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8-08-31范丽霞
摘 要: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现阶段,西部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的比较薄弱,认真分析其成因,部分农民不知道、不愿意或不相信运用法律能保护其合法权益,笔者从四个方面提出改进其现状的途径。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
现阶段,西部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仍比较薄弱,农村的法制建设成果不够理想。要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必须重视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1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我国西部地区疆域辽阔,包括陕西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等十二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西部地区普法宣传工作已经走过32个年头。随着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的进行,农民对法律的了解逐渐增多,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意愿也逐年提高,遇到不法侵害时也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渴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总体而言,西部地区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
1.1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现实中农民却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大部分农民了解的法律知识主要是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它法律知晓率低。同时,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部分农民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偷盗、抢劫强奸、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就和法律没有关系,没有学法的必要。
1.2法律在农村权威较低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人治传统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 “权大于法”、当前法律执行缺乏公正,当遇到纠纷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诉诸法律。主要通过“私了”、“找第三人协调”、“向村干部反映”和“向政府反映”甚至通过不断上访解决纠纷。总之,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
1.3農民权利意识淡薄
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民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同时,农民对自己享有的权利内容也不清楚。农民的维权意识也不容乐观,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然知道,却坚守“吃亏是福”、“民不与官斗”、“ 一年官司十年仇”等观念,与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人不敢抗争,不愿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现阶段西部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2.1农民本身文化素质较低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和接受能力。目前,绝大多数农民还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他们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他们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的具体规定及精神,更很少关心法制活动。
2.2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法律程序复杂及诉讼成本过高,以及我国相关农村法律不完善无法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使农民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意识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农村经济发展较慢,必然限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少,大多数农民还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司法诉讼成本,除了基本的诉讼费用,还包括交通食宿费用、法律服务费用和较长的诉讼时间。因此,通过诉讼途径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这就必然影响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2.3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
基层的司法、执法腐败现象突出,农民对法律能保护其权益持怀疑态度。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质、知法犯法、违法执法,严重践踏了法律的权威,使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产生强烈的质疑。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农民本来法律意识就比较薄弱,在听到或经历一些枉法事件后,对法律只会更加不信任,遇到纠纷问题后也就自然不会寻求法律的帮助。
2.4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
目前,普法是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但农村普法的方式单一,大多时候还是采取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普法的内容也缺乏针对性和解释说明,导致农民不愿意看或看不懂,影响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3提高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3.1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主观条件。
文化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农民法律意识提高,而文化素质与接受教育程度是密切相关。因此,首先要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尤其是师资和教育设施要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及高中三年免费教育的普及,完善贫困生资助制度,不让一个学生失学,鼓励农村青少年接受大中专及以上教育。只有提高一代又一代的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水平,才能整体增强农民的文化素质,从而为其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打好基础。
3.2想方设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经济基础。
当前,正值脱贫攻坚时期,西部地区务必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想方设法帮助农民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经济支撑。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法治经济,农民法律意识将会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农民在市场中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规则的重要性及法律对其权益的保护,自然会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3.3树立法律权威,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环境。
农民的对法律最直接的认知和情感来自于基层的执法行为。因此,要在农民心中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就必须改善目前农村不规范的执法和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法律素养,加大对知法犯法、滥用执法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媒体与大众对执法的舆论监督,实现阳光执法。整合精简办案程序,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帮助农民缩短诉讼时间和减少诉讼成本,使农民愿意接受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树立和培养法律意识。
3.4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供外在保障。
西部地区各种普法活动对于拉近农民与法律的距离起到了明显的效果。我们应从资金、管理、运作、机制等方面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民提高法律意识。一方面,普法对象重点要突出。重点抓好村干部和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村干部能否严格依法办事的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和法律权威的树立。通过举办法制讲堂、法律知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并将农村干部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各项事务作为选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孩子是农村的未来,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并且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宣传和法制实践活动,例如邀请法官、律师、失足犯罪少年等进行法制教育讲座,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另一方面,普法内容要创新。普法内容越贴近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民学习法律的主动性越会凸显。要积极探索在不同时间和不同人群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
提高西部地区农民法律意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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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龙飞.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研究,山西农业大学[J],2014年
[3]曾凯.论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D],2010年
作者简介:范丽霞(1986.7.23)女,汉,籍贯:陕西宝鸡,学历:大学本科,法学学士,职称:助理讲师,基层法治,单位:中共宝鸡市陈仓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