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字研究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古今字研究
2018-08-08徐正考马建民
徐正考 马建民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新疆医科大学 语言文化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传统语言文字学中的许多术语在不同的情境下含义指向不同,于是造成了概念内涵、外延模糊及术语使用混乱的传统,但古今字概念的歧解却是始于现代。关于这个问题,学者聚讼纷纭,几乎各言其是:宏观层面上,有古今字属于训诂学上的用字说和属于文字学上的造字说之分;在造字说内部,又有造字相承说和造字分化说的分歧。更为具体入微的分歧还有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的异同关系、古今字概念的存废、辞书和教材应该如何界定古今字等等。据我们所掌握的材料,现代学者中王力首倡古今字为造字相承关系的分化字,并借助其《古代汉语》成为主流认识。①张劲秋:《再说古今》,《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这一观点为上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的几部古代汉语教材②朱星:《古代汉语》,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周秉钧:《古汉语纲要》,湖南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张之强:《古代汉语》,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张世禄:《古代汉语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所沿用,影响持续放大。
张秀成统计了《中国语言学论文索引》乙编收存1950年至1980年30年间发表的论文,研究古今字的仅5篇。③张秀成:《古今字,古今文字的金桥——论古今字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由于1980年以前发表的相关论文数量极少,因此本文主要对1980年以来近40年的古今字研究作系统的梳理总结、剔抉扬弃。本研究的时间跨度大致涵盖改革开放40年以来这一历史时期,出于需要,也会适当追溯1980年以前的古今字研究情况。
一、古今字观念的缘起与性质
关于古今字观念的产生时间,李运富赞同杨润陆的看法,认为大约产生在西汉武帝末孔子壁中书出现时,代表人物为孔安国。④李运富:《余予古今字考辨》,《古汉语研究》2008年第4期。但古今字观念的产生和术语的出现不一致。郑众提出古今字理论,郑玄首先使用了“古今字”这个组合术语,并为后世所沿用。郑众和郑玄所谓“古今字”,是同一个词具有常见性、固定性的用字现象。因用字时代的不同,字的读音可以有差异。*李运富:《早期有关“古今字”的表述用语及材料辨析》,《励耘学刊》2007年第2期。后世训诂学家训释经史子集著作时大都使用了古今字概念,都是围绕同一个词义,先后使用了音同音近但形不同的字这个核心观点进行的。段玉裁总结出古今字的“古”和“今”具有相对性。古今字术语的产生和使用是传统训诂学成熟的重要标志。上世纪40年代,齐佩瑢已经将其归纳为义训条例并多次用它进行训释。*齐佩瑢:《训诂学概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71页。现代学者中裘锡圭持传统意义上的用字说,并作了这样的界定:古今字指同一个词的、通行时代有古今之别的不同书写形式。*裘锡圭:《40年来文字学研究的回顾》,《语文建设》1989年第3期。传统古今字观认为古今字为用字现象,我们称其为用字说。陆锡兴是现代学者中持此说的早期代表。*陆锡兴:《谈古今字》,《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
与用字说相对的是造字说,该说认为古今字是文字孳乳分化现象,即用新造字的方式分担原字字义。造字说分两种:其一为孳乳分化说。此说认为古今字是文字孳乳现象,即为分担原来一个由于词义引申或同音假借而身兼数职的字的意义而新造了一个字,原字和新造的分担字义的分化字叫作古今字,可称之为造字分化说。康健即持此说。*康健:《对汉字古今字的再界定》,《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造字分化说认为,不分担古字意义的如“厷”“肱”等不算古今字,只能算是异体字;“腋”表达了“亦”的本义,承担了部分意义,因此“亦”“腋”是古今字。其二为造字相承分化说。如张振宇认为古今字是在某种意义上先后产生的字形不同但又有联系的字,先产生的为古字,后产生的为今字。*张振宇:《古今字小字典》(序言),湖南出版社1988年版。该说认为:原字和分化字具有相同的部分,今字是通过对古字增加偏旁或改变偏旁或对笔画略加改变而新造的,因此称之为造字相承说。“造字相承”这个概念源自清代徐灏。持造字相承说者认为徐灏所说的古今字指的就是这类字。仅从概念上看,孳乳分化说确定的范围包含了造字相承分化说;造字相承说确定的古今字范围最小:字形不相承的被排除。所以用字说确定的古今字范围包含造字分化说。持造字说的学者也认为古今字的古、今有相对性,因而就会得出一字可以被造两次的错误结论。还有人认为古今字是以造字的法则来命名的,*朱峻之:《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关系》,《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科学版)1984年第2期。即使在持造字说者看来,这样的结论也是依据不足的。其三是杂糅说。其表现通常为古今字的定义用用字说,分析形成原因采用孳乳分化说或造字相承说。此说表面上认定的古今字范围与用字说相同,事实上大为缩小。