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镇化进程中女性的婚姻观
2018-08-31姬广蝶
姬广蝶
摘 要:城镇化进程中,生产力大幅度发展的同时,女性经历了思想的启蒙与经济的独立及自我意识的觉醒,从而实现了婚姻观念的转变。婚姻观念的转变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阵痛,但是总体上是进步的。
关键词:城镇化;女性;婚姻观;独立;转变
1城镇化中女性婚姻观的转变
随着城鎮化的车轮滚滚前行,历史的车辙压过自然的小农生态。先前的“你耕田来我织布”变成了“大型机械在田野里驰骋、大型冒烟的方格子工厂圈着许多忙碌男女”;原来三两炊烟袅袅村落迅速聚拢合为熙熙攘攘的集中社区。随之转变的不只是生产的进步、聚集生活形态的变化,还有隐藏在城镇化浪潮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
从你耕田来我织布到男女共同到工厂做工的转变中,劳动的根本属性没有变,变了的是男性与女性在劳动中结成的关系:男耕女织情况下女性依附或者半依附男性,是从属的关系;而男女同工的情况下,男性与女性是平等的关系,是自由结合的关系。
随着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转变,城镇化进程中女性的婚姻观念也随之发生了转变。
城镇化之前,中国农村女性所持有的择偶观念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生存观念是在家听父亲的、出嫁听丈夫的;关于夫妻之间性的观念则是服从丈夫的性需求,在外人面前谈性色变;关于个人价值的观念不可避免地是生孩子、养孩子,最重要的是生男孩子。这些观念呈现出来的是从属的、依附的、封闭的、压抑女性作为人的个性的。
经过城镇化的洗礼,当下女性的婚姻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改变。新时代女性选择人生另一半时有了非常大的自主话语权,她们追求的是三观一致的灵魂伴侣。在生存观念方面,女性的价值判断与价值选择是对自我意志的体现,而不是服从家长(父亲或丈夫)。女性对于性的讨论更加公开化:公共方面有关于性的健康卫生知识的传播,尤其是性安全;私下有闺蜜之间对于性的诙谐调侃;学术方面有对于性与人性的深刻思考。在个人价值方面,女性追求的更多的是与配偶感情的融洽、对家庭的贡献与归属感,而不是生育的工具,甚至有的女性选择不生孩子[1]。
2女性婚姻观在城镇化过程中转变的原因
是什么造成女性的婚姻观在城镇化进程中经历了如此剧烈的转变呢?
首先是教育的发展促使社会思想观念的接纳,为其作了思想上的准备。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教育在基础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中农村的基础教育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九年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在教学内容上为女性在青少年时期做了良好的男女平等、尊重女性、独立自强等思想的启蒙,以及对男女性别差异的生理科学方面的知识普及。[2]城乡教育的差距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更加贯通趋近,一部分女性通过高考后,受城市里先进的婚恋观的影响,在思想上以反哺或影响家人的方式逐渐影响原生环境中的个体。城镇化进程中的女性在接受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启蒙后,为女性实现自我意识的觉醒提供了准备以及可能性。与此同时,男性也受农村教育的影响,促使整个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思想舆论对女性婚恋观的转变更加开放与包容。
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女性获得经济上的独立,丈夫的有无对女性的生存来说不是决定因素。在城镇化之前,中国农村大多处于农耕文明,生产工具效率低下,男性在宗族关系的基础上一年四季侍弄土地,而女性依附在男性的基础上从事农业手工业的生产。城镇化进程中,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生产关系随之得到相应的调整。一方面机械化农用工具的普及,促使农村的劳动力从田地里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中政策上降低农民进城门槛、鼓励农业人口进城,并且就地就近建设工厂解决农村人口就业问题。[3]女性在城镇化进程中与男性共同参建设,获得相对平等的工作机会以及经济来源。当女性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并且被受法律的保护时,她们通过经济的独立在家庭中获得相对应的话语权。从而夫妻关系中女性与男性的关系不再是依附与听从的关系,而是共同商议、彼此尊重的关系。
再者,随着城镇化的建设人自身也在发展,女性不断从依附男性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追求更加全面的发展,逐渐实现女性的独立。在城镇化之前,自给自足经济及其生产力的低下,农村的女性没有独立性,直接依附于家庭中的家长(父亲或者丈夫),女性作为人的尊严、价值都是体现在其父夫身上的。[4]城镇化过程中给女性带来的不只是思想的启蒙与经济的独立,更是思想上人的独立性的体现:女性是像男性一样独立自主地存在于社会群体中,无论是经济、思想、政治还是文化方面。(男女的差异更多地体现在生物的差异方面。)人格独立性的觉醒使女性有了和男性一样展示自我、反省自我剖析自我的权利与机会,让城镇化进程中的女性不再将婚姻作为自己的第二次投胎,而是将更多的精力转向事业与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及全面发展的追求。
3女性婚姻观转变的进步意义
城镇化进程中使女性从传统婚姻观“三从四德”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勇敢地表现实施自我的择偶观、婚恋观。
由于在城镇化进程中,一部分女性没有受到思想的教育与启蒙,结婚后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了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发现现存的婚姻与自己的追求相悖,从而选择离婚;一部分女性受教育后更加专注于对事业以及自我的综合提升而选择晚婚或者不婚。以上皆是婚姻观念转变后女性作出的选择,在实践中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后果:离婚事件对一个家庭中孩子的成长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影响,晚婚或者不婚给国家的经济带来了一定的疲软。所以一部分人认为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婚姻观的转变危害了婚姻的稳固性,给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带来了损伤,甚至阻碍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但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无论社会还是人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不可能是一下子完善到位的。[5]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婚姻观转变的初期,实现女性自我意识觉醒以及独立地支配经济财产得到突出发展的同时,必然不可避免会延缓或者阻碍其他方面的发展,比如在婚姻稳固性、青少年健康发展以及家庭经济疲软方面付出代价。
女性婚姻观念在过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都是处于封建的保守的依附性的,在城镇化进程中短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思想的启蒙、经济的独立及自我意识的觉醒,从而践行革新的婚姻观。虽然这一过程带来了阵痛,但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是具有极大的进步意义的。
参考文献: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婚姻观念的变迁》.范海燕,胡泳.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8年01期.
[2]《新世纪我国加强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回顾与反思.张乐天.复旦教育论坛2010年08期.
[3]《在城镇化建设中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刘峰.湖湘论坛.2006年03期.
[4]《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李秀林等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004.p331-333.
[5]《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李秀林等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004.p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