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风险与防范路径
2018-10-23叶浣儿
叶浣儿
摘 要:贫困是我国一直以来根深蒂固的重大问题,解决贫困问题亟须从政府单中心扶贫模式向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中心模式转变,其中志愿服务在满足贫困户的基本需求和帮助贫困户脱离贫苦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进行分析,认为当前志愿参与扶贫中存在志愿者安全意识不强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等现象,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保障机制路径,以多维度优化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机制,落实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的志愿者和农村贫困群体的权益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
关键词:志愿服务;参与扶贫;风险防范;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C91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8)03-0113-02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贫困人数最多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年2 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 575万,比上年减少1 442万。虽然,目前的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贫困人口规模大、贫困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和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差等几个问题,使得脱贫攻坚成为一场“硬战”。
解决贫困问题,应构建多元治理的网络体系。与政府主导的扶贫活动相比,志愿组织和个人能以相对灵活的方式参与某个特定的狭小领域的进行专业化的扶贫活动。这种灵活的工作模式更有利于他们创造出更高效的扶贫创新模式以改善政府固有的传统模式。另一方面,在扶贫资源分配和使用中,志愿组织和个人更容易做到扶贫到户,其非营利性、公益性避免了政府主导的扶贫活动中出现的为追求其他目标而影响扶贫资源真正落户。中央不断寻求多样化、可持续的扶贫模式以创新我国的扶贫机制,不断提出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国志愿活动参与到扶贫机制中来。2016年3月,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表明了民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和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意见》,引导和支持广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扶贫志愿服务。
随着中央不断重视志愿服务在扶贫中发挥的力量,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活动不断增加,但其活动中隐含着各种风险因素亟须关注。参与扶贫活动中会遭遇哪些风险?对这些风险是否存在着清晰的认识?政府作为扶贫活动的主导应该做什么工作?与此预防相关风险发生又应该做哪些探索?
一、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中面临的风险
随着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的进程不断加快,志愿服务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逐渐凸显。本文将志愿者在参与扶贫过程中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分为安全风险、自然风险、责任风险和社会风险[1]。笔者通过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201份,有效率为97.7%),发现有30.95%在开展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中遭遇过风险。其中,调查者们认为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为安全风险和社会风险,其次是责任风险,发生自然风险的调查者最少。
1.安全风险
常见的安全风险包括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及物资安全风险。笔者对参与过志愿服务扶贫的200位志愿者的调查中,发现被调查者中认为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是人身风险,占到总调查人数的28%。在对广州某高校的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的负责人H和X的采访中发现,伴随着每年大量的志愿活动的产生,难以保证零风险事故的发生。
2.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志愿者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或志愿扶持的扶贫项目面临中断的风险。贫困地区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常年存在着自然灾害的隐患,这对不熟悉当地自然地貌而前往支援扶贫工作的志愿者們无疑构成了潜在风险。在调查中发现,仅有19%的调查者认为在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中自然风险是最可能发生的风险,占所有风险种类的最少部分。
3.责任风险
责任风险是指对于他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或身体伤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当前,很多志愿者们都抱有一颗奉献的热心和服务的热忱,但是却难以胜任一些需要一定知识和技巧的工作,此时若因没受到过专业培训而强行服务,则容易出现责任风险。调查显示,25%的志愿者认为在参与扶贫的志愿活动中最有可能发生的是责任风险。
4.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指志愿者在推进扶贫活动时对政策的宣传讲解中,无意激发帮扶对象对政策产生不满,对政党和政府产生不满。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社会风险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的人数占到总调查总人数的28%,与安全风险同样排名第一。同时,由于人们对志愿组织和志愿者还缺乏足够的认同和理解,使得志愿组织和志愿者在参与扶贫中缺乏来自社会的支持力量,也容易产生误会。
二、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的风险形成原因