如:古今字是指在不同的时代用来表示同一个词的一对或一组字。这一对或一组字,产生在前的叫古字,产生在后的叫今字,合称古今字。*连登岗:《基础汉字学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84-191页。又如:古今字是历时现象,即汉字形体演变有早晚先后,记录同一个词古今用字不同,前代为古字,后代为今字,二者之间构成古今字关系。*赵丽明主编:《古代汉语研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页。形体演变是指字形上的联系,为造字问题。这里的“古今”兼指字形演变和使用的先后,究竟所指为何,模糊不清。杂糅说还有其他形式,兹不赘论。总之,各种杂糅说其实都属于造字说的另一种版本,它试图简单调和两种截然不同的古今字观以消弭分歧却又无法实现。 下面我们依造字分化说和造字相承说确定的10类字进行比较:
表1 造字分化说和造字相承说视角下确定的10类古今字分项比较
通过上表所做的分项比较可以看出:字形相承的意义有分化的也有不分化的,字形不相承者亦然;字际关系上两类既有异体字也有分化字。字形是否相承不能作为区分孳乳分化和造字相承两类的依据。这个比较说明造字分化说和造字相承说实质上说的是同一类古今字:由于造字原因而产生新字。这两说产生及分立的缘由是:研究者未作深入比较分析,从直观经验层面出发,根据部分分化字和字形相承的字作出概括,用局部代替了整体,属于过度类推;同时认为王筠的分别文、累增字就是古今字并受其束缚,未作溯源研究。因此可以将造字分化说和造字相承说并为一种:造字说。该说的实质是通过新造字分化字义。
综上,可以发现不少古今字之间形音义密切相关,与造字和用字历史都有关系。因此,造字说也是用字说的部分理论基础:古今字跟文字的孳乳有关系但又有别,即独体字通过形声相益的方式形成合体的形声字。*陆锡兴:《谈古今字》,《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裘锡圭用过分化字、专用字、后起字、初文、文字的分化与合并*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58-164、223-254页。等概念,从文字学角度解释一些字在音形义上的关系。*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0页。有时在同一论文或同一著作中观点驳杂矛盾的情况也存在,根据主要倾向,我们对研究材料中各种观点的统计如下:
表2 参考文献中各类古今字观统计表
①不用“古今字”术语,只介绍职能分化形成的古今字。
以数量论,造字说占绝对优势。分析发现,古今字是用字现象,属于汉字字用学范畴,反映的是对字本位的超越,具体表现为词对字的选择变化以及词义在文字中的转移情况。对于古今字的本质,许征认为是一种字际关系。*许征:《论古今字与通假字之关系》,《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这种归因欠妥。字际关系只是表层,字用关系方为实质,字用决定了字际关系,而古今字的字际关系是多样的。
二、用字说与造字说的争锋:古今字理论分歧背后的两种价值追求
文字用产生新字来分化和区别意义是古今字产生的动因之一,是汉字走上形声化道路的重要表现。这一点是所有持不同古今字观点的学者所公认的。这种共识的结果之一就是造字说的建立。上世纪60年代,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最早将古今字和通假字在同一平面上作了比较。这类比较背后的隐含认识是:第一,古今字和通假字是不同的文字现象,不能兼容。第二,作为教材,编者和教授者都想使古今字这个概念变得内涵单一,即讲起来清楚用起来方便。但这与事实上、历史上的古今字已经不同。连同造字说的提出,都是出于实用目的的人为规定性行为,而用字说则承认用字历史并在此基础上探求其本质和规律。
用字说与造字说的交锋集中体现在洪成玉的研究中。洪成玉始终持造字相承说,也始终是用字说的反对者。*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他的看法存在的问题是造字说者所共有的,有些结论也是很客观公正的。他首先明确:古今字概念及范围应当改变,这是科学研究深入的应有之义。*洪成玉:《古今字》,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27页。龚嘉镇也认为传统的古今字概念应重新改造。*龚嘉镇:《古今字说》,载《文字学论丛》第1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197-198页。洪成玉还认为造字相承产生古今字并非绝对但是占绝大多数。*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也就是持造字相承说不能避免例外。张秀成也持同样的观点。*张秀成:《古今字,古今文字的金桥——论古今字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另外,洪成玉认为古今字的确定需要“书证”,即文献用例。*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若凭借字形上的相承关系即可确定*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再依据文献用例就属多余。依文献用例的普遍性而定,正是用字说确定古今字的唯一条件。凡此种种,可见造字说理论的先天性不足。
