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市风貌保护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借鉴
2018-10-10赵继敏
摘要:城市风貌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属性。城市风貌的开发、规划和改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必须从城市风貌变化的历史中寻求原因。通过分析国际上几个典型的文化名城的城市风貌建设和保护状况,剖析我国城市风貌保护中的问题,探讨可以从国外城市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城市风貌;保护;经验;借鉴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8.04.015
一、城市风貌的概念及其保护价值
一般认为城市风貌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由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的综合塑造形成的物质空间形态表征,可以同时反映当地环境、文化、风俗与经济等的内涵特点,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属性。[1]城市风貌的价值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器物文化是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等内容的重要承载者。当一个地方的建筑样式、街道景观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之后,其蕴含的历史文化的传承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影响。比如,北京的宣武门、崇文门这些古建筑所在地点仍然保留着过去的名称,但是,古建筑本身已经彻底消失了。人们对这些古代文化场所的理解和认知必然大打折扣。城市风貌的价值之二是其蕴含的地方感。所谓地方感体现的是人在情感上与地方之间的一种深切的连结。[2]当地方的器物文化遭到破坏,人们对这一地方共同的历史记忆、凝聚的情感也常常难以留存。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城市重建一些地标建筑,其目的无外乎唤醒人们的共同记忆,凝聚共同的价值观念。
西方一些城市(比如巴黎)从17世纪开始就开展城市风貌保护,并经历了从严格控制建筑细节到整体控制建筑和街道的风格,从控制城市的单个建筑到控制城市整体的风景线的转变。这些城市风貌保护举措保护了西方城市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不仅对西方社会自身产生了重要的价值,同时,也开始影响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对于城市风貌保护的重视。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普遍存在着重土地利用开发控制、轻建筑设计理念,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的问题。旧城更新过程中拆除历史建筑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旧城区和城中村地区的建筑散乱无序、缺乏管理,传统风貌丧失较为严重。因而很有必要借鉴国外城市风貌保护的观念和方式方法,保护和传承我国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
二、国外城市风貌保护的典型案例
正如Larkham(1991)所言,城市风貌的开发、规划和改变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是单一的规划政策所能左右的,也不是通过定量的测算就能够找到的,而是必须从城市风貌变化的历史中寻求原因。[3]比如,Nelson(1963)曾经指出墨西哥城市的中心广场、教堂和一些主要街道,复制了原住民阿兹台克人的首都特诺奇提特兰(西班牙文:Tenochtitlan)的样式。[4]相比于我国,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对于城市风貌的保护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法国从17世纪即有了保护城市整体风貌的设计理念。德国的斯图加特学派最早提出城市风貌规划。日本的东京等城市则结合自身的文化传统,将城市风貌的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的客观需求完美地融合起来,在发展中传承着城市的风格和文化。我们将以巴黎、斯图加特和东京三个城市为案例,探讨不同城市的风貌保护策略,以及形成这种策略的原因。
