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的物性与事性之关联
2018-11-09卢文超
当我们对艺术进行阐述时,存在两种基本的维度。我们或者将艺术视为物品,或者将艺术视为事件。前者在这里称为艺术的物性维度,后者则称为艺术的事性维度。
一般而言,传统美学倾向于将艺术看作物品,因此,探究艺术的审美品质就成了美学的基本任务。“美在形式”就是这种观念的极端形式。在《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中,塔塔尔凯维奇将此称为“伟大的理论”[1]。这种理论在西方由毕达哥拉斯学派所开创,绵延到现在依然具有生命力。新批评就是这种理论的一个当代案例。新批评提出了“意图谬见”,即“将诗与其产生过程相混淆……其始是从写诗的心理原因中推衍批评标准,其终则是传记式批评和相对主义”[2]。他们也提出了“感受谬见”,认为其“将诗和诗的结果相混淆,也就是诗是什么和它所产生的效果。其始是从诗的心理效果推衍出批评标准,其终则是印象主义和相对主义”[2]228。因此,他们将对作品的关注从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和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拉回作品的形式本身。在这种视角中,我们所关注的仅仅是艺术作品本身,而与艺术相关的其他事情则视而不见。当然,在这里,形式主义只是这种视角的极端观点,它关注的只是作品本身的形式。凡是关注作品本身,将作品本身当作物品来理解的,都可以纳入这种视角,比如作品的叙事性、抒情性特质。显然,这样的视角是“有物无事”。
与此同时,在阐述艺术时,还存在另一种方式,那就是把艺术视为事件,而不是物品。就此而言,社会学家最为在行。霍华德·贝克尔的艺术社会学就是一个典型。他认为,艺术是一种集体活动。他将艺术视为一种过程,而不是一種客体;一种事件,而不是一种物品。与传统美学相比,他们关注的重心由此发生了变化。那就是,作为一个过程,作为一个事件,艺术是如何发生的。在这样的视角下,艺术自身的物性维度消失不见了,它的独特性丧失殆尽,已无法与其他事物相区别。贝克尔宣称,他会以相同的方式探讨“提香和连环漫画”,“也曾像讨论贝多芬或莫扎特的作品那样郑重地讨论好莱坞电影配乐或摇滚乐”[3]。这就基本抹平了不同艺术之间的价值区分。与此同时,贝克尔还认为,因为艺术是一种集体活动,其他社会现象也是一种集体活动,所以谈论艺术就是在谈论社会。就此而言,艺术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也没有差别了,因为“艺术=集体活动=其他社会活动”。换言之,贝克尔关注的是作为事件的艺术与其他事件之间的相同之处,而忽略了作为物品的艺术与其他物品之间的根本差异。显然,这样的视角是“有事无物”。
由此可见,无论是传统美学的“有物无事”,还是艺术社会学的“有事无物”,他们都偏向了天平的一端,或者注重艺术的物性维度,或者注重艺术的事性维度,但都在注重一者的同时忽略了另一者,都是存在偏颇的。
二、物是事中之物,事乃物与之事
之所以有这样的偏颇,是因为他们都没有意识到,艺术的物性维度与事性维度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两者实际上不可分割,须臾难离。简言之,物是事中之物,事乃物与之事。
首先,物是事中之物。万物都处于关联中,这种关联会对物品本身产生影响,尤其是会对它的意义产生影响。比如,在古代,有的作品读来十分精彩,但因为它所处的关联非常糟糕,也会让人对它心生不快。杨素有诗云:“居山四望阻,风云竟朝夕。深溪横古树,空岩卧幽石。日出远岫明,鸟散空林寂。兰庭动幽气,竹室生虚白。落花入户飞,细草当阶积。桂酒徒盈樽,故人不在席。日暮山之幽,临风望羽客。”单纯从物性维度来看,有人评论此诗“句句幽秀”“意境恬淡”[4]。但是,因为杨素是奸臣,所以,这首诗也就很难获得人们的共鸣了。这首诗再好,也是奸臣之诗。人们对诗的理解是与其作者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物是事中之物,人们很难脱离事对物进行理解。
其次,事是物与之事。换言之,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物品本身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力量不容忽略。就艺术而言,也是如此。孟久丽提到,“光武帝曾在自己的御座旁边放置了一面屏风,上面绘有古代女性楷模的肖像。这面屏风本意是为了提醒皇帝时时保持崇高的道德,但是宰相宋弘注意到皇帝似乎更乐于观赏上面所画的美丽女子,便巧妙地向他进谏,于是汉光武帝命人将这扇屏风撤去了”[5]。在这个事件中,绘画本身的独特性和能动性是不能忽略的。可以想象,假如我们将此画换成一张白纸,汉光武帝肯定不会发生同样的反应。因此,可以说,在这个事件中,绘画本身的独特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换言之,事乃物与之事,物若不同,事就可能会发生重要的变化。
