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探讨
2018-10-23
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社会控制、社会服务与激发社会活力是社会治理的三个基本维度,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在于社会服务。商协会作为社会组织中的经济社团,已逐渐成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统一战线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探讨经济社团中的商协会参与社会服务相关问题,综述南京市商协会简况及参与社会服务的实践,检视不足,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组织;商协会;社会服务;购买服务
中图分类号:D66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8)02-00040-05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主要特征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商协会作为经济类社会组织,已逐步成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进程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一、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概念与理论基础
(一)商协会参与社会服务相关定义和前景
社会服务包括衣、食、住、行、用等生活福利性服务,直接为物质生产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和为整个社会正常运行与协调发展提供的公用事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性服务。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空间十分宽广。
(二)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理论基础
一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市场失灵是指市场不能有效地分配商品、劳务等资源要素。政府在力图弥补市场失灵而采用行政管理及经济调控等种种手段时,却出现了各种事与愿违的问题和结果,即政府失灵。二是第三部门理论。面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美国学者萨拉蒙提出通过第三方机构来提供具体的社会服务,实施政府功能的模式。三是委托代理理论。政府付费委托或授权给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提供,并采取一定的激励、监督措施以及后续评估程序。四是志愿者失灵理论。即社会组织中功利主义趋向造成偏离了公益或互益的宗旨,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带来了负面效果。
(三)西方语境中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优势
第三部门、委托代理等理论主要来源于西方,其主流政治体制一直遵循“小政府、大社会”方式,社会组织是提供社会服务的主体之一。如德国“双轨制职业教育”企业的資格认定、教育合同的履行管理、考试考核的命题主持、资格证书的制定发放均由商协会负责。商协会提供社会服务具有信息充分、反应迅速、资源动员能力强等特点。如美国“9·11”后,数小时内有456家社会组织投入危机处理。正是吸收第三部门、委托代理等理论的优点,中国把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作为改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四)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是统一战线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一战线社会服务是指统一战线内不同主体为实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共同目标,依托各自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单独或联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以满足平衡、充分社会需求的社会活动。工商联系统内商协会直接具有统战性,非工商联系统商协会工作人员是新社会阶层人士,是重要的统战工作对象。因此,商协会作为经济社团,在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也是统一战线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
二、南京市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现状
(一)南京市商协会组织基本情况
1.数量情况
截至2017年7月,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93家,数量最多的是协会434家,占比54.73%;商会89家,占比11.22%。具体分布如下:
隶属于南京市工商联,种种原因尚未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商会还有47家,其中行业商会25家,异地商会22家。从经济类社会组织角度来看,434家协会中经济类协会262家,89家商会全部为经济类社会组织。
2.发展情况
每年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30家左右,经济类社会组织多于其他类型社会组织。近年来市级社会组织发展数量如下表:
3.业务主管部门情况
89家在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商会的主管部门如下表(仅列了前4位,占比93.26%),从中可以看出,商会基本属于市发改委和市工商联,占比86.52%。
434家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情况(前10位)如下表,综合上下表可以看出,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任务较重。
4.与行政机关脱钩情况
2015年9月,南京市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2016年总结经验,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自2018年起,取消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2016年9月,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第一批共37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
