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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私立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安排及启示
——以俄罗斯新大学为例

2018-08-13李艳辉朴雪涛

复旦教育论坛 2018年4期
关键词:委员会学术会议

李艳辉,朴雪涛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俄罗斯教育研究中心,辽宁沈阳110034)

高校内部治理是俄罗斯高等教育领域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俄罗斯各种办学性质的高校早已开展有关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积极探索。我国著名高等教育学者张应强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普适性和多样性的统一。”[1]因此,作为一种具体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既需要立足本土国情,也需要国际视野。然而,当前我国关于学术委员会制度的研究多聚焦欧美,对俄罗斯的关注度很低。与俄罗斯公立高校一样,俄罗斯私立大学也制定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也在积极探索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有必要对此进行关注。本文聚焦俄罗斯私立高校内部学术治理,以期为我国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提供制度参照。

一、俄罗斯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个案的选择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俄罗斯出现了私立高等院校。俄罗斯当代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有诸多影响因素。归纳起来,主要原因有三条。首先,俄罗斯形成了发展私立高等教育的社会条件。1991年底苏联解体后,随着社会制度的转型,俄罗斯经济制度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俄罗斯经济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四分之三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来源于私有部门。2003年,国际协会承认俄罗斯是市场经济国家。因此,市场经济是俄罗斯发展私立教育的社会经济基础。[2]其次,俄罗斯具有发展私立高等教育的现实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俄罗斯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发生变化,迫切需要来自新兴专业和交叉专业的人才。同时,俄罗斯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要解决高等教育的供需平衡问题。所以,发展私立高等教育是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新变化的一种回应,是满足公民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需求、解决供需矛盾的应对措施。最后,俄罗斯具有发展私立高等教育的法律和政策保障。1992年首次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明确指出了发展非国立教育系统的合法性,为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立法保障。在《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的推动下,加上俄罗斯高等教育结构多样化和多元化政策的实施,俄罗斯私立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社会办学的积极性高涨,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截至1995年,在所有通过国家鉴定的俄罗斯各类高校中,私立高校占40%左右。在私立高校学习的大学生占全国高校大学生总数的五分之一。[2]因此,俄罗斯私立高校同公立院校并举,已经成为俄罗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俄罗斯新大学是一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是自治的 非 营 利 性 高 等 教 育 组 织(Автономная некоммерче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высшего образования"Российский новый университет",缩写为 АНО ВО"РосНОУ")。该校创建于1991年8月,至今已有27年的办学历史;位于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中心区,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该校人才培养层次齐全,拥有预科、本科、硕士、专家文凭、副博士等教育阶段的人才培养权。此外,还建立了从短期课程班到第二学历教育的补充教育体系。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每五年对高校进行一次定期评定,俄罗斯新大学每次评定都顺利通过,并于2016年4月和6月分别获得最新的办 学 许 可 证 和 国 家 评 定 证书 (Свидетельство 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аккредитации)。俄罗斯新大学是具有国家地位的综合性大学,并于2006年被授予“劳动勇气”勋章(орден "Трудовая доблесть"),还有 7 个分校。2012年,俄罗斯新大学参加确定招生监控数字大赛,并获得招收公费生(限于依靠国家预算的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资格。[3]根据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的监控结果,俄罗斯新大学是有效率的大学。俄罗斯许多私立大学可以成功地与国立大学竞争。2013年,俄罗斯有30所高校进入“QS国际大学排行榜”,其中4所是私立大学,俄罗斯新大学便是其中之一。[4]自2012年以来,俄罗斯高校排名评级机构“评定专家”(Эксперт РА)每年对俄罗斯大学的质量进行独立评估。2012年至今,俄罗斯新大学已经连续7次进入俄罗斯大学排行榜前100强,也是唯一一所进入俄罗斯大学前100强的私立大学。[5]该校2016年和2017年的综合排名都是第98位。2017年,该校“科研活动”和“教育质量”两个单项指标的排名分别为第93位和第64位。[6]俄罗斯新大学于2003年开始创办学术季刊——《俄罗斯新大学学报》,并根据大学科学研究的主要方向、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互相渗透的世界趋势等,将学报的三个版本确定为《现代世界中的人》《人与社会》《复杂系统:模式、分析、管理》,三者都是俄罗斯最高学位鉴定委员会(ВАК)认定的核心期刊。[7]因此,选取俄罗斯新大学作为私立大学的个案进行研究,具有代表性和参考价值。

