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
2018-09-10孟伶
摘 要:随着中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次数越来越多。股权质押是公司进行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有着简便灵活的优点,但是,股权质押也有风险,如果股价跌破至平仓线,质押股权的股东就要面对失去控制权的危险,而且这种不光彩事情经常会被媒体曝出,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我想以乐视网股权质押为例来分析股权质押所带来的经济后果。
关键词:股权质押;乐视网;经济后果
一、股权质押概念解释
股权质押,也可以说是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大股东可以将股权质押给金融机构,以此来获得资金融资来支持公司的发展。虽然质押了,但是还是享有公司的投票权,不影响大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权。当股价跌破至平仓线时,那些金融机构或者券商就会要求股东追加保证金,如果股东不能按时补交保证金的话,质权方可能就取得了股权的控制权,或者是质权方将质押物转卖给第三方,股权易主。
二、乐视网股权质押的背景分析
(一)资金链困难
互联网企业在过去几年里迅速蹿红,是高收益的产业。互联网各个公司竞争激烈,优胜劣汰很是明显。在这种环境下,乐视网为了扩大公司的影响力,竭力染指各种行业,公司的投资资金需求巨大,资金链紧张,因此乐视网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公司的创始人贾跃亭将手中绝大多数的股票质押来获取投资资金。公告显示,贾跃亭从2013年开始,一直在将股权质押,2013年乐视网对外投资是9.08亿元,到2018年2月27日,相关报道显示,贾躍亭持有乐视网102426.6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67%,其中101953.98万股已质押给金融机构,102426.66万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冻结。
(二)融资制度不健全
传统的融资方式融资手续复杂,融资利息高,很多需要融资的公司都想着尽可能地避免这种融资方式,并且传统的融资方式的制度不完善。银行对融资的企业的现金流,资产负债比等有要求,条条框框的规定,使很多渴望得到融资资金的企业望尘莫及。所以乐视网的控制人贾跃亭选择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质押还获取金融机构的融资。
三、乐视网股权质押的经济后果
2010年,乐视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同年8月份挂牌上市,筹集到了资金7.3亿元。而根据公告显示,自从上市之后乐视网募集到了67.6亿元,募集到的金额很高,但是现金分红却很低,在沪深股市上排位很靠后,分配的股利很低,说明公司留存发展的资金充足。但是,在公司投资风向持续高涨的情况下,即使乐视网的下游公司能够通过吸收风险投资获得资金注入,乐视网整体还是面临着很高的资金缺口,于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大股东纷纷选择股权质押来获取资金,谋求公司赚取高额的利润。可是天公不作美,事于人愿,乐视网在2017年公布的年报中显示,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了66%,负债如此之多,金额太大,营业收入低,导致利润急速下滑由正数转为负数,甚至亏损。有效数据显示,乐视网2018年融资类借款到期的负债有56.19亿,公司目前的亏损状况要如何偿还这巨大的债务,不得而知。
在贾跃亭和其他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质押后,公司又将新乐视智家所持股份质押,如果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新乐视智家所持股份可能就会换人,这些大股东手中所持的公司的股权也会被质押的债权人所收回。如果乐视网没有强大的资金注入,公司就会面临实际控制人换人的风险,这是这些股东不乐意看到的。
四、思考与启示
(一)健全股权质押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股权质押后,出质人受到的约束一般是来自质押权人,即这些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证监会作为上市公司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股权质押这种行为的监督,建立风险指标体系,跟踪股权质押的最新动态。就像乐视网的大股东质押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股权,这种行为一定需要监控,严格考察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盈亏,关注公司市值变化。
(二)债权人严格审核质押物
债权人在接受股权质押时,要严格地对质押物进行审核,审查质押行为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不符合,不能接受股权质押。在本案例中,贾跃亭股权质押就被曝出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但是很多券商还是同意进行股权质押,以至于最后本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可能还会涉及诉讼的问题,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三)债权人及时提出质押物担保
在质押的股票价格明显跌至平仓线时,债权人应该要求出质人及时提供担保,防止出现更大的损失。如果质押人不能提供足够的担保,很可能导致债权人行驶权利强制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出质人的股权控制权就会丧失,债权人可以随意处置这些股票。
参考文献:
[1]刘信兵.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主要动因、风险隐患及政策建议[J].理论探讨,2012,(06).
[2]毛亚敏.担保法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
[3]葛顺.浅析乐视财务风险[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03).
[4]任和.大股东股权质押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J].会计改革与创新,2014,(01).
[5]黄琴.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双刃剑[J].商,2015,(29).
[6]常殊昱.民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掏空行为探析——基于东盛科技的案例研究[J].中国城市经济,2012.
[7]王新红,张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现状探究[J].财会通讯,2016,(31).
作者简介:
孟伶,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