(二)南京市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主要表现
1.惠民作为结合点,生活性服务更加贴心
生活性服务是通过第三部门弥补市场和政府失灵的有效举措。一是举办展销活动。南京美食文化节已经举办到第九届,主要由南京餐饮商会作为执行单位。南京品牌家居商会经常举办社区行活动,挑选一线品牌,以低于市场价赴新建小区举办展销活动。二是沟通企业和消费者。南京装饰业协会(商会)成立了家装投诉站,在其官网“南京装饰网”设立了投诉曝光台。三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为防止茶叶市场上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南京品牌茶叶商会将商会企业生产的预包装茶叶加贴电子监管码。南京交家电协会制定了《南京市家用电器检修市场收费指导价》,作为行业指导价,由南京市物价局对外公布。
2.兴企作为出发点,生产性服务更加精细
生产性服务是通过第三部门促进经济繁荣的重要补充。一是促进资源整合。河南商会抱团在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投资20亿,打造县级商业综合体,为会员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缓解融资压力。南京石材商会、宝应商会等多家商会都成立了商会互助基金,通过严格的资金运作为商会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缓解企业资金问题。三是开展维权服务。工程机械商会与溧水区法院合作,专门针对恶意欠款的客户,依法为多位会员追回了欠款。四是提供培训服务。南京安庆商会邀请税务专家为会员讲解国家宏观税收政策,方便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变动,提高了会员企业负责人素质。五是代表群体发声。南京航运商会在整个行业面临资金困境时,及时向南京市政府打报告,配合市领导多次召开金融机构协调会,避免因为银行断贷潮引起整个行业崩塌,并协调多方协助个别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3.和谐作为着力点,社会性服务更加广泛
社会性服务是发挥第三部门促进社会和谐作用的具体体现。一是参与公益事业。南京宝应商会多次组织会员“为宝应献爱心”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自商会成立以来,为家乡捐款捐物200余万元。二是推动行业自律。南京品牌家居商会成立“南京家居行业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进货承诺、销售承诺、服务承诺、售后承诺的“四项承诺”,和南京市消协合作开展设立举报热线和投诉信箱。三是强化引导教育。各级工商联所属的商协会组织具有统战属性,所提供的社会服务是统一战线社会服务的重要部分。贯彻中央“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要求,多数商协会积极参与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四信”引导,培育企业家精神,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如南京市青企會开展“青企说”,引导新生代企业家“正方向、学本事、练内涵、勇担当”。
4.政府购买服务逐渐成熟,引导促进作用明显
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服务的质量,也表明委托代理理论越来越得到良性体现。以南京市民政局为例,2014年以来,先后颁布了《南京市民政局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南京市民政局购买服务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等多项制度。在规范制度指导下,近3年来市民政局共完成233个项目,组织近300轮现场竞标,总计2500万元,对承接单位提供服务满意度为97%,基本满意为3%。B1
三、南京市商协会参与社会服务存在的不足
(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南京市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说明对第三部门重要性认识不深。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进度仍然不够。目前我市仅在2016年9月公布了第一批共37家(原定50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落后于省内和全国进度。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仍然不够。2016年市民政局购买的56个项目共计705.3万元资金投向,涉及到商协会仅有两个项目共14.5万元,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要求不相称。三是政府对商协会组织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在中国统计年鉴和江苏统计年鉴中,都有社会组织统计数据,而南京统计年鉴却没有相关数据。2017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中,需要“重点推进旅游、健康、养老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但在此文件中,几乎没有提到社会组织。
(二)商协会自身建设不足
商协会自身力量薄弱说明南京市第三部门发展不足。一是缺少高素质人才。商协会组织中最重要的职位是秘书长,据南京市工商联对所属商协会调查,秘书长年收入在10万以下的占比达71.3%。收入不高且没有晋升晋级通道,商协会秘书长这一职位不能吸引年富力强人才加盟。因此秘书长一职以退休和兼职的居多。二是缺少有价值服务。有价值有影响的社会服务仍由政府提供,“强政府”使得更多商协会“缺少职能”而无法有效提供对企业对社会有用的服务。如南京化工协会在仅有的部分危险化学品审批职能被政府收回后,影响力便明显下降。商协会在维护会员权益和解决困难方面手段少、力度小、影响弱,即使能解决往往是因为某人个人关系,而非因为团体的力量。三是缺少促发展资金。南京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中,经费不足的商协会占比达58.7%。实际上,资金对于有着以企业为主体的商协会来说是个伪命题,关键还是不能为企业提供值得付出更多会费的服务。
(三)社会认可程度不高