对于段玉裁的古今字研究,洪成玉有如下总结和批评:1.古今字概念囿于郑玄的理解,含义不十分明确,与训诂实践也往往自相矛盾。2.古今字的判定标准不清楚,可以和通假字、异体字相混。3.“随时异用”也没有标准去确定。*洪成玉:《古今字概述》,《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无论持何种古今字观,都不能否认段玉裁第一个给古今字作了性质界定这一事实:古今人用字不同;古今无定时;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陆宗达、王宁曾说过:旧的训诂学具有明确解说的术语是不多的。*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4页。这种形式虽然不符合现代学术对概念的界定,但核心要素、观点是明确的。至于“某个人用某个字在先,另一个人用别的字在后”的质疑,是出于训诂上的误解;“古今人用字不同”是从某个时期通行某个字的整体情况而言,而非那些例外或偶然的不同,所以也不会陷入没有标准的境地。裘锡圭说过,段玉裁对古今字的判断大部分是正确的。*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73页。马建民的研究也能证明段玉裁、裘锡圭所论不诬。*马建民:《〈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研究》,宁夏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40页。洪成玉总结过段玉裁对古今字的看法:1.古今用字不同;2.古与今是相对的;3.古今字非为形体演变而致;4.无造字相承关系。前三点段玉裁明确解释过,洪氏没有指出,第3点段氏事实上又有所修正,亦即洪成玉所批评的“理论与实践自相矛盾”,所以与事实有出入。
为了丰富和完善造字说,洪成玉还指出:古今字已经逐渐定义为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分化字,清代学者已经有了这样的统一认识。*洪成玉:《古今字辨正》,《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清代古今字研究名家段玉裁、王筠、徐灏都使用了“古今字”这个术语,尤其是后两家在分述古今字时也未见逐渐统一到分别字上。张劲秋也认为王筠没有将古今字缩小为分化字。*张劲秋:《古今字四题》,《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3年第2期。王筠使用了“古今字”与“分别文”“累增字”术语,但这些术语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层次属性是不容混同的,他的“古今字”观念具有历史继承性。*蒋志远:《论王筠“古今字”观念的历史继承性》,《求索》2013年第2期。李运富进一步指出 :王筠的“分别文”“累增字”着眼于静态明孳乳,“古今字”则谈论用字现象。*李运富、蒋志远:《从“分别文”“累增字”与“古今字”的关系看后人对这些术语的误解》,《苏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这些结论也与前述表中的比较结果相一致。根据马建民对《说文解字注》的统计分析,古字和今字之间为假借关系的有245对,异体160对,今字为分化字的79对,古字与今字为不同字体的有26对。*马建民:《〈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研究》,宁夏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2页。洪氏此说依据不足。这也可证成陆锡兴1980年得出的结论:古今字往往又是通假字。*陆锡兴:《谈古今字》,《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
对于徐灏古今字理论所说的第二种类型“载籍古今本”,洪成玉认为现存古籍屡经刊刻改写,对判定古今字造成很大障碍。洪氏此说很有道理。今天的《汉书》用字比《史记》古奥,是因为《史记》传抄刊刻时改字更彻底。
洪成玉的古今字研究可以总结如下:1.范围限于造字相承关系的字;2.古今字和异体字、通假字应该分开;3.清代学者包括段玉裁研究发现,古今字是造字现象,范围逐渐缩小为有造字相承关系的字。这便与上述他总结段玉裁研究的第4点矛盾。
通过用字说与造字说的交锋可见两说的根本性分歧所在。孙雍长经过思索比较,从造字说改持用字说,并说只有依用字说才不会以今律古。*孙雍长:《论“古今字”暨辞书对古今字的处理》,《辞书研究》2006年第2期。是为洞见。用字说认为古今字属于训诂学范畴,讨论同一个词的字用变化,也就是字义的分化、合并、转移,探寻历史上用字变化的真实面貌和规律。造字说属于文字学范畴,讨论文字的孳乳分化规律,并出于古汉语教学等实际应用层面的概念的可操作性考量。同时,造字说者利用缩小古今字范围的便利条件,以二分法为基础,希望在同一平面上将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划出清晰的界限,并摆脱与用字说相关联的各种分歧。亦即造字说的研究是为了证明这个先入为主的可操作性概念是合理的、实用的。这是二者的根本分歧。两说交锋,有利于深化对古今字的认识。用字说虽未成主流,但影响力不容小觑。
三、古今字研究分歧的另一种根源:对汉字基础研究成果吸收利用上的不足
古今字分歧的另一个根源是汉字本体研究的薄弱和对研究成果吸收利用的不充分,以至于影响到后续对成因、类别、字际关系的判定。对本义、引申义、假借义的确定错误可以导致字际关系的错乱和古今字范围的差异。张世英等认为“擒”为“禽”的假借义而造;*张世英、许威汉:《古今字刍议》,《语文学习》1982年第3期。有人认为:禽,走兽总名,引申为捕获;*崔棠华:《也说古今字》,《辽宁大学学报》1983年第6期。也有人认为“擒”表示“禽”的引申义捕获。*毛远明、陈志明:《新编古代汉语知识教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37页。禽的本义为捕获,字义与甲骨文字形契合,引申为鸟兽总名。春秋时期柳下惠姓展,名获,字禽,可证。本义、引申义的认定不同决定了与此相关的字际关系的归属不同。还有对本义与假借义的误判:毛远明等认为“何”表示假借义,新造“荷”字表示“何”的本义。*毛远明、陈志明:《新编古代汉语知识教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37页。这就是不明“何”“荷”本义的缘故。 “女”“汝”都为假借字,依据多数持造字说者的观点,通假字(含假借字)都是不能归入古今字的范围的。*胡培俊:《古今字的范围和特点》,《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因此,某字是否被认定为通假字,必然会对古今字范围的大小产生影响。