由此可见,艺术的物性维度与事性维度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并不否认,在具体的艺术作品中,两者具有的分量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作品物性大于事性,有些作品事性大于物性。对前者而言,作品非常之美,但却缺乏关联,甚至具有的是负关联,奸臣杨素的诗就是此例。对后者而言,作品本身微乎其微,但因为关联甚多,也可能会成为名作,或者卖出高价。就此而言,杜尚的《泉》、马云的书法就是典型。
在时间的进程上,两者的次序也会有所不同。有的艺术作品是物性引发事性,有的艺术作品是事性引发物性。对前者而言,作品本身打动了我们,然后我们再去了解作者,建立起丰厚的关联,从而确立了“事中之物”。对后者而言,作者的故事打动了我们,然后我们再去购买和欣赏作品,将它置于作者的生平故事中理解,从而确立了“物与之事”。
三、以余秀华诗歌为个案的探析
在人们对余秀华诗歌的解读中,很明显地体现了物性与事性之间的割裂。所谓对余秀华的物性解读,就是认为余秀华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她诗歌本身的内在特质。所谓对余秀华的事性解读,就是认为余秀华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她的身份和故事。这两种解读思路具有相互抗衡的态势。
首先,从物性的角度解读余秀华的诗。沈睿指出,余秀华的诗歌具有一种感动人心的抒情力量。她说:“余秀华的诗歌直接冲击了我,这些绝非矫揉造作的诗歌以语言的力度,感情的力度,思想的深度冲击读者,读者被感动,读者叫好。”[6]细而论之:“余秀华诗歌的打击力量来源于她表达的感情真挚,她写诗写得真诚,她让读者明白她在说什么,她不为难读者,她跟读者交流,她写的不是假模假样的诗歌,她的诗歌表达的是生命的体验,是生命原生出来的欢乐、痛苦、悲伤、静谧。余秀华的诗,因为真挚,因为读者懂,而引起读者的共鸣。”[6]正是这种真挚的抒情力量,让沈睿禁不住称赞余秀华是“中国的狄金森”。这是余秀华诗歌的内在抒情特质。
其次,很多人从事性的角度指出,余秀华之所以备受关注,这与她的多重身份有关。王士强指出,余秀华的多重身份,即脑瘫诗人、农民诗人和女性诗人,每一种身份都具有话题性,而这些身份会聚到一起,就产生了“爆炸性效应”,吸引了大众和媒体的关注[7]。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她的身份中存在着一种张力。陈亮指出,在农妇、脑瘫与诗之间具有“巨大的反差”,这“让人充满好奇地来打量她的诗”[8]。在余秀华的多重身份中,尤其是以脑瘫诗人的身份最引人注目。朱旭指出,这是她成功的重要原因。作為脑瘫患者,余秀华能写出被专业诗人认可的诗歌,这“让一些对诗歌不是十分感兴趣,甚至对诗歌不是很了解、关注的人,也因此而关注起诗歌来”[9]。因此,如果没有脑瘫诗人这种命名,“余秀华恐怕难以得到这么多的关注”[8]。
每一种身份都与一定的叙事相关。陈亚亚指出,在余秀华身上,有着性别、阶层、残障三重叙事,它们之间“相互胶着,互为补充”[10],共同造就了诗人余秀华的传奇。比如其中的残障叙事,就赋予了余秀华一种充满正能量的励志精神。张兴德就此指出:“从励志的视角看,她的这些付出和努力,同张海迪比,同全国所有优秀的残疾人比,毫不逊色。”[11]这自然引起了大众和传媒的关注。孙桂荣将此形象地称为“文学事件化”,这指的是“文学的影响力与受关注度不是,或主要不是来自其自身的主题、人物形象、意象、修辞等美学或文学要素,而是与作家离奇经历、容貌身份,或者文人官司、名人逸事、时政要点、社会突发事件等一切具有社会新闻效应的特定事件相联系”[12]。因此,刘川鄂指出,大众对余秀华存在着人物消费和事件消费。人物消费主要与其身份有关,而事件消费则与叙事有关。其实后者与前者密不可分:“人物消费的热门标签,包括她的个性,她草根出身,有她个人某些不完美的地方,有她的情感、天赋特长,等等。而事件消费的热门标签有逆袭、催泪、励志、传奇等,这样一些搭配起来,一个完美的搭配,这种大众消费热情持续不断做一种延伸,有这样一种过程。”[13]
