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的跨国学习:以专业博士学位为例
2018-08-13王世岳沈文钦
王世岳,沈文钦
(1.南京大学 教育研究院,江苏 南京210093;2.北京大学 教育学院,北京100871)
一、引言
专业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s)学位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是研究生教育领域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现象。2013年美国专业博士学位发放总量超过10万[1]。在英国,所有的传统大学和2/3的新建高等院校都设置了专业博士学位[2]。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专业博士学位也方兴未艾。1997年,我国在临床医学领域首次设置专业博士学位,随后又开设了教育、兽医、口腔医学、中医、工程共6种类型的专业博士学位。2014年,我国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数达到3708人,占当年我国博士学位颁发总量的7.1%[3]。
对于专业博士学位的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最具影响力的解释是知识生产模式转变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文凭理论。知识生产模式转变理论认为,传统的博士培养远离实际工作,他们生产的知识很难被应用到实践中,专业博士更加注重知识的应用和转化[4]。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专业博士教育有利于提高从业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相关技能[5],凭借着在博士阶段积累的知识,专业工作者能够完成更加复杂和困难的工作,提高从业者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更高劳动收益的可能性[6]。文凭理论认为,文凭是就业市场上的一个信号[7],获得更高的学位能够帮助求知者在就业市场中获得更好的就业职位,专业博士学位也被视为是文凭贬值的结果[8]。
三种主流的理论解释都潜在地认为,现有的博士教育存在某种不足。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理论认为传统博士培养模式无法适应知识生产的需求,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博士教育的供给存在不足,文凭主义则认为博士文凭的发放数量没有满足需要。专业博士学位的产生,正是为了弥补现有博士培养存在的某种不足。
这些理论能够解释专业博士学位在某一国家内部的发展,但并没能说明专业博士学位的跨国扩散问题。例如:是什么原因让专业博士学成为各个国家回应这些诉求的政策选择?那些没有设立专业博士学位的国家,是否就无法应对这些问题的挑战?虽然很多国家设立专业博士学位,但是为何各个国家所表现的发展状态有所不同(如为何美国专业博士当中的法律博士制度没有被其他国家所采纳)?为了回答这些问题,研究拟从政策研究的视角,尤其是跨国政策学习[9]的视角重新审视专业博士学位的全球性扩张问题。
二、专业博士:传统博士教育制度的增量改革
专业博士学位的比较研究,最大的挑战莫过于专业学位的多样性。从名称而言,专业博士通常以所在学科命名,其中最为常见的专业博士有教育博士(Doctor of Education,Ed.D.)、法律博士 (Doctor of Jurisprudence,J.D.)、工商管理博士(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D.B.A.)等。此外,还有部分专业博士专门强调专业领域,如英国安格里亚理工大学(Anglia Polytechnic University)开设的建筑环境专业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 in Built Environment)。英国密德萨斯(Middlesex)大学则直接以专业博士(Professional Doctorate)概称此类学位。
在丰富的称谓之下,专业博士学位具有什么样的共性?2002年英国研究生教育委员会(UK Council for Graduate Education,UKCGE)在对英国专业博士进行全国性调查时曾做出这样的定义:“专业博士是课程博士的发展……其研究领域是一个专业学科,而不是学术需要和学问(研究对象)……大多数的专业博士满足了专业需要……专业博士的研究工作专注于专业实践……专业博士是一个高级阶段的学习和研究项目,它达到了大学颁发博士学位的要求,可以满足大学中专业团体的特殊需求,同时也能发展个人在专业环境下的工作能力。”[10]
如果从政策的角度解读这一定义,专业博士学位就可以被理解为对传统哲学博士培养的增量改革。“增量”首先体现在生源上,更多的在职学生有可能获得博士学位;设置博士的专业领域增加,一些过去没有博士学位的专业开始有了最高学位;毕业者的就业岗位极大扩展,由主要从事学术性工作,向各行各业发展[11];研究的对象由传统的学术性知识,扩展到了实践性知识[12]。从政策的视角而言,“增量”使得专业博士学位在不触动原有博士培养制度的情况下,对博士培养制度进行改革。
