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保障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018-10-20刘国辉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制约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主要因素,阐述了制度体系的本质特征及以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现实意义,提出了促进作用发挥的相应路径。要提高认识,强化决策者的重视程度;找准位置,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健全机制,科学设定组织编制体系。
【关键词】 制度建设;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决策;作用发挥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中讲到:“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2017年11月19日,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刘大为同志在全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中强调指出,民办高校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延伸工作手臂,要强化政治核心,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力,不能有效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其根本原因主要是体制、政策、认识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靠民办高校的主办者或领导者的自觉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决策作用,参与民办高校重大决策,恐怕难有成效。然而如果我们能够构建起一整套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遵循制度体系的运行规律,用严格的制度来制约人们的行为,则不失为一种好的做法。
一、制约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主要因素
1、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参与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相关界定模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高等院校的使命和属性。我国民办高校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办高校一样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使命,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在民办高校这种特殊环境中,如何认定党的这种政治领导地位,却又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没有法定角色的具体认定,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就难以进入到重大决策机制当中,也就很难真正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
2、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没有得到民办高校决策者的高度重视
上级政府一直很重视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不断出台一些要求与措施,但是民办高校本身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决策者,对于本校的党建工作从思想上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客观上由于大部分民办高校建校时间较短,许多教学条件还不够完善,学校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本的常规教学和迎接各种评估检查之中;而主观上则是民办高校核心决策者由于受其投资观念的影响,对党组织的决策意见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重视程度不够,从思想和心理上更多地关注和重视行政工作。
3、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急需大力加强
从民办高校党务工作者队伍来看,力量还很薄弱,专职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业务能力不足,难以发挥党员干部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民办高校党组织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
民办高校党组织要想在民办高校有所作为,特别是在能够做到参与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程度,本身必须要有“打铁自身硬”的能力和作为,积极主动去工作。有为才能有位。但是现在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高校党务工作者的基本工作仅限于发展党员时填报表格、整理材料、组织相关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等,而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参与董事会、院务会的相关工作并形成重大决策,做好学校办学的政治引领,做好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意识上比较欠缺,参与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深入,未能起到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
5、民办高校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参与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相关制度不够规范
许多党章规定的党组织活动在实际运行中并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与执行,表现出明显的随意性;对于宣传和督导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政策方面也缺乏必要的计划性和规范性。
6、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条件不到位
专项经费不足。有些民办高校根本没有为党建工作设置专项经费,党组织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都很差。党组织在办公、经费和活动条件上都难以保障的情况下工作,在组织和领导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许多必要的活动没有办法落实,至于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二、制度体系具有党组织得以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所需要的本质特性
制度其实就是一种行为规范,它的第一要义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统一程序办事的规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制度会使人们因此产生不同的行为预期,并因为制度的存在而得到相应的认可或激励。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对于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很适用也很重要。一般来说,制度体系具有如下本质特性:
1、明確的规范性
所谓制度,是一种以特定行为主体为对象,以特定行为为内容为调整对象的行为方式准则。制度一般通过严格的程序、严密的规则、严明的纪律来规范行为主体即人们的行动方向和行为方式。一方面它具有富于契约色彩的规范性,并将这种规范文字条文化,同时打上了权威的烙印;另一方面这种规范细则在明确清晰的同时还具有明显严格的约束性色彩。制度可以通过这种明确的规范性和严格的约束性,使制度体系下的个体通过规则得知该去做什么,不该去做什么等等,以此实现相互之间自然互动,以节约管理成本,从而使行为主体特别是制度的制订者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规则一旦以制度形式生成,相关主体就必须严格遵守或执行。否则将受到相应制度的处罚。
2、严格的权威性
