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继培辑本《尸子》续补
2018-08-15寇志强
寇志强
《尸子》本为先秦诸子著作之一,当为尸子所作,原本二十篇,见于《汉书·艺文志》著录。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尸子》大约在东汉末年亡佚九篇,魏黄初中被续补,故仍保存着二十篇的规模。至于被续补的九篇属于魏人伪造还是魏人又新发现了新的《尸子》古本,《隋书·经籍志》语焉不详,给后人留下了诸多疑问。然唐初魏徵等人所编纂的《群书治要》引有《尸子》之文十三篇,这十三篇毫无疑问有被续补的部分,然这十三篇文字风格统一,思想没有矛盾之处,不似有魏人伪造,故这被续补的九篇极有可能是魏人又重新发现的《尸子》古本。
二十篇的足本《尸子》在唐宋时期流传不断,至南宋末年,王应麟在《汉艺文志考证》中论及《尸子》时云:“李淑《书目》存四卷,《馆阁书目》止存两篇,合为一卷。”[1]可见,此时《尸子》已经只剩下两篇了,此后的《宋史·艺文志》已不著录,大约这两篇也已经亡佚了。
因《尸子》一书内容丰富,蕴含了大量先秦时期他书所不载的材料,故从汉代开始,学者们已开始征引该书,保存了大量佚文。元代任仁发是现今可知最早对该书进行辑佚的学者,之后托名明归有光的《诸子汇函》亦有辑佚,入清之后,惠栋、任兆麟、章宗源、孙星衍、汪继培等学者亦各有辑本,其中汪继培辑本晚出,得以吸收众本精华,再加上其合理编排,成为众辑本中最善之本,所以自汪辑本出,诸家辑本俱废。
然而由于时代的限制,任何一本学术著作都难称十全十美,以今之眼光来看,汪辑本也有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汪继培很重视经、史、子部文献,不重视集部文献,如明曾益《温飞卿诗集笺注》、清仇兆鳌《杜诗详注》等都不为所用;第二,由于个人藏书的限制,许多不太常见类书如宋晏殊《类要》、潘自牧《记纂渊海》等不为其所用。另外由于时代的限制,19世纪以来新出土文献如敦煌文献及从日本回传的多部国内亡佚之书,如原本《玉篇》等都无法为其所用,故实有补遗之必要。
古籍的辑佚对于古书研究十分重要,如清四库馆臣所修《四库全书总目》,因有些书籍已亡佚,四库馆臣没有看到佚文,导致其判断出现偏差,胡玉缙曾专门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来纠正其错误[2]。笔者先前曾于传世古籍中辑得《尸子》佚文十四条[3],其中有一条对于《尸子》成书年代的判定具有重要价值。因当时成文仓促,无有顾及新出土文献,今兹从新发现文献中辑得佚文八条,希望有助于《尸子》之整理与研究。
一、舩:时专反。《世本》:“共鼓、货狄作舟舩。”宋忠曰:“黄帝二臣名也。”《尸子》曰:“或谓黄帝曰‘吾能济川而无流’,黄帝不信,于是为舟以济水。”
案:此文出自南朝顾野王(519-581)原本《玉篇》卷一八[4]。
《尸子》此语乃属创造神话,涉及古代造舟的传说。《尸子》一书中关于此方面之内容有多条,如“造历者,羲和之子也。造冶者,蚩尤也。造车者,奚仲也。昆吾作陶”[5,p66],此条也当为此方面之内容。
《玉篇》,南朝顾野王撰,是我国第一部以楷书为主体的字典。唐高宗上元年间,孙强曾对此书进行了增字减注的工作,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间,陈彭年等人奉诏对该书进行重修,改名为《大广益会玉篇》,流传至今。《大广益会玉篇》流行之后,顾野王《玉篇》原本却流传日少,以至于国内失传。19世纪末,黎庶昌、杨守敬、罗振玉等人先后在日本发现原本《玉篇》写本残卷,并将其影印归国,国内学者才重见此书。因原本《玉篇》写本与《大广益会玉篇》在编辑体例上差距甚大,故学术界通常将这些《玉篇》写本残卷称为原本《玉篇》。原本《玉篇》引有多条《尸子》佚文,此条不为汪辑本所收,可补其阙。
二、《尸子》曰:“泽及人者,则真人归之;泽及昆虫,则圣人归之。真人所归,则国强之,圣人所归,则合昌。”
案:此文出自《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3卷S1441号《励忠节钞》“安国部”[6,p10],按照此句语法结构,“合”当为“国”之误,“昌”后脱“之”字。
此文涉及“真人”“圣人”的概念,《尸子》认为“真人”仅能够施泽于人,使国家强大,而“圣人”则能够施泽于禽兽,使国家昌盛,可见“圣人”是比“真人”更高的境界。“真人”一词本是道家词汇,指修真得道之人,《庄子》一书对“真人”有较多描绘,然在《庄子》一书中,“真人”并不处于最高境界,如《天下》篇评价关尹、老子“古之博大真人哉”[7,p1091],而这非最高境界,其评价庄子曰:
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彼其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弘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7,p1091-1092]
此处作者虽没有用“圣人”的概念来指称庄子,然该境界实际上就是《庄子》一书中所描绘的“圣人”的境界。尸子作为杂家,其对儒、道、名、法、墨各家思想都有所吸收,《尸子》此语也当是袭自道家。
《励忠节钞》乃王伯璵所撰一部类书,王伯璵,史志无考,仅知其应为唐人,该书仅见《宋史·艺文志》著录。该书原有十卷,主要流传于唐宋时期,今敦煌卷子中共存有十三个残卷,三十七个部类,约存原书十分之三四。《励忠节钞》引有《尸子》之文多条,其中有四条不为汪辑本所录,可补其阙。
三、《尸子》曰:“夫人君能善于货者,藏于万人之室;不善藏者,藏于府库之内。”
案:此文出自《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3卷S1441号《励忠节钞》“政教部”[6,p11],又见于《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7册P3715号《类书》[8,p61],其中P3715号《类书》“人君”作“君王”。《尸子》一书中三处出现“人君”一词,而“君王”一词则没有出现,此处当以“人君”为是,“君王”当为后人篡改。
《尸子》此语表达了人君应如何处理财货的问题,主张应该藏财货于万民,反对无限度的聚敛。《尸子》一书中多次表达类似的观点,如其赞扬尧不聚敛财富云:
人之言君天下者,瑶台九累,而尧白屋;黼衣九种,而尧大布;宫中三市,而尧鹑居;珍羞百种,而尧粝饭菜粥;骐驎青龙,而尧素车玄驹。[5,p46]
与尧相对比,桀纣则“纵欲长乐,以苦百姓。珍怪远味,必南海之荤,北海之盐,西海之菁,东海之鲸。此其祸天下亦厚矣”[5,p59],故桀纣落得了身死国亡的后果。
以此观之,《尸子》所举的尧与桀纣的例子可以和上述思想相合。
四、《尸子》曰:“夫立政者有四□:士则言相与言于人义,工则相与谈于伎巧,商则相与谈于财利,农则相与论其耕稼。夫言谈论议者,无得越于斯焉。”
案:此文出自《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 3卷 S1441号《励忠节钞》“政教部”[6,p13],其中“商则相与谈于财利”之“谈”当为“议”,“士则言相与”之“言”当为衍文。
士、农、工、商为战国社会之四民,《尸子》主张对待不同的群体要以不同的标准,对待士人则与之谈论仁义,对待工人则与之谈论技巧,对待商人则与之谈论财利,对待农民则与之谈论耕稼,这也是一种因人而异的统治策略。《尸子·劝学》篇云:
农夫比粟,商贾比财,烈士比义。是故监门、逆旅、农夫、陶人,皆得与焉。”[5,p4]
《劝学》篇此语与此佚文刚好相合。
五、《尸子》曰:“治国无有法法则乱,守法而数变则衰,有法而不行,谓之不法。以力侵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所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
案:此文出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34册P5033号《励忠节钞》刑法部[8,p117],其中“治国无有法法则乱”中有一个“法”当为衍文,王三庆《敦煌类书》作“治国无法,有法则乱”[9]误,“君长”后当脱“也”字。
《尸子》此文乃强调法之重要性,他认为治国没有法就会动乱,常常改变已有的法就会衰亡,有法却不能推行则等于没有法,而百姓常常以力犯法,有司能以死守法,君长则能顺应天道而变法。《尸子》一书多次强调法的重要性,如其云
诸治官临众者,上比度以观其贤,案法以观其罪,吏虽有邪僻,无所逃之,所以观胜任也。[5,p16]
臣天下,一天下也。一天下者,令于天下则行,禁焉则止。桀纣令天下而不行,禁焉而不止,故不得臣也。[5,p7]
故在尸子眼中,法是很重要的治理天下的工具。
另外《吕氏春秋·察今》云
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10,p392]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10,p393]
其说与《尸子》之文类似。
据考察,《尸子》之文与《吕氏春秋》有十多处文字可以对读,此条佚文亦可与《吕氏春秋》进行对读。
