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心理测试技术在甄别案件性质中的应用

2018-10-25柏玲

西部论丛 2018年10期
关键词:作用

摘 要:心理测试技术作为一项人机结合的技术手段,经过大量实践的检验,其科学性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在案件调查等领域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是在疑难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由于其多因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侦查手段无法满足其办案要求,此时就需要心理测试技术来辅助侦查,以达到甄别案件性质的目的。本文结合具体案件,介绍了心理测试技术在甄别疑难案件性质中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心理测试技术 案件性质 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侦查人员有时会遇到使用普通的侦查方法无法使案件取得进展或突破而陷入疑难僵局的情况。对于疑难案件而言,首先要确定案件的性质,准确认定其为“案件”或者“事件”,这是后续处理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甄别案件性质,认定犯罪嫌疑人与排除无辜,是近年来解决疑难案件的新途径。 2017年期间,范刚教授运用犯罪心理分析与测试技术,协助甘肃警方对两起疑难案件的案件性质进行了甄别,及时的就案、事件的定性做出了分析,对后期的侦查活动产生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充分体现和证明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疑难案件侦破的重要作用,凸显了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对司法实践的价值与贡献。本文通过对两起案件的甄别,就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价值及科学应用谈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案情简介

(一)案件情况

1、 2016年9月24日5时59分,某县公安局接到当地县医院医生杨某林报案称:“我院收治一颈部有伤口的人员,家属自称是自杀,现已死亡,请查处。”

公安局在接到报警之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警力进行调查访问。据死者妻子李某燕回忆:2016年9月23日下午19时许,王某某在下班回家后神情紧张,焦躁不安,并多次反复对她说:“自己说错了话,被别人录下音,还要往临夏跑呢”。之后驾驶摩托车带上李某燕回娘家,到达李某燕娘家,王某在与家人攀谈聊天的时候,就显示出了情绪暴躁等不正常的状态。据李某燕的家人反应,凌晨2时许左右,王某某进入隔壁房间向李某焕(李某燕弟弟)要烟抽,而李某焕拒绝了他的要求并与其发生了争执,具体争执原因不明。凌晨5时许,王某某突然跳下炕,顺势拿起写字台上的菜刀,右手握刀把,左手握刀背,用力朝自己左颈部砍了两下后,头朝写字台与灶台之间倒下。李某燕家人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将其送往医院,但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2、2017年2月3日6时50分许,某交警大队指挥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某县郊区路段一30岁张姓女子被车碰撞后死亡,请求出警勘察现场。当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访问后锁定史某驾驶的车辆为涉案嫌疑车辆。案发当晚,史某与张某曾一起喝酒至凌晨2点30分左右。据史某称,当时喝完酒,两人一同开车去往郊外,在到达某水库之后,两人因为目的地的原因发生争执,张某一时生气下车独自离开。史某见张某离开后迟迟不回来,就驾车返回寻找张某,在寻找过程中感觉自己撞到一个东西,后来发现撞到的就是死者张某。在发现死者后,史某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前期侦查情况

1、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组织法医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尸检情况如下:死者身上衣服被大量血迹侵染,头面部大量血迹粘附,左颈部有一巨大创口,前创角至下颌骨左侧颏孔下2.5cm处,后创角至后颈部正中偏右侧,创伤多处形成皮瓣,创缘周围皮肤有多处擦伤,其余尸表未见损伤。尸体解剖发现创腔内组织、肌肉断裂,创腔深达颈椎,于寰枢关节椎间盘处断裂,延髓暴露,第二颈椎上沿有一游离骨瓣,左侧椎动脉于第二颈椎左侧横突孔上缘处断裂。州局法医检验后分析左颈部大创口系切创,自杀和他杀均能形成;而省厅专家复检伤口后分析该创口系砍创,只有他杀才能形成。死者的死因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侦查人员的工作陷入了僵局,王某某的死亡真相成为了一个“迷”。王某是否为“他杀”?若是“他杀”,又该是何人所为?这些问题使得侦查陷入僵局。