三、专业博士政策的跨国学习
“比较社会科学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在解释论述中利用宏观社会单位的属性”[13]。通过对专业博士学位政策跨国学习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政策学习是一个评价、筛选和改善的过程。
(一)美国专业博士学位
1.产生
在美国的专业博士学位当中,医学博士(M.D.)的历史最为悠久。一般认为,耶鲁大学在1723年颁发了北美历史上第一个医学博士学位[14]。法律博士的设置也非常早。1902年,芝加哥大学设置了美国第一个法律博士学位。在芝加哥设立法律博士以后,其他的知名法学院也相继开设了这一学位。例如,纽约大学于1903年、伯克利和斯坦福于1905年、密歇根大学于1909年开设了法律博士学位[15]。1921年,哈佛大学设立教育博士学位。当时,哈佛大学教育学院的院长霍尔姆斯(Henry Holmes)认为,设置教育博士学位理应与一般的文理学院划清界限,培养教育界的领袖人才[11]。但是由于授课教师大多毕业于文理学院,在课程教学上和哲学博士不免雷同,以致当时教育博士的毕业论文仍然侧重于研究[16],并未显现出与哲学博士之间的区别。除了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在1934年前后也设立了3个新的专业博士学位,分别为教育博士、医学博士和法律博士。
从发展动因来分析,就业市场的需求促成了专业博士学位在美国的早期扩张。20世纪40年代末,退伍军人法案等一系列教育政策的实施使得重返和平的美国开始对高等教育产生巨大需求。高等教育迅速扩张激发了高校教师和管理者对于博士学位的需求,他们希望以较少的时间获得一个博士学位,以提升自己在学校事务中的权威。除了大学教师和管理人员,20世纪50年代,有约1/4的教育博士毕业生是在中小学工作[17]22。为了满足这些拥有工作的求职者获得博士的需求,教育博士培养中对博士论文的原创性要求被降低,很多学校免除了需要学习两门外语的要求[18]。
2.质疑
对于美国专业博士学位最为激烈的批评是认为其“间接带来了高等教育的扩张和‘通货膨胀’”[19]。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对某些专业博士的要求确实偏低。例如,美国兽医博士的毕业要求仅等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兽医学院兽医科学学士学位的要求[18]。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其他领域,如许多牧师需要一个博士头衔,只通过函授学习或暑期学习就能轻易获得神学博士(Doctor of Theology)学位。
这一问题在法学领域尤为突出,“对于大众和委托人而言,‘博士’看起来要比本科生好很多”[15]。为了让更多律师获得博士学位,很多美国大学在课程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将法律本科学位(LL.B.)提升为法律博士(J.D.),以致“在很多法学院,学生获得法律博士学位后再学习一段时间,才可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LL.M.)”[18]的现象。一些学校为了加紧校友间的联系,甚至会为校友提供将本科学位直接更换成法律博士的服务。于是有媒体将这种法律博士的颁发戏称为“文凭大买卖”(the great degree sale)[15]。
当时一些知名高校的管理者质疑专业博士是一种“窃取文凭”的行为,只是满足了一些不知名的小型法学院要走捷径发展的要求[15]。但是,学位的升格满足了学生就业的需求。甚至有学生发现,如果成为法律博士的候选人,可以明显降低去越南战场服役的可能性[20]。面对学位升格的巨大好处和就业市场的巨大压力,即使是最为著名的院校也难抵诱惑。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所有的法学院都在“课程和作业的水平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开设了法律博士学位[15]。
之所以各个学校敢于大幅扩张,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专业博士很少选择在学术领域工作。20世纪60年代,只有不到10%的专业博士希望从事科学研究[17]102。因此,他们不用在知识版图中有所突破,只需要将已有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之中,并证明自己是该领域中最好的。除了法学领域直接将本科学位提升为专业博士学位外,还有一些专业博士学位逐渐摆脱传统博士培养的方式,不再要求学生提交博士论文,而是选用其他考核方式。对于专业博士毕业要求的改革,反过来加剧了专业博士学位的需求。
3.扩张
