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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语法教学的语例研究

2018-08-16季琴

文教资料 2018年9期
关键词:古代汉语语法教学

季琴

摘 要: 古代汉语语法课程的特点是理论性强、抽象程度高。空洞的理论讲解会让学生感到枯燥、晦涩难懂,对理论的掌握不够深入、透彻。教师在讲授某个语法知识点时,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出发,常常列举一些语例进行解说。好的语例可以使古代汉语语法课更加多姿多彩,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效果。鉴于语例在语法教学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何选择与怎样有效地使用语例是古代汉语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内容。

关键词: 古代汉语 语法教学 语例

古代汉语课程是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程,语法部分是古代汉语课程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学习古代汉语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只有透彻了解了语法知识,才能系统、全面、规律性地认识古代汉语,把握古代汉语的主旨和精髓。由于语法知识理论性较强,抽象程度较高,没有形象和情节,像数学公式一样,让人感觉枯燥乏味,因此学生学习起来积极性普遍不高。基于此种情况,语例的运用就至关重要。运用具体、鲜活的语例对古代汉语语法教学常常起着催化剂的作用,它可以使抽象的內容变得生动形象,让艰涩难懂的道理变得简单明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本文主要针对语例与理论呈现的次序、选择语例的原则及使用语例教学时应注意的问题等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使古代汉语语法教学走出困境,使学生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一、理论与语例呈现的次序

从具体的语法教学过程来看,教师在理论和语例的结合时采用的顺序有两种方式:顺向式和逆向式。

(一)顺向式

顺向式就是介绍完某一语法知识点,再举例分析。这种“理论在前,语例在后”的顺向式是目前古代汉语教材语法部分的编排体例。顺向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先把教学内容明确告诉学生,让他们明白所要掌握的语法知识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分析语例。比如“以”作为连词,可放在状语与中心语之间,表示修饰关系。教师先讲出这一知识点,然后举出下面两个语例说明:①早夜以思,去其不如周公者。(《原毁》)②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由于知识点在前,一看便知,学生对语例往往无心深入钻研,并且总感觉教师在照本宣科,难以产生积极的学习情绪。因此,教师采用顺向式次序时要尽量选取新颖的例子,以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二)逆向式

相对于传统的顺向式,逆向式是在开始讲授某一语法知识点之前,从语例入手,让学生感知和思考,再引导学生对语例加以分析、归纳,引出所要讲授的理论知识点。比如我们先给出四条语例:①然则德我乎?(《左传·宣公三年》)②驴不胜怒,蹄之。(《黔之驴》)③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左传·僖公二十三年》)④孟尝君客我。(《战国策·齐策四》)让学生找出这四例中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再分析为什么能活用为动词,总结出名词活用为动词的语法条件之一就是名词放在代词的前面。这种“语例在前,理论在后”的逆向式可以把理论知识融入实际感受和实践操作中,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积极性,对培养学生自主思考和总结概括能力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选择语例的原则

实践证明,在语法课堂中列举语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也是一种教学艺术。好的语例可以帮助学生开阔学习思路,加速对新知识的吸收和消化,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那么教师如何选择语例呢?笔者认为应当重视以下几条原则:

(一)通俗性原则

由于语法理论本身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列举通俗易懂的语例进行讲解,以此降低学生的学习难度。比如作为现代汉语词汇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成语很多产生于古代,它们内部的构成成分往往是按照古代汉语语法组合起来的。我们讲解名词的意动用法时以“幕天席地”为例,其中的“幕”与“席”是名词的意动用法,讲解名词作状语的用法时以“风餐露宿”为例,其中的“风”与“露”是名词作状语表处所,这些成语中包含的语法知识都来源于古代汉语。教师选择含有古代汉语语法知识的常用成语作为语例,不仅教授了语法知识,还加深了学生对成语的理解,可谓一举两得。

(二)趣味性原则

具有趣味性的语例能让学生在短暂的上课时间内瞬间激发兴趣,在获得愉悦感的同时,对相应的语言知识产生探究的兴致,在探究过程中,语言知识被潜移默化地植入头脑中,通过这样的形式,可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达到传授知识的最终目的。比如讲解“之”放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相当于“的”时,可以举《三国志·吴书十九》中“诸葛恪得驴”的故事:诸葛恪的父亲诸葛瑾(字子瑜)面孔狭长像驴。一天,孙权聚集大臣们,让人牵一头驴来,贴了一张长的标签在驴的脸上,写着“诸葛子瑜”四个字。诸葛恪跪下来说:“我乞求大王让我用笔增加两个字。”孙权听从了他的要求,给了他笔。诸葛恪便在四个字下面加上“之驴”两个字,在场的人都笑了。于是孙权就把这头驴赐给了诸葛恪。这个语例既让学生对“之”的用法印象深刻,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乐学爱学,并能深切体会汉语的美丽和理论的魅力。