2、嫌疑人史某,男,汉族,24岁,曾与死者张某为恋人关系,并欠有张某三万余元人民币,而发案当晚距离约定的还款日期只有一天。据史某回忆,案发当晚由于喝了大量酒,确实不知道车子撞了人,并非有意撞死张某。但是,由于其与张某存在感情和债务纠纷,陈述是否属实不能得到证实,撞死张某的行为到底是预谋故意还是大意所为一时间不能查清,使得案件的后续工作无法顺利展开,此时,确定案件性质就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心理测试技术在疑难案件中的应用

在上述案件的侦查审理工作陷入僵局后,办案单位很快与甘肃政法学院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联系,邀请范刚教授及两名研究生前往案发县,应用犯罪心理分析与测试技术协助侦破案件。范刚教授一行在到达案发地之后,立即前往案发现场了解案件情况,阅读研究了大量的前期侦查材料,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了一个整体性的把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案情和嫌疑人分析。在对案情有了明确的分析之后,范刚教授与当地公安机关就案件情况展开讨论,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客观科学,确定了最终的测试对象。之后运用认知综合测试法开始编制测试题目,对上述案件的因素、动机,作案的预谋情况,作案的时间、人数,作案人的性别、年龄,作案的方式、手段、工具、过程,当时的环境状况、现场情景,案犯当时的心理状态,作案工具的来源、去向、处理方式,作案后的后续行为,案犯的现实心理状态,以及案犯对案件有关方面情况的感知和记忆状况等进了综合考量,并编制出了相关题目。次日,在保證被测人体能良好,可以接受测试的条件下,使用公安部审定的PGA- 99型心理测试系统,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测试结果的分析,认定李某燕对公安机关的陈述基本属实,排除其与家人的作案嫌疑,确定案件一的性质为自杀;认定史某对公安机关的陈述基本属实,排除其故意驾车杀人的嫌疑,确定案件二的性质为交通肇事。后经公安部有关专家再次进行法医复验,所得结果与测试结论一致,至此,案件真相得以告破。

三、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应用

侦查实践表明,案件发生后,首先就要定性,然后才能开展后续的工作,但有些案件的定性具有很大难度,特别是在有尸体的案件现场,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是案件,还是其它事件,侦查机关在案件定性时经常感到困难,甚至不敢给案件定性,或者给案件定性错误。正如本文前面提到这起案件,在侦查初期,案件的定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定性对案件侦查具有实质意义,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刑事责任,紧接着就要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则就不能启动刑事案件程序,要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在案件发生后,随着发案时间的流逝,痕迹物证容易丢失毁损,或者受到案件现场条件和刑事技术水平的限制,有的案件现场无法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很多疑难案件的形成都是在侦查陷入僵局后,穷尽了所有侦查措施后,仍然没有办法突破案件,如果在后续的侦查中继续采用一些传统的侦查手段,侦查效果肯定不会明显,这个时候,传统侦查手段对于案件已经无能为力了。如果我们能够适时转换侦查思路,不要把侦查手段局限于某一方面,在前期侦查、调查的基础上,对整个案件进行犯罪心理动态分析,在科学心理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根据作案人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科学正确的应用心理测试技术。利用心理测试技术,完成对犯罪心理痕迹的动态分析,为侦查人员分析犯罪行为提供依据。使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对涉案人员在案发前后的各种心理信息展开分析,对涉案人在案件发生过程中的特殊情绪体验展开分析,帮助侦查人员重整侦查思路,以达到甄别案件性质,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作用。

(一)全面了解案情是甄别案件性质的前提

每个案件在发生之后,都有其独有的特点和情况,当犯罪心理测试人员介入时,距离案件的发生已经有一定的时间,侦查人员在前期侦查工作中也取得了相关信息材料,因此,要想科学有效的进行犯罪心理测试活动以达到甄别案件性质的目的,就必须对案情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把握和了解。