二、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定位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于2000年2月16日通过了俄罗斯教育部认证委员会的认证,有权代表大学教师授予教授和副教授的学术称号。[8]《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先后经过了几次修订,修订情况详见表1。修订程序如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过→形成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大学校长核准和签署→执行。由于2012年12月29日俄罗斯通过了新的《俄罗斯联邦教育法》(№273),俄罗斯新大学对该校的学术委员会章程又进行了修订,于2014年8月28日在该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并在2015年10月14日举行的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上形成第67/96号决议,通过2015版《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由校长弗拉基米·阿列克谢维奇·捷尔诺夫(В.А. Зернов)签字核准。目前该校正在执行的就是2015年的版本。

表1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情况

2015版《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根据《俄罗斯联邦教育法》和《俄罗斯新大学章程》制定而成。根据《俄罗斯新大学章程》的相关规定,大学学术委员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对大学的科研和教育活动实施总的领导。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要以俄罗斯联邦高等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以及该校章程、校长令和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为指导。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具有学术决策、学术审议和评定、学术咨询和建议等职能。根据《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该校学术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向校长提出大学组织结构创新的建议;

(2)审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之后大学校长的进一步确认做准备;

(3)审议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问题,审议研究人员和教师培训问题,并做出决策;

(4)听取大学校长和各职能部门领导的报告;

(5)选举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

(6)组织并实施大学教师职位的竞聘选拔工作;

(7)在现有制度框架下解决职称评审和学位授予问题;

(8)建立学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推选制度,确定选举程序;

(9)选拔和推荐大学的精英学者成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或其他院士;

(10)审议并推荐大学的工作人员申报政府奖章、政府奖金、荣誉称号和其他奖励形式;

(11)解决以下三类学生缩减学制的问题:拥有相关专业中等职业教育文凭者、拥有各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文凭者、有能力在更短时间内完全修完并掌握高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教育大纲者;

(12)研究和解决大学科研活动的发展战略问题,确定大学科研领域的优先发展方向;

(13)研究和解决大学教学方面的发展战略问题,包括开设新的培养方向(专业)、创建新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和技术策略、创建新的教研室和其他组织结构;

(14)为大学的教育活动提供人力和物质保障;

(15)发展教学领域的国际合作;

(16)确定大学招生数量等其他问题;

(17)解决那些没有任何机构负责解决的其他问题,包括向孤儿、残疾人、其他各类学生和工作者提供学费优惠问题、慈善事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9]

从组织性质和职能定位来看,学术委员会被认定为俄罗斯新大学的最高学术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学的教学和科研问题进行总的管理。《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厘清了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权限,明确指出了学术委员会拥有哪些学术权力,对学术权力的具体内容做出了清晰的描述。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明晰,学术权力的范围具有明确性。从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来看,强调教职工的广泛参与和充分讨论,体现了学术治理的民主精神。章程的先后几次修订,体现了制度创新和完善的持续性。

三、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目前由36人组成,除学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学术委员会秘书外,学术委员会成员有33人。校长任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任学术委员会副主席。[8]在校长缺席的情况下,由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履行主席的职责。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全体成员都具有出席学术委员会集体会议的代表资格;此外,大学中各类工作人员的代表和学生代表也有出席权。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校长提名;二是选举产生。作为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现行的大学学术委员会中,由校长提名产生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大学教师总数的10%。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占比情况详见图1。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表决并形成决定。各部门代表及学生代表作为候选人,能否当选为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取决于他们所获得的支持票的数量,即能否得到会议出席者50%以上的支持票。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须有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此外,根据大学校长办公室的推荐,不在大学工作,但对大学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国际上或者在俄罗斯范围内对具体知识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高级业务水平的专家也可以当选为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通过发布大学校长令,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名单获得批准。

