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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池税务风险管控

2018-10-22刘芳

商场现代化 2018年13期
关键词:内部管理税务风险

刘芳

摘 要:随着我国企业集团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对集团公司资金税务风险管控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预估风险用合理的手段将风險降到最低,强化在该方面的管理,以保证集团能够平稳运行。本文主要是以分析关于集团中心资金池管理模式的分析,并对可能会存在的资金池管理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在这两方面基础上,根据各方面的因素进行了相关的实践后,提出了相关可以管控风险的措施,为我国集团公司资金池税务系统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集团资金池;内部管理;税务风险

我们就现有的字面意思来理解资金池,就是各方面不同的资金进行汇集之后形成的存储资金的一个空间,它是一种管理模式,资金池业务部门主要包含了企业员工余额上划,下属企业透支,收款,借贷行为等等。但是如何针对这里面的各种行为下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各方面的风险提出相应的措施,以努力将各方面的成本降到最低,使管理风险尽可能趋近于零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企业集团在平稳运行过程中的基础。本文主要是通过对于资金池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对比,集团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集团本身发展的资金管理模式。

一、集团公司结算资金池管理模式

1.财务公司管理资金池模式

财务公司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下属公司,主要的职责是管理集团内部资金周转,信用贷款风险以及集团内部的融资,集团内部下属公司存入在财务公司的费用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在使用时只需要发一个用款申请就可以自由支配存款。该模式适合的是成员分布广,业务结构比较复杂的集团公司。

2.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管理模式

和上述的财务公司不同的是,集团工资结算中心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该模式主要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结算,一般情况下,是集团公司与某一个银行进行关于资金池业务的签约,并为自己下属单位在此开户,与上述财务公司管理模式相同的是,公司结算模式则采用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

二、资金池的优势

资金池在集团的运营中它的优势是非常多的。首先,资金池能够保证集团资金的安全,所有下属集团的账户资金会被划入主账户之中,集团总部可以对资金进行调动使用和管理控制,这样就能够避免下属单位在资金周转方面分裂,同时,也降低了相关工作岗位人员的道德问题。其次,节约成本,集团内部的资金在相关的财务公司或者集团的财务部门固定结算,在结算过程中并不需要有过大的流动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资金管理方面的人力资源成本问题,也较少了在资金管理方面不必要的环节。最后,减少了利息成本,资金全部集中在财务公司或者集团的财务部门,降低了集团在银行人民币贷款的需求,如果在资金池管理过程中存在流动资金过剩的现象,就可以帮助在集团运行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的下属企业,资金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内部和外部资金的结合,能够节省企业的财务开支。

资金池作为一个较为综合的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地调动集团内部的资金,一定意义上能够实现资金的共享和充分利用,加速集团内部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集团公司资金池风险分析

1.资金池借款利息营业税缴纳

资金池成员如果有要在集团内部借入款项的行为属于资金的拆借,如果该集团运用的是上述所描述的资金池管理模式中的财务公司管理资金池的模式,那么集团内部的总公司应该向它的成员单位所收的贷款利息是需要缴营业税的,并且上述对于财务公司也做了简单的描述,因为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之一,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这种风险的,但是与财务公司模式不同的结算中心模式如果集团的成员向总公司贷款集团,有可能违反相应的贷款通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表象融资的金融风险。

2.集团公司和资金池成员合同签约的印花税问题

我国在印花税条例中有关于印花税的规定,如果借款人和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履行相关的借贷活动时,必须要行使万分之五的贴花,对于上述所说的集团公司结算中心来说,并不需要缴纳相关印花税,因为集团公司的结算中心不属于金融机构。而对于财务公司而言,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且具有独立法人代表。所以在进行借贷时需要缴纳相关的印花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着税务的问题。

3.资金池成员的存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没有规定

资金池作为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池的成员单位从资金池中贷款与从银行贷款的利率是相同的,不用再多余缴纳营业税,但是在另外一种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管理模式中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就存在争议,一方面认为资金池在性质上与公司借贷不一样,它所获取的利益收入和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本质上是一样的,所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但是另一方面则认为,有相关的规定认为,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征收范围,虽然各下属公司和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不是在同一个法律范围内,但是任何一个下属公司借贷,都应该和借款行为相同按照相关规定征收营业税,这样两方各不相同的争议就会导致集团公司存在相关的金融风险。

4.集团成员支付资金池贷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

首先,我们共同明白的问题是下属公司与集团公司本身就存在关联,通过资金池存款利率和各下属公司单位之间存贷水平设置转让定价来调节集团的利润行为,有可能会引起相关政府机关的注意,集团公司存在违反独立交易性原则。另外,对于该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资金池的下属企业从资金池借款比例不能超过2:1,如果超过,则超出部分不能够税前扣除。当然,还有资金池的运营模式,根据有关税法条例的规定,结算中心的模式在不超过同类同期金融企业贷款利率的,下属企业的利息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但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公司则需要下属企业税前全部扣除。

四、集团公司资金池税务风险管理措施

1.企业内部要有明确的架构和管理关系

其实,集团成员企业自身的财务是有两重的领导,当下属企业遇到了大规模的资金动用都是需要相关职位的财务领导进行指挥,集团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对下属企业的支出和收入以及资金周转相关问题进行管理,而集团的下属企业则需要在自己的能力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工作和资金的规划,要明确在集团内部的管理关系,不能盲目投资,这样会导致整个集团的经济受损。

2.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统一

整个集团公司,对于下属的各个企业要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内部财务部门的职责,对于资金、收入、支出、成本、利润等问题要实行统一的管理规划,制定相关规定,在集团运营的过程中,财务方面必须要按照指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只有财务制度统一,才能够提高集团内部金融安全度,能够尽可能的避免风险。

3.集团要实行财务预算管理

集团的下属企业要做好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统一工作,要对于不同环节的预算进行抽丝剥茧,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支出、税费、采购等工作,在财务预算岗位,就要对不同的资金支出进行控制,最大程度上降低其支出外的成本,另外,对于集团本身,下属企业对于本身的资金作预算工作,也是集团对于下属企业资金管理的一种方式。

4.选择财务公司资金池管理模式

根据上述对于两种资金池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对比,不难发现,其实,财务公司资金池管理模式的风险相较于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模式要小,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风险,当然,也要尽可能的防治借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放贷问题,所以,我认为集团在避免金融风险的时候,可以采用合并收购成立财务公司,另外,集团还可以尽可能的争取税务机关不征收资金池利息收入的允许。这样能够降低集团资金池的利息支出。

五、结束语

经过上述对于资金池两种管理模式的分析和对比也可以得出两种模式各自存在的优缺点,集团在进行资金池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根据集团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资金池管理模式,如果只是因为看到表面现象没有选择适合集团自身的资金池管理模式,反而会适得其反,造成资金池税务风险的加大,资金池模式的选择是为了帮助集团内部对资金进行更好的管理,为维护集团平稳运行起积极地促进作用,所以,集团想要规避风险,就一定要做到分析税务风险,加强在税务方面的管理,以促进集团公司发展的更加稳定。

参考文献:

[1]甘叶娥.浅析集团公司资金池的税务风险及管控[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2):57-58.

[2]周大扬.集团公司资金池的税务风险及管控[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3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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