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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视角下共享汽车保险定价机制研究

2018-09-10陈文书

中国商论 2018年19期
关键词:共享汽车保险互联网

陈文书

摘 要:在共享经济火热盛行的今天,共享汽车也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然而共享汽车在发展中却因使用风险大、保障额度低等问题遭遇发展瓶颈。因此在“互联网+保险”的背景下,如何对共享汽车保险采取新型的定价模式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所以本文将共享汽车现有保险通过与UBI车险对比,讨论共享汽车保险现存问题,并对未来定价方向提出建议,对促进共享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共享出行模式,具有十分必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 共享汽车 UBI车险 差别定价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7(a)-008-02

从2000年开始,随着互联网2.0时代的到来,共享经济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以Airbnb、Uber、摩拜单车为代表的共享出行方式正在全面渗透到每一个传统领域。继共享打车、共享单车火爆之后,共享汽车开始成为下一个市场引爆点。虽然共享汽车在推出时大受欢迎,但在逐步发展中却因使用风险大、事故责任认定困难、承保率低、保障额度小等问题遭遇发展瓶颈。因此如何让共享汽车企业、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实现共赢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难题。在此背景下,本文借助大数据分析,将共享汽车保费收取与新型UBI车险加以对比,从各个方面深入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1 国内外共享汽车发展现状

分时租赁作为一种新兴的短租共享模式,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欧美国家,且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共享汽车领域相关企业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巴西等。而根据波斯顿咨询公司2016年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全世界共享汽车的用户为600万,预计2021年共享汽车市场拥有3500万用户和47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分时租赁的共享模式也于2010年后在中国市场起步发展,且在创投领域,共享汽车受到不少知名投资机构的青睐。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汽车市场规模已达4.3亿元,随着共享经济模式的逐渐成熟、新能源汽车技术的提升,互联网汽车分时租赁市场在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20年,整个市场规模将超90亿。我国2017年交通运输部和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由此可见,我国共享汽车发展前景广阔。

2 UBI车险的定价模式

2.1 “从车”定价转向“从人”定价

传统车险费率厘定主要从车的角度出发,以车型和里程数为主要数据计算保费。而在UBI车险中,费率厘定更注重人的因素,通过OBD车载诊断系统和驾驶员监测系统,收集车况信息和驾驶员的开车习惯,并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将收集到的信息反馈至保险公司,依收集到的数据确定保费,并对驾驶行为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保费优惠,从而实现个性化定价。因此“从人”定价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增强其安全意识,也使保费厘定更加科学合理。

2.2 引入费率调整系数,实行差别定价

费率调整系数主要依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而定,驾驶行为不好的投保人,驾车风险更大,相应的费率调整系数就高,需缴纳的保费也更多;反之,驾驶习惯良好的投保人会有较低的调整系数,需缴纳的保费也更少。从而依据驾驶行为实行差别定价,细分风险,并引导驾驶员主动安全驾驶。

2.3 利用大数据,提高定价精准度

UBI车险依托车联网技术反馈回来的信息,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科学精准的制定保费,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通过对车况和驾驶行为数据的收集,提高驾驶信息共享程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及时发现虚假索赔,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3 共享汽车保险现存问题

(1)人员流动性大、风险高。共享汽车的出现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但是由于租车用户流动性大,存在驾驶经验参差不齐、对车况不熟悉、驾驶习惯不规范、汽车维护检修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共享汽车事故频发。所以许多保险公司都认为共享汽车隐含的风险较大,不愿意与共享汽車公司合作,这不仅加大了用户和企业的风险,也阻碍了共享汽车行业的发展。因此如何降低共享汽车的驾驶风险成为如今人们关注的热点。而如果将UBI车险原理应用到共享汽车上,则可以通过监测租车用户的驾驶行为和车况,依用户的驾驶行为收取相应保费,实行差别费率,从而达到规范用户驾驶行为、减少隐性风险、保证车况良好的目的,进而降低共享汽车驾驶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让企业、用户和保险公司实现共赢。(2)承保率低、保障额度小。目前租赁平台虽都为共享汽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部分共享汽车三责险保额偏低,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用户驾驶员意外险的缺失使得在事故发生后用户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个人利益等不到维护。而如果在用户开车时也选择为自己投保,保险人依据用户的驾驶行为确定保费,则可以将车险、驾驶员意外险以及三责险一体化,为租车用户的每一次出行都提供全面的保障。(3)出险时责任认定困难。共享汽车受众广、人员流动性大,租车人素质参差不齐,在出险时会因处理不当导致责任认定困难。而如果将UBI车险的技术应用到共享汽车中,则可以通过移动端将复杂的产品投保和理赔过程抹去,为用户实现最便捷的投保与理赔流程,同时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在车内实现实时监测,通过精准画像与场景标签等应用洞悉用户开车行为,在事故发生时方便责任认定,解决共享汽车出险后出现的取证难、有保难赔的现象。

4 结论与建议

共享汽车人员流动性大、隐含风险高,因此传统车险定价模式已不适合共享汽车这一新兴主体,所以需要打破传统,寻求新的定价模式,以更好地控制风险减少损失。而UBI车险作为一种新型车险,通过综合考量与车有关的风险因子和与人有关的风险因子,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引入费率调整系数,实现科学合理定价。同时将驾驶行为考虑在内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意识,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所以本文将共享汽车现有保险与UBI车险对比,分析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共享汽车的保费如何科学合理定价,从而得出以下结论。

(1)借鉴UBI车险,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由于共享汽车的用户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保险公司承保时面临很高的风险,所以在定价时应引入隐性风险因素,并通过实时监测实现保费的动态变化。隐性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租车人每次的驾驶行为,即当次驾车行为越规范,发生事故的概率越低,隐性风险越小,还车时收取的保费就越低;反之,当次驾驶不良行为越多,出事故的可能性越大,隐性风险也就越大,收取的保费也相应提高,从而实现保费厘定的差异化、精准化。引入隐性风险,既可以规范驾驶人的行为,减少安全隐患,又促使共享汽车公司及时检修车辆,从而保障驾车人的安全,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减少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2)与大数据结合,实现精准定价。与传统汽车租赁行业相比,共享汽车保险应与大数据和云计算相结合,实现交管所、共享汽车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在租车人在投保时可以综合考量其APP自评、交管所历史违章纪录和当次驾车时隐性风险的大小三个因素,而共享汽车公司也基于汽车年检、车况实时检测数据和驾驶人的行为习惯进行投保。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实时搜集被保险对象的综合信息并进行数据处理,获得其准确且个性化的风险信息,既可以大大解决传统保险领域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可以使用户根据智能终端所提供的信息不断改善自身的行为以降低保险费率。(3)提供自动紧急呼救增值服务,避免损失扩大化。共享汽车内应安装紧急呼救系统,车辆通过紧急呼救系统将相关数据传送到数据共享平台,包括事故位置、事故發生时间和车辆行驶状况等。同时,该系统可以自动呼叫救护车和交警,紧急呼叫后若未能与救护车或交警取得联系则直接通过共享平台通知共享汽车服务人员和保险公司。该服务既在事故发生时给用户的安全增添一份保障,又可以避免共享汽车公司和保险公司的损失扩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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