图1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占比

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5年。在学术委员会成员被大学免职的情况下,需同时免除其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发布大学校长令。根据必要程度来确定是否提前改选、增补学术委员。当学术委员会成员减少近半,或者在大学未通过国家评定的情况下,大学学术委员会必须提前进行改选。

(二)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

为了开展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大学学术委员会设立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可以从学术委员会成员中吸纳,甚至可以吸纳社会组织的工作者。工作委员会的成员也可以由校长推荐,并需要发布大学批准令。工作委员会的职能是准备大学相关活动领域的问题,并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对有关大学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所有问题做出决定。

大学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学术秘书由大学校长从学术委员会成员中任命,任期由大学校长令确定。学术秘书负责准备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监控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秘书的职责如下:

(1)形成学术委员会的会议议程,并提交学术委员会主席批准;

(2)监控学术委员会议事日程要审议的问题材料和文件草案的准备过程;

(3)确保将议案问题的材料和文件草案及时通报给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做好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准备,并将决议副本寄发给全体委员;

(4)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准备会议决议草案和大学令草案,以便批准确认;

(5)及时将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决定通报给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大学各部门;

(6)监控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和会议决议的执行、实施情况,并向学术委员会汇报完成情况;

(7)为开展竞争性人才选拔工作准备必要的文件,包括俄罗斯联邦教育与科学部颁发的《关于俄罗斯联邦高等学校科研-教育工作者职位选拔制度的条例》和俄罗斯新大学相关规定、条例等;

(8)在组织教师入职选拔工作时,严格遵守竞争性选拔的既定程序并负主要责任;

(9)监督院系学术委员会和其他代表机构的活动,并对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帮助;

(10)在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决议不符合俄罗斯新大学的章程和其他法规的情况下,将是否取消院系学术委员会决议的问题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

(11)组织教授和副教授职称评审相关事宜,并提交俄罗斯最高鉴定委员会;

(12)为了发挥上述职能,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秘书有权向大学各部门了解和询问信息,有权要求各部门向其提供组织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三)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度的特点

从组织制度来看,学术权力主体具有代表性。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属于混合型,成员的产生方式是委任制和选举制相结合。人员构成中既有教授群体,也有初级学者、教师和学生等非教授群体的代表,表明了初级学者和学生参与学术治理的合法性。具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在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中占比很高,是否应该降低行政人员的比例、大幅度提高教授和教师代表的比例值得商榷。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实施任期制,但对5年任期结束后是否可以连任未做说明。此外,免去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只考虑到退休、离职、被大学解雇三种情况,但是对发生违法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损害大学声誉和权益的委员是否取消其委员资格等没有提及,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退出机制还有待完善。

四、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机制

(一)例会制度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研究、审议和决议活动要以《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确定的职责权限为依据。根据已经批准的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学术委员会会议至少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暑假期间除外。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秘书应该至少在会议举行前一周将学术委员会的例会通知下发给学术委员会委员。例会通知要说明会议的议程安排。出席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学术委员至少要占全体委员总数的1/2,会议方可举行。在研究解决与竞选相关的问题时,学术委员会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不能出席会议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应提前主动告知学术委员会主席,并说明不能出席的正当理由。如果学术委员总计缺席一半以上的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主席有权向大学学术委员会提出免除其学术委员的职务,并增补任命新的人选。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席主持;在主席缺席的情况下,由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主持。在校长提议或1/4以上的学术委员会成员联名提议的情况下,可以召开学术委员会特别会议。由倡议者联合签名的、提议召开学术委员会特别会议的通知必须告知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秘书,学术秘书应该至少在会议举行前一周将通知下发给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应包括会议的议程和相关文件。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向所有教师、大学其他工作人员和学生开放。此外,也可以邀请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的代表、产业工人、相关服务和管理部门、教研室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秘书要在会议开始前,向学术委员会汇报出席会议的被邀请者及出席的原因和目的。会议结束后,通过校报等媒体将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传达给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议案问题准备制度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以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为基础,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为概括问题议案并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还要充分考虑到大学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向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秘书提出的建议。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需要预先在校长办公会上审议。根据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提出的建议,校长办公会议的日程安排中,还可以补充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中未涉及的一些问题(比如,审议竞选性事宜、推荐学术称号获得人选)。

