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消费者保护新规则
2018-10-18叶晓
中国质量监管 2018年6期
文|叶晓
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了一系列新的消费者保护措施,称为“消费者新政”。这一提案由两项建议指令组成,第一项的重点是加强执行欧盟消费者保护规则,并把规则现代化;第二项的重点涉及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的代表诉讼。此外,该提案还针对网上消费者保护,以及“双重品质产品”这个热门问题。所谓“双重品质产品”是指在某些成员国(主要在东欧)的产品质量,低于其他成员国。
据悉,新的消费者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双重品质产品:处理“双重品质产品”问题,即产品在欧盟多个成员国以相同品牌和包装销售,但在不同市场的品质却不统一。提案旨在把这一情况纳入现行欧盟消费者保护框架内。
为消费者而设的个人补救措施:消费者在受到不公平商业行为损害时有权获得个人补救措施。根据提案,消费者应获得合同上和非合同上的补救措施,至少包括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网上交易平台对消费者的透明度:提案对网上交易平台实施更多信息要求。例如,应确保欧盟消费者清楚了解确定不同商业信息排名的主要参数;是否适用欧盟消费者法例;由哪个第三方供应商或网上交易平台负责确保消费者权利等。
集体诉讼:欧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为消费者的集体利益引入代表诉讼。尽管一些欧盟成员国已订立集体补救机制,但新提案将成为第一个涉及整个欧盟的集体诉讼机制。根据欧盟现行规则,欧盟成员国指定的合资格实体可以提出代表诉讼,阻止国内和跨境的违反欧盟消费者法例的行为。新提案扩大这一范围,让消费者可以获得补偿,例如赔偿、修理、更换、降价、终止合同或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