进入21世纪以后,美国的专业博士更是展现出“火箭式上升”的发展态势[21]。2012-2013年度,美国的专业博士学位颁发数量首次超过了10万,其中法律博士占了近一半(见图1)。专业博士的扩张不仅体现在人数上,涉及的领域也极为广泛。据统计,美国大学开设的专业博士学位超过50种。除了常见的法律、教育、医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博士外,还包括脊椎按摩(Chiropractice,D.C.M.)、职业治疗(Occupational Therapy,O.T.D.)、婚姻和家庭治疗(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D.M.F.T.)等专业博士[22]。在发展过程中,专业博士学位在美国已经体现出了“自我驱动”的特征[8]。就业压力使得从业人员需要一个更加体面的学位,获得高学历人数的增加又加剧了行业的竞争。以物理治疗为例,20世纪60年代,物理治疗的准入门槛是本科学位[23]。20世纪70年代,美国设立了物理治疗硕士学位。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升到硕士。2000年,美国理疗学会(American Physical Therapy Association,APTA)甚至提出,到 2020年物理治疗博士学位将成为进入该职业领域的门槛[22]。
图1 1985/1986年度-2012/2013年度美国授予第一级专业学位数[1]
除了社会需求增加,高校内部的动力也非常充足。专业博士学位的扩张不仅满足了专业发展的需求,更成为各个高校创收的重要手段。伴随着专业博士学位的发展,专业博士教育也成为各个高校重要的经济来源。2013-2014年度,听力学博士的总学费从76000美元到150000美元不等,相对成本较低的护理博士的学费也高达60000美元[22]。专业博士教育既能提升学生的就业水平,又能为学校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高校自然乐于开设专业博士学位。
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美国的专业博士学位的功能逐渐丰满:满足专业发展的需求,一些专业拥有了博士学位,使得这些专业领域的地位相比较其他专业有了明显提升;满足求职者积累人力资本、获得较高学位文凭以谋求更好职位的需求;激发市场对文凭的需求,吸引更多的生源进入大学,大幅增加大学的学费收入。作为一种成熟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专业博士从20世纪末起以政策学习的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扩散开来。
(二)英语国家的政策学习
政策学习是对政策经验的改造,相同或相近的文化基础和政治制度,使得政策学习在盎格鲁-撒克逊体系中更为常见[24]。因此,研究首先关注专业博士学位在英语国家中的传播。20世纪90年代被视为是专业博士在英国和澳大利亚发展最迅猛的10年[25]。从90年代开始,英国和澳大利亚开始通过中央政策和财政项目改革研究生层次教育[11],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立就是重点的改革项目之一。但是,扩张并非专业博士发展的唯一趋势,在加拿大,专业博士甚至出现了萎缩的现象。
1.英国
英国专业博士的发展与英国高等教育的转型紧密相连。一方面,新公共管理主义盛行,英国政府开始以企业管理的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由于担心过多学生“留在大学从事研究生学习,而不愿意去搞教学工作或从事社会工作”,英国政府削减了研究生教育经费[26]。另一方面,传统博士培养也遭遇到了瓶颈。英国科学技术局(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OST)的研究政策白皮书就提到了这一困境:“传统哲学博士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学术界或工业研究实验室外的需求……他们中的主体将在其他领域工作。”“高等教育机构认识到,为了学生更广泛的就业,需要先进的专业知识。对于这些要求的回应,就是扩张课程型研究生教育。”[27]
专业博士的设立正满足了英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1989年,英国以美国临床心理学博士为蓝本,设置了这一专业博士学位[28]。其后,布里斯托(Bristol)、利兹(Leeds)、达拉谟(Durham)、纽卡斯尔(Newcastle)和加迪夫(Cardiff)等高校陆续设立教育博士[29]。1994年,英国科学与工程理事会又从美国引入了工程博士学位,“为工程师提供适用于工业相关研究的知识,提高商业和技术能力,通过课程的相关项目获得技能”[30]。
专业博士学位制度扩张过程中,英国的大学扮演着直接学习者的角色。“对于博士项目的组成和如何组织,大学更加灵活。”[31]以布里斯托大学为例,教育博士只需完成一篇30000字的论文,而哲学博士的论文通常是70000字以上[29]。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布里斯托大学将原来的“导师”(supervisor)制度改成了“指导教师”(advisor)制度,更加体现出双方的平等关系[29]。
