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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激素及TSH水平在妊娠甲亢和Graves病鉴别诊断中的意义

2018-10-23包杰牛成玲杨永俊陈丹

实验与检验医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激素水平甲亢病患者

包杰,牛成玲,杨永俊,陈丹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 郑州450002)

对妊娠期孕妇进行甲状腺功能筛查是及时发现甲状腺功能紊乱并及时处理的有效手段[1]。妊娠期甲亢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GHT)和Graves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D)是妊娠期甲状腺毒症最常见的病因,这两种疾病部分患者的临床症状没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危害程度有很大的不同,其中GHT是孕早期较多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刺激甲状腺引起的非免疫性疾病,能够自行缓解,对产妇的影响较小;而Graves病为自身免疫性疾病,对产妇的影响较大,若未能及时给予有效的干预,则严重威胁胎儿及产妇的生命健康[2]。GHT及GD的治疗方法和患者的预后不同,因此,准确区分,有效的诊断鉴别GHT和Graves疾病意义重大[3]。此次研究针对分析甲状腺激素和促甲状腺激素(TSH),用于GHT和Graves疾病的诊断价值,以期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一定的参考,便于临床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干预,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共计入选我院2016年6月-2018年4月收治的女性GHT患者和Graves患者各50例,所有患者均知晓本次研究的主要内容,且自愿参与本次研究。排除不能配合完成研究的患者,根据患者的病史、抗体及临床表现等将患者分为GHT组及GD组。对照组GHT患者年龄为23~35岁,平均为(27.96±3.56)岁;观察组 Graves患者年龄为 24~35 岁,平均年龄为(28.63±4.67)岁。 两组患者基础资料经统计学比较无显著性差异 (P>0.05),可进行对比研究。

1.2 诊断标准 甲状腺疾病的诊断根据患者临床表现、体征、甲状腺功能检查、甲状腺超声检查或甲状腺穿刺组织检查结果,纳入本研究的妊娠甲亢和Graves病患者均诊断明确。甲状腺功能提示TSH 降低,T3、FT3、T4、FT4 升高,GHT 组患者 TSH受体抗体(TRAb)正常,自限性过程。GD组患者典型甲亢表现,TRAb水平较高[4]。

1.3 方法 采用化学发光法分别检测两组患者的甲状腺激素和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甲状腺激素包括血清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四碘甲状腺原氨酸(T4)[5]。使用试剂为罗氏公司的ELecsys试剂盒,检测步骤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操作进行操作,仪器型号为Unicel Dxl 800。采集两组患者的空腹静脉血5ml,3000r/min离心5min,收集血清检测,认真记录数据。

1.4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TSH(μIU/mL)水平和甲状腺激素 FT3(pmol/L)、FT4(pmol/L)、T3(ng/dL)、T4(μg/dL)水平等,对其各项指标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差异进行探讨[6]。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软件进行实验数据分析,用n表示计数资料,用%统计计数资料,用检验计数资料;用(±s)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进行比较,P<0.05提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两组患者 TSH 水平、FT3、FT4、T3、T4 水平比较,GHT组患者甲状腺激素水平均分别显著低于Graves组患者的各指标水平,而TSH水平显著高于Graves组,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具体数据见表 1。

3 讨论

妊娠期甲亢和Graves疾病是妊娠期临床上甲状腺功能异常疾病,虽然两种疾病均表现为一定程度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但对患者的临床影响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及时诊断鉴别甲亢和Graves疾病并给予有效的治疗措施是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的关键。

通常情况下,妊娠时发生甲状腺功能异常的风险会比平时高[7],但妊娠期孕妇发生甲亢时只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甲状腺功能,无需给予药物进行干预,患者的临床症状在5个月内则可以得到有效缓解[8],当明确患者为妊娠甲亢时无需过分担心,患者根据医生给予的建议进行调养即可,但是若患者为Graves疾病时,患者发病后极易出现流产情况。相关研究表明,Graves疾病患者的流产率高达50%以上,即便患者后期顺利分娩,孕妇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也较高,对胎儿和产妇的身体健康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一旦患者确诊为Graves病,则需及时进行有效的干预,进而预防流产,改善妊娠结局。临床上对于甲状腺功能异常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主要通过观察患者的病情等方式进行诊断,除排热多汗、多饥善食、体重减轻、头晕手颤、心慌急躁、疲乏无力等机体功能异常症状外,Graves病患者多数情况表现为明显的眼球突出、甲状腺弥漫性对称性肿大等症状,可以通过临床表现对患者进行诊断[9]。但是部分妊娠甲亢患者虽然通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可以恢复,也会表现出与Graves病患者相似的临床症状,仅凭症状难对患者进行鉴别[10],且两者有完全不同的治疗方案,因此临床医生需要准确的鉴别两种疾病[11]。因此,必须通过有效、可靠的方法对不典型Graves病和妊娠甲亢患者进行诊断。故而本次研究将甲状腺激素水平和TSH水平作为诊断妊娠甲亢和Graves病的指标,以鉴别诊断两种疾病。当患者为妊娠甲亢时,主要表现为甲状腺功能生理方面异常,此时患者体内TSH水平明显升高,但是对甲状腺激素水平的影响并不明显;且部分患者出现甲状腺增大,血流量增加等情况也并非病理表现,因此,妊娠甲亢患者甲状腺激素升高和TSH受到抑制等情况均比较轻微[12]。对于Graves病患者而言,患者表现为病理性甲状腺功能异常,主要是由于患者体内甲状腺球蛋白含量升高明显,受其影响导致甲状腺滤泡上皮合成甲状腺激素增加,进而表现为患者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的升高[13]。另有文献研究表明Graves病患者体内脱碘酶活性增加,进而促进T4向T3转变,最终使患者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且进一步的抑制垂体TSH细胞的作用[14]。本次研究结果中发现,Graves病组患者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显著高于甲亢组,两组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TSH水平显著低于甲亢组患者(P<0.05)。这一结果表明,甲状腺激素和TSH水平用于甲亢和Graves病鉴别中的价值较高。

表 1 两组患者 TSH 水平、FT3、FT4、T3、T4 水平比较(±s)

表 1 两组患者 TSH 水平、FT3、FT4、T3、T4 水平比较(±s)

类别Graves组GHT组t值P值n 50 50 TSH(μIU/mL) FT3(pmol/L) FT4(pmol/L) T3(ng/dL) T4(μg/dL)0.01±0.01 0.05±0.02 12.65<0.05 17.24±10.18 6.82±0.79 7.22<0.05 40.21±9.87 22.36±3.24 12.15<0.05 287.54±92.67 151.68±9.87 10.31<0.05 22.37±4.62 14.48±2.63 10.49<0.05

综上所述,妊娠甲亢患者体内TSH水平明显高于Graves病患者,而Graves病患者体内甲状腺激素水平显著高于甲亢患者,有助于两种疾病的临床诊断。联合检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和TSH水平不仅对妊娠甲亢及Graves病诊断具有重要作用,还可为临床治疗及预防提供重要的参考,对母婴健康意义重大[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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