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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视域下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武汉市武昌区的调查数据

2018-11-20

行政科学论坛 2018年10期
关键词:比数照料健康状况

王 轲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一、引言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居家养老服务而论,政府购买应遵循这样的逻辑: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应该以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准购买,提升购买服务的满意度。因此,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及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既需要也必要。

综观与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关的既有成果,研究视角主要有:(1)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等同于对“养老方式”的需求与抉择[1-3],认为老年人会依据自己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机构养老、居家养老);(2)研究比较老年人对生活照料、精神满足、医疗保健、失能照料以及法律维权等服务的需求情况,既有对农村老年人[4-6]、对城市老年人[7-8]的单项研究,又有从需求与供给角度对城市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的综合研究[9]。

以上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诸多借鉴。但须明确:“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应指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已经将养老方式确定为居家养老)对具体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如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的需求;通常所指的老年人,是年龄为60岁及以上的群体,而上述一些研究中60岁以下的调查对象仍占一定比例,其研究结论难免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有鉴于此,本研究的最终目的,即是在考察当前老年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整体满意度的基础上,探究不同个体特征(居住情况、健康状况等)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偏好情况,以期为具有不同偏好的老年人购买恰切的服务项目实现精准购买提供理论支撑。

二、数据来源、模型与变量

(一)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自我们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在武汉市武昌区组织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调查”。武昌区是武汉市的行政区,也是武汉市的科教文化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又是武汉市老龄化率比较高的市辖区,同时还是2006年“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试点之一,因此此项调查地点选择在武昌区。

本次调查使用的是自设问卷,调查对象为武汉市武昌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采用多级抽样法(multistage sampling),先从武昌区14个街道中选出4个,再从这4个街道中选出6个社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发放300份,回收281份(有效问卷247份),回收率和有效回收率分别为93.67%和82.33%。

统计结果显示:性别方面,男性112人(45.3%),女性135人(54.7%),男女性别比1∶1.21,和2015年武汉市60岁及以上男女性别比1∶1.08接近;年龄方面,60~64岁、65~74岁、75~84岁、8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别为31人(12.5%)、136人(55.1%)、67人(27.1%)、13人(5.3%);婚姻方面,未婚0人(0.0%),同居3人(1.2%),已婚205人(83.1%),分居3人(1.2%),离婚6人(2.4%),丧偶30人(12.1%);文化程度方面,不识字13人(5.3%),私塾9人(3.6%),小学35人(14.2%),初中37人(15.0%),中专/高中80人(32.4%),大专及以上73人(29.5%);居住方面,单独居住的14人(5.7%),2~7人一起居住的分别为57人(23.1%)、116人(47.0%)、34人(13.7%)、21人(8.5%)、4人(1.6%)、1人(0.4%);健康状况方面,很不健康9人(3.6%),比较不健康30人(12.2%),一般167人(67.6%),比较健康35人 (14.2%),很健康6人(2.4%)。

(二) 模型与变量

1.模型

本文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探究具有不同个体特征的老年人,是否会有相同的需求偏好。对此问题的考察主要基于这一题目:“如果这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政府购买,您认为最需要购买的服务有哪些?”依据统计情况,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从高到低依次是:(1)医疗保健服务(186人,75.3%);(2)日常照料服务(173人,70.0%);(3)家政服务(170人,68.8%);(4)文化体育服务(162人,65.6%);(5)精神慰藉服务(162人,65.6%);(6)维修服务(146人,59.1%);(7)法律服务(141人,57.1%);(8)健康服务(138人,55.9%);(9)其他(81人,36.8%)。

老年人对服务项目的“需要”和“不需要”实质上是一个二元选择问题,因此,将二者分别赋值为0和1,就可以得到一个二元Logistic模型,其线性表达式为:

其中,P表示需要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率,则(1-P)表示不需要购买的概率,a为常数项,为回归系数,为自变量。