汉字的形声化在古今字领域也有特殊的表现形式,这就是类化。但对此又有分歧。张世英等指出汉字发展有类化和异化机制:前者如“凤皇”变为“凤凰”;后者如“莫”,三国时作“暮”。*张世英、许威汉:《古今字刍议》,《语文学习》1982年第3期。但类化机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因联想而加偏旁及假借字加偏旁变为固定的专字、异化原字别形区分等。专表其意,是异化和类化的相同之处。洪成玉认为古今字音节必单。*洪成玉:《古今字》,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55页。以此放诸“凤皇”“凤凰”、“展转”“辗转”、“朱儒”“侏儒”等,这些都不能算古今字,类化机制也就不复存在了。音节必单的总结是出于常见的古今字类型。洪氏还说类化产生的古今字多出现在双音节词中。*洪成玉:《古今字》,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张汉兴认为“凤”字从“凡”;凡,二偶。所以“凰”字所从的“凡”有同样的意义。*张汉兴:《古汉语古今字字表下》,《黄石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凤”(鳳)本是象形字,后来加了声符“凡”成为形声字。“凰”中之“几”已为记号,它的出现纯粹是因为联想而致,就是让“皇”字与“凤”字有相同部件,并不示音或示义,也就是裘锡圭所说的为了与“凤”有形式上的联系。*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35页。唐兰说“凰”字的“几”是从“凤”字扯过来的*唐兰:《中国文字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81页。,就是这个道理。这是造字说常说的发生于双音节词的类化造字法。类化造字法虽很常见,但也有例外。如“知了”都为假借字,但是不加“虫”旁,也没什么道理可讲。*陆忠发:《当代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第65页。类化的多音节古今字以其相同偏旁标明了词的起讫,实际上起着分词的作用,只是汉字没有形成系统的分词制度。*周有光:《汉字改革概论》,文字改革出版社1961年版,第252页。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里说:“岂必飞禽即须安鸟,水族便应着鱼,虫属要作虫旁,草类皆从两屮。”是说汉字脱离古文字的象形阶段后走上形声化的发展道路,形声系统日益严密,形旁表示类意义的机制在不同类型的古今字中都有鲜明的体现。
用字说判定古今字的依据是古字与今字通行上的固定对应关系,而这种对应关系是如何形成的则不受影响。因“辠”字与“皇”相近,秦始皇下令用“罪”字代用,洪成玉认为这是社会原因形成的异体字,而非古今字。*洪成玉:《古今字》,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50页。武则天造的“圀”等字没有传承下去,而“罪”字则在当时就取代了“辠”,而且被历代用字者所接受,完全可以纳入用字说下的古今字。
关于什么是词以及词独立的标准问题,见解更是言人人殊。对于什么是词没有一致的认识,古今字研究分歧必定更烈更乱。如“原词内未独立的一个特指义或者应用义”*侯占虎:《对〈同源字典〉的一点看法》,《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6年第1期。的说法,既然未独立那么就发现不了。龚嘉镇认为今字的产生标志着新词的独立。*龚嘉镇:《古今字说》,载《文字学论丛》第1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2页。二者都说新字记录新意义便是词独立的标志。这一观点很普遍。我们认为,词是语言里承担不同的概念和语法意义的单位。简单地说一个义项就是一个词。新概念新语法功能的出现就是词独立的标志,与是否由字以及新造的字表示无关。“字之未造,语言先之矣”*刘又辛、李茂康:《章太炎的语言文字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是说词义在文字之前就已产生。汉语方言、普通话里有很多词没有相应的字承担,并不能说这个词就不存在。汉字的使用更多是接受字形不分化的状况:词义与字数的矛盾以一字数用、合并功能、假借表义、声调音节(组成双音节多音节词*蒋善国:《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7页。)区别甚至语境别义等方式得到了有效节制,保持着汉字系统的平衡稳定。古字所代表的意义比今字宽,今字所代表的只是古字意义的一部分。*马臻荣:《谈古今字的孳乳关系》,《运城高专学报》1995年第3期。这样的说法很普遍。曹国安认为此类说法模糊了字词界限,偷换了概念。实际上古今字的意义是相等的。*曹国安:《论古今字的意义是否相等》,《惠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这是严格基于古今字所记录的是同一个词义上的,也就是一个确定的意义上古字和今字是一一对应的。*刘新春:《古今字再论》,《语言研究》2003年第4期。李运富说“反”“返”、“见”“现”各组两字之间的关系是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现”是“见”的通假字,“现”本义罕用,借用后也不至引起表意混乱。当它们记录同一义项时,源本字记录的是源词中的一个义项,分化字记录的是派生词的义项,两义项同义,但属不同的词。*李运富:《汉字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8页。李运富持“一个词义先后用不同的字表示就是古今字”的用字说,依照上述说法,“出现”一义用“见”和“现”表示就分属不同的词,便没有遵循自己的标准。
