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睡眠的斗争史
2018-10-31弘扬
弘扬
很小的时候读过一个故事,讲以前欧洲有一位奇人,得了一场重病后再也不会觉得困,于是每天凭空多出了七八个小时的时间。每天晚上别人睡觉的时候他就挑灯夜读,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律师。自从那以后我一直想,如果哪天阿拉丁的神灯也能实现我的一个愿望,我会许下“再也不用睡觉”这个疯狂的念想。如果人生最宝贵的东西是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不用睡眠,我的人生实际长度将会是一般人的1.5倍——这难道不是个巨大的诱惑吗?常有各种励志文章讲述名人们近乎疯狂的日常作息,宣扬少休息多做事的工作态度。在渴望成功这种愿景的驱动下,睡觉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原罪,变成了人生康庄大道上的绊脚石。而我与睡眠的斗争史,从这个愿望诞生的那天起,便正式拉开了帷幕。
回想起来,小的时候,睡觉除了是一种客观需求之外,更是一种类似义务的存在——因为贪玩、学习或者别的原因导致的缺觉,都会一概被长辈们加以斥责,继而形成缺觉乃暴殄天物的主观印象。小学的时候午托班兴起,吃完午饭总会迅速被老师赶上床,直到1点50又催促着起床赶去教室。其间一个小时总有老师会在床铺间来回巡视,有着像鹰一样的眼睛。可爱玩儿的我们哪会安分,总是偷摸着把漫画书或者电子词典揣在兜里,假装睡觉捂得严严实实,实则蒙着被子看书或者玩游戏。最早的时候掌上游戏机的屏幕没有背景灯,晚上关上灯后漆黑一片什么也做不了。我记得六年级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了一个简单的物理实验箱,我灵机一动照着说明书组装了一个小手电筒,连着几个晚上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玩洛克人。那个时候少睡一点觉我仿佛占了多大的便宜,鬼鬼祟祟干了不少开心的事情。
大了以后,升学工作的负担,让睡眠成为一种奢侈,在周末节假日放肆地晚起赖床似乎成为众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一次性长眠的慵懒享受远远超越了实际生理的需求,睡觉竟然变成了难得的幸福。
母亲时常失眠,离家旅行在宾馆的第一天永远睡不着觉,但父亲却向来是倒下即着,从来不用担心失眠的问题。我幸运地继承了父亲在睡眠上的“天赋”,每每和人聊起失眠的问题,总会不由自主地站在关怀者的角度对别人嘘寒问暖。主观上,我并不喜欢睡觉。然而身体的疲乏乃我等无法克服的外力,从维持旺盛精力的客观需求出发,我不得不选择规律的休息。然而讽刺的是,我还是一个现代社会意义上的长眠者,每晚不睡够七个小时,中午不打盹半个钟,一天下来就哈欠连天,精力不济。尤其是午间,一旦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休息,整个下午都会萎靡不振直到晚饭时间。在将近20年的学生生涯中,虽然时而也有沉迷小说不能自拔的情况,但小憩一会儿几乎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而偶尔的打断造成的后果便是持续若干小时的疲乏和效率低下。
在我来到美国读书后,问题日益凸显。国内向来有午饭和午休的传统,12点到下午2点不会安排课程和工作。然而美国人几乎没有“午休”的概念。这些年见识了从11点半到下午1点半的各式课程和讲座,完全不顾你中午如何解决吃饭和休息的问题。而与之对应地,3点到4点间总有所谓的“咖啡时间”,方便师生享用提神的咖啡和高热量的曲奇饼。我的导师便是咖啡不离手的欧洲人,上午一杯下午一杯。可作为一个拒绝咖啡、茶和甜食的人,我与这样的作息实在格格不入。午饭可以2点下课吃,但3点接着睡午觉于情于理都觉得不妥。于是,一晃三年过去了,我依旧挣扎在午睡间歇缺失的生活中。实验室里没有床铺,趴在桌子上休息既不舒服又早已被证明是对脊椎的摧残,一旦有机会还是会赶紧回宿舍躺上20分钟。
跨时区的飞行和区域的变化也会对正常的作息产生影响。我习惯于在飞机上睡觉,虽然大都是浅度睡眠,但还是或多或少有些帮助。去年回国,中美两地12个小时的时差,刚回家的那天我就跟没事儿人似的活蹦乱跳,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北京时间。可好景不长,接下来好几个白天都莫名地犯困,凌晨又莫名地惊醒,才明白没有时差只是自我的幻觉,身体还是诚实的。今年夏天去瑞典开会,跟美国东部差六个小时,夏季高纬地区昼长夜短,斯德哥尔摩附近只有四个小时天黑,于是待在当地一周的时间内除了集中精力聆听的会议报告,其他时候常常魂不守舍,黑白不分。据说希拉里在担任美国国务卿期间每年有200余天待在飞机上,就不知这些四处奔波的人是如何快速调整作息容光焕发地出现在演讲台和谈判桌上的。
曾经我也思考过睡眠是否仅仅是一种习惯,而非刚性的需求。我有两个师弟,一个从小就没有午睡的习惯,也不喝刺激神经系统兴奋的饮品;另一个每晚只睡四五个小时,精力也与常人无异。那么经过锻炼,我是否能像他们一样呢?从我长期对自身的观察和一段时间试验中得出的结论是:睡眠这事儿,部分是习惯,部分是需求。多年来我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入睡的时间越来越晚,然而总的睡眠时间却没有太大变化。小学时10点半睡6点半起,初中时11点睡7点起,高中时12点睡7点起,大学后期1点睡8点多起,总时长依旧处于七八个小时之间,但是10年间入睡时间延后了近三个小时。更有趣的是,晚上多睡并不能减轻我对午休的依赖,而且午休也并非是越长越好:即便只有10分钟,这短暂的卧躺时间也对下午的学习工作效率有极大提升;而如果超过一个小时,反而对精神状态会起到负面效果。这充分说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想明白后,我也不再勉强自己,没有什么能让我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
据我所知,科学家们到现在也没有真正搞清楚睡眠的作用。根据科学家提出的假说,在原始时代,我们的先人面临着不确定的自然条件和食物供给,由此形成了睡眠中浅度、深度周期交替的机制,以此来应对睡眠中可能出现的意外状况。农耕的发展促进了一日三餐和作息的规律化,进而有了规律睡眠的习惯养成。到了现代文明,照明的出现打破了昼夜交替的自然周期,使得人类能自我调控作息;交通运输的便捷也随之带来了长距离旅行的需求,时区的改变对人们身体的适应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下,人在社会中的情绪波动会成倍放大,对睡眠的影響也成倍增加。一位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她不仅焦虑的时候睡不着觉,高兴的时候也会因为过于兴奋彻夜难眠。可如果焦虑也不成兴奋也不成,你说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有时候我会想,睡觉就好像是人们向上天证明自己还有选择休息和偷懒的权利,好比不少人信奉的“龟派”哲学:生命在于静止。而像我这样逆反地与之抗争了那么久,也依旧逃不出客观的规律。我从不否认休息的价值,但如果真把它当成爱好和愿望,人生可能会单调很多。我与睡眠,如同灵与肉的关系,相互抗争,相互依存。出于理想主义,最后不禁还是要吆喝一声:走出被窝,才能看到更灿烂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