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县域扶贫问题研究
2016-01-12秦永锡达淑清陈生忠
秦永锡+达淑清+陈生忠
摘 要:自国家扶贫开发战略实施以来,青海省互助县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扶贫开发路径,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资源配置作用,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然而,作为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县,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扶贫工作困难多,任务艰巨。本文从金融视角通过对互助县扶贫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意见。
关键词:金融扶贫;政策引导;创新扶贫方式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11)-0070-03
一、青海省互助县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互助县地处青海省东部,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互助县是2011年底第二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出台后纳入的国家六盘山贫困连片地区贫困县。全县辖19个乡(镇),294 个行政村,人口40万,其中农村人口占比88.5%,截至2014年底,已录入全国扶贫网络系统贫困人口为7727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3%,占农村人口的21.8%,确定118个村为贫困村。2014年共争取落实各类扶贫资金10097.72万元,比上年增加3712.72万元,为开展各项扶贫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全县设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营业网点34个,其中县城地区17个、乡镇17 个,实现了乡镇级网点全覆盖;金融自助设备布放方面,有ATM 机81 台,POS 机具774台;有中国人寿、中保财险支公司2家,平安保险、阳光保险等营业部4个;设融资性担保公司1 家,小额贷款公司2 家。
作为国家六盘山贫困连片地区贫困县,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专门出台《互助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对扶贫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考核。根据辖内贫困人口分散、点多面广贫困家庭病号多、劳动力少、现金收入少、文化程度低及非农就业比例低,大多不具备开发式扶贫基本条件的特点,互助县采取生态移民、县直单位定点帮扶和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项目及村级产业扶贫示范村的扶贫模式。2014 年以来对5个乡(镇)9个村1484户实施了异地扶贫搬迁;投资300万元作为银行信贷投放质押担保资金,支持3个贫困村开展村级产业扶贫,撬动银行贷款890万元,扶持獭兔规模养殖、牛羊育肥贩运等示范户300户;财政投资扶贫项目资金4200万元,在13个乡(镇)的2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支持水果、花卉和食用菌发展,以农业产业贴息为依托继续支持马铃薯、杂交油菜、八眉猪、葱花土鸡、白牦牛等特色产业发展。
二、青海省互助县金融扶贫工作基本特点
(一)金融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整体扶贫工作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
县内各金融机构与贫困村结“对子”开展定点帮扶。县人行出台指导意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召开银企洽谈会、项目对接会,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积极申请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为农商行支农贷款提供后续资金保障,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农民和一些扶贫项目。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三农”金融服务的同时,探索中小企业项目扶贫新方式,与政府扶贫帮扶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了企业扶贫重点帮扶计划,通过发展项目扶贫,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公司+订单+农户”模式等一系列扶贫工作措施,提高了企业融资能力和帮扶能力;实施“一行一策”或“一行多策”窗口指导战略,加强银企对接,不断增加县域信贷投入,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至2015年5月末,全县累计新增4.98亿元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其中有2.55亿元用于支持“订单农业”“订单畜牧业”等三农经济,促进了贫困农户增收。
(二)各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企业和贫困农户项目融资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融资。如农发行拓宽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积极向上级行申报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贷款,向某物流公司项目授信0.4亿元,有力助推了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二是开展业务创新。如农行安排1亿元“三农惠民”专项信贷资金,在全县19个乡(镇)294个行政村全面铺开;农商银行、建行在县域农村设立“惠农金融服务点”423个,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5公里半径范围内无盲区。三是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农商银行重点推广福农卡--个人自助循环贷,年内将对38600户信用农户中的80%按信用等级完成授信;并针对部分产业化扶贫企业缺乏有效抵押物品现状,创新推出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开展联保、互保,促进产业化扶贫模式的深入推进。四是调整业务结构。各金融机构主动顺应经济结构转型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和重点项目,涉农贷款占比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果明显。至2015 年5月末,全县涉农贷款余额达22.13亿元,占全县贷款总量的68.05%。其中农户贷款余额4.91亿元,占涉农贷款的22.2%,贫困村农户贷款余额1.27亿元,占全部农户贷款的25.8%,为农民增收和群众脱困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撑。
三、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县域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源分布城乡失衡,金融机构涉农信贷投放分化明显
一是金融服务网点向县城集中。全县19 个乡(镇),除县城所在地威远镇外,其它乡镇只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近三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营业网点3个,都设在了县城,县以下新增营业网点为零。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一枝独秀的局面依旧,农商银行仍然是“三农”信贷投放“主力军”。2014年互助县农商银行占全县涉农贷款增量的76%。2015年5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其中农商银行涉农贷款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48%,而其它7家银行涉农贷款“有存量,无增量”,涉农信贷投放几乎停滞。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规模有待做大做强
当前,县辖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总量少、突破少”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依然突出,新型农村担保贷款总量偏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目前还仍处在试点阶段。农户拥有的土地、住房,以及农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的农业生产设备、租赁、流转的土地经营权等抵押物折算值低,不能满足融资需求,贷款利率普遍较高,融资成本较大。监测数据显示,全辖涉农贷款利率较基准利率普遍上浮20%-30%,最高上浮50%。
(三)创新意识缺乏,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
近年来,随着县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信贷资金需求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由生产需求向生产需求与消费需求并举方向转变;二是由种养业需求向多元化需求转变,传统的农村种养业信贷市场呈萎缩趋势;三是由分散小额借款向集中大额借款转变;四是随着农民消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的迅速扩张,资金需求期限由短期向中长期转变。同时,也对资金结算和中间业务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除部分代理保险外,基本上还只能提供存、贷、汇“老三样”服务。