古今字就是跟基础性问题、原点知识密切相关的一种语言文字现象。古今字研究不仅要有可靠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还要分析梳理出字在历史上的使用变化情况,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工程。
四、古今字本体的深入研究
古今字本体的深入研究是解决系列相关问题的钥匙之一。无论持用字说还是造字说,考察清楚文字出现的时间或使用的时间实属必要,因为与古今字定义的要求有关。张秀成却认为确定古今字不必准确地知道产生时间。*张秀成:《古今字,古今文字的金桥——论古今字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明确了时间,许多古今字、通假字的关系在辞书、教材里需要重新确定。如《祭十二郎文》:“汝抱无涯之戚也。”《说文》已经有后出本字“慽”,此处“戚”即为通假用法。如果教材中仅为了疏通文意,注为“悲伤”即可,不必明了字际关系。但辞书的注释追求完整、系统,如果没有古今字这个维度,我们很可能只能停留在不辨情况的“戚”通“慽”的机械处理法中。《马王堆汉墓帛书》(肆):“先莫毋食,旦饮药。”“莫”也不通“暮”。*徐莉莉:《论〈马王堆汉墓帛书〉(肆)的声符替代现象及其与“古今字”的关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社会对文字的需要促使文字职务的分化、合并、转移,在一组相关的古今字链中,这些关系可以交替出现,并使古今关系也出现多样性。如有的今字是其他字的古字:歬/前,前/翦,翦/剪。*杨润陆:《论古今字的定称与定义》,《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1期。“歬”为前面,“前”的本字。“前”为齐断,借“前”为“歬”,“歬”把意义转移给“前”字,“歬”字废弃。“翦”为羽生,借为齐断之“前”。杨润陆认为从“翦”分化出“剪”,我们认为应是从“前”通过叠床架屋同义累增的方式产生了“剪”字。
古今字的产生与汉字的单音节机制有关,即古代汉语词汇单音节词占优势,语言意义的丰富主要靠引申。唐兰也说中国语言因为音节短,“引申”方法用得最广;分化、引申、假借是文字史上的三条大路。*唐兰:《中国文字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5页。由于文字的假借和词义的引申,一些汉字兼职过多,越来越影响表达的明晰性,于是就产生区别字,一批古今字就应运而生,即词义的引申机制所致。单音节占优势与书写条件限制有关。印刷术繁荣的唐宋时期及其后,古白话文作品渐多,汉语词汇的复音化多音化增强,区别的途径基本上不再依靠造新字。古今字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异体字分化和重造后出字。*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4页。即原先的异体字各表其义,或者使原先的假借字有了后起本字。
分化字的出现使得汉字从异义同形向异义异形转变,古今字因此具有文字规范色彩。*张劲秋:《再说古今》,《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也就是说使得原先的假借字有了后起本字,减少了借用现象。分化字的普遍特征是表义的单一性,它们的再引申、假借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几乎停留在造字之初的状态。因为它们脱胎于引申或假借的原初状态,而且由于表义的明确性、使用的广泛性而极少被假借。
古今字对于字形的选择与使用频率有关。本义与借义谁占有原来的字形,谁另造字形,一般情况下是由使用频率决定的,即使用频率高的占有原来的字形,使用频率低的另造字形。*许征:《论古今字与通假字之关系》,《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而频率又跟一个字承担的意义多少有关。以“说”和“悦”为例,根据《古籍汉字字频统计》中对“说”(包括説5.9968次/万字;說3.9067次/万)和“悦”(悦0.7359次/万字;悅0.2195次/万字)的词频统计*北京书同文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古籍汉字字频统计》,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31、33、45、60页。来看,由于“说”承担着说话、言论、观点等意义,甚至可以假借来表喜悦,所以使用频率远高“悦”字数十倍,可见字义对字形的选择。
古今字包含了文字产生使用的诸多方面,内涵十分丰富,但在应用方面,从心理接受的角度来看,注释古籍和编纂辞书,使用古今字的概念有诸多不便。原因是古今字的使用范围不够广,接受程度低;至今也只有两部小型的古今字专门字典,从注释内容选定到体例设计都处于草创阶段,可资借鉴的经验有限。完备的注释必须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再加上与其他文字现象有交叉重叠关系,更增加了使用的难度。“未有学养子而后嫁也”,古今字研究的开拓与成果总结、成果体现形式都需要学者去大胆尝试、创新。
五、古今字的范围及与通假字、异体字等文字现象的分界