依据博纳(Bourne)等的统计,1998年,英国共有70所大学共开设了109个专业博士项目,其中仅伦敦大学就开设了10种以上的专业博士项目[30]。到2009年,有7882名学生分布在308个专业博士项目里[32]。截至2015年,英国的专业博士开设项目达到了320项,几乎所有1992年前建立的大学都设置了专业博士项目,有2/3的新建大学也设置了该项目(见表1)。
2.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最早出现的专业博士学位是1984年在卧龙岗(Wollongong)大学设立的创意艺术博士(Doctor of Creative Arts)[12]。到1998年,共有1162名专业博士生在31所大学的61个博士点就读,超过半数为教育博士,其他分布在商学、法学、心理学、健康科学、人文学科、设计和建筑等学科[5]。
澳大利亚专业博士的产生与发展受到了英国和美国的巨大影响[22]。在论证专业博士学位的合理性时,澳大利亚特别强调吸收专业博士在英、美的发展经验。工程博士学位的设置参照了英国工程学位[33],教育博士学位则以哈佛大学教育学院的教育博士学位为蓝本[34]。政策学习不仅为大学举办新的博士培养模式提供了经验,成功的办学模式也能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专业博士学位制度的引进,满足了澳大利亚在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当时,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高等教育在经济发展当中的贡献,并且希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工程、会计、法律、教育和护理领域引进更加适应专业领域需求的博士点”[35]的改革举措,恰好顺应了当时政府的要求。“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增强高等教育、政府和产业之间的关系,回应研究、创新和经济表现间的关系,因此大学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代理人。”[5]
表1 英国高等教育院校专业博士项目数量统计(2015)
尽管以英、美专业博士学位制度为蓝本,澳大利亚在学习的过程中,其专业博士学位制度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比如,在考核中,专业博士的“论文包”(Portfolios)逐渐代替了毕业论文[36]。在管理上,教育博士项目通常由学院管理,而哲学博士则由学校的研究生院管理[34]。通常,专业博士学习都是在职完成的,被视作职业发展的奖励[30]。在数量上,专业博士的规模也与英、美两国有着巨大的差异:2004年,澳大利亚专业博士数量达到1977人,占当年所有在读博士生数量的5%[37];即使是相对占比较高的教育专业,2012-2014年颁发的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也仅占全部教育博士学位的8.4%[38]。虽然同为专业博士,但是这一制度在澳大利亚和在美国、英国发挥的作用有着明显的差异。
3.加拿大
专业博士政策的学习与专业博士的规模扩张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在加拿大,专业博士学位甚至出现了萎缩的状况。1961年建立的临床医学博士至1968年就遭停办。1982年,社会工作博士也被迫转为哲学博士。时至今日,加拿大的专业博士只局限在很小的范围之内。
2004年,设置专业博士最多的多伦多大学共招收了462位专业博士生和4344位哲学博士生。当下,只有温哥华的西蒙弗雷泽大学提供单一的教育博士项目,另外还有多伦多大学、西渥太华大学、阿尔伯塔大学、卡尔加里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提供教育博士和哲学博士两种学位。
政策学习不仅包含着主动的引进,也包括主动的规避。“同样一个计划,既可以作为一个国家的模范或榜样,也恰恰可以作为另一个国家的反面教材。”[39]安大略政府就明确表示,不会为那些“低质量”或“象牙塔”的研究生项目提供资助[40]。作为美国的邻国,加拿大的高等教育和美国具有相似性,如果学制相似且获得的学位也相同,那么学习者就没有必要花同样的钱去加拿大,放弃美国更受就业市场认可的学位。
面临着多元化的学位需求和逐渐饱和的高等教育市场,加拿大选择了对博士教育进行存量改革。“专业博士在加拿大从来都没有大规模地扩张……许多学校和专业都选择发展或重新设计哲学博士项目,来满足不同领域专业博士建设的需要。”[41]以多伦多大学为代表的加拿大高校推出了“灵活的哲学博士”(Flex Ph.D.),以满足学生的需求。获得哲学博士学位难度降低,削减了专业博士学位的吸引力,导致专业博士注册人数减少。
(三)非英语国家的政策学习