需要指出,这仅是一个基准模型,由于有5个因变量(后文将做详细说明),因此也就有5个这样的二元Logistic模型。

2.变量

(1)因变量。这里主要考察老年人的个体特征等因素是否会影响其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选择,因此,老年人最希望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即为因变量。为了便于分析,需要对调查时的服务项目(见“模型”部分说明)进行适当合并与去除:第2项“日常照料服务”、第3项“家政服务”及第6项“维修服务”在内容上存在很强的关联性,故将这三项合并为“生活照料服务”;第1项“医疗保健服务”和第8项“健康服务”内容亦高度相关,合并为“健康服务”;为简化分析去掉第9项“其他”。则因变量有5项,分别为:生活照料服务、健康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和法律服务。

(2)自变量。这里的自变量有两个,分别为老年人的居住情况和健康状况,即:老年人是独居(赋值为1),还是和其他家属共同居住(非独居,赋值为2);身体是健康(赋值1),一般(赋值2),还是不健康(赋值3)。其中,健康状况变量由前文述及的被调查者的健康情况合并得到,“比较不健康”和“很不健康”合并为“不健康”,“很健康”和“比较健康”合并为“健康”,“一般”不变。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有4项,分别为老年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和受教育程度。其中,婚姻状况方面,去掉原来的“未婚”选项,变为“单身”(赋值1,由“离婚”和“丧偶”合并得到)和“已婚”(赋值2,由“同居”“已婚”和“分居未离婚”合并得到)两类;文化程度方面,合并“私塾”和“小学”两项,成为从“不识字”到“大专及以上”的连续变量。

三、结果分析

(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的描述性统计

自2006年起至201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武汉市已开展了10年。依据此次调查,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事宜表示“知道”和“不知道”的老年人分别为70.4%和29.6%,一定程度上说明武汉市武昌区这些年的购买实践已经深入人心;但表示“享受过”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比例仅为15.8%,这又表明,目前武昌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数量及覆盖范围还比较有限。

除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度与享受服务的范围,另外一个衡量购买养老服务成效的重要指标是购买的满意度。对问卷中“您对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否满意?”问题的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

由图1可以看出,老年人对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价,以“基本满意”为主(106人),“非常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仅为19.4%(55人),因此满意度整体不高。这和范炜烽等人[10]的研究结论差距较大。在他们的研究中,非常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值分别为58.5%和39.8%(调查对象为465人)。两项调查结果悬殊的原因,可能和调查对象有关,范炜烽等人调查的均为接受过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而本调查中享受过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仅有15.8%,享受过服务的老年人比没有享受过服务的老年人对购买服务评价更高,也比较符合常理。

不过,就数量有限的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来看,对购买服务的满意度较低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11-15]。究其原因,除了前面提及的调查对象因素外,还有政府购买政策的执行效果较差[11]、服务受众参与度不高[13]等。此外,至于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老年人的需求难以适应而导致服务的实际利用比例非常低[16]这种状况是否在购买服务中存在,即是否还有购买的服务项目和老年人所需不匹配的问题,则有待进一步探究检验。

(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这部分主要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借助SPSS22.0统计软件进行。通过模型进行检验均遵循这样的顺序:先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这些控制变量放入模型,然后再将居住情况、健康状况两个自变量放入模型[17]。由于因变量有5个,便对应5个二元Logistic模型。表1是各模型的回归结果。

表1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的二元Logistic回归结果

模型A中因变量为生活照料服务。由结果可知,年龄和健康状况这两个变量分别在5%、0.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具体而言,年龄方面,由于p<0.05,比数比(Odds Ratio,OR)OR=2.277,年龄为连续变量,因此可以说明,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年龄每增长1岁,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增加82.3%(b=0.823);健康状况方面,身体不健康和身体一般的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更加明显,尤其是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其对生活照料服务的需求是身体健康老年人的1.442倍。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更会做家务,但在本结果中,尽管女性与男性的比数比为1.166,但由于并不显著,通常的观点在这里并没有得到验证。

