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状况初探
2018-11-18姚文文
何 强 姚文文
(齐齐哈尔大学 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
银行的发展史表明,近代银行是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经济生活的中心”,是全部“国民经济体系的神经中枢”,[1]是近代“生产方式的最精巧和最发达的产物”。[2]哈尔滨开埠、中东铁路全线贯通后,外国资本大量涌入,近代银行逐渐占据哈尔滨金融业的主导地位,共有各类银行83家,其中包括官办银行9家、外埠商办银行18家、本埠商办银行22家、外资银行34家(俄国银行12家、英国银行3家、美国银行〈含中美合办〉5家、日本银行8家、法国银行5家、中意合资银行1家)。这些银行虽然充当外国资本的代理人和反动政府政治意图的执行者,但是在客观上推动了哈尔滨金融体系的近代化,并在金融制度建设上取得初步成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哈尔滨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的发展状况
1898年,哈尔滨最早的外资银行华俄道胜银行成立。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传统的金融机构产生了冲击,同时带来了哈尔滨银行业的迅速崛起,“各种融资机构多达到350家”,[3]57使哈尔滨成为东北地区的金融中心,对当代哈尔滨银行业发展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一)外资银行
1.俄资银行。1898年,随东省铁路局设于哈尔滨之后,华俄道胜银行在哈尔滨香坊设分行,这是哈尔滨最早,也是黑龙江地区最早的一家银行。1902年,行址迁到霍尔瓦特大街(南岗红军街),并在道里十二道街设立道里分行。哈尔滨分行共有职员82人,行长布牙洛夫斯基,分行主要管理人员以俄国职员为主。哈尔滨分行除发行羌贴、办理存放款、汇兑、押汇、进出口汇款等主要业务外,还管理其他东北地区如长春、齐齐哈尔、海拉尔等地华俄道胜银行分行。1917年后,因道胜银行总行局势变化,中国各分行原有特权丧失,信誉下降,营业萧条。1926年分行投资失败,遭受巨额损失。9月份,上海、哈尔滨等地分行先后停业,开始全面清理,直至1932年哈尔滨沦陷,清理工作尚未完成。华俄道胜银行建立之后,大批俄侨相继涌入,并建立各种俄商资本的商业和金融机构。除华俄道胜银行外,第一、第二借款公司、远东银行、犹太国民、环城银行等十余家俄商银行在哈尔滨陆续开办。这些银行虽有中国入股,名义上联合管理,实为沙俄控制中国、掠夺中国东北的金融工具,实际上是沙俄在东北扩张的殖民银行,其在东北地区的盛衰发展,也是沙俄在东北势力扩张的见证。
2.欧美银行。20世纪初,以英国汇丰银行、美国花旗银行、中法实业银行、万国储蓄会等为代表的欧美各国银行相继在哈尔滨设立分行。
(1)汇丰银行哈尔滨分行。汇丰银行,是英国设在海外的最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865年在香港正式开业。1915年12月,哈尔滨分行在道里水道街(今兆麟街)成立,是哈尔滨建立最早的欧美银行。行长迟适夫,有行员22人。银行在哈尔滨创设之前,就已经参与哈尔滨的食品输出、烟草、保险等投资的经济活动。汇丰成立之后,除继续参与之前的商品进出口贸易和投资外,还利用低利息同国内和国外各银行进行竞争,增加优势。资本金从创立之初的125万港元,增至1930年300万港元。直至1929年,西方经济危机发生后,英国在华投资公司开始萧条,汇丰银行业务也受到影响,特别是九一八事变后,日伪对东北的控制加强,汇丰银行日渐衰落。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哈尔滨汇丰银行停业。
(2)花旗银行哈尔滨分行。美国花旗银行是另一个对哈尔滨影响较大的欧美银行。1919年,花旗银行在道里中国十二道街设立分行,创立时资本金为20万美金,经理是马洪。和汇丰银行创立之前相似,在花旗银行创立之前,美国在哈尔滨已建有多家公司,并且有大量的贸易往来,其涉及粮油进出口、毛皮、汽车、电气机械、矿厂等多个领域。花旗成立后主要业务以进出口贸易汇总、贷款、押汇、外汇兑换等为主,经营异常活跃,并对其他银行在哈尔滨的地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滨江时报》曾对花旗银行建立对汇丰业务的影响这样报道:“欧战告终后本埠外国银行之日渐扩张者当推花旗银行,昔日侨商往欧美汇款均托汇丰银行解付,今则率委托花旗行,说者谓今后金融中心将集於美国云。”[4]由此可见,花旗银行在当时哈尔滨金融业的地位。据有关史料记载,1924—1927年,花旗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非常活跃,年均存款达1400万元,放款达1000万元。直到经济危机发生后以及日本对哈尔滨的侵占,花旗银行逐渐失去了昔日的特殊地位,于1941年停业。