即使对通假字、异体字有一致的看法,由于造字说和用字说的分歧,在古今字与其关系的判断上也会出现差异。加之对通假字、异体字等看法的分歧以及从宽还是从严的使用标准、逻辑层次把握的差异,就会导致对古今字与异体字、通假字的界限究竟在哪里这一问题的解答变得极其纷繁复杂。如陆锡兴*陆锡兴:《谈古今字》,《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刘又辛*刘又辛:《谈谈假借字、异体字、古今字和本字》,《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认为异体字、通假字也可以构成古今字。胡培俊认为用字说将古今字范围看得过宽,包含了通假字、异体字、同源字。*胡培俊:《古今字的范围和特点》,《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张劲秋主张跳出清人的用字说,把古今字与异体字、通假字、同源字等分开。*张劲秋:《从古今字看汉字的特点和规范》,《语言文字应用》1999年第3期。可见,要理出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关系,持何种古今字观为先决条件。另外,要摒弃简单的二分法思维,让古今字和通假字、异体字分属不同层次。这样,古今字与之比较,便能够加深对它们以及对古今字本身的认识。
对于什么是通假,学界比较一致认可的是:通假是用字上的同音代替现象。具体说,是指古人在行文时不用本字,而写另一个与本字音同或音近、意义却无关的字来替代的现象。训诂学上所谓与正字相对的借字,一般仅指本字不废而与它并行的假借字而已。*冯浩菲:《中国训诂学》(下),山东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59页。
造字说谈的是孳乳分化。因为给原先的假借字造了新字,所有的古今字都有了本字。*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77页。孳乳分化和用字原属不同的领域,泾渭分明。有人进一步明确指出:根据字形和意义上的联系,可以将古今字和通假字区分开,不会有重合。*蒋书红:《重审通假字与古今字》,《广州大学学报》(综合版)2001年第10期。由于造字和用字问题相纠缠,于是才有“古今字和通假字定义上可以区分开,实际区分起来又容易相混”*刘仁江:《试论古今字和通假字的区别》,《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的实情,集中体现在对今字产生以后使用古字的现象如何看待上。文字使用情况是非常复杂的,超出了分化字的范围和造字说解释的效力。解决办法之一是统一视为通假或古今字,但这是强行规定的结果,不合于事实。造字说的根本问题即在于此。于是不得不另立标准以求解释:仿古复古现象、个人用字习惯、仿古习惯但近似通假*许嘉璐主编:《古代汉语》(上),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7页。、以讹传讹*王今铮:《从“假借”谈通假字、古今字》,《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社会科学汉文版)1989年第2期。、文字分化界限模糊的表现*王智杰:《简明汉字学》,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5-176页。、古今字或通假字两可*赵振铎:《字的通假义》,《辞书研究》1991年第1期。、仅为文字的新旧交替过程*刘忠华:《谈古今字与通假字的划界原则与方法》,《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等等;另外,胡广文主张使用陆宗达、王宁的说法,将意义相关的通假字叫作同源通用字,意义无关的叫作同音借用字。*胡广文:《古代汉语教材中的古今字》,《邯郸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这些解释要么引入了社会心理、文化等因素,要么以果为因,要么另立名目,要么进行了模糊处理,也就是回避了问题的焦点。我们认为,这是用字现象,是事实上的临时借用,符合通假的标准,属于通假字,不必改弦更张舍近求远。张庆利*张庆利:《古今字臆说》,《绥化师专学报》1986年第2期。、孙钧锡*孙钧锡:《中国汉字学史》,学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3页。早有此论。上文已有实例。
在用字说看来,古今字和通假字有交叉重叠关系,刘又辛很早即已指出*刘又辛:《谈谈假借字、异体字、古今字和本字》,《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但响应者寥寥。裘锡圭也重申过。*裘锡圭:《40年来文字学研究的回顾》,《语文建设》1989年第3期。随着对古今字、通假字本质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二者有交叉重叠成为更广泛的共识。如王今铮*王今铮:《从“假借”谈通假字、古今字》,《内蒙古民族师院学报》(社会科学汉文版)1989年第2期。、赵振铎*赵振铎:《字的通假义》,《辞书研究》1991年第1期。、蒋书红*蒋书红:《重审通假字与古今字》,《广州大学学报》(综合版)2001年第10期。等认为无法将古今字和通假字截然分开。但是,二者属于不同逻辑层面的问题,应该从不同角度加以论述和研究,不能放在同一平面上对立区分。依据造字说,古今字和通假字的不同点有:第一,一历时一共时。古今字产生时间有先后,通假字没有。*韩伟:《古今字与通假字比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第二,有固定对应与临时借用的区别。第三,部分分化不彻底的古今字在使用时可以互相代替,具有双向关系;通假字的基本形式是单向式的,也有少数是双向的。*刘传凤:《古今字、通假字与医古文教学》,《武汉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第四,古今字大多数由于意义有联系而形体上有联系,通假字字形、意义没有必然的联系。*韩伟:《古今字与通假字比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阎崇东*阎崇东:《古今字与通假字》,《内蒙古师大学报》1985年第4期。、林楠*林楠:《“通假字”和“古今字”简说》,《福建中医药》1988年第5期。、韩伟*韩伟:《古今字与通假字比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1期。、刘传凤*刘传凤:《古今字、通假字与医古文教学》,《武汉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1期。等的观点也与此十分接近。这是放在同一平面上所作的比较,结果是“古今字与通假字是交叉的关系”,依然分不开。实际上,造字说内部,有的认为古今字与通假字是截然分开的;有的认为有交叉关系。在用字说看来,古今字是古今用字不同现象,可能是本字本用或他字借用,而这种本用或借用是有固定的先后对应关系的。如果是固定的借用,那么这样的通假字也属于古今字。固定通假结果上看代替了被通假的字,是古今字;临时借用是通假字,*杨润陆:《论古今字的定称与定义》,《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1期。从而形成了这种明确的交叉关系。