社会认可程度不高说明南京市商协会尚未形成与政府、公众的信任关系。其外因是中国人数千年的“子民”“父母官”传统意识下,仍然习惯于有事找政府,政府职能也沉溺在包揽一切社会服务中难以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内因还是多数商协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并不能提供让公众和政府满意的服务产品。人才、资金、服务项目缺乏形成了一个难以突破的发展桎梏,虽然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但已经呈现出“志愿者失灵”现象,成为不能完成其使命的低成效组织。南京地区尚缺乏相应的商协会研究组织。
四、促进南京市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对发展商协会等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
因市场和政府相继失灵而通过向第三部门委托代理形式提供社会服务是经过验证的。一是政府要改变对“第三部门”理论的认识,真正重视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要体现在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中。二是要改变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识。特别是改变公众意识中社会服务只能由政府提供的习惯认知。三是要加大对包括商协会在内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的宣传。要扩大南京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十佳”“社会组织十件大事”“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等活动影响力,加大对年度优秀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优秀案例的广泛宣传。在南京市社会建设创新案例评选中更多向社会组织倾斜,或者将政府类和社会组织类项目分开评选。
(二)以社管社:加强枢纽型商协会组织建设
枢纽型社会组织率先由北京市提出,上海、广东等地进行了实践探索。枢纽型社会组织是指由负责社会建设的有关部门认定,实现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的联合性社会组织。
以南京市工商联(总商会)为例,近年来紧紧围绕促进“两个健康”主题,贯彻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要求,在综合评价把关班子建设、会长沙龙和秘书长沙龙推动合作、加强党建把握方向、经济服务扩大影响等方面,有效地发挥了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
(三)深化改革:加快商协会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
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中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变部分商协会“二政府”现象,形成“第三部门”的保障。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已有三批共438家,江苏已有219家“红顶中介”脱帽。无锡市2005年就启动实施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人员、机构、财务”脱钩改革。苏州市2014年按照"32个分离”要求总体完成了市屬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面脱钩改革。目前南京市仅在2016年9月公布了第一批共37家脱钩试点名单。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因为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全国领先,今天的南京应该奋起直追,走在改革的前列。
(四)孵化培育:加大政府对商协会组织支持力度
增强商协会自身建设是委托代理得以实现的基础。一是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议把扩大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购买服务力度作为重点。从顶层设计开始,经常梳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出台规范文件实现简政放权;以项目为抓手,推动购买服务从“纸面”到“落地”,通过项目委托、公开竞标等方式,推动购买服务由点及面拓展;以稳步有序为原则,不断细化配套措施。二是加大对商协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商协会组织能提供社会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商协会组织本身的数量和质量。出台对商协会办公费用补贴,特别是异地商会开办费补贴;探索商协会集中办公形式,方便政府提供服务和减少管理成本。三是要加大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评估体系建设。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机制。成立由专家、学者、商协会业内人士组成的独立于政府部门的第三方机构,对商协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过程进行监管,服务结果进行客观、公正评估。
(五)人才服务:强化对商协会组织发展专业人才培育
除政府简政放权、购买服务,让商协会有更多的事务可做外,更要加强商协会人力资源建设。一是建立商协会人员晋升通道,推动商协会工作人员职业化。建议参照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设立商协会工作人员岗位职业细分标准。如建立相应四级秘书长等级制,推动秘书长职务化,培养建立一批职业秘书长队伍。同时制定适合经济类社会组织特点的人才流动、雇佣解雇、工资福利、等级评定、档案管理等指导性意见。二是要加强对商协会工作人员培训培育。充分发挥南京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在人才培育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国内外社会组织发展的要求对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特别是职业学院的课程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充分依靠社会上各种培训机构以及企业在塑造人力资本领域充当的积极角色,开展商协会工作人员岗位任职培训。尝试选择商协会、个人以及国家三方一致分担培训费的机制。
编辑:蒋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