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间生产与管理的矛盾及规划解决路径
2018-09-10王涛舒艳玲
王涛 舒艳玲
摘要:空间的生产是新马克思主义城市学派和西方新城市社会学的一个关键概念。列斐伏尔是这一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空间生产”理论,揭示了西方资本运作下城市的发展过程,阐述了城市空间生产的方式、作用以及空间生产背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动因,对解决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出现的城市空间生产问题、改善城市空间规划和管理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空间生产列斐伏尔稀缺性空间商品化
一、空间生产理论的内涵
20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基于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空间研究热潮,对传统的城市研究做了批判性的梳理,列斐伏尔是其代表性人物。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空间生产”理论[1],在他看来,空间生产不是指在空间内部的物质生产,而是指空间本身的生产;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城市急速扩张,社会普遍进入城市化,过去的这种“空间中的生产”不得不转变为“空间的生产”,即生产空间本身,以满足急剧膨胀的城市对空间的需要。他断言,“(社会)空间就是(社会)产品”。空间的生产类似于任何同类商品的生产[2]。列斐伏尔之后,哈维等人进一步发展了空间生产理论,将“社会公正”的概念引入了空间研究领域,并指出城市空间的生产是资本控制和作用的结果[3],利润驱动是其动因。
二、当代中国城市空间生产与管理矛盾的本
(一)资本追逐超额利润与空间使用要求
在空间的生产过程中,空间的资本化与人的社会空间需要之间,也就是空间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是说,空间的扩张和发展依据的是满足资本增值的需要,而非服务生活的需要。现代都市“建筑环境”的特征就是空间商品化,对空间使用的斗争以及对日常生活的控制已经成为资本要求和社会需要之间冲突的核心。比如,现在城市建筑拆了建,建了拆,以此来创造所谓的“GDP”,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近年来房屋建筑质量不断下降。
(二)城市化进程中资本对空间生产进行
都市空间的各种变化日益脱离个人、家庭与社区的生活节奏与掌控能力,使得個人无法选择特定的空间形式,无法将自己的生活意义附着于某种空间格局中,普通人丧失了最基本的空间选择权利,无法参与到空间的决策和管理中去,城市的公民权遭到破坏。空间的规划、布局、更改,乃至周边环境的好与坏,越来越不是个人能够理解,更谈不上控制。人的关联变得简单而碎片化,人与人之变得疏远。原来的邻里、社区连同其文化内涵,都远远地排挤出去了。空间变成了纯粹意义上的抽象空间,而失去了社会意义。
(三)城市空间特色的丧失——空间商品
当今的空间生产附属于资本同质化逻辑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城市多样性的消失[4]。随着空间成为商品,与其他商品的生产过程一样,规模化、标准化这种最具效率的生产方式也加入了城市空间的演变过程。因为资本主导的空间生产并不关心城市的独特性与空间感,它需要的只是空间生产与再生产的便利。因此,复制和抄袭成为默许甚至鼓励的行为,其结果是模式化、同质化、千篇一律的空间产品大批量的出现,造成城市总体特色的丧失,带来了“千城一面”的直观感受。
(四)稀缺性背景下多种利益群体的博弈
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城市的空间生产是不同社会群体对空间的角逐和博弈的结果。公共空间是一种稀缺的公共物品,不合理的空间利用方式及其所引起的空间稀缺性会损害社会总福利。例如,作为全国最大的城中湖、国家4A级风景区,东湖是构成武汉市生态骨架的重要因素,是市民宝贵的公共休闲空间。然而,武汉的房地产商觊觎东湖之滨的黄金地段,把这一公共空间用作商业地产开发,这种将稀缺性公共空间开发成私人领地的方式,对于整个城市及其他居民的是不公平的。
三、城市空间生产与管理矛盾的规划解决路径
(一)城市空间规划思想更断:倡导性规
20世纪60年代西方经过激烈的社会运动之后,倡导性规划在城市规划领域逐步兴起,其主要目的就是扭转规划界原有的那种对公众不加重视的精英主义观念,使规划师以倡导者的身份促进公众对规划过程的参与。协作式规划,即通过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强调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开展协作与互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无形中把城市规划的社会评价环节提到了建设环节之前,最大程度地消减了发展带来的利益冲突和情感失落,用效率换取了质量和公平,使项目能够获得良好的公众认同。
(二)空间规划要建立起城市特色,同时
塑造城市空间,要植根于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土壤,善于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创造的先进思想,“洋为中用”,但不能照搬照抄。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城市景观应该展现出城市的历史文脉和地方特色。要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景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景观之间的矛盾,将有限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现代化城市中的时间和空间坐标。
(三)城市空间规划要考虑社会维度
以城市不同区域的管理要和本区内人群互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社会阶层结构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城市的发展真正贴合实际,使城市社会空间朝着公平、和谐的万向发展。要使不同城市主体能够相对自由、平等地享有城市空间权益,不受支配地进行城市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
(四)住房空间规划重构:住房问题的解决
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空间生产的矛盾主表现在中心空间与边缘空间的矛盾、权力集团与弱势群体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住房空间的重构。要继续大力加强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完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限价房的建设,保证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之间在面积、数量和档次上的比例合理化,以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
参考文献:
[1]林晓珊.空间生产的逻辑[J].理论与现代化,2008,2.
[2]高峰.城市空间生产的运作逻辑——基于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分析[J].学习与探索,2010,1.
[3]魏开,许学强.城市空间生产批判——新马克思主义空间研究范式述评[J].城市问题,2009,4.
[4]江泓,张四维.生产、复制与特色消亡——“空间生产”视角下的城市特色危机[J].城市规划学刊,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