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信用体系构建—基于潮汕侨批视角
2018-11-06吴肇霖
吴肇霖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00)
目前我国正处于金融改革、金融风险防范的关键阶段,构建现代金融信用体系显得尤其重要。金融体系不完善,政府、金融市场、国民素质同样发展不完全,使得人们的金融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资金流转无法正常传递,金融业发展会受阻碍,最终导致经济无法达到预期发展。因此,良好的金融信用体系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基和土壤,这需要基层银行发挥货币的职能作用,有效利用货币工具进行再贷款和再贴现,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指导作用,推进我国现代金融信用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目前金融信用体系存在问题
1、金融信用体系与经济发展无法形成良好配合,阻碍金融业创新发展
金融领域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已经成为了金融行业创新发展的绊脚石。16年两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以专门的篇章强调了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有至少六万亿元的经济损失是因企业诚信的缺失导致的。近年来,金融平台跑路事件发生频率之多,就是一个突出的表现。互联网金融体系是互联网和传统金融的结合与创新,互联网便捷和迅速传播是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也因为审核制度的不完善及互联网的虚拟性,暴露出金融机构监管不足、信用缺失等问题,导致这种创新的金融模式存在高风险。因此,加强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
2、授信制度不完善,信贷投放力度不均,约束金融稳定发展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要促进金融体系的健步发展,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环境。其中,信贷体系投入力度小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体现在三大方面:第一,贷款权限过度集中。银行为降低其贷款风险,信贷资金更倾向于大城市、大项目,使其基金权限过度集中。这种信贷审批权限和风险程度不对称的现状很容易加剧风险向上级集中的危险。这将使得偏远地区、中小微企业难以取得资金支持。第二,统一的信用评级制度。我国所实行的信用评级制度对经济发达的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的是统一标准,虽然这种标准在有利于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明显对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较不公平,甚至有可能加剧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差距,影响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
3、对信用的认知度不高,限制金融和谐发展
国民对金融信用认知度不高,影响经济的有序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企业及个人的金融信用理念淡薄。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人们对金融信用的了解较少,观念淡薄。因此,当有人利用不遵守金融信用获取利益时,由于受到利益驱使,引起他人效仿,例如签发空头支票。第二,企业或个人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会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部分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更高的贷款比例,不惜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如果银行在信息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企业财务信用缺失。企业为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伪造虚假财务信息,欺骗银行和管理部门。企业融资能力受限,其实是银行不足的担保抵押、不完善的信用体系与管理制度和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共同导致的。这一系列问题造成的后果就是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惜贷”。
4、信用管理体制不健全,抑制金融健康发展
信用管理体制不健全,严重影响金融体系在经济中的传导作用,使金融健康发展受阻。首先,部分企业尚未建立起信用管理体系,无法实时全面地掌握客户的信用资料,无法系统地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系统行整理,使得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以零散的形式存在。其次,我国的信用信息资料库尚未完备。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散落在各个企业和职能部门中,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法院、税务局、工商局等。每个单位管理体系和方法不同,无法达到信用资料共享。这导致企业在做决策的时候,仅靠经验和预测作判断,缺乏客观有力的数据帮助分析决策。最后,评价机构的评价方法不统一,容易造成信用评价冲突。
5、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妨碍金融合理发展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主要依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部分涉及的法条进行规范,而没有一套完整的金融法,对于违背信用者的惩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惩戒的作用。我国的金融市场,欠缺一部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来约束金融信用行为规范。一旦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只会让更多的人效仿其错误的做法,让更多人不讲信用,使得道德沦丧。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金融市场的运作成本会上升,市场无法良好运转。
二、金融信用体系发展模式——以潮汕侨批为例
侨批作为一座金融、经济、历史和文化的文献宝库,是当代发展金融信用体系的宝贵遗产。我国推进金额信用体系的建设,可以借鉴侨批业创新的管理体制,诚实守信的承诺,逐利不忘义的信念。
1、建立金融机构的信用识别、风险防范体系
构建一套完整的信用识别、风险防范体系有助于规避贷款风险,同时可以起到约束国民信用的作用。在20世纪20年代的潮汕地区,为保障侨批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安全,侨批公会通过奖励、抚恤和惩戒三方面相结合,最大程度上调动侨乡的集体观念和集体力量,共同守护侨批款项的传达、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另一方面,侨批经营网络通过制度化的机制进入到以侨批公会为主体的网络中,而侨批公会又通过制度化机制加入到以商会为中心的网络中。通过层层网络合作监督,起到对侨批的保护作用。这也是我们构建金融信用风险防范体系可借鉴的方面。
首先,金融机构要防范于未然。许多借款人的经济周转不济、状况恶化,都是可以事先预判的。作为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除了要懂得运用定量分析之外,还要能够对案例进行个性化分析。除此之外,要做好信用风险防范措施,包括风险的分散、转移、补偿等几个方面,做好风险防范既是风险管理的初衷也是最终目标,是构建信用识别、风险防范体系的核心和关键。最后,金融机构要对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和个人做好信用记录,对其历史记录作系统的记载,对分析其信用水平、偿还款项能力都有帮助。为企业和个人在金融领域建立专门的信用档案,包括信贷、环保等方面。实现信用的可量化和透明度,充分掌握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严格控制对失信企业、个人的贷款,方便了解企业和个人的经济金融活动,是放款者规避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民众的信用行为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促进了经济和谐发展。