由此可见,有论者从物性的角度解读余秀华,认为她诗歌自身的特质造就了她的传奇;有论者则从事性的角度解读余秀华,认为是她外在的身份造就了她的神话。两者之间产生了一种紧张与矛盾。
首先,坚持从物性解读的学者,斥责从事性解读的学者忽略了诗歌本身。魏英杰指出,余秀华的身份与她的诗歌创作无关,我们应该将其视为一个诗人:“余秀华既是一个农民,也是一个先天性脑瘫患者,但从本质上讲,这一切与她的诗歌创作无关。”[14]师力斌对大众直奔余秀华的故事而去表示担心,认为这忽略了诗歌本身:“诗歌最终落入大众欲望的宣泄。很少有人全面仔细地阅读余秀华的诗歌。”[15]对此,就连余秀华也曾在某个场合激动地说:“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问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16]当人们问她的理想是什么,余秀华也这样回答说:“希望写出的诗歌只是余秀华的,而不是脑瘫者余秀华或者农民余秀华的。”[17]因此,很多学者提出,我们应该不再关注余秀华的身份,而应该关注她的诗歌。陆湘敏指出:“我希望更多人,包括我自己,从此次旋风之后,不把注意力放在娱乐点上,不将身份标签凌驾于诗歌本身之上,而去好好对待她的诗歌。”[18]刘波认为:“她不是模特,不是影视明星,也不是供人观瞻的摆件,而是以作品进入我们的视野,并以此来打动我们。”[19]在非诗的事性因素和诗的物性因素之间,张兴德划出了清晰的界限:
首先,绝不是“非诗的因素”。固然,有的报道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用了“脑瘫诗人”的字样。这种做法和称谓固然不当,但最终引起人们注意的还是她的诗歌本身,是她的诗引起了人们的共鸣。所谓“余秀华现象”,其本质和焦点是如何看她的诗能引起如此的轰动。在我看来,是她的诗的奇幻、率真、真实,人性的释放以及浓厚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气息,吸引了诗坛内外的一些人。[20]
因此,刘波提出,余秀华的诗歌应该去身份化,我们应该单纯地面对余秀华的诗歌本身:“既然余秀华引起关注的重点在于她作品的精彩,我们需要在诗人前面冠以那么多前缀吗?”[21]周虎城就呼吁:“忘却余秀华其他的身份,她就是一名诗人。”[22]周俊生也指出:“农民,甚至脑瘫病人的形象,与人们印象中诗歌的优雅气质产生了巨大的差别,使人们对她的诗作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对她的同情成了盛赞其作品的理由。虽然我们对余秀华应该表达一份敬佩之情,但阅读诗歌还是应该回到诗歌艺术本身。”[23]
其次,狄青从事性的角度指出了从物性角度理解余秀华的不足:
我却并不同意如下说法:“余秀华之所以能一夜爆红,不仅因为她的脑瘫患者身份和农民身份,更主要的是,她的诗写得好,赢得了读者。”在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大众甚至文学圈所关注的更多的从来都不是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准,而是将其视作一场有没有围观价值的社会事件。如果有的话,再配合一定的艺术水平,按老百姓的说法,那就是“两好凑一好”;如果没有围观价值,即便艺术水准很高,那多半也只是一个文学圈子内的“内部事件”[24]。
在这里,可以看到,基于物性解读批判事性解读的学者要远远多于基于事性解读批判物性解读的学者,之所以如此,并不是意味着对余秀华的物性解读取得了绝对优势,恰恰相反,在现实中,对余秀华的事性解读其实占大多数,这才引起了人们对此的密集反驳与回归诗歌本身的强烈渴望。可以说,在余秀华身上,是作品还是生平,是物性还是事性的问题非常激烈地凸现出来。何瑞涓就指出,对余秀华而言,是诗歌重要,还是身份更重要,这是一个问题:
假如没有加上“脑瘫诗人”“农民诗人”的字样,她们或他们的诗,还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毕竟,写诗的人那么多,而这也并不是一个适合读诗的时代。但是假如他们的诗写得没有饱满的感情与语言上的诗意,也许也不会感动读者并流传开来。是这些身份更重要,还是诗更重要,抑或两者不可分割?[25]
当然,从艺术的物性与事性关联的角度来看,身份和故事重要,诗歌也重要,两者其实不可分割。物是事中之物。余秀华的诗歌是余秀华的独特身份之下完成的诗歌,她的独特身份赋予了诗歌一种不同的意义。比如,《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因为是余秀华的作品,读来才感人;若是白富美的作品,或高帅富的作品,意味可能就完全不同了。与此同时,事乃物与之事。余秀华的故事是她的诗歌参与之下完成的故事,如果没有《一包麦子》《我有一只狗,叫小巫》等作品,我们对余秀华的故事之体会就会有所不同。将余秀华的身份与作品割裂,其实是忽略了艺术的物性与事性存在的这种紧密关联。