负责准备议案问题的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作为报告人,最晚应在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前5天,把要审议问题的相关材料提交给学术委员会秘书。如果报告人不能按期提交材料,学术委员会主席有权决定是否在议事日程中继续保留或删除该议案问题。需要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的材料包括:议案问题的本质;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必要时还需提交大学学术委员会批准的文件草案。提交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材料和决议草案应由负责对拟审议问题做准备的委员会成员签字,并按既定制度进行协商。如果有必要,学术秘书应该组织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与议案问题相关的委员会对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大学学术委员会例会的议程由学术秘书制定,并得到学术委员会主席批准。学术秘书应在例会召开前3天,将议程告知学术委员会所有成员和其他感兴趣的人员。

(三)表决制度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投票方式做出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有投“同意”票的参会人员数量达到参会人员总数的1/2以上时,学术委员会的决议方可获得通过。在“同意”票和“反对”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要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上立即重新审议该议案问题,并进行第二次表决。如果第二轮投票中“同意”票和“反对”票的数量仍然相同,则对该议案问题不再继续进行投票表决,将其推迟到下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再审议。

表决的方式一般采用公开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此外,也可以采用书面询问的表决方式。具体选择哪种表决方式,由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在会上共同决定,一般取决于具体的审议问题和紧要程度,详见表2。为了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大学学术委员会应通过选举产生计票委员会,负责统计无记名投票结果,并将投票表决结果通报委员会全体成员。大学学术委员会应以公开选举的形式,从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选出3人组成计票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可以是电子投票。计票委员会要从3名成员中推选1人担任主席。投票表决结果须经大学学术委员会批准,并形成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决议。

采取书面询问表决方式时,学术委员会秘书要向学术委员会成员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学术委员会决议草案,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在专门的询问单上签名。询问单包括以下内容:所有学术委员会成员的姓名;需要立即做出决定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方案;在专门询问单上已经签名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决议草案的表决情况。在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例会上,学术委员会主席或者学术秘书要向全体委员通报询问表决结果,并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对竞聘教师和科研工作者职位的候选人进行选拔和审议时,大学学术委员会要以俄罗斯联邦教育与科学部颁发的《关于俄罗斯联邦高等学校科研-教育工作者职位人才选拔制度的条例》和俄罗斯新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条例为指导。

表2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表决制度

(四)决议和存档制度

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须获得大多数到会委员的同意票后方可通过(除非另有规定),须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和学术秘书签字后方可生效。要在开会当日起3天内将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并在会议决议形成后2天内以邮件形式通报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与是否出席会议无关。会议决议原件由学术秘书保存。建立新的组织结构,通过新建部门的工作条例,重组和取消现有的教学和科研部门,制定并实施大学的规定等,都要以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为基础,并发布相应的大学令方可执行。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和会议材料是永久保存的文件。5年内的会议决议及相关会议材料由学术秘书保存。在每个自然年的年底,学术秘书要与大学档案管理处合作,将已过5年保存期的会议决议和会议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处保存。

(五)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的特点

俄罗斯新大学学术委员会采取定期会议与特别会议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定期会议为主,特别会议为辅。例会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学术委员会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确定例会议题,议题明确、针对性强。每次例会都安排学术委员会成员个人负责准备议案问题,提前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例会上做报告。议案问题准备制度有利于提高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效率和有效性。大学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秘书对学术委员会的有效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对学术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大学层面与院系层面学术委员会的活动。

