗神经元损伤的训练方法,具有可靠的神经学基础。强制性运动疗法中不过度限制健侧活动,并在保证下肢健康的同时进行强化患侧下肢训练,有助于恢复双侧肢体协调能力,加之反复进行密集的训练可将大脑皮层神经元的兴奋性激活,有助于大脑功能重组,进而有效改善下肢运动功能,增强步行能力。而由于上肢属于悬挂结构,平常康复运动中不易进行锻炼,造成其恢复较为缓慢,而通过强制性运动疗法可使上肢获得有效的康复锻炼,有助于恢复其运动功能[9]。本研究中,两组干预期间均未发生明显不良反应及不良事件,证实强制性运动疗法治疗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分析其原因为强制性运动疗法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康复训练内容,不进行过度限制,进而具有较好的安全性[10]。

综上所述,强制性运动疗法可有效减轻脑卒中偏瘫神经功能损伤,改善运动功能,提高步行能力和日常生活能力,安全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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