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2018-08-15罗兰芬
罗兰芬
【摘 要】本文针对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教师没有受过系统的创新创业理论教育、缺乏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和案例积累、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不够等问题,提出国家要做好宏观指导和引导,高校要做好资源整合齐抓共管,教师要积极主动学习,从而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高校 创新创业教育 師资队伍建设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5C-0105-03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出,“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实现高校学生创业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可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做好创新创业工作的利器,也是高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主推手,对于服务和指导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工作来说,也是重要抓手。因此,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现状
(一)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准入标准和要求。从国家层面来看,近几年没有专门就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做统一标准和准入门槛要求,这支队伍所接受的各种培训和发证机关都是五花八门的,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为例,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导的培训和颁发的资格证书是高校创业指导师相关培训内容和“创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主导的培训和颁发资格证书是创业咨询师相关培训内容和“创业咨询师”资格证书。在实际工作中,这两类资格证书均没有和职称挂钩,也不作为这个领域师资的门槛或标准,目前各高校只将这类培训和取证视为创新创业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培训工作。各高校在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时,遵循的更多是教师有兴趣、有时间或是遵从岗位职责需求,因此目前各高校教师队伍来源呈现多样化局面。
(二)没有受过系统的创新创业理论教育。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的学科、专业目录没有设置创新创业学科和专业,与之相近的只有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的一、二级学科。如前所述,创新创业师资的培训除了来自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官方来源外,还有不少社会机构都在提供各种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培训,有些并不够专业和权威,没有形成体系。目前各高校创新创业师资的培训,大多通过官方渠道(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组织的培训),或者通过民间渠道(如某某创业教育研究机构组织的培训)来实现,这样的现状造成了创新创业教师与其他传统学科教师相比,在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比较薄弱,创新创业专业学术科研能力偏低,导致创新创业教师专业性不强。
(三)缺乏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和案例积累。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校内师资队伍多半由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学生工作人员、政治辅导员及相关行政人员,以及与经济管理相关的专业教师构成。从当前国家的教育现状来看,这支队伍的成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偏向于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教育观,教师尤其是从大学毕业就直接到高校任教的教师,应该来说都具备了自己所学领域的或者所从事工作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这个领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但是因为他们大多没有经历过企业实习实践、创业经历,也没有太多的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经验积累,缺乏对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的感知和体验,对创新创业教育规律、实践教学和实践指导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这类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时力量有些单薄。
(四)创新创业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不够。创新创业课是一门学科跨度大、对任课教师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因此要求任课教师熟悉创新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多学科的渊博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丰富的创新创业知识功底,跨经济、法律等学科的知识,还需要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领域的实践经验或相关案例积累,更需要有把以上所提及的将理论知识与创新创业实践有效衔接、有机结合的教学能力和方法。目前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人员群体构成来看,绝大多数院校是行政兼课教师,主业聚焦在行政工作上,教学工作是“为了评职称”,这种主动或被动接受教学任务的教师,对创新创业课程教育教学目标、教育内涵的理解不到位,一定程度上的照本宣科和不能有效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抑制了学生对创新创业领域的学习和探索热情,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一)国家层面做好宏观指导和引导。具体如下:
1.推行统一准入机制。2017年,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行修订,丰富和发展了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对高校辅导员的任职要求与职责、配备和选聘、发展与培训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而又详细的规定。近年来,国家深入推进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和改革,国务院陆续颁布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笔者认为,要将这些文件落到实处、细处,国家应出台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任职条件和准入资格,统一这类教师的称谓,进一步规范有关创业指导师或创业咨询师的培训,明确这些培训尤其是考取相关资格证书的效力等。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的经验。在国外,许多国家在选拔创业导师时都有严格的规定。例如,美国和德国的高校在聘用创业导师时要求他们拥有博士学位,同时要求应聘者最好具有专业实践经历,或者曾经做过与创业有关的研究,以美国为例,美国创业教育师资的主要来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创业学博士,二是捐赠席位,三是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当然国内参考美国的情况,显然难以实现,但是,可以出台创新创业师资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发展与培训等,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师队伍的身份和定位。按照教学任务或指导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定岗定级,明确创新创业教师晋升序列,吸引更多优秀教师转入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2.