自20世纪80年代初,团中央首次号召全国大学生在暑期开展“三下乡”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得暑期“三下乡”活动成为各高校最经典的志愿活动参与扶贫的典型活动。但是,通过对相关的志愿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调查发现,我国高校的志愿服务在参与扶贫过程中,志愿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存在着风险管理的问题,从而为风险的发生埋下祸患。
1.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的志愿者和管理者风险意识较为薄弱
根据笔者的调查显示,有69.05%的调查者意识到了志愿服务中的风险问题;但同时,仍有36.82%的调查者未意识到风险问题。调查中显示,志愿活动开展方进行的风险防范知识与技能培训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风险防范机制,其次是志愿活动开展方提前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国家为保护志愿者颁布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最后才是志愿者自身风险防范机制。而高校中通常都根据“三下乡”队伍申请书筛选和简单依据安全标准进行评判流程,从而认为较小可能会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发生事故。
2.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的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备
笔者对广州某高校的“三下乡”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的访谈中了解到,现作为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常规活动中,主办方(学校)对“三下乡”从申报、成功立项和带队下乡中存在许多风险管理缺位的现象。从“三下乡”这项高校中典型的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活动中,发现我国志愿服务参与扶贫中的风险防范机制极不健全,其主要风险防范机制为通过在开展志愿服务前开具“关系函”予对方单位,期望通过双方平等合作,建立互利共赢的关系。
但是,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主办方(学校)缺乏对每支下乡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对志愿者在服务中的动态信息也没有进行跟踪记录,如此一来,在风险有可能发生之初便难以分辨,要是一旦发生了社会风险或责任风险,则难以还原和比对当时的真实的情况。同时,学校会在“三下乡”队伍立项工作完成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对参与的志愿者开展常规培训,如防火、防电等常识性的培训以提高安全防范的意识。其次,主办方(学校)购买的意外险一般只覆盖了志愿者人身伤害的风险,对于有可能发生的责任风险则没有一个较好的保障。
三、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的风险防范路径
尽管目前志愿服务参与扶贫中有逐步意识到对志愿者的权益加以完善,例如为其进行简单培训和购买意外保险等,但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工作,在预防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中的风险防范仍存在提升空间。
1.提高志愿者和管理者的风险管理意识
首先,增加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如通过多了解其他类似的志愿服务参与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达到“警醒”的作用。其次,使用科学方法对扶贫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等级评估,并建立比较详细和具体的风险预防以及风险应急方案,尽量把风险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另外,还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化动态监管系统,从多方面收集志愿服务在参与扶贫项目中开展的资讯,以便第一时间收集风险发生的措施。
2.加强志愿者风险防范的能力建设
当前,我国现行的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的培训十分不到位,仅停留在简单的意识强调上,使志愿者不能理性地预知风险,遭遇不测时惊慌失措。应加强志愿者在活动开展前的培训,聘请专业的负责志愿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志愿者们进行深入专业的培训,以增强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针对在志愿服务参与扶贫过程中不断涌现的社会风险和责任风险的事故,应投放更多的精力以加强对安全风险和自然风险以外的新型风险的培训工作。
3.加强政府监督,构建政府拨款与社会筹资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
首先,明确政府中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监管的主体部门并明确其监管职责。其次,明晰工作内容,确定监管的内容,使各志愿活动的主办方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做到风险的评估和管理工作,如聘请专家学者在活动开展前对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组织的风险管理系统,做好风险出现后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后,各级财政部门应保障志愿服务参与扶贫工作的经费,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为志愿服务参与扶贫的活动进行捐赠,如举办义卖、募捐等多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的资金来源。另外,通过建立志愿者的风险基金,专款专用为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提供资金保障。
4.明确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做好志愿者权益保障工作
在志愿服务参与扶贫活动开展前,应与志愿者们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写明志愿者在参与扶贫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及相应义务,均可以有效地落实志愿者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应有权益保障,如一旦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遭遇风险,将出现认定责任主体的问题,若无法解决好两者间的法律权益关系,则无法保证当双方的某一方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聂阳阳,穆青.志愿服务发展研究 志愿服务过程中风险的预防与救助[J].中国青年研究,2010(10).
[2]谭建光,周宏峰.社会志愿服務体系—中国志愿服务的“一东经验”[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
[3]王思斌.精准扶贫的社会工作参与——兼论实践型精准扶贫[J].社会工作,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