模型B中因变量为健康服务。在这一模型中,性别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女性是男性的0.329倍,换言之,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健康服务,约为女性的3.04倍;与一般的观念一致,健康状况也表现出了高度的相关性,身体不健康、一般分别在0.1%、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有一点值得注意,独居老年人与非独居老年人的比数比为1.257,独居老年人应该比非独居老年人有更高的健康服务需求度,但由于并不显著,这里仅是一种猜测。

模型C中因变量为文化体育服务。由结果可知,受教育程度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比数比为0.663,说明具有某一受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对文化体育服务的需求是高一级受教育程度的老年人的约1.51倍(比如不识字的老年人是小学文化程度的老年人的1.51倍),这从受教育程度的系数(b=-0.411)也可以得到说明,这也进一步证明了知识的价值和人们接受教育的必要性。性别方面,p<0.1,女性与男性的比数比为0.565,说明男性比女性更需要文化体育服务(是女性的约1.77倍)。还有一些问题需引起注意,居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的“一般”也表现出了显著性。独居相对于非独居的比数比非常大(比数比为16.047);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对文化体育服务的需求是身体状况一般的老年人约4.61倍(比数比为0.217),这都与常理不太相符,至于是否真有结果中所体现的相关性,则需要后续的研究进一步验证。

模型D中因变量为精神慰藉服务。在这一模型中,居住状况表现出很强的相关性,独居与非独居的比数比为1.157(b=0.146),即独居老年人对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是非独居老年人的1.157倍,这应该和独居老年人在家中缺乏必要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有关。健康状况方面,不健康、一般与健康的比数比分别为1.525和1.163,说明身体不健康与一般的老年人与他人的交流存在一些问题,这也应引起关注。同时,年龄和性别也呈现一定程度的显著性,年龄大的老年人、男性老年人需要更多的精神慰藉服务。

模型E中因变量为法律服务。在这一模型中,除年龄外,其他因素均表现出一定的相关性,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居住情况、健康状况中的“一般”均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性别和健康状况中的“不健康”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不同的人群对法律服务都有一定程度的需求。结合前几种模型的结果,健康状况中的“不健康”因素更应引起重视,不健康与健康的比数比为2.739(b=1.008),说明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有强烈的法律服务需求,这也许是老年人的身体、精神等诸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另外,独居的老年人比非独居的老年人有更强的法律服务需求,前者是后者的7.763倍(b=2.032),对于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也有待深入研究。

四、小结与讨论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践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的重要途径之一,即是政府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注重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以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提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是这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也应认识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是多元的,在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中,不同个体特质的老年人对服务需求是否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如果有,就可以实现精准化购买。

文章利用武汉市武昌区的调查数据,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视角,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等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

其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方面,尽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在武汉市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但是老年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满意度并不高,仅以基本满意为主(占比为42.9%)。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多种,但是在购买中一定要避免脱离老年人实际需求的购买倾向。

其二,就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来看,老年人希望获得的居家养老服务依次是医疗保健服务、日常照料服务、家政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维修服务、法律服务和健康服务;年龄越大,老年人对日常照料服务的需求越强烈;男性比女性有更加明显的健康服务需求;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比程度较高的老年人对文化体育服务的需求愿望更强,说明这部分老年人具有强烈的学习精神;独居的老年人的精神状态更应该引起重视;健康状况与日常照料服务、健康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和法律服务均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相关性,因此政府更应该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关注这一部分人群的诉求。这些发现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本文的最初推测,即具有不同个体特征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有不同的偏好。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极强的政策意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即是“百姓点菜,政府买单”,这就要求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点菜权”,这样点出的“菜”才会真正符合社会公众的口味,公众对此的满意度自然就比较高。就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而论,要切实了解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搭建老年人表达需求的平台,畅通表达需求的渠道,坚持需求导向,为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满意度而购买,不为购买而购买;同时,由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偏好不同,在购买时就可以依据老年人的需求将其分类,从而实现精准购买,最大限度地提升老年人的福祉。

当然,由于调查的样本较小,也难免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不一定能涵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所有方面等,这些问题有待后续此类大规模的调查进一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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