与英语国家有所不同,以德、法为代表的欧洲高等教育传统强国根本没有出现专业博士。一方面,欧洲是现代高等教育的滥觞之地,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通常不易受到美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另一方面,西欧的博士培养也依据就业市场的要求进行了改革,2007年,29%的欧洲大学开设了研究生院,49%的学校开始设置专门针对博士研究生的课程[42]。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专业博士学位在美、英等国如火如荼,在德国、法国等欧洲高等教育强国和北欧国家却未见踪影。
专业博士学位作为一种博士教育制度的增量改革,满足了后发国家高等教育扩张的需求。最近20年中,专业博士学位的一个新发展是中国开始推行专业博士教育。除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外,我国于1999年设置了兽医博士专业学位,2000年设置口腔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009年和2011年,分别开设了教育博士和工程博士。在一次对国内某知名高校教育学院院长的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在21世纪初,为了解决博士培养数量不足的问题,该学院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合作开设了国内最早的教育博士项目。但是与美国专业博士的数量扩张相比,中国专业博士的培养更显谨慎。在“高标准、严要求、不出问题”原则的引领下[43],专业博士甚至出现了毕业要求更高、毕业所需时间更长、毕业率更低的“学术化”培养倾向。
其他亚洲国家的专业博士学位发展也呈现出相似的发展状态。在日本,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刚刚起步,其蓝本取自美国,目前还仅仅处于初步的模仿阶段[44]。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从2011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项目的灵感来源于2007年伦敦学院大学教育学院施行的教育博士项目。”[45]该项目要求申请者至少拥有本科学历,如果没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需要证明申请者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能力。
除了最为常见的教育学、法学和工程类专业博士,在一些国家,专业博士还成为特色专业的最高学位,如印度医学(Ayurvedic Medicine)的最高学位就是专业学位[46]。与之相类似,我国也设置了中医博士学位。
四、结语
行文至此,专业博士学位制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学习与扩散路径已经逐渐清晰。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专业博士学位制度在美国逐渐成熟,成为博士培养的增量。20世纪90年代,在借鉴美国模式的基础上,英国和澳大利亚先后设立专业博士学位,以期满足社会和高校发展的需求。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日本、新加坡等非英语国家也开始引进专业博士学位制度,对博士培养制度进行改革,其间或多或少受到英美模式的启发或影响。加拿大以及欧洲一些高等教育强国,以存量改革的方式调整博士培养制度,因而较少或没有开设专业博士学位。
可以看到,尽管呼声很高,但专业博士的广泛接受仍然只局限于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德国、法国等传统高等教育强国并不认为有发展专业博士学位的需求,而是注重博士教育的存量改革。在加拿大,“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存在之后,教育博士的未来并不清晰……招生一直处于倒退中”[41]。专业博士在美国的扩张,是高校颁发学位自主权和巨大的高等教育吸引力共同作用的结果,类型的丰富和规模的庞大是其他国家难以相比的。从全球的范围而言,过分夸大专业博士在整个博士生教育体系中的重要性并不符合事实。
在专业博士学位制度的政策学习过程中,所有国家都面临着一个核心问题,即如何处理好新型专业博士学位与原有哲学博士学位之间的关系。如果专业博士特别强调自身的“博士”属性,就很难不被看作是传统哲学博士的“简单版”,专业博士的价值将会在哲学博士的基础上打折扣。在很多国家,哲学博士或研究型博士的就业趋势已经越来越多元化[47]。研究型博士已经不仅限于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后备力量,也在为非学术领域培养高级人才。此趋势在某些国家已经持续了多年而且运作良好,表明哲学博士培养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不只哲学博士学位可以满足专业博士学位的功能需求,质量较高的硕士培养也具有类似的功能。因而,如果专业博士仍然无法通过自身价值体现其独特性所在,那么对其的质疑就将长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