(一)历史文脉保护的典范之城——巴黎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强调:街道有生气,城市也就有生气。街道被认为对城市风貌有着最重要的影响。另一个被公认为对城市风貌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则是建筑。巴黎的城市风貌保护对二者均有关注。巴黎是世界级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2 300多年的建城史。拿破仑三世时期,一位叫做奥斯曼的男爵实施了奥斯曼巴黎改造计划,其核心是干道网的规划与建设。奥斯曼在密集的旧市区中征收土地,拆除建筑物,开辟出一条条贯穿各个街区中心的宽敞大道,严格地规范了道路两侧建筑物高度和形式,这成为今日巴黎宽敞街道的基础。对巴黎的建筑影响最大的要属17 世纪路易十四当政的专制王权极盛时期,当时建造了凡尔赛宫、卢浮宫的东立面等很多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这些建筑造型严谨,普遍运用古典柱式,内部装饰丰富多彩,成就了巴黎美轮美奂的文化古城形象。
巴黎对于建筑风貌的保护方案曾经有过两种观点。一种是应当对沿街建筑进行十分精确而严格的控制。1882年采用的有关立面设计的条例规定了每一个装饰构件包括柱子和壁柱、柱头的尺寸,并且要求每个立面必须与毗邻的建筑取平。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过于严苛的立面管理限制了建筑艺术的想象力。城市风貌的保护不应该盲目追求风格的统一,而是退而求其次,只要建筑形体之间相互协调即可。1902年巴黎的规划法律做出了调整,不再控制设计构件的具体尺寸,而只是对于空间外形做出标准,建筑师可以在这个外形标准下自由设计具体构件。[5]在两种规划保护理念的碰撞和影响下,巴黎成为一个公认传统风貌控制得比较好的文化古城,同时,也是一个不乏现代化建筑的国际都市。时至今日,《巴黎地方城市规划》为了保护巴黎富有传统特色的城市街道景观,针对一些传统街道以及重要道路,在对沿街建筑的体量轮廓进行控制的基础上,做出保持建筑檐口高度统一和立面投影连续的规定。同时,这些規定没有把所有的建筑形式一刀切,保留了在其他地区建设现代化的建筑,满足城市景观不断迭代更新的能力。
(二)山水景观保护的成功样本——斯图加特
相比于法国没有单独的城市风貌规划,德国对此更为重视。斯图加特是最为重视城市风貌规划的城市之一。20世纪70年代城市规划界的德国斯图加特学派首先提出编制城市风貌规划。[6]不过,风貌规划是在法定规划之外单独编制,其参与者包括城市规划师、建筑师、法官、行政官员和文保专家等。编制风貌规划时,需要首先落实控规、修规关于建设强度、高度等的控制要求。在此基础上,风貌规划对街巷及建筑立面细部可以提出更深入的控制要求。与传统规划形式不同,风貌规划将关注点放在城市街巷及建筑立面的风貌分析和控制上,进一步解决了传统规划对于城市风貌景观控制引导力度弱等问题。
斯图加特是一座山地城市,是山水景观保护的成功样本。斯图加特市和其周边地区拥有戴姆勒-克莱斯勒(奔驰)、保时捷、博世等众多高新科技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图加特应当建设成为一个高楼林立的大都市。然而,作为一个高度重视景观保护的山地城市,为了保护延伸到市区内部的山体形态,斯图加特市内城建筑高度一般被控制在八层以下。山脊线上、山腰和山脚建筑的体量,高度和类型都被严格地限制。甚至还在山脊上修建了世界上第一座钢混电视塔和观星塔,并将其作为城市地标,严格限制任何建筑对其进行遮挡。这样,斯图加特整个城市以山体为主导,与自然为一体。
在斯图加特市的新城区中,天际轮廓线也得到了很好的控制。高层建筑数量较少而且布局合理,没有对视线造成明显的遮挡。斯图加特不仅对自然景观进行保护,而是将它们和自身历史、人文特点统筹保护、强化,形成了可识别性极强的丘陵地带景观。[7]斯图加特高度重视山岭和坡地的景观保护。特别是在其山岭与坡地上,种植有大量的葡萄园,形成了独有的山地绿色景观。作为德国大城市中第一大葡萄酒产区,斯图加特的葡萄景观与其经济、文化背景相得益彰,甚至成了斯图加特的一项重要景观。在机场以及高速公路出口,覆盖在山地丘陵上的绵延起伏的葡萄园强化了游客对于斯图加特的认知,给人一种深刻的印象——这是一个美丽、宜居的地方。
(三)在发展中传承城市风貌的首都城市——东京
历史上,东京是幕府统治者所在地,也是明治维新之后的皇城所在地。东京高度重视在发展中传承城市风貌,但是这种传承却极富弹性,可以用在发展中传承来形容。比如,日本人古代开始只注重建筑风格和样式的保留,而不是建筑本身。[8]由于东亚地区的古建筑为土木结构,同时,日本又是一个地震非常高发的国家,这一背景下,日本东京的建筑保护极富自身特色。他们选择定期或不定期将有价值的传统建筑物拆除,然后按照原样重新翻建。常常建筑物还没有到危险期,就被翻新了,新建成的建筑完全保留了以前建筑的风格,很多与原来的一模一样。这样,建筑本身几经变迁,东京却形成了相对而言非常稳定的建筑风格。
日本对于传统有着根深蒂固的保护和传承的思想。这主要体现在对一些传统的古代建筑及其周边的保护。最典型的当属对于位居东京市中心的巨大的皇城的保护。皇城周边294公顷的土地都被规划为景观美化区域。在此区域内的建筑的布局、最高高度和风格样式都有严格的限制。相反,在一些普通居民居住的地区,东京更注重城市建设的生活气息。比如,建设有大量的主题广场,有时与周边的环境甚至不是非常协调。[9]但是,这种建设对于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较大的便利。因而,可以说东京对城市风貌的保护是有选择性的。