也许已经意识到古今字的大部分字际关系为通假字,曹先擢*曹先擢:《通假字例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10页。、夏剑钦等*夏剑钦、夏炳臣:《通假字小字典》,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8-80页。将古今字一律视为通假字。乔魁生也一样,同时认为这样省事且不影响对古籍的理解。*乔魁生:《谈通假字和古今字》,《辽宁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此类都走向了另一种绝对化。解释通假的另一个极端就是滥用通假。正如王力所说:作者所处时代今字还没有产生,何来通假?*章也:《古今字浅谈》,《语文学刊》1985年第6期。如古今字“说”和“悦”,“悦”还未出现的情况下,将“说”解释为“同悦”或“通悦”,就是滥用通假。*冯春田:《王力语言学词典》,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53页。这类解释虽然都能疏通词义,但字际关系的定性显然不符合文字发展和使用的历史实际。
古今字与异体字的关系也是学者研究争论的焦点。异体字我们取狭义的音义全同任何情况下都可替换之说。对于古今字和异体字的关系,许多持造字说的学者认为应该将二者截然分开。洪成玉认为如果认定古今字首先是语言问题,就能将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繁简字区别开来;如果古今字包含异体字,古今字的研究就没有任何意义。*洪成玉:《古今字字典》(自序),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班吉庆*班吉庆:《段注古今字理论的历史贡献》,《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龚嘉镇也主张区分开。*龚嘉镇:《古今字说》,载《文字学论丛》第1辑,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5页。在造字说者看来,二者能截然分开,前提条件是必须持造字说。古今字字形不同,异体字的字形也不同,字形在区分时不起作用,于是又引入了意义是否分化的标准。前文已经明确,古今字是针对同一个意义而言的,今字与古字意义相同。如果不坚持“同词”这个标准,才可以说古字的意义范围大于今字,才可以有意义分化现象的产生。所以,只要坚持古今字是同词现象,从意义相同这个角度就无法跟异体字区分开来。
用字说认为古今字和异体字也有交叉关系。陆锡兴就是这样认为的。*陆锡兴:《谈古今字》,《中国语文》1980年第5期。音义皆同的几个字之间,意义的转移或分工在用字说者看来属于古今字,即文字职务转移可以造成古今同词异字。所谓文字职务转移,指的是文字在使用中的替代及文字功能的重新分配。造成文字职务转移的具体原因是复杂的,其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借音表义;二是异体字的古今之变造成了文字职务的全部转移。*杨润陆:《论古今字的定称与定义》,《古汉语研究》1999年第1期。异体字的古今之变字际关系上属于异体字,是由于使用的不同而成为古今字。异体的形成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古文与籀文、篆文与隶书等等,杨润陆虽未直言,但是部分古今字是由于字体演变的原因产生的,段玉裁早有此论。*马建民:《〈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研究》,宁夏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第32-35页。尽管如此,对形成古今字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古今用字选择。有先后固定对应关系的异体字叫作古今异体字或历时异体字;否则,仅为异体字。用字说所说的古今字与异体字的交叉就是这种类型。即刘又辛所认为的古今字中包含一大批异体字。*刘又辛:《谈谈假借字、异体字、古今字和本字》,《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这些认识深化了对异体字不同类型的了解。先入为主的古今字范围过宽或者过窄的设定都是没任何意义的。陆锡兴等早已提出:古今字同其他许多文字现象兼容且属于不同的逻辑层次。换句话说:同表一义先后通行的有固定对应关系的通假字、异体字都属于古今字,其余都不是。这就是二者有交叉关系的本质。
通假、异体字现象的存在,才会有古今字;古今字就是对它们的一种特殊使用。*刘又辛、李茂康:《章太炎的语言文字学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
六、古今字概念的命运:存还是废