3.日商银行。提及哈尔滨的银行业发展,不得不提两个国家——俄国和日本。可以说,这两个国家在哈尔滨银行业的发展既反映出日本对华金融和经济势力的入侵,也直接体现出沙俄和日本在华(特别是东北地区)势力的此消彼长和对华侵略的势力对比。日本在东北创立的银行有横滨正金银行、朝鲜银行、东洋拓殖株式会社、龙口银行、松花银行等十余家,其中最重要的是横滨正金银行和朝鲜银行。
(1)横滨正金银行哈尔滨分行。正金银行1880年2月创建于日本横滨,也是日本对华借款银行团成员之一。1912年11月,哈尔滨分行在道理地段街设立,是日本在黑龙江地区开设的第一家银行。正金银行是一家以发展日本海外贸易为宗旨,以国际汇兑为主业,并代理日本国库业务的银行,它通过发行“金票”、“军用手票”、操纵汇水计算标准等方式,对哈尔滨进行经济侵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在东北成立伪满政府,对东北的经济、金融掠夺更加疯狂,进出口贸易汇兑几乎全部掌握在日本手中,同时对其他国家银行和中国银行进行打击限制,造成多家银行倒闭破产。直至1945年8月,随着日本投降正金银行才在哈尔滨关闭。
(2)朝鲜银行哈尔滨分行。朝鲜银行创立于1909年,原为韩国银行,总行设立在汉城。1910年被日本吞并。1911年,通过对朝鲜银行立法《朝鲜银行法》改为此名。1916年7月,朝鲜银行在道里地段街建立分行,经理为箱崎文弥,同时在齐齐哈尔设立支店。1923年有行员50人。其中,日本人40人,中国人7人,白俄3人。与横滨正金银行以外汇业务为主不同,朝鲜银行主要业务在于存款、放款和汇兑,同时兼营东北土特产的购置与运输。尽管日本在华银行的业务各有侧重,但其对中国金融操纵,经济侵略的本质没有变,依然为日本侵华的工具。1936年12月,日本政府为加强对东北殖民地的金融控制,颁布《满洲兴业银行法》,成立伪满兴业银行,将朝鲜银行在黑龙江地区的分支机构合并于伪满兴业银行。
这些外商银行的设立,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哈尔滨经济的发展,但其名义上为商业银行,实为各国列强以金融侵略为工具,对华进行经济渗透的手段,使哈尔滨的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遭受了沉重打击。
(二)官办银行
进入20世纪后,随着哈尔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变化,东三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黑龙江省官银号、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等带有官办银行性质的新式银行在哈尔滨陆续开设。
1.东三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1908年,东三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在道外四道街设立。初设时称奉天官银号,后因其总号改组为东三省官银号而改名。分号主要业务除代理奉天省库业务、发行奉票和大洋票之外,还兼具其他银行所具有的存放款业务和汇兑业务,同时兼营其他附业。其经营范围较广、实力较强,在哈尔滨“六行号”(中国、交通银行哈分行、东三省官银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官银号哈分号、边业银行哈分行)处于领先位置。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哈尔滨分号停业,10月5日恢复营业。1932年2月5日,日本占领哈尔滨后为日伪当局所接收。7月1日伪满洲中央银行成立,该号被并入伪满洲中央银行。1934年脱离伪满洲中央银行,划归大兴公司,成为伪满企业。
2.中国银行。1914年,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设立,设立之初为二级分行,隶属于长春分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的前身是大清银行,其建立于1910年,当时是哈尔滨历史上最早设立的一家国有银行。1927年2月,中国银行取消长春分行在东北地区总管辖行的职能,哈尔滨道外支行升格为分行,黑龙江境内各行处划归哈尔滨分行管辖。1929年1月,哈尔滨分行由傅家甸东大直街(今道外区靖宇大街)迁至道里,道外改为办事处。分行主要业务有:发行哈大洋券,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办理上海天津汇兑,以及对英美汇兑五种。此外还办理发行进口商业信用证、出口押汇、票据担保和有价证券等业务。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最初经营状况良好,历年均有盈余;1927年以后,特别是九一八事变之后,银行存放款和汇兑业务大幅下降,1942年在伪满洲国调整之下,道外办事处关闭,只有道里支行在分行代管下一直维持到抗战胜利。
