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隐私也要说
2018-09-01莉莱
莉莱
有些女士去看病,不主动和医生交代病史,认为有些事情是“隐私”不愿意说出来。但如果病史交代的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会给诊断带来一些“麻烦”,多走弯路,以至于误诊。但是,妇产科又是涉及个人隐私最多的科室。如何向医生提供,有时真是个技术活。该如何正确巧妙地交代难以言说的隐秘病史呢?
病情不同 涉及检查确诊
因为这会让患者少走弯路。比如,不孕的原因,有时是输卵管因素或者男方因素,而有时是内分泌异常,放在第二位。孰先孰后,看是简单的问题,但检查项目的顺序是完全不同的,所花的费用也是不同的。又比如同样是面临生孩子,如果向医生提供了大月份引产的病史,医生就会按经产妇进行接待;而有过这引产史又隐瞒的人,则比较危险。因为经产妇与初产妇的产程是不同的。
看妇科病 最好单独前往
有些患者就诊时,不是单独来,而是在母亲、婆婆、姐妹或者闺密的陪同下就诊的。这种情况下,想向医生提供带有隐私性质的病史,几乎是不可能的。
应该认识到,看病是自己的事,尽量不要他人陪同。这里的他人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姐妹和闺密,单位领导、同事和同学就更不应该陪同在医生的诊室内。
大家都以为关系亲密就可以无话不谈,无密可保。恰恰相反,除了医生有义务和执业道德的约束会为患者保守秘密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义务为患者保守秘密。一旦反目,难免会被泄露。
是否记录 需要提前告知
是否要求医生记录到病历本上,最好主动告知,不要犹豫。
其实,有些情况医生是可以事后猜到的,但主动告知的好处在于,医生会以特别的方式进行处理,或者口头告知给下一位医生,或者使用只有医生才能识别的语言,交代给同行。只是在告知的同时,要医生保守秘密即可。
告诉给谁?不必人人皆知
看病时,医院内的医生很多,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把自己的秘密告诉给谁最合适呢?
一般而言,门诊患者应该告诉接诊的门诊医师,住院病人应该告诉给自己的主治医生或住院医师即可,并不一定要告诉主任醫师或者副主任医师。医生之间是有约定的,只要其中一位获知了病史,其他人很快也会知道病史,以减少麻烦。
告知病史 需全面别片面
告诉病史时,应该尽量全面,而不是片面。本来告诉医生病史,就是为了诊断和治疗的需要,如果隐瞒一部分,告诉一部分,也是蛮难的,有时搞不好就穿帮了。
《家庭保健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