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及监管
2018-10-23陈华祺
摘 要:这篇论文帮助分析理解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并介绍了金融科技的发展原因,最后强调了通过对国外金融科技的监管给予我国金融科技监管一些启示。
关键词:金融科技;发展历程;监管
一、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
金融科技是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金融行业在资产特性,交易机制,组织方式等方面创新发展的一种新常态。其把科技应用到金融领域,运用技术工具的变革推动技术创新。
金融科技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0阶段--通过传统IT来实现办公的自动化,提高办公效率;2.0阶段---金融业搭建在线平台汇总集聚用户信息,实现金融业务的互联互通,典型代表是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3.0阶段---金融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的IT技术来改变金融业的信息收集,信用中介角色,定价模型等。在发达市场,这一转变到FinTech3.0已经走出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并受到公众的期望和需求,技术公司向金融世界的移动和政治要求更多样化银行系统。
未来金融业有两大发展趋势:
I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机器人来为投资者提供资产组合建议
II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可以达到共享金融的效用,并且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二、金融科技出现原因
现在让我们就供求驱动因素来讨论下金融科技。当考虑供给因素,允许公司介绍金融科技的时候,出现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的第一件事就是科技。伴随着金融科技创新,公司应用技术去提供新产品和服务。然而,金融服务的科技应用并不新奇。ATM机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并适合于金融科技这一定义,尽管在那个时期并没有人使用这一术语。最近,高频交易也是应用技术所进行的创新。
重要的是,金融科技創新不是第一次创新或者是包含技术的一系列创新,而是运用技术的同时进行创新集群。大量的以科技为依托的创新是关注于其本身,因此创造了金融科技这一术语。所以,为了回答金融科技为什么现在出现,我们需要看透技术作为供给的驱动力量。这里并没有列举每个供给因素对金融科技出现所起的作用,但是提供了一些理想对象。
首先,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金融环境发生了变化。监管负担和风险厌恶增加。于是,银行撤回了一些贷款活动,之后一些新加入者带着创新产品进入市场,这些金融产品用技术去压倒了一些当前银行的优势,比如分支机构的网络。
另外一个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供给因素就是宏观经济环境,特别是低利率环境。这个环境可能使利润下降,增加了金融机构削减成本的动机。技术是削减成本的方式,金融科技企业家正关注于此。例如,数据块链公司试图提供解决方式去加速清算和结算以减少成本,在线市场贷款者已经提高了传统贷款承销过程的效率以减少成本。
再来分析需求因素方面。其中一个因素就是移动科技日益普遍。智能手机的出现创造了对于新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去与智能生活方式匹配,手机支付、网上银行、网上经纪产品都是金融科技的创新。
另一个需求因素就是人口统计。对于金融科技的需求的重要驱动就是千禧一代对于金融账户,金融资产和金融服务的便捷的需求。例如,调查显示,千禧一代更有可能使用非传统的金融服务载体(比如苹果和谷歌),用来获得网上金融建议,或者使用电子货币。
通过对供求因素驱动金融科技的简单审阅,两件事情开始清晰:第一,技术是金融科技的驱动者,它使金融科技不再那么困难,科技已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部分。第二,金融科技由供需因素所驱动。什么使金融科技产生了呢?首先,新技术,比如智能手机和互联网,并没有完全地被金融服务提供者所应用。第二,当前金融系统和宏观经济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重大变化。第三,由于金融环境和宏观经济的变化,实施了新的监管,金融机构改变了他们的商业模式。因为这么多的因素在短时间内一起到来,我们便得到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并赋予了这些创新一个名字--金融科技。
科技创新也许会改变金融系统的可能性令人兴奋。为了了解这种转换能力,需要思考金融创新深度。
金融机构定期提供新产品和服务。就绝大多数而言,新产品都是浅层创新,就是说标的产品是一样的,但是略改变了产品的某种特征,甚至更早期的金融科技创新也被看作是表层创新。例如,网上银行并不是一个新产品,而是向现有银行账户中加入了新特征。
另一方面,最近的金融科技创新有很多真正创新组成。例如,对等的贷款者允许投资者直接投资在其私人或商业贷款上。在这之前,除了通过非正规渠道,一个散户投资者很难直接贷款给其他人。通过股权集资,一个散户投资者可以直接向一个小公司投资。然而,股权投资或者贷款的基本概念也并不是新的,但是直接投资给一个散户顾客的投资方式是新的。私下发行电子货币,比如比特币,并不是对现存支付方式的一个轻微变化,而是提供给人们在没有政府担保货币和第三方信托下,进行交易的能力,这至少是一个真正创新。
一些金融科技创新加深了,分布式分类技术是比特币的基础技术。在其核心,它是储存资料的一个安全方式。应用这种技术,我们可以以分散的方式储存历史交易信息。如果就创新深度来讨论分布式分类技术,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它是一个基础创新。
像复式记账法和其他的基础创新一样,分布式分类技术本身并不是一个产品,但是用它为基础所创造的产品和服务是全新的。比特币就是应用分布式分类技术产生的第一个产品,许多公司都在分布式分类技术的基础上创造产品和服务。一个公司建造并运作了一个数据区块链平台,纳斯达克用来去发行非公开股票。另一个公司用数据区块链平台发行公司债券。许多金融科技的新公司和现存的金融机构正在为以分布式分类技术为基础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开发概念验证。
另外一些传统产品也应用了分布式分类技术开发了更新颖的产品,这可能是真正创新,也可能是基础创新。智能合同就是可以自动实施和加强合同要件满意度的计算机程序。如果分布式分类技术变得流行,智能合同就会被写入分布式分类账,因此自动化是金融系统的重要部分。智能合同本身也并不是一个产品,但是他是建造其他产品的基础。一旦引入智能合同,就会增加创新的概率。
三、金融科技的监管
世界各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方法不一。英国一方面坚持积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作为金融科技监管的另一重要内容。美国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主要是功能监管与限制性监管,即不论金融科技的具体表现形式,凡是金融科技所涉及的金融业务,一并按其功能纳入现有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传统金融的功能和本质,金融科技监管也没有改变防范风险的金融监管内核。但在科技驱动下,金融科技风险与传统金融风险不同。这要求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应加强对金融科技的穿透式监管,加强对金融科技业态的本质认识。还要加强监管科技,完善动态监管,把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
参考文献:
[1]Arner D W, Barberis J N, Buckley R P. The Evolution of Fintech: A New Post-Crisis Paradigm?[J]. 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2015, 47(4):1271-1319.
[2]Treleaven P. Financial Regulation of Fintech[J]. Journal of Financial Perspectives, 2015, 3.
作者简介:陈华祺(1995.05- ),女,汉族,吉林省白山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