由于对古今字看法的分歧以及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等文字现象的关系交叉重叠而显得意义模糊不便使用,于是有人主张取消古今字概念,有的则主张区别对待:学术研究领域存而教学领域废。*胡广文:《古代汉语教材中的古今字》,《邯郸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冯其庸等主张把古今字纳入通假字中,其《通假字汇释》解说时尽量回避这个名称,不得已时会承认古今字的存在,如:莫,古“暮”字。*冯其庸、邓安生:《通假字汇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78页。为防止滥用通假,冯其庸等就用“通用字”来弥补这个缺憾:共,通恭;共,通拱;共,通供。*冯其庸、邓安生:《通假字汇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5-97页。从用字说来讲,都未必成立。
由此延伸到辞书编纂领域,由于长期以来古今字研究中存在的各种分歧使得辞书解释中漏收、错释、前后矛盾、解释不充分不全面等现象频频出现,这样的问题也普遍体现在古代汉语及各类语文教材中。有了古今字的维度,在古文字考释、古籍阐释、词典编纂、教材解说时会更加严密透彻。古今字有助于阅读古代典籍。如《战国策·赵策》有豫让刺襄子事,其中“刃其扞”,令人费解。段玉裁认为“杇槾”“釫鏝”为古今字,指出“扞”为“杅”之误。*班吉庆:《段注古今字理论的历史贡献》,《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古今字对确定释读古文字也有益助。如徐中舒认为:甲骨文“弁”字义为圆形冕,字形上半部因刻方(“口”)易而刻圆(“○”)难,成了“口”;又有“弁,名出于槃,槃盤古今字”。*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序),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版。张秀成认为古今字是沟通古今文字的金桥,地位仅次于六书理论。*张秀成:《古今字,古今文字的金桥——论古今字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语言文字规范领域也需要古今字理论和研究成果。1986年国家语委在《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中指出:“‘像’不再作‘象’的繁体字处理”*张秀成:《古今字,古今文字的金桥——论古今字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因为“像”有与“象”不同的意义。异体字整理时对于古今字去古存今是一条原则。*王均:《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第167页。词语审音也离不开古今字。“景”有yǐng、jǐng两读,当“日光”讲,只能读作jǐng。古今字还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古籍版本。*金德建:《经今古文字考》,齐鲁书社出版社1986年版,第6页。
古今字在古代汉语教材中也有一席之地,但是以造字说为主导。张劲秋认为不能取消古今字,并作为重要内容给学生介绍。*张劲秋:《古今字浅谈》,《安徽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也有教材不谈古今字,只讨论文字的分化。*王宁主编:《古代汉语》,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84-91页。钟华*钟华、王之廉:《谈“通假字”与“古今字”》,《开封教育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胡广文*胡广文:《古代汉语教材中的古今字》,《邯郸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康健*康健:《对汉字古今字的再界定》,《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等主张中学教学中避免谈古今字。从概念的明确性、实用性的角度来讲,古今字远胜传统训诂学里的通用、读若*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9-111页。等术语。取消古今字的主张,正如主张取消通假字,属于偏激之论,无任何实际价值。
七、症结与出路
传统古今字观为用字说,古人的训诂实践也是在此视角之下进行的。传统古今字观讨论文字的字用变化,也就是字义的分化、合并、转移,探寻历史上字用变化的真实面貌和规律。古今字是一种复杂的训诂学现象。到了现代,学者出于实用的目的,尤其是古代汉语教学等应用层面的概念的可操作性,提出造字说,讨论文字的孳乳分化规律。用字说属于训诂学范畴,造字说属于文字学范畴。古今字与文字的孳乳演变有联系但不同。近40年来的古今字研究表明,造字分化说以及造字相承说实际为同一种观点。造字说与用字说在字际关系为分化字的这类字上有比较一致的认识,是用字说的理论来源之一。针对两类古今字观的根本分歧,部分学者尝试进行调和,于是产生了种种杂糅说,却归于徒劳。这些分歧也导致辞书、教材中的古今字解说较为混乱,不利于语言文字科学知识的普及传播。
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的比较区分是古今字研究的重要内容,造字说利用古今字范围缩小为分化字的便利条件,以二分法为基础,试图在同一平面上将古今字与通假字、异体字进行比较并划出互不相属的界限,却无法实现。在用字说看来,古今字与通假字分属不同层次,可以兼容,固定通假就是古今字;使用上有先后、对应关系固定的异体字也是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的存在是古今字形成的重要基础。用字说视角下的比较加深了对通假字、异体字的认识。用字说确定的古今字范围包含通假字、异体字(包括字体演变和错讹等原因导致的)、分化字,而造字说事实上只包含分化字一种。
造字说虽为主流认识,但存在的问题有理论科学性不足、自相矛盾、持论不稳和无效比较等。用字说尽管不是主流,但因为理论上完善,符合历史上对古今字的理论阐述和实践结果,更有说服力和实用性。