除上述两个银行外,在哈尔滨地区还设有交通银行哈尔滨分号、吉林永衡官银钱号、黑龙江省官银号等多家官商银行,这些银行的设立对抵制外商银行在哈尔滨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也扶持了哈尔滨本地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华商银行
中东铁路修筑以及哈尔滨开埠之后,伴随着大量外侨,外商的到来,哈尔滨金融业逐步发展,在外国银行和国内官办银行的带动下,哈尔滨民族工商业逐渐发展起来,开始民族资本家设立的民族银行。哈尔滨地区的华商银行起初外地资本注入的银行较多,后来本土华商银行逐渐发展起来。据资料统计,1898—1932年间,哈尔滨华商银行(所)约有四十余家。
1.浙江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1907年5月,浙江铁路局创办了浙江兴业银行,10月15日开业,总行初设于哈尔滨。该行创建之初致力于振兴中国的实业,故名为兴业银行。1918年2月哈尔滨分行开业,行址设在道外四道街。经理王尔藩,拥有行员12人,以存款、放款和汇兑为主要业务。汇兑主要为票汇,汇往上海、天津等地,年汇办理数额约为大洋80万元。银行设立之初,经营状况稳定,发展势头较好,“银行兹以营业发达、旧址不敷办公之用,於客岁买妥二道街口滨江储蓄会旧址数十间刻已修理完竣,当於本月一号实行迁入营业云。”[5]但由于种种原因,兴业银行于1929年3月停止营业。
2.金城银行哈尔滨分行。金城银行创设于1917年5月,总行设于天津,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个较大的民族资本银行。创设之初,资本金为200万元,到1927年增资本金到700万元。1935年迁到上海。在北京、天津、汉口、南京、青岛、郑州、哈尔滨等地均设有分行。1922年,在哈尔滨设立办事处;1931年5月设立分行,行址为道里中央大街,经理陶昌善。开业之初,信用良好,业务活跃。“金城银行近为便利顾主起见於星期日上午照常营业,专收各处汇兑,并将汇费价格斟酌。拟订务较他行低廉以资招待云。”[6]由此可见,金城银行在经营方式上,算是比较灵活,因此该行虽经营规模不及中、交两行,但远在一般私营商业银行之上。后来由于日伪对东北金融业特别是我国的民族资本类的银行的“统治”,导致经营日渐衰落。最终于1942年5月31日被迫停业,撤回总行。
近代哈尔滨众多华商银行与外国银行和国有银行相比,可以说是在夹缝中生存,在业务经营、资本注入和机构数量上都不占优势。虽然后期沙俄势力逐渐削弱,华商银行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随着日本侵略势力的进入以及各国银行在哈尔滨的竞争,最终没有取得长足发展,尤其是日伪政权成立之后,民族资本受到极大冲击,很多银行倒闭破产。
二、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的特点
近代哈尔滨银行业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其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的主要资本来源是外国投资和产业资本。如外资银行的资金主要来自外国垄断资本;本埠银行的资金主要来自本地商业资本家和钱业资本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哈尔滨的日用品民族工业都于此时得到较大发展,民族工业发展又带动了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
第二,近代哈尔滨银行业主要创办人和主要投资人当时的身份不是官僚就是买办,早期开办资本中还有地方政府投入的官股。
第三,近代哈尔滨银行业注重对工商企业的放款,支持和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东北沦陷之前,哈尔滨的银行数量居于全国前列,这一时期的哈尔滨银行业处于兴旺发达阶段。银行的发展,对哈尔滨民族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的发展曾起过重要的作用。据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经济所编材料反映,1932年底,哈尔滨市区各银行的资金合计约在3000万元以上,加之日伪政权意图粉饰太平,加大对日资银行的支持力度,使“各行资力尤特别增厚,以备社会之需用。”
