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的更新与中国法学的发展
2018-10-25尹林峰
尹林峰
摘 要:在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中国,人们的法律认知和探讨法律的意识日益高涨。作为我国不可或缺的法学,对其的研究也是逐渐加强。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学的基础在我国却发展较晚,我国法学研究中缺乏对方法论的重视,又由于我国存在的许多原因,相关研究进展缓慢尚不成熟。对于我国而言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不予急于求成,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和西方方法论,加入我国民族精神的范畴,充分利用科学、正确的方法保证法律体系的构建。本文笔者先对法学方法论做一个简单的解释,以及在我国的现状最后探究其存在的重要性。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 法学 发展 构建
法学方法论研究的是法律上具体判断的发现和证立,更重要的是如何证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学方法论作为理论基础必须要和实践结合才能取得效果。法学方法论为我国法律提供一定的指导性作用,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法学方法论的基本解释
1.1法学方法论的认识
法学方法论关注的是狭义上的法学,也就是法教育学。法学方法论由法学和方法论的构成。法学方法论是指对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法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以现行法秩序为基础,通过论证说理去提出某一规范性论题的一种学问。那怎样实现这一学问?这就需要一种路径,一套方法,而且这套路径和方法不是唯一的,是多种多样的。这些方法形成一定的体系,因此方法就上升成了方法论,简单地说方法论是通向法学的一条通道,方法论的存在确保法律的实践理性的特征。
1.2法学方法论的对象
从广义上来讲法学方法论的对象可能会涉及到法学活动涉及的一切活动,例如立法、执法、司法等。但是法学方法论的核心对象是司法裁判理论,也就是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得出裁判结论的一套方法。方法论也是以司法裁判理论作为中心任务,从长远来说是追求的法律的科学化。德国学者曾说过“法学方法论是关于具体之法律应然判断的获取与证立”意思是法律上的具体主张和命题,打个比方来说“被告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这就是一个具体的法律因缘判断。
1.3法学方法论的目标
法学方法论基本上要达成两个目标,一是达成正确的个案裁判。法律的公平、正义是靠一件件案例累积而成的,不是宏观的、整体上的方式去追求的。二是约束法官的自由数量权。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即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个人的干涉,但并不意味着不受法律的约束。
二、中国法学发展和法学方法论
2.1法学方法论的发展史
我国的法学方法论的发展经历了建立苏联化的传统模式、引进国外的法学方法论、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最开始内容的借鉴比重较大,更多的是前车之鉴,但从长远来讲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国学者加强法律论证的研究,得出从无到有再到符合自我的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更是我国学者一方面借鉴西方的经验,一方面在我国实践中不断探索的努力结果。要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民族思维的自我突破,从而使我国法学的发展迈向一个新阶段。
2.2法学方法论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对对法学方法论有着更大的需求,而由于我国法学方法论的发展时间较短,对于其研究也只是初现轮廓,大部分研究往往没有深入到法学方法论的核心内容,没有全面的进行系统化的研究。我国学者较倾向于学习西方的著作,虽然想法是好的,但缺少符合我国现状的关注,没有和中国民族灵魂向融合。对于学习西方的概念、学术前提应先构建符合中国的一个法学主体,但建设的方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2.3法学方法论的发展前景
法学方法论的观念许多人对此比较局限,方法论是一个二元多层的结构而并非一元的、没有层次性的概念,因此要重视法学方法论的二元性。我国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较浅显,失去了对法学理论的指导性,应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与西方法学方法论相结合,拓展更大的空间。加大与中国法治相结合,法治方法论的成熟的标志之一是法治的最终建成,失去了方法论,就如同失去了机器运转的动力。
三、法学方法論的重要性。
3.1法学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世上任何的学说、证明、事物等存在的前提是拥有一套符合当代的理论说明,即以理论为基础的存在,也就是为什么会存在的说明。站在哲学的角度讲,方法论存在于世界观中,通过运用方法论能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世界。相对于法学方法论,就是了解法学世界的方法。法学可以称为法哲学,其理论价值体现在是法理学通往法学的通道。法学方法论发挥着检验实践真理的正确性的作用,为法律提供事实证明。
3.2法学方法论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学习法学方法论的基础知识是极其重要的,但一味的依赖理论概念则违背了法学的实践性。在司法实践中,法学方法论作为维护司法公正的裁决工具,可以让人们认识到部分法律论证中存在的不足,也用来解释部分法律的不足之处。法官运用法学方法论分析总结相同案件的直接关联,有利于解决“同案不同判”的司法难题。痛过法学方法论的运用,能实践检验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性,提高法律的公信度。
四、总结
回顾中国法学发展几十年的历史,我国学者在不断学习和摸索中前进。法学的研究需要深厚的学术积累,而今天的成就离不开默默学者的贡献。要使中国形成自己的法学方法论,要在学习西方法学方法论的同时结合民族思想实现自我突破、创新,使中国法学一步步走向成熟,不仅在解释、指导我国法律实践上举重若轻,还要在世界上留有一席之地提供启发。将中国法学的传统、解构、建构等工作结合起来,最终形成和完善法学方法论。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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