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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云南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8-10-25王娟

西部论丛 2018年10期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一带一路

摘 要: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产教融合为特色的高职教育,在教育国际化过程中,担负着引进优质资源、为本土产业培养国际化技能型人才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人力资源的两项重任。作为推动教育国际化的重要措施,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云南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目前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政府、行业、办学院校等多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关键词:一带一路 高等职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

“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对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新的要求,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亟须高职院校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要想融入世界职教话语体系,亟须高职教育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云南省中外合作办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以产教融合为特色的高職教育担负着引进优质资源、为本土产业培养国际化技能型人才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人力资源的两项重任。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云南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还存在问题,需要不断探索,积极寻求解决对策。

一、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项目,截至2018年8月,经地方审批教育部备案的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计785项,合作办学机构34个,除青海、甘肃、宁夏、西藏4个省(区)外,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均开办有合作项目或设立有合作机构,各省分布情况见表1

东部沿海省份及上海、北京等城市,中外合作办学已经从规模扩展过度到了质量提升的阶段,但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才刚刚起步,规模小,部分省份甚至还未开展合作

办学。

云南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最早可以追朔到2002 年云南财经大学与美国库克学院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而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是从2010年开始。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全省有5所院校开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13项,其中有5个项目批准书有效期到2016年,目前未进行招生。具体项目见表2和表3。

(一)数量、规模及分布

2018年云南省共有高等职业院校41所,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全省无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仅有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5所院校开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共13项,目前仅有8个项目仍在招生。从招生规模看,2018年招生计划为600人,但实际招生人数往往不一定能达到计划数。从地域分布看,目前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除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外,均集中在昆明,其他地州院校无合作项目。

(二)合作国家及高校

从合作的国家和院校看,13个项目涉及泰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与俄罗斯6个国家,其中6个项目的合办方为加拿大高校,2个项目的合办方为“大学”,其余均为“学院”。外方合作高校所在国大都是传统欧美发达国家,仅有2个(泰国、俄罗斯)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地区) ,中外合作办学区位优势不够明显,还没有在教育交流与合作方面对接好、服务好“桥头堡”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

实施。

(四)专业分布

从合办专业看,目前我国高职专业共有19个大类,98个二级分类,761种专业,云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涉及8个大类13个专业。

(五)培养模式

从培养模式看,在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以“国内+国外”分阶段培养时间作为划分依据,分为“3+0”、“2+1”、“2.5+0.5”三种模式。

1.“3+0”模式

项目引进外方优质的教学资源,中加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学分互认,学生在国内学习专业课程,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且通过测试达到外方要求,即可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证书。如未能通过外方学校测试,则仅能获得中方文凭。

2.“2+1”模式

项目学生首先在中方学校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前两年所设置课程的学习,语言达到外方要求之后赴国外院校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三年课程的学习。学生完成三年所有规定的课程并满足毕业条件者,可同时获得两校文凭。因故未能到外方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中方学校继续完成学业获取中方学校文凭,外方学校在一定时限内为其保留出国继续学习

机会。

3. “2.5+0.5”模式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中澳合作项目)采用此培养模式。即前5个学期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期间澳方教师来校授课,双方联合教学。第6个学期雅思达到5.5及以上学生,可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亨特学院学习。因故未能到出国就读的学生,也可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继续完成学业。学生完成学业可获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文凭和澳大利亚TAFE学院专科毕业文凭。

4.“3+1”模式

此模式属于专本连续后续培养模式,即学生在中方学校学习中外互认专业课并强化外语学习,获得中方专科毕业文凭后,可赴外方学校进行语言和预备课程学习,通过外方考试后可正式注册进入外方本科院校二年级就读,在外方学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获得外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二、云南省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

1.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受重视不够

从横向来看,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相比,云南省中外合作办学行为的参与者——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对中外合作办学都存在重视不够的问题。政府在制度、法规建设、政策倾斜方面不够到位;教育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查、监管、评估、复核方面的机制、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高职院校尤其是地州高职院校一方面对境外优质高校的吸引力不足,另一方面其自身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意愿不强、动力不足,忽视了中外合作办学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培训师资队伍、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从纵向来看,与云南省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比,高等职业院校的中外合作项目受到的关注不够,社会影响力不足,相关研究也存在滞后、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对合作办学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措施也乏陈可善。

2.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方单一,区位优势未能体现

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13个项目中,10个项目是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高校合作,虽然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居于世界前列,引进其优质教育资源无可厚非,但云南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的合作办学却显得不足,办学合作对象还显得较为单一,优势、特色不够突出。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支撑、服务产业不够

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云南省将通过5年的时间,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八大产业。高等职业教育要服务产业布局,就要与地方产业紧密对接,“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需求链上”。 目前在办的中外合作项目合办专业对重点产业的支撑已有所体现,但还远远不够,还急需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本土化技能人才,推动产业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4.合作办学项目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从外部看,云南省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未形成体系,对于已开展和正在开展的办学活动动态监管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在西方,评估认证已成为应用最广泛的教育质量外部保障方式。我国2010年颁布《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实施方案》,省内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根据方案开展评估、复核,但专科层次并没有要求。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市,已经围绕《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进行了外部质量评估活动,而云南还未围绕此评估方案进行相关部署。

从内部看,随着2016年起云南全面启动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大部分高职院校中,质量意识已深入人心,但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保障内生机制和保障体系还未建立健全,针对中外合作项目的领导、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还需进一步明确。

(二)建议对策

1.地方政府切实“搭好台”,发挥好把关、调控作用

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云南省及地方政府要从云南的产业发展出发,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吸引符合实际需要的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引导、鼓励各高校依托自身优势与特色,开办优質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建设,并对高职院校进行申报、筹建和管理制度的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设专业要进行整体调控,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发挥优势,优化专业布局,实现合作办学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明确培养目标,优化教学体系,保证办学质量

在中外合作办学中,高等职业院校要明确所培养的人才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现状、具有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的技术技能人才。因此,合作办学应以学生的学习与成长为中心,把握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标准和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正确处理好中外双方教育教学和文化上存在的差异,以教学效果为导向,对双方教师、课程、教材等进行整合、融合,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组织形式、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方式等,确保有效合作、高质量办学。

3. 内外结合,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

从外部质量保障方面,除了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之外,还应积极引入国内和国际专业认证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媒体、用人单位以及行业领域的资深人士开展

评估。

从内部质量保障方面,合作办学院校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除了教师自评与同行评议、学生评议外,还可以开展教研室主任评议、教学院长评议、教务管理部门评议、学生工作部门评议、人事部门评议、学生家长评议等,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EB/OL].(2018-08-06)http://www.crs.jsj.edu.cn/

[2] 赵彦志,孟韬. 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

[3] 谭萍,龚微.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J].西部地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问题、原因及对策,2014(2)

[4] 耀顺,李红梅,刘娟.云南农业大学学报[J].云南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发展对策研究.2016,01(1)

[5] 高辉,徐宗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云南省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与探索,2013(3)

[6] 刘士祺.黑龙江教育[J].理论与实践,2017(2)

作者简介:王娟(1982—)女,籍贯云南昭通,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外语、新闻学。

基金项目: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负责人王娟,编号2017ZZX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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