第四,近代哈尔滨银行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营较有成效,发展较为明显。如浙江兴业银行驻哈尔滨分支机构1915年时吸收存款438万元,1926年存款额增加到3312万元,有的银行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私合营前方才歇业。
第五,近代哈尔滨银行业摆脱政府控制,并日益商股化。中国独特的地方金融体系,从属于地方而不听命于中央,有的银行有进步和公益的倾向。浙江兴业银行,是当时浙江人民与英商争夺浙江的铁路权时期,浙商向民间募集股本创办的银行,具有光荣的革命意义,在“江桥抗战”期间,其驻哈尔滨分支机构曾以一定数额的资金襄助过抗日部队,为东北抗日斗争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的历史作用
哈尔滨近代银行业的兴起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两个作用,即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因此,要根据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对其历史作用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一)消极作用
哈尔滨各家银行对反动政府的财政贷款,破坏了生产发展,支持了反动政府对人民的统治和压榨。因为这种贷款一方面是使军阀官僚拿金钱去作为自己的政治资本,偿付外债赔款,取悦于帝国主义,用以换得帝国主义的支持;另一方面是用作进行军阀混战的经费,这样不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反而破坏了生产。由于近代哈尔滨银行业在国内外贸易及商业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它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和协助了帝国主义对华的经济侵略。因为在近代银行业兴起时,帝国主义已控制了哈尔滨的工商业,当时商业实际上起着帝国主义控制哈尔滨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积极作用
近代哈尔滨银行业的虽然对民族工业的支持虽然远远不能满足近代工业发展的需要,但是,毕竟在一定程度上为近代工业提供了帮助,给哈尔滨民族工业发展提供了部分贷款和投资。哈尔滨当时的很多企业的兴起与发展也都离不开这些银行的信贷支持。比如到1905年,哈尔滨相继出现一批新式工厂和商业公司,如满洲第一面粉厂、秋林公司、满洲矿业公司、老巴夺烟草公司等,均得到华俄道胜银行的信贷支持。[7]59而以黑龙江省官银号为主的官商银行,对民族工商业大力扶持,黑龙江省“广”字号的企业大多得到了黑龙江省官银号(广信公司)以及中交两行的信贷资金支持,其商业领域涉及粮食、原油、采矿、航运等多个领域,为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近代哈尔滨金融业的发展历程早已成为过去,但对于今天仍然有着深刻的启示。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金融行业必须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原则,以服务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为目标,在竞争中博采众长,实现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列宁.列宁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6.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廿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685.
[3][7]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哈尔滨市志·金融志[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5.
[4]花旗银行势力膨胀[N].滨江时报,1922-08-23(7).
[5]兴业银行实行迁移[N]滨江时报,1922-11-03(7).
[6]金城银行星期营业之便利 [N].滨江时报,1922-1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