积极引导高校建立导师库。2017年国家初步建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目前已有近5000位专家入库,其中近70%为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这个导师人才库的建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各省、各高校建立导师库起着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导师库的建成,不仅明确了创新创业导师的職责,还可以将导师的系统和专业化培训结合起来,打通创新创业教师的学历提升通道,解决创新创业师资职称晋升事宜。目前学历提升和职称晋升是摆在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面前的主要问题,加入能从学科建立的源头做起,解决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科设置和培养层次的问题(研究生阶段教育未首位),这样一来,可以通过学历晋升途径提高创新创业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理论功底,也能理顺当前各类培训自成体系的乱象,把创新创业培训朝着系统化、终身化等方向做好引导。
(二)高校层面做好资源整合齐抓共管。具体如下:
1.顶层设计,强化师资培育和管理。高校应对创新创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将创新创业工作上升到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进行谋划,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明确规划目标。
第一,加强培训。高校可以想办法在师资培训方面下大力气:一是分批分期选派教师到国内相对官方、权威的机构进行系统化的培训,确保这支教师队伍人均培训率为2-3年。二是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选送教师到国外相关高校进行学习或参加培训,了解和掌握当前国际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最前沿的知识、研究进展等,开阔国际化视野,吸收世界前沿的成果。三是借鉴国外高校在师资培训方面的好的做法。例如美国高校规定,创业导师在培训内容方面要侧重创业实践、创业模仿活动,让教师能在培训中体验和感受创新创业实践;在培训方式上要注重案例教学。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尤其是学生创业实践的典型成败案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模拟和自由讨论,便于教师在参加培训后能尽快内化成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科学的绩效考核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培养过程中起到积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高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从笔者工作实际来看,高校应将创新创业工作业绩作为创新创业教师师资队伍的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标准。笔者认为,对创新创业教师的绩效考核应包含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实践、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创业创新研究等方面。由于创新创业工作相对强调实践方面的工作,因此在绩效考核时,应把教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对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进行科学合理地认定和核算。在职称评定方面,高校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职称进行单列,单独评定,在评定时重点考虑教师在创新创业教育或实践方面的业绩纳。这方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做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将创新创业教师带项目的工作量进行合理核算,也将教师的实践工作成绩纳入职称评定系统。
2.广开渠道(加强协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具体如下:
第一,组建校内外兼职教师队伍。考虑到校内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在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积累不够的现状,高校可以借助地方经济优势,组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选聘企业高管、创业精英、创业校友、工商部门、法律机构等人员担任校内兼职教师队伍,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校内教师队伍在实践经验不足方面的缺憾。同时,校外兼职教师在开展教学和指导的过程,也是校内教师学习和提升的过程。这方面,深圳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依托地缘优势,每天晚上在学院开设的课程,绝大部分均邀请本地企业家来给学生开讲,这类课程的设置,深受学生欢迎。
第二,组织教师到企业开展实习实践活动。高校要强化与企业间的深度合作,尤其是教师派驻企业实习、实践及实训的工作,让老师通过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感知和体验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帮助教师真正社会化企业化,鼓励教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自主创业,或收集积累相关企业创业实践案例,不断提升教师在创业项目从选定到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指导能力。这方面,可以效仿德国大学的做法。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要求教师要有很强的实践背景,博士毕业后必须在企业工作5年以上才能任教。借鉴这一要求和做法,高校应对青年教师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锻炼的要求,比如要求青年教师必须到企业单位进行顶岗实践锻炼,2年内顶岗实践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5个月。
第三,教师与企业共同研发项目。高校可以借助校企合作平台,把企业相关管理层、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等邀请到学校课堂,通过课堂教学把创新创业理念和精神在学生中进行深化;把企业科研项目引进来,利用校内校企合作平台,实现院校与企业人才资源充分对接和共享,在完成学生实践教学指导任务的同时解决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的问题,提高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效率。
3.校际交流,师资互交流共成长。具体如下:
第一,举办校内学习交流会。这类型的学习交流会,既可以是学术研究探讨,也可以是实践项目分享,亦可以是教学工作的交流或是集体备课,目的在于提供校内教师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帮助教师搭建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借鉴和分享的平台。
第二,举办校际学习交流会。各高校可以通过校际交流的方式,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课程建设和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和探讨,促进高校间创新创业教育经验的广泛传播和融合,不断丰富这支教师队伍的知识和经验积累。
第三,搭建网络课程平台。随着互联网对高校教育教学的不断渗入,各高校可以依托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如将本优秀的教学案例、视频、讲座、研究成果等上传至交流平台,不断丰富教师的知识面,同时高校间也可以共建或共享网络课程建设,共同开发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教师和学生也可以在平台上实现互动、交流,在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模式上,以创新的方式出现在学生面前,不断吸引学生理解和领会创新创业的含义。2018年教育部首批推出的49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创新创业课程,这无疑释放出今后课程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