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怎么抓
2018-03-08武磊
武磊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的数量也在快速增长,党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应将党建工作与其业务活动结合起来,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资源保障体系,创新党建活动的方式及其载体,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
【关键词】社会组织 党的建设 基本原则 【中国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开展党建工作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组织活动能力的一个基本途径。当前,一些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给党建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对此,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发展与社会需求,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始终是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方式
199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经营形式的多样化,需要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公有制社会组织及团体均需建立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文件明确规范了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基本原则、方式及措施等。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旨在“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由此可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始终是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方式。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可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确保其发展方向的正确性。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我国社会组织类型多样、涉及范围广,不仅包括社会公共团体、社会中介机构,还包括民办的各类非企业组织、基金会以及城乡社区中的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快速增长,其业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在实践中,一些社会组织在思想认识、组织工作、资源保障等方面尚显不足,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因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其一,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知存在偏差。社会组织有一定的独立性,有的社会组织不愿意与其所在地的党委和政府发生联系或受其干预,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在其组织内开展党建工作甚至存在排斥心理。在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看来,在其组织内推行党建工作,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其业务活动的一种变相管控,因而对党建工作持消极态度。一些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积极作用及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了党建工作开展的困难。
其二,社会组织党建主体不明确,存在着无人管理或多头管理的问题。社会组织不同于机关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相关国家机关也无法对其进行垂直管理。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无人管理或多头管理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行业性的社会组织中,条块分割的现象较为突出,使得这些组织的党建工作出现了重复管理的现象,党建主体不明确。
其三,社会组织的党建资源缺乏保障。一方面,社会组织中的党建负责人通常是兼职人员,往往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更无暇组织相关的党建活动。另一方面,大多数社会组织不是营利性组织,在经费来源上对公共财政有较大的依赖,不少社会组织甚至没有专门的经费用于党建工作。党建资源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流于形式、不够深入,使得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教育工作难以实现常态化。
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
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应将党建工作与其业务活动结合起来。社会组织不仅应避免为了党建而党建的行为,也不应片面强调党建的覆盖面。党建工作既要有党建之名,也要有党建之实。社会组织的职能是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进行党建的目的也是为了提升其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如果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无法为其带来水平的提升,那么社会组织就可能没有推进党建工作开展的动力。因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抓、管”思维,使党建工作成为促进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社会组织可以将党建工作与业务活动相结合,如搭建平台、承接各类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等,在业务活动中通过党建谋出路,这样就可以提升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够借助黨建工作来提升自身实力。
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应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目前,一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主体相对模糊,导致党建工作难以落实。要明确社会组织的党建责任主体,就要解决好三个问题:谁来推进党建、党建的目标是什么、如何推进党建。
就谁来推进党建而言,社会组织一般没有垂直的上级机构,因此需要明确社会组织所在地的党委、主管部门、注册部门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等在其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从而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就党建目标而言,社会组织的党建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党建激活社会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感召力;二是通过党建传播党的最新政策、政治主张;三是通过党建引导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避免其偏离社会发展轨道;四是通过党建发挥好社会组织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社会组织的业务能力。就如何推进党建而言,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有着不同的人员配备,其党建工作的基础、特点以及推进方式均有所不同。社会组织需因地制宜地推进党建工作,要明确什么类型的社会组织适合何种党建模式,不能千篇一律,要鼓励社会组织进行不同党建模式的探索和实践。
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应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资源保障体系。在我国,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往往面临着资金匮乏的问题,这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党建工作的开展。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公共预算或是向社会筹集资金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经费,缓解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不足的局面。除了经费支持以外,相关部门还应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一些大型的社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党委应该为其配备专门的党建干部,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困境,应创新党建活动的方式及其载体。与一般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科层级的党建模式并不完全适合社会组织。在党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社会组织需要创新党建活动的方式与载体,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党建模式,通过党建推进社会组织相关职能的发挥,确保党建工作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动力。
【注:本文系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新疆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与去极端化研究”(项目编号:15XJC710003)的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新华网,2015年9月28日。
②宿权:《关于社会组织集中组建党组织的体会与思考》,《中国社会组织》,2015年第15期。
③张书林:《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的理性透视》,《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
责编/王妍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