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8-11-07李强
李强
摘 要:根据我国目前的诉讼情况以及研究情况来看,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这方面的调查和研究数量是不多的,因此,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上,没有足够的参考,其理论水平和运用水平都比较低。这也就造成法务会计人员真正参与诉讼支持时出现了许多的实际问题。本文对目前此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一定的解决措施,为解决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时缺少理论支持,法务会计工作进展不良这一缺点做出努力。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员;诉讼支持
诉讼支持,指的是和与诉讼相关的一系列支持工作,具体一点是指会计人员参与到司法程序中,通过运用会计专业的相关知识内容,对司法程序中出现的经济类问题予以解决。法务会计人员可以是律师,为案件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持如会计分析经济鉴定等;可以是证人,直接参与诉讼,提供证据支持;也可以是其他专业人员。他们在案件审理时能提供支持,在法庭开庭时能给予很大帮助,还可以提供延伸性支持作用,在法院的日常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法务会计人员对诉讼以及法律案件审理的正面作用是极大的,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1 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研究的重要性
如今,资本市场逐渐发展,市场的规模也变得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市场使很多诉讼方面的关系变得不牢固,如诉讼委托与被委托方,与诉讼有利益牵涉的人员等。对于这些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来说,会计方面的信息反馈是可以参考的重要方面,会计信息在很多时候是能决定这些关系的存在必要性的,如果会计信息不实,对于资本市场的资本流动而言无疑会引发很危险的后果,提供的会计信息和实际使用中要用到的会计信息不符,会导致资本的流动出错,在法律上也会引发纠纷。对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而言是一项负担,同时,对于会计信息的审核而言也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基于上述背景,法务会计人员拥有着良好的市场需求和工作环境,法务会计对于规范现今资本市场的市场秩序,减少可能出现的经济风险等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场经济下,经济是需要法治来进行规划和调整的,法治是调整市场和个体之间关系和平衡的关键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法律方面是完全平等的。当会计信息有冲突时,行政方面的权力作用的影响力大大减小,双方更依靠法律来处理问题。法律使政府在资本市场上的参与度大大提升,政府通过法律对市场进行监管。法律在现在以及将来都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解决市场上冲突的方法和手段,因此法务会计人员也越来越重要。
2 目前存在的问题
2.1 参与制度缺失
在我国,就现在的诉讼情况来看并未制定出系统的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完整制度。关于诉讼的有关工作例如诉讼方案策划,诉讼进度制定等都是律师负责,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是不参与其中的。也就是说,律师负责大部分的诉讼策略,因此其必须了解包括经济在内的可能会用到的各类知识,然而这种全方面都了解的人才少之又少,这就加大了律师的压力,导致了问题的产生。而与我国相比,美国等国家则有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参与到诉讼系统中去,大大减少了律师的压力,也简化了诉讼。因此要想改变这种弊端,首先要改善诉讼制度使用英美法系的国家,在参与诉讼的双方之外允许第三方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使用大陆法系的我国,为了保证诉讼的公正,除了律师以外,非经法院委托或者允许的第三方是不能参与到诉讼中。这种区别导致了法务会计人员对诉讼的参与程度不同。因此,可以考虑修改相应的诉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效仿英美法系,允许一方当事人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第三方人员加入到诉讼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程度不足的问题。在建立了制度之后加大对法务会计人员的诉讼培训,为参与到诉讼支持中做准备。
2.2 专业人员不足
在我国目前的诉讼情况中,法官对于很多经济类民事诉讼中出现的具有争论但对案件影响程度很大的问题是不了解其缘由的,例如在证券投资诉讼中,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真实性是原告和被告争论的重点,或者双方存在因果关系的混乱等情况,这些数据关系到具体的赔偿数额,但是如果没有会计方面的知识储备的话是无法下判断的。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的,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例如法务会计人员又不能参与到诉讼中去或者数量稀少,参与度不够,这就影响了对案件整体的判断,只能依靠法律条文模糊判断,导致诉讼判决的公信度下降。
3 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加强措施
3.1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开放法务会计业务市场化
目前,我国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隶属于国家,是司法体制中的一员,国家级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只有十所,均为国家所属机构,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司法会计鉴定的发展,将之与律师事务机构对比的话则问题更容易发现,如果律师机构同隶属国家那无疑会削弱其效率。因此司法鉴定机构要做到脱离整个司法体制,成为像律师事务所一样的中介服务类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人員可以从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拔。如果采用这种事务所模式,抛弃原来的固定化模式化国家饭碗,法务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诉讼参与度势必会更高,同时也能增强司法会计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增强其公信力和辨识度。通过这种独立的事物机构来让法务会计人员参与到诉讼中,对于诉讼案件本身的帮助作用极大,虚假信息的鉴别和审查效率势必会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也有了保证,对于会计人员的权利维护也是有帮助的,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帮助会计人员实现风险的规避。因此这种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的益处的很大的。
3.2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
针对目前出现的法务会计人员人才数量稀少的问题,要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在高校方面,如果高校可以保证师资充足,可以在经济类会计总专业下设立法律专业,专门培养从事法律协助和诉讼支持方面的会计人才;也可以采用双学位培养,学生在专门的会计法律综合院校攻读法律会计双学位,高校里要积极鼓励学生修习双学位,可以使会计专业的学生选择法学作为副专业,也可以是法律专业的学生辅修会计专业,也可以在相应的专业课程中加入另一方的专业课程,例如在会计课程中加入法律课程,同时完善双学位的培养制度,合理规划保证培养时间,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会计法律专业人才。在已经就职的人员方面,对于已在职的司法会计人员要加强培训,并创造尽可能多的条件让他们参与到诉讼支持中,丰富他们的经验和阅历,完善自己的知识,对于律师和会计师要增强对他们的会计和司法方面的单独培训,使之有资格处理诉讼中的会计审计类问题。
4 总结
法务会计人员是相当重要的,其在经济类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与律师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社会各界都需要提供大力帮助,法务会计人员本身要根据法律的相关内容和规定强化自身专业能力,提高对于法务会计报告的编写能力和质量,从而更好的提供信息服务。同时法务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不能带有个人主观情感,以免干扰到诉讼的公正公开进行。国家要注意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完整的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制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注重对法务会计人才的专门培养,增加人才储备。社会各界通过加强法务会计人员对诉讼的参与程度,以此增强我国的法制社会程度,帮助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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