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蟾心性思想研究
2018-11-06房佃辉
房佃辉
一、对心性的重视
隋唐以前,道教讨论内炼问题,一般将重心放在精、气、神三宝之间的关系上,很少使用“心性”这一类的表述。而白玉蟾将“心性”学说纳入进来,认为得道须通过心性的超越而达到。“法法皆心法。法是心之臣,心是法之
主。”[1]白玉蟾认为万法都是心法,心是万法之主,是最根本的。“形以心为君,心者神之舍。心宁则神灵,心荒则神狂。虚其心而正气凝,淡其心则阳和集,血气不挠,自然流通,志意无为,万缘自息……心无杂念,意不外走,心常归一,意自如如。”[2]在心、神、气、形之中,白玉蟾认为心是最重要的。
对于精气神的理解,白玉蟾提出:“人身中有内三宝,曰精气神是也。神是主,精气是客。……万神一神也,万气一气也;以一而生万,摄万而归一,皆在我之神也。人之一念,聚则成神,散则成气。”[3]这是说,在精气神当中,神是主,精和气是客,人的一个念头聚集就成了神,散去便成了气。对于神和气的关系,他认为“神即性也,气即命
也”。[4]以此为基础,白玉蟾进一步提出了“心”和“形”的概念,他认为心便是道,心是形体的君主,是精神的所在,并进一步阐释了心、神、气、形的关系。“至道在心,即心是道。……形以心为君,心者,神之舍。……道心者,气之主;气者,形之根。形是气之宅,神者,形之具。”[5]
他还对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进行了阐述,“修道总是炼得一个性。有天命之性,有气质之性。本来虚灵,是天命之性;日用寻常,是气质之性。今一个天命之性都为气质之性所掩。若炼去气质之性,即现出天命之性,而道自得矣。”他认为修道就是不断的去除气质之性的过程,当天命之性显现出来的时候,便是得道之时。进一步他将心与内丹联系起来,“丹者,心也;心者,神也。阳神之一谓阳丹,阴神之一谓阴丹,其实皆内丹也。”[6]他认为心性就是内丹,将“心”这一哲学范畴引入丹道养生思想之中。
以上论述都显示出白玉蟾对于心性修炼的重视,对“心性”问题的探讨,开拓了新的向度,拓展了内丹修炼的内涵,使道教内丹学有了更深刻的哲学意义。
二、“至道在心,即心是道”的思想
白玉蟾在张伯端“心道相遇”的基础上提出了“至道在心,即心是道”的思想。他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此道之在天下,不容以物物,不容以化化。”[7]“太虚太无,太空太玄,杳杳冥冥,非尺寸之所可量;浩浩荡荡,非涯岸之所可测。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大包天地,小入毫芒,上无复色,下无复渊,一物圆明,千古显露不可得而名者。圣人以心契之,不获己而,名之曰‘道。”而对于世间显现出的万事万物,他提出了“日月现于众水”的比喻,“譬彼日月现于众水,日月之光本无彼此,随水而生,逐眼而现。一水千眼,千日千月;一水一眼,一日一月;千水一眼,一日一月;千水千眼,千日千
月。”[8]他认为日月只有一个,但是同一个日月映射到不同的水里,就映射出了千日千月,这千日千月其实都是同一个日月而已,白玉蟾用日月映水来比喻本体和现象的关系,显然有佛教和宋明理学的痕迹。
对于心和道,白玉蟾提到“心者,造化之源”,“万法归一,一心本空”,“心为万物之宗,道为一心之体”[9]。 由此可见,他将心与道等同起来,认为心是永存不变的本体。在心道关系上,“道此道以脉此心,心此心而髓此道。吾亦不知孰为道,孰为心也。但见恍恍惚惚,杳杳冥冥,似物非物,似象非象,以耳听之则眼闻,以眼视之则耳见。吾恐此而名之曰阴阳之髓,混沌之精,虚空之根,太极之蒂也。”[10]在这里,修炼者的“心”与宇宙的本体“道”融为一体,“不知孰为道,孰为心也”,而人的耳目等感觉器官的作用在这“恍恍惚惚,杳杳冥冥”的状态里消融了,只剩下“似物非物,似象非象”的印象。所以大道不能用眼耳口鼻等感官去体认,必须以心来体悟,“以此心而会此道可也。……以此道而会之此心可也”。“推此心而与道合,此心即道也;体此道而与心会,此道即心也。道融于心,心融于道也。心外无别道,道外无别物也。”因此,只有以心合道,以道会心,才能真正与大道合一。
白玉蟾认为心与道是同义词,是永恒长存的宇宙本体,以此对老子的道进行解释,这是其道学思想的旨趣所在,也是他对老学的一大贡献。
[参考文献]
[1]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道藏》第33册.
[2]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道藏》第33册.
[3]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卷 1,《道藏》第 33册,第 111 页.
[4]白玉蟾:《海瓊白真人语录》卷 3,《道藏》第 33册,第 131页.
[5]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卷 3,《道藏》第 33册,第 130-131页.
[6]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卷 1,《道藏》第 33册.
[7]白玉蟾:《杂著指玄篇·谢张紫阳书》.
[8]白玉蟾:《海琼白真人语录》,《道藏》第 33册,第 115页.
[9]白玉蟾:《道德宝章》,《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55册,台湾商务印书馆.
[10]白玉蟾:《海蟾问道集·玄关显秘论》,《道藏》第 33 册.
(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 1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