同时,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也有助于刻画出作案人的犯罪心理痕迹,帮助后续测试工作的进行。因此,在了解案情时,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观察犯罪现场的大环境,即不能孤立地看犯罪现场,而应该观察犯罪现场所处的宏观环境,以此来推断出作案人的案前准备时的方位认知、案后逃跑时的路线,以及作案人作案时可能遇到的各种意想不到的犯罪环境的影响因素。二是必须依靠于犯罪现场遗留的各种诸多的细微物证痕迹、被害人的状态等,以此来推断出作案人作案人数、作案的方式、作案所使用的工具等等,建立起違法犯罪的动态过程,重建犯罪现场。但对待犯罪现场遗留的物证痕迹应该是“入流不陷入”的客观辩证态度,不能盲目地相信物证痕迹。

(二)心理动态分析是甄别案件性质的关键所在

犯罪心理痕迹是指违法犯罪人特有的,以内隐为主并且外显出来的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心理特征以及各种行为方式的表征。也就是违法犯罪分子在实施一定的犯罪活动过程中,必然会留下特殊且难以磨灭的心理印记。犯罪心理动态分析技术是指在对案件的整体和细节充分把握的基础之上,运用心理学、刑事侦查学、物证鉴定科学等科学知识,对涉案人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进行的动态分析技术。 犯罪心理动态分析主要针对涉案人在案前、案中、案后各种内隐及外显心理信息的分析,还包括涉案人的知、情、意等心理活动及案件发生过程中特殊的情绪体验等。该技术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基石与核心,它可以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进行重建,帮助侦查与测试人员划定甄别案件性质、确定嫌疑人范围。使用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对疑难案件重新梳理,可以使侦查人员进一步了解案情,对犯罪过程客观地掌握,有利于明确侦查的方向,弥补现场痕迹物证的不足。正如前文提到的这起案件,痕迹物证极度缺乏,证人证言的可靠性也备受质疑,只有吐过对犯罪嫌疑人心理进行动态分析,才能确定其在案件中的角色,进一步确定案件的性质。在这里需注意,运用此项技术必须在立足犯罪现场的前提下遵循心理学的客观规律,这样才会对案件的侦破起到实质性的帮助。

(三)认知综合测试法科学编题是甄别案件性质的重要保障

测试题的编制和测试方法的选择在心理测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知综合测试法编题强调编题的认知性、多面性和心理活动的规律性,是甄别案件角色的重要保障。

认知综合测试法技术在测试编题时,要求测试员一定要熟悉案件、吃透案情,要与办案人员一起对案件进行分析,了解案件先期侦查情况和分析案件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对测试应用的关键情节还要做到认真查证,做到客观准确,切不可出现测试应用情节不准或情节不全而漏掉作案人。其在编题过程中,较多考虑了案件相关因素和案件现场情况,更符合人心理生理特点和司法办案实际情况,有利于案件的后期取证和诉讼进行。在前文提到的案件中,我们运用认知综合测试法编题技术对案件的因素、动机,作案的预谋情况,作案的时间、人数,作案人的性别、年龄,作案的方式、手段、工具、过程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结合自我认知与现实心态等问题对本案进行了编题,取得了良好的测试效果,为甄别案件性质提供了保障。

在过去近二十余年的时间里,武伯欣教授和范刚教授等人已经利用该项技术协助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了近两千起疑难案件,将很多嫌疑人送上了法庭,该项技术理论和实践均已经较为完善,符合实践办案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武伯欣.中国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理论论纲 [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 (2) .

[2] 范刚.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编题[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 137) .

[3] 范刚.刑事侦查心理学[M].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

[4] 范刚.从连破六起疑难命案谈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价值与应用[J].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108).

[5] 王梦琦.浅析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一起放火案调查中的应用[J].静月学刊,2013(3).

作者简介:柏玲(1993-)甘肃兰州人,甘肃政法学院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犯罪心理测试

技术。

猜你喜欢

作用
新型智能手机保护壳设计
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国企改革发展的作用分析
浅析情境教学法在中职会计课堂中的应用价值
试谈乡土地理教学法在初中地理教学中的作用
试分析高中化学教学中概念图的应用策略
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谈谈朗读在文本解读中的作用
基于班级管理的班干部培养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