五、俄罗斯私立大学学术委员会制度的启示及借鉴

(一)民办高校要重视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

一方面,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既符合我国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也是基于我国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我国《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保障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学章程和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可以被视为大学的宪法和内部法令,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就必须加强这两大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尽管教育部已经颁发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但是它对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指导性意义不强。从适用范围来看,《规程》仅适用于我国公立高校。从文本内容来看,《规程》中的很多规定和要求远远超出我国民办高校的现实发展水平,对于学术水平和学术底蕴普遍比较薄弱的民办高校难以发挥指导作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对学术组织合法生成的制度缺失以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不适用性,使得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缺少了法律依据与保障。[10]可见,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实然与应然落差巨大,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另一方面,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具有学理基础。大学是学术组织,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学术自由是大学的灵魂。[11]俄罗斯研究者指出,学术自由是寻找和获取客观科学真理不可或缺的条件。探索和传播真理是大学的主要使命。因此,学术自由被解释为学术活动本质的表达,而大学则是学术自由原则的制度化。由于大学的使命以寻找客观真理作为终极价值,为了在知识生产、保存和传播中不受外部的影响,学术自由成为学术活动的本体论基础。因此,学术自由是学术共同体全体成员的职业责任,而不仅仅是可以任意运用或不运用的权利。[12]我国学术界教授治学管理思想提出的基本依据是大学的成功系于学术的繁荣,学术的繁荣必须遵循学术的逻辑。教授治学的核心是“学术”,其目的在于促进学术更好地发展,其着眼点在于实现教授参与治理学术,使教授成为参与规划学术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学术资源、协调学术关系、评价学术成就的重要力量。[13]欧美国家学术委员会得以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在于大学和高等教育本身的逻辑,而不是外在的社会组织的要求。[14]只要是实施大学教育,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就必然要遵循以学科、学术为核心的大学组织逻辑。但是,由于民办高校具有与公办高校不同的办学体制机制,因此需要探索基于民办高校特点的、符合民办高校发展规律的学术委员会建设逻辑。[10]

(二)民办高校要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设计

俄罗斯新大学作为本研究中的私立大学个案,通过完善学术管理制度,逐渐形成了追求学术卓越的文化氛围,吸引了俄罗斯科学院院士、通讯院士等加入教师队伍,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质量和大学声誉的不断提高。该校已经连续多年进入俄罗斯大学排行榜前100强,远远超过了许多俄罗斯公立大学。我国民办高校普遍存在学术氛围淡薄、学术能力不强、学术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也应该通过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设计,为大学的创新发展提供学术自由的制度和环境保障,以吸引优秀师资和研究人员,从而创造和形成民办高校的新业态,和公立高等教育形成真正的并举竞争态势,助力我国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的实现。

虽然我国一些民办大学已经制定了独立的学术委员会章程,但是与俄罗斯私立大学相比,文本结构缺少必需的要素,文本内容略显单薄,导致制度内容缺乏完整性和详尽性。我国民办高校有必要借鉴俄罗斯私立大学的制度设计,对学术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进行明确定位并做出具体的阐释,对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度中的人员构成、资格要求及角色作用做出清晰规定,对运行机制中的工作程序进行进一步细化,以保障学术委员会制度内容的完整性和制度实施的可行性。

(三)民办高校要优化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

为避免学术委员会章程流于一纸空文,关于如何优化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制定学术委员会制度工作细则。要有规则意识,这是优化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的前提。为保证学术委员会的有效运行,俄罗斯私立大学确定了例会制度、议案问题准备制度、表决制度、决议和存档制度等制度框架,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细则,值得参照。

其次,制定学术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主要议题。每次例会召开前,从学术委员会成员中选择专人对议题提前进行论证准备,俄罗斯私立大学的这一做法值得我国大学借鉴和推广。这既能保证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计划性,又能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再次,明确校级学术委员会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运行程序、权力分配等,明晰组织机构之间的责权界线,以保障学术权力的有效实施。这是因为,学术委员会制度能否有效实施取决于很多因素,因素之一是“在学术委员会与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其决策能够通过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得到贯彻和落实”[14]。

最后,明晰学术委员会秘书的职责,对其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其组织和协调作用。此外,将学术委员会会议决议透明化、公开化,在校园网上予以发布和通报,并做好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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