結语:物性与事性之关联及其意义
因此,艺术具有物性维度与事性维度。物是事中之物,事是物中之事。两者之间紧密关联,不可分割。
这种视角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比如,对偏重物性的美学而言,它应该将艺术社会学关注的事性纳入其中,研究事性之中的物性,而不能孤立地对其进行研究。而对偏重事性的艺术社会学而言,它应该将美学关注的物性纳入其中,研究物性参与的事性。这对于解决两者所面临的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这种视角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这样的角度思考,可以让我们对现实中的很多事情具有更透彻的认识。比如人工智能的作品,它只有物性的维度,但却缺少了事性的维度,由此,即便它创作出与伟大的艺术家一模一样的作品,也很难取代人类的创作。“无事之物”无法取代“事中之物”,因为两者具有根本不同的意义。换言之,人工智能只能创造物,但却无法创造事。这是它的所长,也是它的限度。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英美文艺社会学思想研究”(16CZW012)阶段性成果、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成果。]
注释
[1]瓦迪斯瓦夫·塔塔尔凯维奇.西方六大美学观念史[M].刘文潭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144.
[2]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28.
[3]霍华德·贝克尔.艺术界[M].卢文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4:第一版前言,第18页.
[4]以上参见蒋寅.文如其人?———一个古典命题的合理内涵与适用限度[J].求是学刊,2001(6).
[5]孟久丽.道德镜鉴:中国叙述性图画与儒家意识形态[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45.
[6]沈睿.余秀华诗歌有何力度?———以一首诗为例的细读[J].文学报·新评论,2015年2月12日.
[7]王士强.余秀华火了,然后呢?[J].文学自由谈,2015(3).
[8]陈亮.余秀华:在生活与诗歌的双重坐标中[J].中国艺术报,2015年2月4日.
[9]周新民、吴黎荣、朱旭.再议余秀华诗歌热[J].长江丛刊,2016(19).
[10]陈亚亚.余秀华:性别、阶层和残障的三重叙事[J].中国图书评论,2015(7).
[11]张兴德.如何看她的诗能引起如此轰动———我看“余秀华现象”[N].辽宁日报,2015年2月6日.
[12]孙桂荣.余秀华诗歌与“文学事件化”[J].南方文坛,2015(4).
[13]刘川鄂.余秀华热与余秀华诗[J].长江丛刊,2015(33).
[14]魏英杰.过度消费诗人余秀华是一种病[J].杭州:生活品质版,2015(3).
[15]师力斌.网络诗歌与生活———以余秀华走红和伊沙《新诗典》为例[N].中华读书报,2015年6月24日.
[16]转自刘恩波.静静地期待诗歌阅读的真正回归[J].艺术广角,2015(3).
[17]转自胡德礼.余秀华:率真语言显智慧[J].青少年日记,2015(11).
[18]陆湘敏.打捞余秀华顺德开讲的正向价值[N].南方日报,2015年11月3日.
[19]刘波.光明之子与质朴之诗———谈余秀华兼论其近年诗作[J].长江丛刊,2016(19).
[20]张兴德.客观、冷静看“余秀华现象”[N].文艺报,2015年2月4日.
[21]刘波.文学个案,不具有可复制性———也说余秀华现象[N].光明日报,2015年1月24日.
[22]周虎城.余秀华只是一名诗人[N].南方日报,2015年1月20日.
[23]周俊生.走红的余秀华能否让诗歌火起来[N].光明日报,2015年1月23日.
[24]狄青.总在不停奔跑注定没人看到[J].文学自由谈,2015(2).
[25]何瑞涓.生自草根,未必不可长成大树———李敬泽、吴思敬、林莽、张清华、罗振亚、霍俊明等谈“余秀华现象”及其延伸思考[J].中国艺术报,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