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助力金融扶贫
2018-09-30姚雨萌
姚雨萌
[摘要]近年来,贫困问题一直是一个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问题,金融扶贫是世界各国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方式。我国在总结了国际上公认的成功扶贫经验的基础上,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到金融扶贫的工作中来,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关键词]金融扶贫;银行参与;创新发展
消除贫困,实现经济社会繁荣进步,是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号角。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金融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立足于全国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金融扶贫是不容回避的重点。金融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支撑。
一、我国银行参与金融扶贫概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和关键支撑,党中央、国务院把它作为政策“组合拳”的“重头戏”来安排部署。金融扶贫在整体的扶贫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自1986年国家实施大规模的扶贫开发计划以来,在金融扶贫方面,已经由单纯依靠国家主导的扶贫贴息贷款演变为政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实施的扶贫开发方式。199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改革重点,经过2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题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 1-2020》对金融扶贫给与了充分的重视。我国的银行业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占了主要部分。这些都表明了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重要性和突出性。
二、国际上银行参与金融扶贫的成功经验
(一)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金融扶贫的实践
格莱珉银行创立于1983年,其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农民,并形成了辐射全球的“格莱珉模式”。是各国公认的最为成功的金融扶贫模式的一种,是穷人的银行。他的扶贫范围广泛,作用成果明显,遵循市场的运行机制,进行可持续的发展,显示出顽强的生机。为我们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做出了一个完美的示范。
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格莱珉银行就突出表现为:(1)他的内部结构和治理方法的合理性。格莱珉银行进行了下放权力,这一举措使得其信息交流顺畅无阻,管理的成本低、效率高。(2)充足的资金来源。通过开发新产品以及金融创新,格莱珉银行在不接受政府资助资金后,也依然吸引到了其他投资者。(3)业务要求具体到每个人,创新贷款模式。
(二)印度尼西亚的金融扶贫实践
在印度尼西亚,他的人民银行是五大国有银行之一,BRI银行负责为农村地区的群众提供小额贷款业务。被国际公认为是全球最为成功的乡村银行之一。这一实践的成功性主要体现在:(1)合理的贷款目标,以及便利的贷款流程。摒弃了之前复杂的程序,将对象锁定为信用状况良好,有经济基础和偿还能力的那部分人。(2)实行较高的贷款利率。这一制度可以规避贷款损失风险和通胀的影响,这同时也是这个银行可以持续发展的保证。(3)对于信息不对称的这一问题,BRI设置村银行来制定相应的计划解决。(4)央行对其提出各种要求,来尽最大可能保障借款人的相关权益。
通过总结对比国际上对于金融扶贫工作的成功实践,我们可以看出:(1)这些成功实践的银行,都比较注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其政府也大力鼓励竞争、创新和开放,政府与金融机构都致力于提高金融的服务质量。由于地理条件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在一些偏僻地区,小型的金融机构是很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营的,此时当地政府就会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展开。(2)多层次的设计金融产品。金融扶贫的开展,在满足其他人群的要求下,更重要的是满足贫困人口的需求,因此在金融产品的设计上,就不能和之前一样,就需要采取差异化措施。(3)保障借款人的权益。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使得这部分借款人加强对银行的依赖感和信任感,使得彼此之间的合作有更长期的发展。(4)完善金融扶贫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的制度保障是金融扶贫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
三、金融扶贫的精准性特惠性
为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特惠,银行业在贯彻这一方略——着力落实三个特惠产品一是扶贫小额信贷,二是扶贫再贷款,三是金融债。
(一)扶贫小额信贷定义
扶贫小额信贷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三年期以内、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是满足贫困户贷款需求、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一个金融产品,更是一项惠民政策。与一般银行贷款的不同之处在于,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金额较少
他的期限短,并且是无抵押,无担保,采取全贴息的形式。
(二)扶贫小额贷款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以信贷资金市场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着力解救贫困户发展投入不足等的问题,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激发动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2)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壮大、基地增效、农户增收”的目标。
(三)扶贫再贷款的含义
扶贫再贷款是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推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资金。扶贫再贷款的特点(与支农再贷款相比),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以降低贫困地区扶贫贷款利率水平,累计展期次数最多达到4次,从而使再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最长达到5年,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期限较长的资金来源。
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合理确定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有效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人民银行则加强对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台账管理。这些就是扶贫再贷款为脱贫提供的有效支持。
贵阳中心支行加大扶贫力度,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在全国首创“扶贫再贷款+金融机构自有信贷资金+利率优惠+地方政策配套”的再贷款杠杆化运作模式,这一创新模式引导贫困地区地方法人扩大扶贫信贷投入,降低了扶贫融资成本。在扶贫再贷款的支持下,贵州金融机构大力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针对贫困人口发展生产、生活等需求,创设了“特惠贷”“迁企贷”“迁户贷”等信贷产品;针对扶贫产业发展特点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创设了“旅游扶贫贷”“电商贷”等信贷产品。这些创新的产品极大程度上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条件。
四、对于我国金融扶贫未来工作的展望
一、我国金融扶贫需坚持四大理念
(1)开发扶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是希望通过给与发展的可能性,使得贫困人口或者贫困群体能实现商业上可持续性,从而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彻底摘掉“贫困”这一个大帽。(2)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也在精准。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设计具有差异化的金融产品来满足不同的需求。(3)开放扶贫,扶贫政策,扶贫组织和创新都要具有開放性。政策的开放性是引进成功的实践经验。组织的开放性就是要以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及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为师,学习这些机构在长期扶贫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创新的开放性是指扶贫金融工具和手段不仅局限于存贷款,还应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和互联网金融。(4)共担扶贫。在市场多变的今天,金融扶贫本身具有很强的风险,要面对和消化的风险也不在少数,这就需要我们各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一起共同分担。
二、对我国金融扶贫工作的展望
(1)金融扶贫要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宏观层面上应通过货币和信贷政策实现差别化,加强财政的结构性转移支付,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健康长期发展。(2)金融机构要建立起与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之间的长期动态关系。金融扶贫的过程也是金融机构培养优质客户的过程和提升客户忠诚度的过程,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来建立和借款人之间的依赖程度和信任程度。(3)我国的金融扶贫应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法制、信用体系以及文化建设应先行,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为金融扶贫提供法律保障。促进金融扶贫尽快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