(四)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在基层的契合度不高
主要表现在一些财政、产业优惠政策没有很好地和金融结合起来配套使用,没有利用财政、产业优惠政策撬动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薄弱环节。
(五)贷款满足率低,与需求不符
调查显示,小额农户贷额满足率在55%左右,农村种养专业户贷款满足率在40%左右,扶贫项目和整村推进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需求满足率只有20%左右,且扶贫贷款贴息期、贴息利率难以满足贷户实际需求。扶贫贴息贷款的期限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统一执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优惠利率,贷款超过贴息期和展期、逾期的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农村申请扶贫贷款,主要是解决种植业、养殖业资金不足。由于产业附加值低,加之自然灾害频发,贷户收益短期内难以见效,往往还没有实现增收,贴息期限已满,被迫承担后期利息。
(六)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贷款风险补偿体系缺失,信贷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在农村,类似于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由财政注资的担保公司,尚未完全深入农村地区,与专业担保公司的合作也是屈指可数,再加上农业保险市场建设滞后,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乏,农村信贷投入风险全部集中在涉农金融机构。
四、改善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县域扶贫的建议
(一)建立以部门协同为前提、政策扶持为主导的政策引导机制
一是财政、税务、央行等有关宏观调控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财政对发展小额信贷、农业保险等业务进行补贴,税务对进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金融机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央行推行区域化货币信贷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流动;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扩大支农再贷款支持范围和使用对象,赋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支行实施货币政策管理方面一定的自主权,以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二是继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通过税费减免、费用补贴和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在偏远、贫困地区设立机构网点、准网点或流动服务点。参照农机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对银行县域电子机具投放进行财政奖补。
(二)建立以农业信贷政策创新为导向、信贷产品创新为主体的扶贫信贷管理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的信贷管理政策。二是创新担保方式。在推广应用农户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可将龙头企业、中介机构、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联保贷款范畴,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弥补农户联保的缺陷,解决“公司+农户”、“基地+农户”、“业主+农户”、“项目+协会+农户”等联保问题。三是创新抵押方式。积极尝试林地承包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流转土地使用权抵押等贷款抵押方式。四是围绕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对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优惠和服务便利,对不合条件的项目,在落实财政担保的基础上,也要投入实施帮扶。总之,要探索灵活多变、安全有效的信贷扶贫模式,不断拓宽金融扶贫范围。
(三)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互助县农村实情,可尝试如下几种金融扶贫创新模式 :一是 “公司 +农户 +基地 +扶贫贴息”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用其产业化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为农户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利用扶贫资金向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利用银行贷款致富。二是“扶贫专项资金质押+信贷+村级产业”模式。将各种扶贫资金捆绑打包,用于信贷抵押,金融机构根据扶贫资金数额放大一定倍数,结合扶贫项目安排,投入扶贫信贷资金,推进整村扶贫开发。三是“担保机构 +合作社 +银行”模式。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由融资担保机构向合作社社员提供担保,满足贫困户、贫困村贷款需求。四是完善农村征信体系,建立起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体系,解决金融机构支农的后顾之忧
一是建立涉农担保体系。在县域由地方政府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构建政策性农村担保体系。二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各级政府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补偿基金,对信贷资金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三是加快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通过费用补贴等措施,进一步支持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建立和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再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信贷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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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County-level Poverty Alleviation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A Case of Huzhu County of Qinghai Province
QIN Yongxi DA Shuqing CHEN Shengzhong
(Huzhu County Sub-branch PBC, Huzhu Qinghai 810500)
Abstract: Since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was implemented,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path of Huzhu county of Qinghai province has been actively explored, which has fully played the role of banks in allocating the credit resources, some achievements in the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has been made, the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been supported, which have been spoken highly of by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all walks of life. However, as the western poverty-stricken ethnic minority areas, due to the relatively backwar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task of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is harder. The paper analyzes and studies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of Huzhu county from the financial perspective, and puts forward the targeted suggestions.
Keywords: financial poverty alleviation; policy guidance; innovation of the way of poverty alleviation
责任编辑、校对:申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