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功能性与艺术性的辩证思考
2018-09-28吴郁芳馨
吴郁芳馨
摘要:视觉传达作为平面艺术的一种独立形态,在兼具视觉审美艺术性与功能性的基础上,以其特有的美学特性,向人们传递视觉信息,表达平面艺术的观赏价值。作为伴随近代科学技术发展形成的视觉审美艺术,在信息交互技术的引导下,其功能性和艺术性逐渐统一,视觉传达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也更高,逐渐形成了从信息传达到视觉审美的艺术机制,具有更强的艺术鉴赏性。鉴于此,本文就视觉传达的功能性和艺术性展开详细探讨,并提出具体的研究思路,以供广大读者借鉴。
关键词:视觉传达;功能性;艺术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J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8-0052-01
一、什么是视觉传达
视觉传达艺术是伴随近代科学技术发展形成的以平面构图为核心的视觉信息传递机制,有着极强的艺术观赏价值和形态展现力,深受广大艺术爱好者喜爱。就目前视觉传达技术而言,其通过视觉媒介,以视觉构图、平面构图、平面物质载体为媒介,向观众传递视觉信息。数字化多媒体的应用打破了传统形式,延伸了视觉传达的功能,让视觉传达艺术更加具备艺术表现力。
在多媒体技术的影响下,视觉传达的整个艺术体系从形态到内容变化,从平面视图到动态视觉的都发生了变化,表现的信息类型更加多样,内容也越来越丰富,真正成了具有强烈情感色彩的艺术机制。
广告作为信息视觉传达的重要体现形式,是视觉传达机制中的重要内容,在多媒体技术的引领下,以数字网络、字影视广告、多媒体电子显示屏、多媒体互动平台为基础的广告艺术体系快速形成,视觉传达艺术也逐渐向广告行业、视频编辑等领域快速渗透。视觉传达艺术主要利用的就是多媒体技术,将各种有价值的题材结合在一起,通过计算机处理器进行处理,以便将最好的美学信息传递给观众。
二、视觉传达的功能性
視觉传达有着较强的功能性,是依托平面构图、平面设计、视觉审美形成的一种信息传递机制,是向受众传递视觉信息的一种手段。广告设计是视觉传达机制中的一种,无论是视频广告亦或是平面设计广告都脱离不了观众的视觉审美感受,都是以构图、色彩、造型的方式传递视觉信息。可以理解的是,广告的实用价值要远远高于其审美价值,它是以特定设计方式传递视觉信息的表达手段,功能性尤为明显。
对于视觉传达而言,更是如此,在不考虑审美价值的前提下,视觉传达的功能性是设计者要突出考虑的因素,只有视觉传达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才能展现出视觉信息的时效性和艺术性。
此外,视觉传达的功能性是独立于作品审美范畴之外的艺术机制,考虑到视觉传达作品的功能的时候是不考虑其审美价值的,实质上视觉传达的功能性在设计之初时可能会融合一定的艺术元素,在实践运用中功能性与艺术性是相互脱离的两个模块,兼具着不同的价值属性。
三、视觉传达的艺术性
艺术性是视觉传达自身具有的功能,不具备艺术内涵和艺术设计原则的视觉艺术作品是难以吸引观赏者注意力的。所以在视觉传达作品设计中,艺术性及主题性是设计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可以这样试想,任何的环境机制中都存在着特定的艺术元素,而视觉传达作为视觉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的传递媒介,其艺术性或是审美价值应更符合周围的环境信息机制,其构图、色彩运用、艺术主题都应该有效反馈作品的艺术性和观赏价值,能最大会突出作品的艺术理念和主题宗旨,让观赏者一目了然。
四、视觉传达功能性与艺术性的辩证联系
视觉传达的艺术性和功能性在现代美学视域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艺术性赋予了视觉传达独特的艺术色彩和情感色彩,而实用性让视觉传达符合实践应用的意义,更具商业价值。
可以说,艺术性是视觉传达的灵魂,而实用性是视觉传达的物质载体,无论视觉传达的内容、形式、机制是什么样的,视觉传达的实用性和艺术性是完全符合艺术设计定义的,毕竟视觉表现性需要独特的艺术设计原则支撑,而视觉传达实用性的展现,需要设计者能够反映出其实用主题,进而向观赏者传递视觉信息。
五、结语
综上所述,视觉传达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与艺术设计的独特组合体,有着较强的实用性和艺术价值,而广告作为视觉信息传递的一种方式,其实功能性更反映在商业价值方面。
功能性与艺术性是视觉传达设计中的两种原则,是辩证而存在的,实用性需要艺术性的衬托,而艺术价值的展现也需要实用性支撑,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