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标看中高年级识字教学
2018-09-27陈万辉
陈万辉
2011版语文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中指出:“识字与写字是阅读与写作的基础,是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也是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这句话反映出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与写字教学的态度。识字写字作为“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是易于理解的,可作为“贯穿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语文课程标准中是怎样体现的,我们要怎样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好中高年级的识字教学呢?下面将从语文课程标准中“识字数量”与“识字能力”两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从识字数量的角度分析
1.语文课程标准对“认识”与“会写”的规定。
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第一学段“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第二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800个左右会写”;第三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其中2500个左右会写”。(见下图)
从这些数据与图表可以看到,“认识”与“会写”的字的数量是逐学段上升的。
2.“认识”与“会写”的新增数。
首先来看要求“认识”的字的新增数:第一学段要求认识1600个汉字,占到“认识”总数(小学阶段3000个)的53.3%左右;第二学段要求认识2500个,在第一学段基础上增加了900个,新增字数占到总数的30%;第三学段要求认识3000个,又在第二学段基础上增加500个,新增字数占到总数的16.6%左右。
再来看要求“会写”的字的新增数:第一学段要求会写800个汉字,占到“会写”总数(小学阶段2500个)的32%;第二学段会写1600个,在第一学段基础上增加了800个,新增字数占到总数的32%;第三学段会写2500个,又在第二学段的基础上增加了900个,新增字数占到总数的36%。具体见下图(图例1.2)
3.从“认识”与“会写”的新增数把握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教学的要求。
分析以上两组数据(见图例1.2)会发现,“认识”的字的数量在三个学段呈现出明显的阶梯式下降;“会写”的字的数量则在三个学段比较平均,甚至第三学段略高于第一、二学段。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这就要从识字效率与识字质量谈起。
(1)“会写”的新增数体现了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质量的重视。
语文课程标准在关于识字的评价中指出:“要考察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这可以总结为“会写会读知义能用”。有研究报告指出,字义教学才是识字教学的主要难点,原因在于汉字是音形义的统一体,音与形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与字义“建立错综复杂的联系”,只有达到于书面见字形、在语境闻字音而知字义,并且想用何字就正确书写的程度,才可以说真正会写某字。语文课程标准将小学阶段2500个要求“会写”的字几乎平均分配到三个学段当中,就是为了保证各个学段的识字质量。这也说明“会写会读知义能用”———提高和保证识字的质量才是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教学的内在要求。
(2)对“认识”的要求体现了对识字效率的渴望。
相对的,对“认识”的字的要求就低一些。能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大体知道字义”就可认为认识一个字。这降低了识字质量,也降低了学习的难度,学生可以尽可能多认识字,提高识字的效率。语文课程标准也指出低年级教学过程中要“多认少写”,从图例1.2的数据当中,可以明显发现第一学段要求“认识”的字数多于第二、三学段。这是否意味着对中高年级识字的要求降低呢?不是的,“多认少写”原则不仅适用于低年级,实际上也适用于中高年级。“多认”的目的是尽可能多识字,是为了后面“会写”做准备的;“少写”不是真的少写一点,而是精写,目的是达到上文所提到的“会写会读知义能用”的识字质量。
语文S版一、二年级的《语文教学参考》始终坚持“认写分流”“多认少写”的原则,三至六年级的《语文教学参考》则提倡“自主识字,增加识字量”,反复强调教材上的识字量“是下限”,并要求教师在各学段“鼓励学生通过其他渠道自主识字,增加识字量”。在教材编排上,语文S版教材也采取滚动识字的办法,即让一个汉字反复以一二类生字出现在不同课文里,甚至是不同年级里,从而达到反复识字、巩固提高的目的。所以对识字的要求正反映了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效率的渴望。张志公先生在《传统语文教育初探》中说:“儿童识字太少,内容必受到文字的限制,贫乏单调,落后于儿童的智力发展,不能满足儿童的学习欲望。”多识字,不断增加识字量是语文学习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谈不上任何形式的语文学习。
4.对中高年级识字教学的启示。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语文课程标准重视识字教学的“效率”与“质量”。中高年级的识字教学应当始终重视识字的效率,不能因为语文课程标准中识字的绝对数量降低而降低对识字效率的追求,应该始终坚持“鼓励学生通过其他渠道自主识字,增加识字量”;应当始终重视识字的質量,在明辨字形、正确读音的基础上,增强对字义的理解与把握,提高学生正确使用汉字的能力。
二、从识字能力的角度分析
1.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能力的表述。
语文课程标准对识字能力的要求:第一学段(一、二年级)是“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第二学段(三、四年级)是“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第三学段(五、六年级)是“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这三个学段对识字能力的要求是逐步逐阶段提高的,表现为先培育“愿望”,进而养成“习惯”,从而形成“能力”。语文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中也强调:“第一、二学段应多关注学生主动识字的兴趣,第三、四学段要重视考察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
2.识字能力发展的不统一。
学生识字能力的发展并不是统一的,有的学生发展得快一些,有的学生发展得慢一些。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中年级学生都养成了“习惯”,高年级学生都具备了“能力”。可是,我们又要认识到识字能力对语文学习非常重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阅读与理解能力的高低和语文学习的效果,进而也会影响其他学科的学习。培养和提高识字能力,特别是独立识字能力,始终是中高年级识字教学的重点。
笔者认为,识字量的多少与识字质量的高低是影响语文学习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识字较多、理解较透的学生,往往具备较好的识字能力和理解能力,语文成绩也较好。而识字较少、理解不够的学生,识字错误率(字形字音方面)也高于一般学生。在理解字义时,错误不仅表现为“近义错误与多义扩展错误”,甚至低年级常见的“同音字干扰”也时有出现,还表现为阅读障碍与理解障碍———往往一字不清、一词不明便整篇文章都读不通、不理解(年级越高就越明显)。张志公先生在《漫谈语文教学》一书中指出:“凡是读书有困难的,笔下文理不通的,十之八九被这道关拦住了———认得少,不够用,所认的没弄清楚,不管用。”这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语文学习成绩的提高。
笔者2012年至2014年间所教的班级中,有几名学生语文成绩很不理想,连一篇课文都读不下来,一篇课文中很多字都不认识、不会读。如果逐个字教授,从时间与精力来说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从四年级到六年级,我要求他们每天中午时间圈出课文中不认识的字,逐一教读音,只要求读通课文即可,其他不作过多要求。三年过后,这几名学生语文成绩有了明显提高,不仅能考及格,个别还能考得八九十分以上。在六年级毕业检测时,该班语文合格率100%。
三年间,他们在读书过程中增加了识字量,加深了对字义的理解,同时也无形中发展了识字的能力,使得学习兴趣提高了,阅读与理解能力都得到了发展。
3.对中高年级识字教学的启示。
中高年级识字教学,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到识字能力对发展学生阅读与理解能力的重要性,要将发展识字能力作为识字教学长抓不懈的重点;同时,也要认识到語文课程标准的要求是一种理想状态,而不是唯一指针,要充分理解和注意学生识字能力发展的高低,有针对性地教学,切实因材施教,要始终关注发展较慢的学生,注意提高和保护他们主动识字的兴趣,重视培养这部分学生的识字习惯、识字能力,想尽办法提高他们的识字量。(作者单位:吉首市第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