制度通过调整与规范行为主体的方向与方式,以其固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特点,对行为主体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起到抑制和调节作用。制度的权威性来源于制度制订者的权威程度。制度制订者的权威是法定的,他们一般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实际需要和实现的可能性,制订相应的规范规则,并将按一定的意志将其固化,反映的是本级机关权力意志。制度如同合同,一旦形成,所属成员便必须共同遵守,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则受到应有的制裁。制度的这种权威性特点所表现出的对事物发展的规范性、对利益矛盾和冲突的抑制性等功能,往往对于一些尚未形成稳定基础的工作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这是因为,制度的刚性作用体现在其对社会行为的强制性规约上。制度的权威性给人们以这样的暗示:制度是人为制定,而它一旦制定出台,人们必须给予普遍而严格的遵守。
3、相对稳定的均衡性
制度规则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制订和修改,与思想认识相比,更具有相对稳定的均衡性。制度这种稳定的均衡性所显现出的行为与后果之间恒常的因果关系,能够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所预测,从而影响人们的行为权衡与选择。当然这并不是说制度体系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制度作为一种规则模式,抓住了制度在一个社会发展变化中这种潜移默化的塑造功能,还反映了制度具有一种均衡的特点。制度内容的生成与制度形式确定,实质上是理性个人相互理解偏好和选择行为的基础上的一种结果,是一種较为稳定的行为方式。正如美国经济学巨匠、制度经济学鼻祖凡勃伦在他1899年出版的《有闲阶级论》一书中这样写道:“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而生活方式所构成的是在某一时期或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通行的制度的综合,因此从心理学方面来说,可以概括地把它说成是一种流行的精神态度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
三、以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发挥制度的规范性特点,可制约与牵引民办高校党组织得以参与院校的重大决策,并有效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
一方面,通过制度本身具有的规范性与权威性功能与特点,牵引与规范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与发展,从而使党的各级组织在民办高校的权力与责任,以极具权威甚至是法定的方式,做出清晰明确的规范,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党组织的地位树立权威,进而使党组织相关工作可有序并有力地开展。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制度规范及其体系的运行,来牵引、规范和调动党组织在民办高校的工作方向与流程,促使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从而克服或减少党组织及其工作者本身在工作中的随意性行为。目前民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地位现状,客观上与其没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关。特别是目前许多民办高校建校时间短,基础建设项目多,加之院校投资人和决策者主观上又不够重视党建工作,如果没有硬性的制度规范,党组织参与学院的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也就无从谈起。那么,如果建立了严格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明确规范性和权威性规律特点相制约,必将克服党建实际工作中的随意性,从而强化党组织参与民办高校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可能性,并得到有效保障。
2、发挥制度的权威性特点,使得制度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使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内容和要求不断落到实处,作用不断加强
有了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就可以在其实际运行过程中,通过发挥制度本身的作用,体现其规范性权威性特点,保证相关党建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并在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以此保证能够在民办高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所培养人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使民办党组织能够有效地参与重大决策、发挥其政治核心作用,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维护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保证党务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发挥制度的均衡性特点,使得制度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创新,可以使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度一旦形成与制订,便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它绝不是永远一直不变,而是要在实践中随着客观世界的变化,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而有所调整与改变。而在这种调整与改变中,由于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形成的制度体系会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特点,而这种制度及其体系的创新,可以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从而逐渐形成和完善党在民办高校的强有力领导,在不断健全与完善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实现各级党组织之间具体工作职责的交融,使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由虚变实。
四、以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路径
1、提高认识,强化决策者的重视程度
民办高校决策者应该懂得,民办高校应与公办高校一样,都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都要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办学。党对民办高校的政治核心地位不但是法定的,而且是必须的。同时还需懂得,民办高校要想获得健康可持续发展,没有党组织的积极参与其重大决策,没有形成党组织在学校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是无法真正做到的。只有认识上去了,思想问题解决了,一些相关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议题才会纳入议事程序,制度建设才会行之有效。
2、找准位置,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制度内容中必须明确党组织在民办高校参与重大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党组织及其党员要积极努力,全面发挥表率作用,“以有为换有位”。
3、健全机制,科学设定组织编制体系
人才缺乏、编制紧张是目前民办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而党组织机构设置编制不足则是较为突出的方面。统编不足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力量严重匮乏。对此,可以在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采用党群工作编制一体化的方式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党务机构与其他机关一定程度上联合设岗办公,人员上某些岗位可以相互兼职。当然,这种联合设岗编制形式要有个“度”。如果无限制的兼职,势必会影响工作质量。至于这种度如何设定,需上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
【参考文献】
[1] 让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持续引发热烈反响[J].新华社,2016-12-10.
【作者简介】
刘国辉(1962—)男,辽宁大连人,大连艺术学院思政部教授,研究生学历,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史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