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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国”与“野”

2018-11-13侯文学

杜甫研究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周礼诗经制度

侯文学

国野制是西周春秋时期重要的制度规划,它是周代分封制的空间体现,是《诗经》产生的重要的制度与空间背景。《诗经》中的诸种场景,与当时国野制有较多关涉。但是,这些在《诗经》的时代不言自明的空间图景,在间隔两千余年后的今日,却显得模糊不清,也妨碍我们进一步体认《诗经》中人物活动的深层内涵及与此伴生的人物的欢欣与痛苦。本文以“国”“野”为线索,勾陈《诗经》的生成空间,并在此基础上掘发相关诗篇的人物情感走向,期望获得对于《诗经》的更为立体的认识。

一、国野制度与周代的“国”与“野”

为了藩屏王室,周人广泛“封建”诸侯。封指封土,建指建国,建国主要指建都城(“国”),也就是在周人统治的广袤区域里,按照一定的营国建城之法,确立诸侯国的统治中心“国”,国的周围为“郊”,郊之外是为“国”提供生产生活资料的“野”,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国野布局。国野制度因周人封建而兴,与西周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形势相适应。时至春秋,虽然王权衰微,周天子失去了封建诸侯的实力,但国野制作为各国规划制度的核心原则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春秋中期以前尤其如此)。只是到了战国时期,传统宗法等级制受到破坏,兵制发生变化,郡县制发展,领土国家形成,国野制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西周春秋的国野制对后世影响较大。成书于战国的《周礼》便以“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为宗旨,探讨周代的国土规划。依此及郑注,则周王城外百里曰“郊”,郊外至五百里疆域中又分为“甸”“稍”“县”“都”,各百里。但这显然是战国以后儒者在前代制度基础上偏于系统化、理想化的设计,我们不能将之坐实来理解西周春秋现实中的国野制。周代国野制的真实情形,还需要我们根据更具实录性质的文献来认识。

据《左传》等文献,我们知道,从区域范围看,广义的“国”包括国都内城、外郭与郊。狭义的“国”则仅指郭城之内(《周礼》等所谓“国中”)而言。而后者的用例尤多。狭义的“国”,《左传》或称为“邑”。《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子产从政善于择能而使事,言及其任用的各种人才的长处:“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孙挥能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又善为辞令,裨谌能谋,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昭公元年》载:“楚公子围聘于郑,且娶于公孙段氏。伍举为介。将入馆,郑人恶之。使行人子羽与之言,乃馆于外。既聘,将以众逆。子产患之,使子羽辞,曰:‘以敝邑褊小,不足以容从者,请墠听命。’令尹命大宰伯州犁对曰:‘君辱贶寡大夫围,谓围:将使丰氏抚有而室。围布几筵,告于庄、共之庙而来。若野赐之,是委君贶于草莽也,是寡大夫不得列于诸卿也。不宁唯是,又使围蒙其先君,将不得为寡君老,其蔑以复矣。唯大夫图之。’”杨伯峻注:“子产不欲其入城,欲除地唯墠,代丰氏之庙,行亲迎之礼。”《昭公元年》子羽所说的“敝邑”之“邑”,显然是就郭城以内而言,与《襄公三十一年》的“邑”义同。伍举以城外之域为野,持的是狭义的“国”的观念,是对传统观念的承袭。

“国”之外称为“野”。因为对“国”的范围理解不同,何处为“野”也便存在理解上的分歧。“野”也有广狭二义。狭义的“野”,指郊之外的区域。广义的“野”,指国都城郭(“国中”)以外的区域。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广义的“野”还是狭义的“野”,都并非人迹罕至的荒野,它只是特定空间区域的称谓。西周春秋的“野”中分布较多的聚居区。这些聚居区,在郊之外者或称为鄙、县,数量不为寡少。但因为县鄙中人的权利地位与国中之人相比较为低下,所以要出入“国中”受到关卡的盘剥,《左传·昭公二十年》所谓“县鄙之人,入从其政,逼介之关,暴征其私”。《国语·周语中》:“国无寄寓,县无施舍。”“国有班事,县有序民。”“国有郊牧,疆有寓望。”前二例以国与县相对,后一例指出国的界限——指国中与周边的郊、牧,县应指郊牧以外的野。韦注解县为“县鄙”,可见“按西周春秋的国野制,县或县鄙,都与野相关”。鄙,或直属于国君,或附属于卿大夫的采邑。此类县鄙主要负责生产粮食等生活资料。野中除供县鄙中人耕种的农田以外,还有畅茂的草木以及隐于其间的禽兽,为人们提供建筑材料与肉食。

国野制的核心内容是以空间的形式区分人的权力与义务,这种区分同样具有历时性特征。最初,“国人”(国中之士以上的贵族)既享有国家政治的参与权,也是主要的兵源(甲士),构成战争的主力,郊中的庶人与野中的野人负责力役,不参与战斗。后来,郊中的庶人之升为士者、国中及部分移居于郊的贵族构成甲士的主要来源。至春秋后期,各国开始从较大的县鄙征兵。至战国时期,各国普遍全民征兵。当权力义务之别不复存在,国野的界限也便消失,国野制失去了存在的依据,最终解体。

二、“国”的诸种活动与场景

《诗经》的产生与编辑,大体在国野制盛行的西周至春秋中期以前。《诗经》对于当时的“国”“野”文化必然有所反映。但是,《诗经》不是制度规划的详细文本,是语言的艺术,重在韵律、形象与情感,捕捉最具画面感的情节,将制度之上的生活画面予以艺术的再现。

(一)国的营造

(二)大庙与公(王)宫

(三)里中的生活

综上,《诗经》的“国中”场景,是各种礼仪的形象绘写与空间呈现,宗庙所占比重较大。活动其间的人物,都是礼仪规范下的贵族君子与淑女贵妇,他们的行为,都合乎礼的规定,从容裕如,是贵族威仪的诗意呈现。其中渗透的人物情感与心理,或庄严神圣,或欢愉和乐。

三、“野”的风俗与情感

《诗经》中人出入于“野”,或为猎取禽兽等生活资料,或是为猎取异性的欢心,或是出于行旅的需要,或是为军事的目的。《诗经》中主人公因目的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情感走向。

另一方面,野的生活对于贵族而言,意味着艰辛与冷遇。行役带来的哀伤之情往往通过在“野”来传递。如《小雅·鸿雁》:“之子于征,劬劳于野。”《我行其野》:“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小明》:“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何草不黄》:“匪兕匪虎,率彼旷野。哀我征夫,朝夕不暇。”行于野,往往与劳苦无奈忧愤等情绪关联,与“国”的情味迥然不同。

注释

①具体讨论可以参阅钱穆《周官著作年代考》(《燕京学报》第11期,1936年6月)、顾颉刚《“周公制礼”的传说和〈周官〉一书赋出现》(《文史》第6辑,中华书局1979年)、杨向奎《周礼之内容分析及成书年代》(《山东大学学报》1954年第4期)等。

②《周礼·地官·乡大夫》郑注:“国中,城郭中也。”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40页。

⑧葛志毅《周代分封制度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246页。

⑨西周实行陪都制,洛邑为王室在东方的统治中心,空间结构及管理模式与镐京类似,王室军队有“西六师”“成周八师”,就分别是以镐京与洛邑为中心组建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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