(三)文化性原则

在古代汉语语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尽量寻找富含优秀传统文化信息的例句,在讲解语法现象的同时传授文化信息,达到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让学生更好地了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与美德的目的。比如讲解“……者,……也”这种类型的判断句时,可以举《荀子·王制》中的例子:“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这个语例传达了古代的“民本思想”。讲解介词“于”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相当于“因为”、“由于”时,可选取韩愈《进学解》中的例子:“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个语例传达了古人对治学、为人处事的态度。又比如讲解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可以举《孟子·告子下》中的例子:“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其中的“苦”、“劳”、“饿”、“空乏”都属于形容词的使动用法,表示“使……苦”,“使……劳”、“使……饿”、“使……空乏”,这个语例传达了理想的实现必须通过艰苦奋斗的道理。

(四)衔接性原则

我国古典文献典籍浩如烟海,学生由于平时课业繁重,所阅读的古文作品有限,加上古文语例在语言表述上与现代差距甚大,学生不易理解,因此教师在教授古代汉语语法时,所选语例应当与学生学过的古代文章衔接起来。具体来说,这种衔接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与中学文言文作品相衔接。高校教育是中学的后续教育,高校教师应更主动地做好两者之间的衔接工作。中学语文教材文言文大概占据整个课程的40%左右,由于一些中学老师在新课程思想的指导下,有意无意地淡化了语法知识的教学,只让学生死记硬背答案,导致学生对一些常见的语法现象既不能解释,又不能迁移运用。基于这种情况,高校教师在讲授古代汉语语法知识时,应尽量选取出自中学学过的文言文中的语例,这样既让学生学起来觉得熟悉,温习了旧知,又拓展了新知。比如讲解“见+动词”中“见”的用法有种情况时:一种情况表示被动,我们可以列举人教版高三语文课本中《廉颇蔺相如列传》的例子:“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另一种情况用作指代性副词,可列举人教版高二語文课本中李密的《陈情表》:“生孩六月,慈父见背。”例中的“见”相当于“我”,指代李密本人。二是与高校古代汉语教材文选中的作品相衔接。现在很多高校古代汉语教材的编排顺序是文选与通论相结合,通论基本上在讲授文选之后才学习,据此教师在讲授通论部分的语法知识时列举文选部分的例句,这样可以把学过的知识变得系统化、理论化、巩固化。

(五)典型性原则

由于课堂时间有限,在列举语例时,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认识规律及思维方法,选择一些典型又具有启发性的例子,激活学生思维,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在讲解疑问代词作宾语需要前置的问题时,可以举下面两个例子:①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②桓公问管仲曰:“治国最奚患?”对曰:“最患社鼠矣。”(《韩非子·宋人有酤酒者》)学生通过观察,很容易发现第一个例子是由并列的两个疑问句构成的,同是用一个动词“欺”,但宾语“谁”和“天”的位置存在着差异。第二个例子“治国最奚患”是疑问句,“最患社鼠矣”肯定性陈述句,同是用一个动词“患”,可是宾语“奚”和“社鼠”的位置也不同。这两个语例中的谓语动词都是相同的,区别在宾语的词性,最后让学生总结这类句子的规律:宾语如果是疑问代词,就需要放在谓语动词的前边。又比如讲解第一人称代词“吾”作宾语的用法时,可以举《庄子·齐物论》中的两个例子:①今者吾丧我。②我胜若,若不吾胜。第一个例子中“吾”作主语,“我”作宾语,不能换成“今者我丧吾”。第二个例子由肯定性陈述句“我胜若”与否定性陈述句“若不吾胜”构成,“我胜若”表示“我胜你”,“我”作主语;“若不吾胜”表示“你不能胜过我”,“吾”作宾语,通过分析可知先秦时期“吾”一般不用作肯定句的宾语,但可以用作否定句中的前置宾语。

三、使用语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几乎所有古代汉语教师或多或少会在语法教学中运用语例,那么怎样使语例有效地为理论服务,而发挥最大功能呢?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四点:

(一)语例要贴切、真实

这里的“语例贴切”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教师在课堂列举语例时,要对准语法教学中的知识点。切忌信口开河,无的放矢。不能为了迎合学生的猎奇心理,举不必要的语例,更不能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信口开河,离题太远。二是教师应从学生的知识水平与理解能力出发,所举的语例让学生容易观察,便于理解。有些例子学生不熟悉,也难于观察和理解。这样的语例只会使学生摸不着头绪,无助于对知识点的把握。语例的真实是指语例来源可靠,不是随意编造的。在古代汉语语法教学中所举的语例以古文为主,教师应在语例之后标明出处,以便学生课后查找。

(二)语例要精简

语例是语法课堂教学的辅助材料,是对教学的有益补充,但语例的使用不能与正常教学相冲突。教师在使用语例时必须做到精简,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语例数量适宜。在语法教学课堂中,每个语法知识点给学生提供多少个语例最合适?这是一个实际问题。语例太少,不利于知识广泛而具体的应用,限制了学习迁移,影响了知识的应用效果;语例过多,又会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教学效率降低。因此,在讲授每个语法知识点时给学生呈现的语例数量不宜过多,但也不能太少。在古代汉语语法教学过程中,教师采用的语例数量一般以三四个为宜,如果说所要讲授的语法知识点比较简单的话,2个即可。二是语例长度尽量简短。每条语例的字数不能过多,不能选取大段大段的文字材料,否则就会挤占正常的授课时间,喧宾夺主,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偏离正常教学的轨道,甚至难以完成教学任务。

(三)语例分析要透彻

教师在列举语例之后,还要着重分析语例,将所举语例与所要说明的理论知识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使学生融会贯通地掌握理论。教师在分析语例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①对比分析法。又可细分为古今对比法与前后文对比法。比如讲解介词“于”引进比较对象,相当于“比”时,举《礼记·檀弓下》的例子:“苛政猛于虎也。”先让学生将此句译为现代汉语就是“苛刻残暴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凶猛可怕啊”,然后用标记图示法将古今介宾结构的位置用横线划出来,使学生对古今语序的差异一目了然。前后文对比法是指通过同一语例前后文对比分析,从而发现语法结构的特点。比如前面举过的《论语·子罕》:“吾谁欺?欺天乎?”该例非常清晰地展示了前后两个疑问句中语序不同的原因在于宾语的词性不同。②语境分析法,即根据上下文意分析。比如讲解“之”可活用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时,列举《左传·宣公三年》的例子:“(赵盾)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该例中有两个“之”,让学生细细体会上下文意,然后得出结论:前一个“之”指赵盾,是士季称呼赵盾,相当于“您”,后一个“之”是士季的自称,指代士季本人,相当于“我”。教师在课上要引导学生对语例展开细致、透彻的分析,使学生明白教师为什么要举这个例子,这个例子又是怎样说明相关知识的,这样学生不仅掌握了知识,还学会了方法。

(四)注重语例效果的检验

语例效果是指学生对语例的模仿与反馈。好的语例教学能引导学生举一反三,让学生学会知识迁移和类推。教师检验语例教学效果的途径有两种:①让学生参与举例。这种参与既可以在课堂上,又可以在课后。课堂上,教师举例之后,随机地请学生补充语例。对于学生所举的正确语例,教师要给予恰当的奖励。对于学生所列举的错误语例,教师要指導学生进行分析和改正。与“示正”相比,“纠误”是从反面入手进行语法教学,这种方式有时更能在学生的头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课后举例就是让学生把自己看过的古文里面属于同一种语法现象的例句进行搜集整理,从而培养学生的归纳能力。②将语例教学与练习相结合。除了课堂语例教学之外,教师还可以围绕知识点配置练习题。多练既能培养学生的语言敏感性,又能达到巩固知识点、学会运用的目的。总之,教师要及时检验语例教学效果,促使学生学以致用,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真正掌握理论知识。

四、结语

就古代汉语语法教学而言,语法规则一旦与鲜活的语例相脱离,课堂气氛就会显得沉闷乏味,使学生产生混乱感,加大学生学习语法的难度,打击学生学习语法的兴趣和积极性,语例在古代汉语语法教学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位优秀的古代汉语语法教师平时不但要认真备好课,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而且要储备足够的语例,才能从各个角度全方位地用语例辅助证明相关理论,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由于语例运用效果关乎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这就要求教师在语例选择与使用方面不断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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