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对服装鞋类所含有害化学物采取进一步行动
2018-10-18方晔
文|方晔
日前,欧洲委员会获欧REACH委员会支持,对已知可致癌和导致生殖健康问题的有害化学物采取进一步行动。为此,欧委会建议对若干类物质实行限制措施。这项措施一旦实施,含有所列物质的服装和相关物品、其他纺织品和鞋履,一律禁止投放欧盟市场。
据了解,欧盟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及其附件XVII,严格限制多种常用消费品使用有害化学物。这些消费品包括玩具、服装、鞋履、皮革制品和塑料制品。到现时为止,受REACH法规限制的物质包括邻苯二甲酸酯、偶氮染料、镉、镍、汞及铅。
欧盟实施限制措施的常规程序,是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简称ECHA)或成员国拟备详细的《附件XV限制资料文件》,然后进行公众咨询,并听取ECHA两个委员会的意见,最后由欧委会作出决定。不过,根据REACH法规第68(2)条,欧委会可以采用简化程序引入限制措施,主要涉及归类为第1A或1B类的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CMR)的物质,不论这些物质是单独使用,还是存在于混合物或供消费者使用的物品之中。第1A及1B类CMR物质被视为危害性更大的CMR类别,因此欧委会可以无须依循上述常规程序,提出并采取限制措施。
欧委会曾宣布有意采用简化程序,针对特定消费品类别采取措施,限制这些物品所含的CMR物质。在这个监管架构下,纺织品及服装被列为率先“试行个案”,原因是消费者或会长期或多次短时间接触这些物品可能含有的CMR物质。当时欧委会已拟备初步的CMR物质清单,并开展公众咨询。目前,欧委会的建议是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针对服装、纺织品和鞋类所用的33种CMR化学物,为消费者提供更大的保护。这些禁用化学物或来自生产过程中的残留物,或来自用作提供特殊性能的添加剂,如防缩水或防皱。此外,这些化学物可能通过皮肤接触,或者吸入尘粒和纺织纤维,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风险。
此次欧委会拟采取的限制措施可能涉及的具体物品包括内衣、睡衣、泳衣、服装、颈巾、领带、手帕、帽子、手套、袜子、若干类鞋履,以及餐桌垫、桌布、毛巾、床单和枕头套。受限制的物质(及/或其化合物)包括镉、六价铬、砷、铅、苯、甲醛和某些邻苯二甲酸酯。不受限制措施监管的物品包括以真皮制成的鞋履、服装或其部件及配饰,以天然毛皮或兽皮制成的鞋履、服装或其部件及配饰,玩具,室内用的地毯和其他纺织铺地制品,以及二手物品。这项建议获得REACH委员会大多数支持,并交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建议获通过后,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并在随后24个月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