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扶贫云”建设的现实挑战与路径选择
2018-09-20张振杰
张振杰
【摘要】“扶贫云”建设不仅有利于精准扶贫、加速脱贫攻坚,还有利于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从当前的建设情况来看,“扶贫云”建设面临几个方面的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我们应以技术创新引领我国“扶贫云”示范建设,用安全体系保障我国“扶贫云”建设,靠科学管理模式支撑我国“扶贫云”建设。
【关键词】“扶贫云” 现实挑战 路径选择 【中国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在大数据支撑电子政务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依托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而产生的“扶贫云”是当下政府决策、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基础支撑,是精细化服务民众生活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彰显了政府的贫困治理能力。实施网络扶贫行动,需以大数据为平台,以互联网为推手,打造智慧扶贫新格局,助力脱贫攻坚。其中打造“扶贫云”平台,推进“扶贫云”建设并实施“扶贫云”示范工程成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创新之举,凸显了“扶贫云”建设的时代价值和重要作用。
“扶贫云”建设的时代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彰显了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脱真贫、真脱贫”的决心和勇气。因此,“扶贫云”的建设在新时代被赋予更加重要的时代意义。
首先,“扶贫云”建设利于精准扶贫。立足于大数据,“扶贫云”建设模式下的扶贫规划与实施,具备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兼具促进发展和惠及民生两个作用的扶贫目标更加清楚明了;网络化、精细化、准确化和数据化的工作模式凸显新时代连片扶贫、无缝扶贫和大扶贫的格局与优势;以大数据理念和技术手段为支撑,新时代扶贫能够更加科学精准分析和充分运用扶贫大数据资源……这些特点为新时代扶贫提供了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与依靠,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精准选派扶贫干部、精准实施扶贫规划、精准监管扶贫工作方面更上一个台阶。
其次,“扶贫云”建设利于加速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是一项持久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统筹协调、科学推进。“扶贫云”建设为脱贫攻坚这一战略规划与宏伟蓝图提供了加速度。具体而言,“扶贫云”建设融合了产业发展、政府治理和社会管理,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助力扶贫攻坚,拓展出新时代智慧扶贫的崭新路径,并形成和建立主动扶贫的思维与理念;“扶贫云”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和数据优势,赋予脱贫攻坚更多信息化、智能化内涵与表现,发展动力更足、更持久,发展前景更好;“扶贫云”建设以贫困群众现实迫切需求为中心,以最新扶贫形势为导向,直面最根本问题。
最后,“扶贫云”建设利于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治理始终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治理深度贫困问题的意义更加重大。随着“扶贫云”的构想及建设,贫困治理领域的现代化发展方向越发清晰明确。而基于大数据理念和技术,以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强调扶贫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与适配,注重扶贫同扶智、扶志紧密结合,高效整合扶贫资源,以现代化为目标,实现精准可持续发力,旨在坚持和打造大扶贫格局的“扶贫云”建设,使我国的贫困治理现代化有了更多更大的可能性。
我国“扶贫云”建设的现实挑战
我国“扶贫云”建设立足于大数据,以我国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旨在通过“精准扶贫+大数据”为统筹解决城乡贫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有效支撑和精准服务。从当前的建设情况来看,我国“扶贫云”建设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创新不足。技术创新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扶贫大数据存在资源完整性不高、准确性不强、标准不规范以及转化应用价值不明显等问题,容易造成扶贫数据信息传递的大量内耗、数据信息失真。另一方面,在已获取数据信息的加工过程中技术不过硬,对相关数据的归类、提炼、处理、分析有误。例如,因技术不过关对数据进行的重复计算,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资源,又不能体现和发挥大数据支撑精准扶贫的效果与价值,从而成为引发扶贫领域“数据灾难”的重要原因。
存在安全漏洞。我国的“大数据+精准扶贫”仍旧存在一些数据管理方面的漏洞,对相关数据安全构成威胁,制约“扶贫云”的科学构建和价值的有效发挥。一些网络不法分子或“黑客”利用这方面的漏洞盗窃、篡改和利用扶贫数据信息,进行网络信贷、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让民众饱受数据信息骚扰之苦,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影响大数据扶贫的最终绩效。
管理决策思维陈旧。当前,我国精准扶贫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营维护依然不够成熟和规范,组织领导或扶贫主体(驻村干部或“第一书记”)用决策代替数据说话的现象和行为依然存在,进而导致“扶不准”或“扶不好”的问题。“扶贫云”的建设受制于个人经验或决策直觉等传统管理决策思维定势的影响,迟迟不能与“大数据+精准扶贫”智慧管理模式相匹配。
我国“扶贫云”建设的路径选择
以技术创新引领我国“扶贫云”示范建设。一方面,借鉴和学习国外大数据技术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将数据建模分析技术与我国精准扶贫实践有机融合,并对关键技术的研发、科技成果的转化予以财政和人力方面的支持,把相关技术升级与创新放在首要地位,并在数据可视化分析、关联算法分析、预测性分析等核心技术方面重点攻关。另一方面,组建大数据技术研发与应用一体化的科研团队,聘请国内外大数据专家与大数据技术精英为我國“扶贫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指导。
用安全体系保障我国“扶贫云”建设。首先,政府要做好立法工作及相应保护机制,用制度和法律规制数据信息平台,并积极探索网络信息安全动态保护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数据信息安全与精准可持续扶贫的多赢。其次,构建以我国扶贫数据信息库为核心的信息安全生态圈,为“大数据+精准扶贫”提供协同安全保护,并为相应扶贫实践提供安全系数较高的信息“牵手”方案。最后,坚持“以我为主,可控可动”的建设原则和理念。树立自身数据信息的权利意识,在每个功能区设定权限和密码,同时,政府要重视对敏感数据信息的监控与管理。
靠科学管理模式支撑我国“扶贫云”建设。首先,构建可行性强、目标明确的扶贫大数据模型。针对扶贫工作的不同阶段规划相应的指标体系目标,然后将其子目标逐步融合进大数据扶贫中心,并根据扶贫区域和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扶贫大数据的获取、挖掘、分析和处理,逐步构建起切实可行、指标体系明确的扶贫大数据模型,通过构建模型,实现数据和扶贫目标的有效结合。其次,系统分析扶贫大数据模型的可行陛。对于可行性较高的模型,要积极推送并依据相应决策与目标不断调整和修缮,进而实现大数据扶贫的目标;对于可行性综合分析评估不高的模型,要依据反馈积极重建,直至大数据模型可行性评估通过,进而推进“扶贫云”建设;对于没有可行性甚至没有价值的模型,可以直接摒弃。最后,实现“大数据+精准扶贫”管理模式由“经验主义”向“数据理性”转变。传统的“经验主义”必须抛弃,要以“数据说话”的理性思维和科学机制进行相关的管理决策,进而更科学地支撑我国“扶贫云”的建设,推进相应的示范工程,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莫光辉、张玉雪:《大数据背景下的精准扶贫模式创新路径——精准扶贫绩效提升机制系列研究之十》,《理论与改革》,2017年第1期。②陈建刚:《“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研究》,《理论与当代》,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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