六、《尸子》又云:“夫妇者,非骨肉之重,相爱则亲,不相爱则疏。家有菜蔬,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案:此文出自《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2卷S1380号《应机抄》[6,p282]。
《敦煌类书》认为第二句非《尸子》之语,故将其单列,然据该写卷惯例,两种文献引文之间一般都会空一格,以示区别,而这两个语句之间没有空格,又后一句文字所表达的思想亦与《尸子》思想相合,故笔者以为该句仍当为《尸子》佚文。《尸子》第一句话涉及伦理观,他认为夫妇之间没有骨肉亲情,相爱则关系亲密,不相爱则会关系疏远,故主张夫妇之间应相亲相爱。第二句话认为国有常法,即使是衰微,但却不至于亡国,表达法对于国家的重要性,这刚好与上一句佚文相合。
《应机抄》,不知撰者及时代,亦未见史志目录学书籍著录,今仅存S1380一个残卷,其内容多引经、史、子书籍,其中又以子书为最多。《应机抄》引《尸子》之文四条,其中两条可与《尸子》之文相合,两条不见于今本《尸子》,可补其阙。
七、《尸子》曰:“无功之贵,不义之富,祸之基也。”
案:此文出自《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2卷S1380号《应机钞》[6,p282]。
《尸子》此文认为不劳而获之贵、不义之富,是祸患的开始,主张富与贵应取之以“义”,强调“义”的重要性。《尸子·劝学》篇云:
夫德义也者,视之弗见,听之弗闻,天地以正,万物以遍,无爵而贵,不禄而尊也。[5,p5]
此句亦强调“德义”的重要性,尸子认为只要具备“德义”的美行,无爵、无俸禄也是尊贵的,相反,没有“德义”,富与贵当都得不到保证,此与《尸子》此条佚文表达之内容刚好相合。“义”是《尸子》一书中最重要的伦理观,据统计“义”在《尸子》(不包括存疑部分)一书中一共出现了 47次,是《尸子》一书中出现次数最多的词汇,可见尸子对“义”之重视。
八、《尸子》曰:“尧一见民饥,则曰我饥。”(敦煌类书484页。)
案:此文出自《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7册P3715号《类书》[8,p62],此《类书》之名已失,亦不知撰者及时代。
尧是《尸子》赞赏的古代君主,其爱民的形象在《尸子》一书中多次出现,如
尧养无告。[5,p29]
然则爱天下,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则天下之畜亦然矣,此尧之所以畜天下也。[5,p22]
尸子此语表达了尧对百姓的饥饿能感同身受,故能爱民如子,并能成为后世称颂的明君。
[1] 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M].北京:中华书局,2011:244.
[2] 陶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的辑录成就[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6,(3):18-21.
[3] 寇志强.汪继培《尸子》辑本补遗[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5,(2):25-27.
[4] 顾野王.原本玉篇[A].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第228册[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15.
[5] 尸佼,撰.汪继培,辑.黄曙辉,点校.尸子[A].历代子家选刊[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 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7] 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A].新编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2012.
[8] 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9] 王三庆.敦煌类书[M].高雄:丽文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200.
[10] 许维遹,撰.梁冠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A].新编诸子集成[C].北京:中华书局,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