东京人口密度非常大,其城市建设必须要充分利用现代建筑的层高优势,这使得在很多地区,其城市风貌受到一些影响。比如,在空中俯瞰东京,其建筑样式多样,似乎没有非常强的秩序感。其实,这是因为东京的城市景观更多地考虑了实用性。东京普遍采用了一种叫做城市综合体的建筑设计,[10]采用“都市型主题公园”的开发模式。在高大的综合体内部,往往自成一体,涵盖了工作、娱乐、休闲,甚至居住等多种多样的功能,营造出独具特色的內向型空间。这样从外部来看,综合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可能没有那样协调,东京也无法像欧美的很多城市那样直观上给人一种非常整齐的秩序感。
综观以上几个案例,不难发现城市风貌的规划设计经历了一个螺旋式发展的过程。从最初的无秩序,到后来严格控制建筑细节再到后来的给予设计师创造的自由、保持城市建筑和街区的“创造性”与秩序性的有机统一。在这样大致类似的发展历程中,各个城市结合了自身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现实,比如日本的东京,考虑到自身人口密度大的状况,将适宜居民居住和生活放在了首位,将城市建筑的规则有序放在了相对次要的位置。这些对于我国城市风貌的传承和保护都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三、国外城市风貌保护的经验借鉴
我国仍然处于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之中,因而,城市风貌的保护有着非常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一些城市盲目“求洋”“求大”,建设了有悖于自己城市传统、并且与整体风貌非常不协调的建筑和街区。著名建筑学家吴良镛指出,在西方往往只是书本、杂志或展览会上出现的畸形建筑,现在正在北京及其他少数大城市兴建。[11]中国目前的建设高潮有很大一部分是各级地方领导仓促的“政绩工程”,其恶果为:大拆大建,城市面貌大改观的同时失去特色,失去文化,代之以毫无特色的千篇一律的建筑或“假古董”和模仿的洋楼。[12]这些现象表明严格控制城市风貌已经刻不容缓。国外城市的相关经验至少有以下几条尤其值得重视。
(一)有弹性地控制城市建筑风格
屋顶的形式与本地的气候条件密不可分,因而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各国在城市传统风貌的保护上,常常把使用传统的建筑材料和屋顶形式,作为控制风格样式的最有效的手段。通常的做法是协调建筑外廓、屋顶形式以及建筑材料和色彩。在其他方面给予建筑师足够的自由,给予建筑设计以弹性,从而避免城市落入千篇一律的“俗套”。
(二)严格管制历史保护区的历史风貌
西方对于城市风貌的管理,在历史保护区和其他地区有着非常明显的差异。我国城市也是如此。主要区别在于我国很多城市历史保护区的规划设计常常被行政干预所打破。在城市风貌保护政策的实施上约束力不够强,文化保护部门的话语权有时过于弱小。在巴黎等西方城市,历史保护区的红线有着很强的法律约束,不是发展经济等理由所能突破的,非常值得我国地方政府借鉴。
(三)建立完善的城市风貌保护制度体系
赵燕菁(2011)指出城市风貌的传承有其制度基因。[13]巴黎也曾一度因为现代化的城市建设理念的的冲击而面临传统风貌快速消失的状况,但在20世纪后半叶,先后建立并完成体系化城市规划,实施精细化城市规划管理,在对传统风貌严格保护的基础上促进合理利用,树立了传承城市风貌的典范。可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城市风貌的保护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是在规划层面,可以借鉴德国等的做法,根据城市自身的特色制定城市风貌专项规划,并将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其次是在管理层面,对于历史保护区,在严格控制容积率红线的基础上,绝对禁止任何与保护区基调不协调的建设。对于其他街区,也要对建筑的屋顶和立面做出若干标准,确保城市整体上有种基本的秩序感。
(四)建设符合城市定位的地标景观
地标是城市的景观,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城市的精神。[14]保护城市风貌离不开对城市地标的建设和保护。西方对城市风貌保护比较重视的城市一般也都有非常知名的地标景观,比如巴黎的铁塔等,其地标建设与城市的历史文化高度契合,符合自身城市定位。反观我国一些城市新建地标存在“贪大求洋”的现象,与周边的建筑看起来常常格格不入,对城市整体风貌存在破坏性的影响。此外,国外的斯图加特等城市地标的保护,不局限于保护景观本身,还要在游客的视野上突出重点地标,严格禁止建设任何遮挡视线的建筑。这对于我国城市而言,尤其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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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