2、强化信用道德教育,树立全民信用意识
经济市场所推行的交换、竞争、盈利原则,都需要规范的个人主义作为支柱,更需要诚实守信作为保障。而侨批作为典型的个人信用产品是一个良好的示范。侨批服务于华侨和侨眷,之所以其能被华侨同胞普遍接受,起到承载华侨之间经济和感情的纽带的作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华侨“诚实守信”的品德,这也是他们能够在海外发展事业的基础。海外华侨经商一直坚持着童叟无欺、一言九鼎的信念,诚实守信的传统也就一代代人继承下来,这也是侨批业能够发展的基础。侨批业可以看成是“草根金融”,其成功的基石就是诚信。
提高全民对信用的认识,有利于维护公民自身的利益,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没有可靠的金融信用体系,经济活动将会变得混乱、无序。脱离了系统的金融信用体系,经济活动必然陷入混乱无序的状况之中。因此,我们应当贯彻实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强调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增强个体的信用观念,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复杂的经济活动,都是基于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的。企业要发展,需要社会资源,越讲求信用的企业,越容易得到支持。恶意拖欠款项、逃避债务、不讲信用的企业,得到的支持只会越来越少。通过政府和社区各方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讲信用的风尚和舆论导向,定期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对不守信者要予以曝光,从而把讲信用意识推广到全社会中去,唤起全民的信用意识。
3、扶持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信用中介机构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各个方面还未发展到成熟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如,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信用评估缺乏统一标准、信用中介机构受到运作空间的限制以及定位不准确等问题。侨批行业以信繁荣发展、以诚闻名,他们在创办侨批馆、拓展管理网络、建立同业组织和合资经营中都显示了其“逐利不忘义、灵活要守信”的信义经商精神。许多汇兑信局的印戳,都是用“信”或“义”字作为其戳记,足以看出其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侨批行业的信息对称性也是值得各信用中介机构称赞借鉴的一个重要长处。由于侨批服务于海外华侨和侨乡,所以侨批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信用信息基本对称,彼此之间相互信任,使得侨批业不断发展壮大。侨批业因此而发展壮大。直至后来吸引了大批客户群体,也培养了一批熟悉国际汇兑业务的管理人员,为海内外银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一部分经营侨批业者后来转行成为银行业的经营者。
我国能否尽快培育起信用市场,其核心是保护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信用调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评级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信用咨询公司等信用服务中介共同组成了庞大的信用中介市场。我国政府一方面应对社会集合多元化投资和市场运作方式加以规范化的引导,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逐步成长,通过设置市场准入标准来控制其发展速率;另一反面应当以优惠的待遇引进国外资本、人才和先进经营理念,鼓励行业竞争的发生,在竞争中提高行业的活性和服务水平。
4、引导培育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
市场需求是信用制度持续生存的基础。金融信用产品一向给大家的感觉是没有感情的钱钱交易。侨批却颠覆了人们的这种观念,因为它具有“银信合一”的特点,不同于一般的金融产品,蕴含着海外侨胞对家乡亲人的思念和责任,是富有感情的金融工具。
目前,我国使用信用产品的领域小,需求度低,只对发行企业债券有评级要求。对此现状,我国可以参照国外的初步发展举措,一方面政府首先制定基本法,行业组织制定相应的行规标准加以规范,以引导全社会对信用产品正确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加大对行业个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制度的普及教育,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观念,使得有效的信用产品成为经济社会健步发展的必然部分。
三、探索金融信用体系的路径
金融信用体系的构建应“顶层设计、分步推进”,近期应该实行政府推进、央行运作,中期应协同治理,逐步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的局面。可构建金融信用体系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金融信用体系结构模型
1、政府和央行起引导作用。中央政府及央行通过政策性指导,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把握金融信用体系的构建。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可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同时应因地制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方案。金融信用体系的全面构建是一个长远的发展战略,需要循序渐进的推进。政府应当放远目光,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我国现有的优势,借鉴外国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取长补短,调动各方面资源,全方位地促进金融信用体系的完善。同时,政府和央行应当发挥其指导、引领作用,依据市场现况,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刺激社会各方面积极配合工作,确保金融机构与市场正常接轨,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氛围。
2、社会提供人才储备建设。在国家构建金融信用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一大批擅长金融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人才,为金融业的发展做出奉献。每年我国金融方向的大学毕业生很多都进入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由于许多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进入到部门经常从事推销产品、销售等工作,其实是对人才的一种浪费。各金融单位可以向应届生及部分老员工,有针对性地培养其对金融信用模块的知识,提高员工素养,有利于有效发展金融行业。
3、市场发挥监督作用。在政府和央行订立金融政策情况下,需要下级各金融机构起到监督作用,这种做法有助于确保政府政策有效的实施。可通过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各界对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发挥会计、审计、信用评级等金融机构的专业技能,强化信用信息披露,提高信息的透明度,起到市场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